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养殖环节病死牲畜无害化处理补助实施方案

DOC
  • 阅读 91 次
  • 下载 0 次
  • 页数 3 页
  • 大小 14.918 KB
  • 2023-01-21 上传
  • 收藏
  • 违规举报
  • © 版权认领
下载文档10.00 元 加入VIP免费下载
此文档由【小喜鸽】提供上传,收益归文档提供者,本网站只提供存储服务。若此文档侵犯了您的版权,欢迎进行违规举报版权认领
畜牧养殖环节病死牲畜无害化处理补助实施方案
可在后台配置第一页与第二页中间广告代码
畜牧养殖环节病死牲畜无害化处理补助实施方案
可在后台配置第二页与第三页中间广告代码
在线阅读已结束,您可下载此文档阅读剩下的1 已有0人下载 下载文档10.00 元
/ 3
  • 收藏
  • 违规举报
  • © 版权认领
下载文档10.00 元 加入VIP免费下载
文本内容

【文档说明】畜牧养殖环节病死牲畜无害化处理补助实施方案.docx,共(3)页,14.918 KB,由小喜鸽上传

转载请保留链接:https://www.ichengzhen.cn/view-169581.html

以下为本文档部分文字说明:

畜牧养殖环节病死牲畜无害化处理补助实施方案(试行)为进一步做好乡畜牧养殖环节病死牲畜无害化处理工作,有效防止动物疫情扩散,妥善解决病死牲畜污染环境问题,从源头上遏制病死牲畜被随意丢弃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促进畜牧养殖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乡实际,制定本方案。一、相关定义:1.病死猪是指养殖环节因病或其他原因(不含人为宰杀)死亡的生猪(20市斤及以上),不包括因重大动物疫病原因强制扑杀的生猪以及死胎、木乃伊胎、流产胎儿。2.病死犊牛是指养殖环节因

病或其他原因(不含人为宰杀)死亡的犊牛,不包括因重大动物疫病原因强制扑杀的犊牛以及死胎、木乃伊胎、流产胎儿。二、补助对象及方式1.辖区内所有符合上述两条定义的死亡生猪和牛犊(已经投保并由保险公司理赔的除外)。2.通过“一卡通”直补到养殖户;防疫员补助到个人账户。三、补助

标准1、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标准:尸重20-100市斤(含)的,补助80元/头;尸重100市斤以上的,补助100元/头。2、犊牛无害化处理补助标准:按头补助,100元/头。3、防疫员无害化处置补助标准:猪:尸重20-100市斤(含)的,补助20元/头,尸重100市斤以上的,补助30元/头;

犊牛:30元/头。四、补助资金申报流程(一)死亡申报。牲畜死亡后,在24小时内上报村级防疫员核实,在村级防疫员的指导下,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置。(二)材料收集。防疫员负责采集死亡牲畜照片,无害化处置过程照片(使用水印相机拍照),户主身份证号、信用社

‘一卡通’卡号及复印件,联系电话,户主签字确认。(三)材料受理。各村防疫员每月25日前将收集的补助农户材料上报畜牧兽医站汇总,材料收集人员必须向站所负责人汇报每月补助受理情况,在站所负责人复核后逐级呈报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定。(四)张榜公示。公示补助信息,时间为7天,采集公示照片(远、

近各一张)。五、补助资金来源补助资金由乡人民政府筹措,每年筹措资金五万元(¥50000.00元),以年为限,补完为止;如若当年补助资金不足,已受理农户的补助资金由下一年的补助资金兑付。六、工作要求(一)逾期不申

报的,不予补办。(二)农户不按无害化规程自行处置的,不予补助。涉嫌向野外、水体(河、湖、库、渠等)丢弃动物尸体的,按照《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的规定从重处理。(三)严肃工作纪律,依法依规办事。涉嫌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套骗资金的,农户退回补助资金,给予全乡通报;

防疫员立即给予解聘处理,今后不再聘用;公职人员,交由乡纪委处理。七、本《方案》自**年1月1日起施行。

小喜鸽
小喜鸽
好文档,与你分享
  • 文档 161806
  • 被下载 27261
  • 被收藏 0
相关资源
广告代码123
若发现您的权益受到侵害,请立即联系客服,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侵权客服QQ:395972555 (支持时间:9:00-21:00) 公众号
Powered by 太赞文库
×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