【文档说明】第2课《古代两河流域》PPT课件1(共18页)-九年级历史上册部编人教版.pptx,共(18)页,2.287 MB,由小喜鸽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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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古代两河流域之地理位置小亚细亚山地伊朗高原阿拉伯沙漠波斯湾时空位置:两河流域是指亚洲西部底格里斯河与幼发拉底河流经的区域,东西两面分别与伊朗高原和阿拉伯大沙漠相邻、北接小亚细亚山地、南临波斯湾,基本上位于今天的伊拉克共和国境内。古希腊人称
之为“美索不达米亚”,意为“两河之间的地方”。伊拉克所在的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在远古时期曾是世界上最富饶的地方,是人类文明的主要发源地之一。二:文明的起源与发展(古巴比伦王国)1)兴起:约公元前3500年,南部出现了很多的小国。公元前2400年,实现初步统一。2)强盛:古巴比伦国国王
汉谟拉比统一了两河流域,建立了强大的中央集权国家。3)衰落:公元前16世纪,古巴比伦被外族灭亡。汉谟拉比统治下的古巴比伦王国三、《汉谟拉比法典》黑色玄武石上的文明太阳神、正义神沙马什授予汉谟拉比王
权标的浮雕这个浮雕的意义是什么?或者说,它蕴含着什么意思?《汉谟拉比法典》石柱上刻写的法典文字石柱上刻写的文字有什么特点?《汉谟拉比法典》内容里的文明材料一:奉行“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原则:如果一个人(自由人)挖出了另一人(自由人)的眼睛,他的眼睛也该被挖出来。如果他(自由
人)挖出了奴隶的眼睛,或者打碎了奴隶的骨头,他将付它(奴隶)价值的二分之一。材料二:奴隶可以买卖,也可以抵债,如果奴隶对他的主任说:“你不是我的主人。”他们的主人将可以挖去他的耳朵。材料三:奴隶可以被任意处死,杀死奴隶不偿命,只须赔偿奴隶主的经济损失。——摘自《汉谟拉比法典》小组讨
论:“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原则怎样?这种原则是一种朴素的平等、对等的思想。但是本身又忽略了伤害的主观故意和无意,也因此势必增加社会的伤残,违反了人道主义精神。材料呈现:第5条倘法官审理讼案,作出判决
,提出正式判决书,而后来又变更其判决,则应揭发其擅改判决之罪行,科之以相当与原案中之起讼金额的十二倍罚金,该法官之席位应从席位从审判会议中撤销,不得再置身于法官之列,出席审判。——江平主编:《汉谟拉比法典》,12页,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法
典要求法官做出判决的时候慎之又慎,一次错判毁掉一生。因此,法官在做出任何的判决之前,必须多方寻找证据,并对判决结果进行反复论证,这种对判决的公正与客观的苛刻要求,以及对误判的追责制度,在“君权神授”的古巴比伦,显得是那样的难能可贵。法典在维护奴隶主阶级利益的同时,也
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官员、法官的特权,使有权者不能随意妄为,进而保障了普通自由人的权利。《汉谟拉比法典》超越了时代,更引领了时代。是古巴比伦王国留给人类的宝贵文化遗产,表明人类社会的法制传统源远流长。课堂练习:楔形文字与《汉
谟拉比法典》这两大文明成果均诞生于下列哪一地区?()2017年5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的演讲中指出:古丝绸之路跨越尼罗河流域、两河流域、印度河和恒河流域、黄河和长江流域……古丝绸之
路跨越的“两河流域”诞生了()A.埃及文明B.巴比伦文明C.印度文明D.希腊文明《汉谟拉比法典》规定:倘奴隶告其主人云:“你非吾之主人”,则此主人应证实其为自己的奴隶,而后其主人得割其耳。倘理发师未告知奴隶之主人而剃去非其奴隶的奴隶
标识者,则此理发师应断指。请回答:(1)这部法典记录的是哪个国家的历史?它的名称是什么?又是谁制定的?(2)从材料中可以看出这部法典在维护什么人的利益?(3)这部法典被保存了下来,你对它的评价是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