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说明】国家开放大学公共政策概论案例讨论参考答案.docx,共(24)页,49.633 KB,由小喜鸽上传
转载请保留链接:https://www.ichengzhen.cn/view-155420.html
以下为本文档部分文字说明:
国家开放大学《公共政策概论》案例讨论参考答案案例讨论1一项调查显示,至少有3亿国人有随地吐痰的习惯,令中国成为“世界吐痰大国”。“不随地吐痰”的呼声,有识之士已振臂高呼了一个世纪,但随地吐痰在我们周围仍很普遍。根治随地吐痰,加
大处罚力度行之有效。据报道,1988年的汉城奥运会让世界看到了一个新汉城,也让世界领略了汉城人随地吐痰的陋习。1990年以后,汉城市政府下大决心抓随地吐痰,主要手段就是采取巨额罚款并增派大量执法力量,只要随地吐痰者被抓住了
,就要被处以约合人民币300元左右的罚款,结果1年时间,汉城随地吐痰的现象几乎绝迹。现在,汉城虽然已经废除了巨额罚款的规定,但市民们已经能够很好地自律了。北京的罚款上限是50元,上海据说是200元,香港是1500元,新加坡首次几百美元第二次上千美元。从不同地区对“随地
吐痰”的处罚政策的不同,谈一谈公共政策有什么功能?对人们的生活有什么影响?参考答案:公共政策的功能:(1)管制功能。政策问题的解决,可以通过政策对象不做什么来达成政策目标。政策主体要制约、禁止政策对象
不做什么,或者说要使政策对象不发生政策主体不愿见的行为,就须使政策对政策对象的行为具有管制功能。这种功能是通过政策的条文规定表现出来。(2)引导功能。为了解决某个政策问题,政府依据特定的目标,通过政策对人们的行为和事物的发展加以引
导,使得政策具有导向性。也就是说,政策给社会的发展、人们的行为确定了方向,使整个社会生活由复杂的、多面的、相互冲突的、漫无目的的行为,能有效地纳入到统一的明确的目标上来,使之按既定目标有序前进。引导功能是政策的积极功能。(3)调控功能。公共权力机关的治理是通过政策来实现的;或者说。
政策是公共权力机关实行治理的手段、工具和杠杆。而所谓治理,就是对各种社会关系加以调节和控制。而政策的调控功能,指的是政府运用政策,在对社会公共事务中出现的各种利益矛盾进行调节和控制的过程中所起的作用。(4)分配功能。在通常情况下公共政策容易把价值或利益分配给与政府主观偏
好一致者,最能代表社会生产力发展方向者及普遍获益的社会多数者。对人们生活的影响:第一,痰里面有许多细菌,据科学检测,一口吐里含有成千上万,甚至是上亿个有害的细菌。即使是健康的人有会带有很多细菌。第二,随地吐痰破坏环境。这里所说的环境,既指人的生存环境,又指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环境。可以想象,一个
遍地皆是唾沫、口痰的城市,谁敢到你那里去生活,谁敢去那里投资、经商办企业,发展经济。第三,随地吐痰破坏自身形象,是极不文明的行为。在大街上常常看见一些这样的人,穿着讲究,打扮时髦,气质高雅,风度偏偏,走着走着,啪的一下,一口浓痰吐在大街上
,实在太粗俗,太损自己,极不文明。中国是一个古老的国家,传统文化强调“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我们人人都应该做一个文明的中国人,从小事做起,从言行举止做起,彻底摒弃随地吐痰等不良行为,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文明健康的生活,做一个文明人。案例讨论22003年8月,圆明园进行大规模的环境整治
工程。2005年2月,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开工。3月22日,在北京开会的兰州大学客座教授张正春在游览时发现了圆明园的湖底都铺上了防渗膜认为该项工程会破坏圆明园的生态环境,于是将此事公布于众,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应。73个人的“圆明园整治工程环境影响听证会”代表名单,清华大学的吴良镛、钱易院
士等专家级代表占了三分之一。最早向媒体反映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的兰州大学生命科学研究所教授张正春也名列其中。海淀区圆明园管理处有6人将参加听证会,国家文物局、市环保局、市文物局、水务局和海淀区政府等相关政府部门也将派人到会。在这份长长的名单中,来自各个大
学及研究机构的代表占了相当数量,也有一些关心环保的大学生、工人、退休干部。其中年龄最小的是来自中国少年儿童手拉手地球村的小记者,只有11岁。知名环保人士李皓、北京地球村创办人廖晓义等公众人物也名列其中。环保总局有关人士说,名单中的这些人是从近200位报名者中确定的,他们应
该可以代表社会各个方面的声音。此次听证会的内容包括圆明园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特别是采用湖底铺设防渗膜的方式可能对生态的影响,以及作为历史人文景观的遗址公园圆明园应该如何修复与保护。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以来,国家环保总局首次举行公
众听证会。1.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曝光后,参与决策的主体有什么变化?2.这些政策主体是如何影响决策的?参考答案:由案例可知,参与决策的主体由原来的圆明园相关部门管理人员变更为国家环保总局、工作人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等。这些政策主体对决策的影响具体如下:(1)政府相关部门。国家环保总局作为监管
部门,应该监督圆明园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但是该工程没有经过审批就开工。经过曝光以后,国家环保总局通过听证会的方式参与公共决策。(2)思想库。思想库是现代政策研究组织的别称,是指由各种专家、学者组成的跨学科、跨领域的综合性政策研究和政策咨询组织,它的出
现对于改善政策系统和环境、促进决策质量的提高有着积极的影响。该案例中许多专家学者通过参加听证会来影响公共决策。(3)公民个人。公民或选民是公共政策主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最为广泛的非官方政策主体。公民个人通过各种政
治参与途径,影响或制约公共政策的制定与执行。这次圆明园听证会公民参与政策过程的方式有:①公民以主权者身份,通过直接投票的方式决定某些重大的政策问题,直接行使个人的权力;②通过社会舆论,提出政策诉求,影响政策导向;③以个人的知识活动为政策制定者提供实证依据或理论指导。案例讨论3中国将探索建立包装物
强制回收制度,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收费制度,到2030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则要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接近发达国家平均水平。昨天,国务院批转了住建部等16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
见》,直面一些城市面临的“垃圾围城”困境。(1)包装材料过度使用将受限制《意见》规划了生活垃圾的处理目标。即到2015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到2030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则要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
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接近发达国家平均水平。在这份《意见》中,解决生活垃圾问题的首要之处是确定在源头的减量上。一些产品的过度包装,是产生生活垃圾的一个重要源头。16个部委强调,将在产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等全生命周期,促进生活垃圾减量。限制包装材料过度使用,减少包装性废物
产生,探索建立包装物强制回收制度,促进包装物回收再利用。同时,在宾馆、餐饮等服务性行业,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2)垃圾处理设施未过考核要整改一些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厂对空气的污染,一直是周边居民投诉的重点。
《意见》要求,填埋设施运营单位要实行分区域逐层填埋作业,缩小作业面,控制设施周边的垃圾异味,防止废液渗漏和填埋气体无序排放。焚烧设施运营单位要足额使用石灰、活性炭等辅助材料,去除烟气中的酸性物质、重金属离子、二英等污染物,保证达标排放。同时
,已运行垃圾处理设施将来还要针对运营状况和处理效果,进行年度考核评价,公开评价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未通过考核评价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要责成运营单位限期整改。此外,16个部委还表示,将健全收费制度,按照“谁产生、
谁付费”的原则,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缴纳垃圾处理费,具体收费标准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成本和居民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从公共政策主客体互动的角度来评价“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参
考答案:“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加快建立健全能够充分反映
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环境价格机制,完善有利于绿色发展的价格政策,将生态环境成本纳入经济运行成本,撬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促进资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推动形成绿色发展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
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案例讨论4案例:北京市烟花爆竹“禁改限”到“限改禁”政策的变化“爆竹一声辞旧,桃符万象更新。”这是一千多年前五代十国就已经流传的一幅春联。从那个时候起,燃放烟花爆竹就已经成为成为春节辞旧迎新的特有习俗。出
于安全,环保等因素的考虑,自1992年广州首先“禁放”开始,目前,全国280多个城市相继出台了类似的法规,就连华人众多的美国纽约市,也在1996年发布了禁放令。发布禁令容易,可是要真正改变千百年来的根深蒂固的风俗却很难,很多地方禁放多年,可逢年过节也没能消除此起彼伏的鞭炮声。于是,有的城市又
选择了开禁,而有的城市恰恰相反,不仅坚持禁放,而且还加大了惩处力度。我们以北京为例。1.上世纪80年代末,北京市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事件呈逐年上升之势,许多市民要求有关部门采取措施禁放烟花爆竹。于是,北京市于1987年开始实施《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采取“逐步限制、趋于禁止”的管理方针。2.1993年12月1日起,北京正式实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据了解,北京“禁放”的第二年,1994年的除夕夜,北京市有关方面统计,在烟花爆竹禁放区没有发现一起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医院也没有
接到一例燃放烟花爆竹而炸伤眼睛的患者。3.近年来,保留春节燃放烟花爆竹以增加节日气氛的呼声越来越高,哈尔滨、成都、杭州、济南等城市市区内禁放烟花爆竹的政策有所松动,由原来的全面禁止调整为指定地点、指定时间的限制燃放。现已有106个城
市在实施禁放后重新有限开禁。2005年春节前,根据北京市政府规定,居住在城八区五环以外地区的居民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开始松动。>>查看更多4.2005年5月16日至31日,北京市政府网站“首都之窗”全文刊登《北京
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公开向市民征求意见。5.在燃放烟花爆竹民意调查中,北京市人大内务司法办公室委托18个区县向北京市民发放了6万份调查问卷,其中赞成适度放开的占收回有效问卷总数的69.64%。6.2005年12月1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的《北
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开始施行,将本市划分为禁放点、限放区、准放区进行分类控制,并允许在春节期间有限制地燃放烟花爆竹。7.2017年12月1日,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四十二次会议1日表决通过《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五环路以内(
含五环路)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本市五环路以内(含五环路)区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此外,五环路以外区域,各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求划定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以外的其他区
域可以燃放烟花爆竹。近年来,燃放烟花爆竹与环境承载力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事故较多,《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的修改受到各界关注。北京市消防局数据显示,近三年春节期间,北京市因燃放
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分别为28起、39起和9起。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数据显示,近五年,北京春节期间空气重污染天数在2天至4天之间,每年除夕晚8时到初一凌晨PM2.5浓度到达峰值,烟花爆竹燃放对空气环境影响较大。1.民众为什么要抵触?
2.执行阻力从何而来?3.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利大还是弊大?4.政策环境在政策制定中的影响是什么?5.请根据案例材料对北京市1993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1日期间实施的关于烟花爆竹燃放的政策做一个简要的政策评价。参考答案:(1)社会发
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希望通过燃放烟花爆竹增加节日气氛。(2)烟花爆竹燃放对空气环境影响较大;人们的传统思想(3)北京实施禁放政策减少了空气污染,降低了火灾隐患,有效的防止了人员伤亡,从这几方面获得了非常重要的成功,但是我们
也应该看到在政策实施过程中花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来保障政策实施,不应该完全禁止这一古老的文化传统,执法的难度也很大,很难完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总体来说北京的禁放政策总体还是利大于弊。(4)在政策制定过程
中,政策主体首先要实事求是地认识环境、把握环境,并了解各种优势和弊端,预测政策实施的可行性和政策运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尊重和适应政策环境。可以说,政策环境对于政策的基础性影响是全方位的,有时甚至可以说
是决定性的。一般来说,政策环境的现实需要是政策制定的前提,政策环境的性质决定了政策的性质,而政策环境的发展变化也必然导致公共政策的发展变化。具体来说,根据上文对国内国外环境的分类,每一-类别对公共政策环境都有很大的影响。文化环境贯穿于公共政
策全过程,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公共政策问题的提出,决定着公共政策执行的认同感和执行效力,构成政策评价所依据的重要标准。文化环境,特别是政治文化环境,为公共政策的制定提供了强大的智力支持,为公共政策的执行提供了必要的精神动力,也是政策评估的重要依据。(5)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问题,引起社
会各界普遍关注,市民反映强烈。1993年春节刚过,市政府就收到市民来信231件,强烈要求市政府采取措施,禁放烟花爆竹。在1993年,北京市对东城、西城、宣武、崇文、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等8个区居民的调查,赞成禁放的占绝大多数。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和八个城区近郊区人大、政府对8万多市民的调查统
计,赞成禁放的占84.6%,反对的占13.2%,持保留态度的占2.2%。可见,制定《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在当时是符合实际情况的。②禁放法规实施以来,对于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维护首都社会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特别是在法规实施的最初几年里,禁放效果明显,社会对禁放法规
评价较高。但随着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希望通过燃放烟花爆竹增加节日气氛的需求越来越强烈。九十年代后期以来,每年春节期间,禁放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越来越严重。2005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已
到了失控状态,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政府虽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但执法力量还是达不到要求。实际上禁放法规已形同虚设,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受到极大削弱。在这种情况下,市民中要求适度放松对燃放烟花爆竹的限制,恢复节日燃放烟花爆竹这一传统风俗以增添节日气氛的呼声日益强烈;也有很多市民坚持依法禁放。随
着国内一些大城市对燃放烟花爆竹的相继解禁,社会各界对本市仍以禁放来管理烟花爆竹提出质疑。可见,形势发生变化,禁放法规成为社会矛盾的焦点,原来的《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已经不再适应社会的发展。因此,应该修改此公共政策,及时调整。
案例讨论5案例: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为何执行难2005年8月29日,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对海南、天津、黑龙江、内蒙古、青海、新疆、宁夏、甘肃等8省区市助学贷款不落实、走过场提出严厉批评,引起强烈社会反响。记者调查发现,我国去年下半年出台新的助学贷款政策,在风险防范和利
益补偿方面对银行作了很多有利的规定。然而时至今日,很多地方的银行仍以风险大、放贷成本高为由,设置较高贷款门槛,致使许多急需资助的困难学生迟迟拿不到贷款。助学贷款政策推不开银行顾虑的是什么?以“不让一个大学生因贫困失学”为目标的国家助
学贷款政策自2000年正式实施以来,受到了贫困学生和高校的普遍欢迎。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试行)》,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由学生和财政各负担一半,以减轻学生的还贷负担。但是,这项政策的落实过程却并不如人们所期望的那样顺利。从一开始,这项政策就
在很多地方受到银行方面不同程度的抵制,银行给出的理由是此项贷款“风险大、成本高”。到2004年初,国家助学贷款因为所谓“学生还贷违约率太高”,而被大多数银行单方面停发,全国只有几所名牌大学和贵州省的助
学贷款能正常开展,助学贷款面临崩盘的危险。2004年7月,有关部门出台了新的政策,针对前一阶段经办银行、学校之间遇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了办法。然而,新的办法并没有燃起银行的热情,除中央所属高校确定中国银行中标经办以外,一些地方高校的学生申请助学贷款仍然举步维艰。>>查看更多合同规定不尽合理
违约责任究竟在谁?2004年国家助学贷款突然被银行大面积停贷,银行的理由是学生违约率太高,贷款风险增大。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文件,如果违约率达到20%,银行有权停止贷款。于是,很多舆论就此怀疑当代大学生的诚信
素质,认为他们已成为“失信的一代”。“某地近九成学生不还贷款”、“某地学生违约率超过20%”等报道一度充斥报端,似乎国家助学贷款的问题全是由学生自己造成的。然而,大学生违约率真有那么高吗?记者手中有一份两年前工商银行贵阳中西支行与贵阳中医学院学生周琳签订的借款合同,这是一份典型的格式合同。上面明文
规定周琳只能采取等额本金法,按季度到工行指定的贵阳中西支行网点还款。银行强行规定学生必须按月或按季度在指定的地方归还贷款,这对于大多数刚刚参加工作的毕业生无疑是沉重的负担,“迫使”一些学生不得不“违约”。在学生写给学校的情况说明中,有些是
因为工行撤掉县里的分支机构无处还款,有些是因为工行的银行卡升级后省外就业的学生钱还不进去,有些是因为地方政府定向委培的学生回地方后暂时没安排工作,有些则是因为工行不同意贷款学生提前还款。工商银行贵阳中西支行2003年曾作
过一次统计,数据显示贵阳中医学院的学生违约率高达95%以上,后经学校调查,真正恶意违约的不到5人,其余均是因为不合理的合同规定所致。补偿专项基金已设立风险到底有多大?为了补偿银行风险,新政策规定按照高校当年贷款发生额的一定比例,由财政和
高校各出资50%,建立“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基金”。同时,经办银行从国家指定改为面向商业银行招标,其中一个重要指标就是银行所提出的风险补偿金比例。这项政策出台后,一些地方投标银行给出的风险补偿比例高达15%以上,而据了解,政策规定
不管违约率到底有多高,风险补偿金一旦定下来,都会全额拨付给银行。贵州省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主任周忆江说,即使违约率真的高达20%以上,银行承担的风险仅有5%。可以说银行的风险完全是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在国家充分保障银行利益的前提下,银行放贷仍不积极实在让人难以理
解。农业银行贵州省分行的调查显示,截至2004年8月,全省农行系统发放的助学贷款中,实际违约率仅为0.68%。调查表明,就算在农行贷款的大多数学生还未进入还款期,这一数据可能比实际违约率小,但也不会偏离太多,更不太可能达到甚至超过20%。显然,助学贷款并不比其他银行贷款的风险大,其风
险被夸大了。银行的另一个理由是助学贷款面对成千上万的学生,单笔金额小,导致贷款的运行成本太高,助学贷款无利可图。实际上,就目前国家助学贷款的利率水平,以及每笔贷款财政4年全额贴息,加上稳定的数额不菲的风险补偿金,再有该项贷款税收方面的优惠,银行不可能无利可图,更不
可能亏本。对此,一位熟知金融业的企业家指出,一些银行更热衷于放出风险更大的动辄上亿元的大额贷款,看中的是贷款过程中发生的利益关系,而像助学贷款这样面对学生的小额信用贷款,没有办法提供这样的收益,因此银行的积极性不高也在意料之中。1.结合案例,运用所学公共政策执行的相关知识,总
结导致“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执行难”的主要原因。2.试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角度,谈谈如何才能让国家助学贷款政策顺利执行下去?参考答案:1.助学贷款关系到学生的命运、国家的前途、家庭的负担和银行的利益,既是党中央、国务院对贫困大学生的关怀,又
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然而,在真正执行中,却并不令人如意。其原因有:(1)有些地方对这项政策不够重视,落实的措施也不够明确。据说,国家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日前在有关国家助学贷款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国家助学贷款遭遇的一系列问题,关键原因在于有些地方对这项政策不够重视,落实的措施也不够明确。(2)公章太多,贷款程序复杂。某报纸曾报道了山东建筑工程学院申报学生助学贷款的艰难,说报给银行的200份申请,只有107份进入审
理程序,而该校有3000名贫困生。华南理工大学为确保贷款学生申请资料的准确性,把所有经办环节都以“公章”的形式予以确认,包括经办人的签名,最多的时候办一笔助学贷款要盖70多个“章”。这恐怕就是银行对大学生助学贷款发放不积极的一个重要因素。(3)获利小。有报道说
,获利小是银行办理助学贷款不积极的一个重要原因。众所周知,为企业或为个人办理一笔大宗贷款,能得到不少“好处”,而办理助学贷款则没有。2.相关部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来执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1)无论是公债还是教育发展银行,其
借贷都属国家债务,因此期限性非常强,所以对于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公债还贷要求非常高,这也是国家不愿意独自承担助学贷款的主要原因。笔者认为国家应主动承担起这个责任,并借此契机完善个人信用体系,形成合理高效的助学贷款借还体系。(2)在从现有的商业性贷款转变为真正意义上的政策性国家助学贷款的
过渡期,国家应该把部属院校和非部属院校分开解决,因为部属院校学生的借款问题在我国已经得到了相对较好的解决,过渡期间应该先将那些在贷款上处于弱势的学校作为工作的重心。(3)要对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要求和归还期限做好详细的规划,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完整的资
金征集和归还方案。案例讨论6孙志刚事件孙志刚,男,1976年生,湖北黄冈人,2001年武汉科技学院(原武汉纺织工学院)艺术系艺术设计专业毕业,2003年春节后来到广州,案前任职于广州市达奇服装公司。3月17日:孙志刚因无暂住
证在广州街头被带至广州天河区黄村街派出所。3月18日:孙志刚被黄村街派出所送往广州收容遣送中转站。3月18日:孙志刚称有心脏病被收容站送往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3月19-20日:孙志刚在救治站遭遇无情轮番毒打。
3月20日:救治站宣布孙志刚不治死亡。4月18日:尸检结果表明,孙志刚死前72小时曾遭毒打。后来广州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法医鉴定,证实被害人孙志刚系因背部遭受钝性暴力反复打击,造成背部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4月25日:南方
都市报刊登一大学毕业生因无暂住证被收容并遭毒打致死一文。5月14日: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俞江与腾彪、许志永两位法学博士以中国公民的名义,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上书,建议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进行违宪审查。上书指出人身自由是由宪法所固定的根本权利,是神圣不可侵犯的。5月18日
:孙志刚的遗体在广州火化。5月23日:我国著名法学专家贺卫方、盛洪、沈岿、萧瀚、何海波联合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就孙志刚案及收容遣送制度实施状况依照宪法启动特别调查程序。6月6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乔燕琴等12人伤害(致死)孙志刚一案。6月6日:孙
志刚被故意伤害致死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开庭进行补充情况的调查。由于提出了一些新的情况,法庭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核实,故该案推迟公布审判结果。6月7日:孙志刚被故意伤害致死案定于9号下午15时宣布判决结果。6月9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
]穗中法刑初字第134号刑事判决书,就孙志刚被故意伤害致死案做出一审判决:主犯乔燕琴被判处死刑;第二主犯李海婴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余十名罪犯胡金艳、乔志军、李文星、何家红、韦延良、李龙生、吕二朋、张明君、周利伟、钟辽国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无期徒刑。6月9日:孙志刚案
涉及的原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黄村街派出所民警李耀辉,原广州市脑科医院江村住院部副主任张耀辉,原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负责人彭红军,医生任浩强,护士邹丽萍、曾伟林等6人,以玩忽职守罪,被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和白云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6月10日:孙志刚被故意伤害致死案中涉及的其
他23名违反党纪政纪的有关责任人员,经广州市委、市政府同意,已由广州市纪委、市监察局和有关单位给予党纪、政纪严肃处分。6月2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第381号令,公布施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1982年5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同时废止。6月22日:新华社受权播发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全文。7月21日:国务院民政部门发布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民政部令2003年第24号),本实施细则自2003年8
月1日起施行。8月1日:5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及其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即日起正式实施。思考:从孙志刚事件分析我国关于流动游乞人员管理政策(制度)变迁的触发机制。参考答案:孙志刚事件,实际上是一个地方政府部门滥用权力和
“恶法非法”的事件。公民在自己国土上流动,却被需要暂住证,否则就被视为一个流民要被集中收容起来进行劳动和遣送回原籍,即使是一个大学生也难以幸免。而孙志刚被收容后,在收容站工作人员纵容之下,居然还被殴打致死。这就表明,权力的滥用在某些地方和部门特别明显,政府的部门的工作人员
超越职权使用权力,滥用权力,张牙舞爪地侵犯公民的权益。因此,我们迫切需要建设一个限权政府,要废除那些政府不合法和不合理的权力,要将政府权力关进笼子里。孙志刚事件后,国务院废除了收容遣送制度,取而代之的是建立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各地设立了救助站。但是,救助站的建立
并没有万事大吉。表面上讲,收容遣送制度的废除,对于流浪乞讨人员不能滥用权力随意关押和遣送,而代之以政府的责任,即政府有义务和有责任将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安置,寻找监护人和帮助回家。但是实际中,却很不容乐观,“干尸男孩”的真相如何,有待于公安机关查清。但近些年,各地救助站曝光出的被救助人
员自杀和非正常死亡的事件时有发生。从废除了收容遣送制度,到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就是要建立限权政府同时建立责任政府,向法治政府大踏步迈进,但是,从孙志刚到“干尸男孩”,却表明某些地方政府,既没有建立限权政府,更没有建立责任政府。换句话说,虽然废除了收
容遣送制度,但是,哪怕就是不再滥用权力,但是有关救助站工作人员也不愿意积极履行义务和责任,从乱作为到不作为,不想为、不尽职。何况,救助站的工作人员是否滥用了权力,超越职权行事,尚且不得而知。而一个责任政府不仅要求公职人员不能滥用权力,更应当积极作为。救助站工作人员就是没有滥用权力,也与建
立责任政府背道而驰。依法治国早就确立了我们的治国方略,也是十八大以来的主旋律,而依法治国重在建设一个法治政府,而一个法治政府是限权政府、透明政府、廉洁政府和责任政府。孙志刚事件推动了收容遣送制度的废除和限权政府的建设,而“
干尸男孩”的事件,我们希望能以此推动流浪乞讨人员制度的完善,不要让救助站流于形式,并以此推动责任政府的建设。案例讨论72009年1月5日中午,一声巨响,昔日设计总投资3500余万元、建筑面积近5000平方米、高135米、顶部有旋转观光厅、能俯瞰万州城全景的“三峡明珠观光塔”,轰然“谢幕
”。“三峡明珠”作为“三峡百万移民标志性”形象工程的历史使命,连带纳税人的一千万元就这么打了水漂。据称“三峡明珠”的倒掉已为当地民众“期盼多年”,这反映了在“三峡明珠”的建设上存在着决策与民意的背离。而“三峡明珠”在投入上千万元后被突然
叫停,似乎也意味着决策者内部同样存在争议。一个未达成共识的大工程,当年又是如何“霸王硬上弓”的呢,有待有关部门给公众作出说明。至于为什么要拆“三峡明珠”,当地有关负责人解释说主要是因为“规划调整”,同时,由于万州区在2005年4月进行了行政体
制调整,将龙宝等三个开发区管委会撤销,因此工程投资主体变得不明晰,只好停工。这样的解疑释惑除了增添民众的疑惑之外,没有太多说服力。所谓的“规划调整”,解释不了为什么要调整一个已经在建的大工程;所谓行政体制调整造成“投资主体不明晰”
更是荒唐:龙宝等三个开发区管委会撤销后,总有继受其权责的部门,这个部门就应该成为新的“投资主体”。就好像原管委会的官员不会因为“行政体制调整”就失业了,那么这个“明珠塔”缘何就找不着“投资主体”?当然,“明珠
塔”的倒掉,实质原因还在于当地新旧领导对这个项目的认识不一。本来,广泛征求市民意见,召集利益相关方举行项目听证,尊重并汲取来自民众和专家们的建设性意见,凡此等等均可作为政府理性决策应当遵循的程序。但无论是“明珠塔”的建或是
拆,我们都看不到具体的决策过程,更遑论决策的民主。类似这般建也领导意志,拆也领导意志,实则是行政决策不理性,不民主的表征。而行政决策的随意也绝非仅仅体现在这座“明珠塔”。不理性”又源于决策不公开和决策不民主,一些基层官员在制定决
策时,往往凭经验、“拍脑袋”、长官意志、唯上不唯实,不遵守决策的程序和规范,不遵循事物发展的规律,而不理性的决策轻者造成公共资源浪费,重者容易引发民怨,造成社会矛盾。地方政府秉承理性,在决策过程中必然追
求“效率最大化”和“选择最优化”。要达成“理性”之境界,就应实行决策的民主与决策的透明,在“民本主义”之下严格依法定程序办事。“以民为本”不应仅仅成为一句口号,而更应体现在具体的制度中。只有充分尊重民意,乐于汲取民意
,才能在决策中强化民众的利益,克服公共政策的偏离。想想看,若当初开建“明珠塔”时最大程度听取和汲取了民意,还会有今天在建与拆之间的尴尬吗?1.如何避免“形象工程”的出现?2.如何做出科学合理适合经济社会发展的
决策?参考答案:1.一是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使其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政观;二是要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考核作用指标体系和选拔制度,使干部作用制度对干部形成正向引导;三是要形成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使形象工程死于胎中;四是严肃法纪,对形象工程的责任者不尽不能提拔重用,
还要追究其法律责任;五是完善项目建设招投票制,不让腐败分子有机可乘。2.(1)识别机会或诊断问题:评估机会和问题的精确程度有赖于信息的精确程度,所以管理者要尽量获取精确的、可信赖的信息并排除信息在解释过
程的扭曲以提高作出正确决策的可能性。(2)识别目标:目标体现的是组织想要获得的结果,所想要结果的数量和质量都要明确下来,因为目标的这两个方面最终指导决策者选择合适的行动路线(3)确定方案:管理者在征询他人的意见后拟
定备选方案,确定所拟定方案的价值或加恰当性,确定最优方案再根据事实以及考察结果确定最好方案。(4)选择实施战略:在方案选定后,管理者就要制定实施方案的具体措施和步骤。(5)监督和评估:一个方案的实施阶段形势可能发生变化,因此管理者要不新
地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以适应变化了的形势。案例讨论8通过本章“学前引入”我们了解到,为了减少白色污染,政府颁布了“限塑令”,但是法令的实施比较“尴尬”:大中型超市的执行情况令人比较满意,而农贸市场却不容乐观,甚至情况越来越糟。到底为什么限塑令会遭到如此“尴尬”的局面,白色污染问题到底应该如何解决
?我们应该怎样从公共政策这个角度来分析、把握这个问题?建议你到论坛针对这个问题先和大家交流一下,再查看分析提示。参考答案:“白色污染”问题必须政府、企业、公民携手奋进,共同努力才能得到有效的治理。(1)政府应本着为人
民服务的宗旨,加大资金、科技的投入,加强同其他国家的技术交流,努力开发塑料袋的环保型替代品,满足人们日常生活的需要,逐步改变人们的消费行为和生活方式,逐步引导人们过环保新生活。(2)政府应该加大对中小型塑料制品企业在资金,技术,管理方面的扶持
力度,帮助困难企业顺利实现转产,促进塑料制品企业的产业升级。(3)政府应该加大投入,鼓励支持废弃塑料制品的回收,加强对废旧塑料制品的回收、管理和处理,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加强国际交流,促进废弃塑料制品回收
与利用的产业化,以加强对白色污染的控制,实现塑料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4)政府应该一方面控制可降解塑料的生产成本,一方面加大对使用可降解塑料袋的经营户的财政补贴,减轻经营户的成本压力,努力促进可降解塑料袋的推广使用,达到限塑和环保的
目的。(5)政府应该加强环保宣传和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各式各样的环保活动,在人们心中形成坚定的环保理念,传播和普及防治白色污染的知识,增强人们的环保意识。(6)企业应该化“危”为“机”,抓住国家实行“限塑令”的机会,加强企业间的合作,尽快实现企
业的转型升级:企业应该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按照“限塑令”的精神,合法经营,不生产、销售和使用超薄塑料袋,坚决支持国家限塑政策。(7)公民应该努力提高自身的环保素质,坚决维护国家政策,不使用超薄塑料袋,在购物时自备布袋或菜篮,积极参加各种环保活
动,逐渐形成文明环保的生活方式。案例讨论9"节假日高速免费政策"是指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2012年9月12日,河北省、湖南省、内蒙古、四川省等多个省份免费细则相继披露。各地方出台细则基本以交通部2012年9月5日下
发的紧急通知为蓝本,在通行时间、通行方式和通行范围等方面与交通部要求大体一致。按交通部文件,2013年春节期间全国收费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时间统一确定为2月9日零点起,至2月15日24点结束,在收费道口不发卡抬杆免费放行。2014年除夕
,京津辽等多地高速通行不免费,部分省市愿意调整。2015高速免费通行时间确定,共免20天。①春节期间:2月18日(除夕)零点开始至2月24日(初六)晚24点结束,共七天;②清明节期间:4月4日0时至4月6日24时,共三天;③劳动节期间:5
月1日0时至5月3日24时,共三天;④国庆节期间:2015年10月1日0时至10月7日24时,共七天。这本是一项惠民政策,对于广大民众来讲欢欣鼓舞,但是政策执行后,出现了种种问题。2014年5月1日晚间,国家旅游局网站发布
消息称,北京、上海、广东等地一些主要出城道路出现严重拥堵,北京出京方向从早上5点多开堵,京藏高速出京长龙长达55公里。上海市交通委日前发布5月交通状况预测,“五一”小长假期间,高速公路车流规模预计达到3
05万车次。其中,G60沪昆高速最易成为“堵点”。截止至1日上午8时30分,广东省内已有8条高速公路发生拥堵。福建省多条高速公路1日也发生了拥堵。在沈海高速罗源收费站,因高速公路因交通事故暂时封闭,被阻车辆绵延数公里,有旅客称排队时间超过4小时。有媒体报道,在全国各地传来高速公路
拥堵的消息的同时,人们纷纷在网上晒堵照:“半个小时,只挪了两公里!”“又遇到堵车,都这个点了,行程全乱了。”“省了70元过路费,大好假期堵路上,还多花100多元油钱,真是自找苦头。”与政策刚出台时民众纷纷点赞不同
,如今免费出行大餐对许多人而言,已成鸡肋。此外,各地的火车站、汽车站等迎来短途出行高峰。4月30日,大批旅客即在南京火车站候车大厅内等候检票上车,候车室达到几近爆满的状态。本来一项惠民的政策实则变得鸡肋。请运
用本章所学习的公共政策评估理论来评价“节假日高速免费政策”。参考答案:节假日高速路小客车免费通行,却造成了节假日高速公路拥堵严重,对此现象,我们应该从实际出发辩证看待。一方面,虽然国务院出台政策对节假日高速公路的小客车实行免费通行,其出发点是好的,
既能减轻民众出行顾虑,拉动黄金周旅游消费和促进文化发展,又能加快通行节奏。另一方面,需要考虑到节假日出行高峰、车流量大大增加的事实,再加上高速免费,使本可以往国道等其他路段通行的车转向高速,自然会造成政策实施后反而拥堵严重的效果。因此,对于这样一个为民着想无意间却带来反效果的政策,我们要认真对其
进行改进,让它起到真正的作用。第一,小客车免费通行的办法很好,但应考虑到车流量增加的因素,可把节假日小客车免费通行时间适当前置和延长,比如国庆节前、后各延长一星期以内,使驾车出行的高峰期错开。第二,节假日高速免费通行时可以取消进口领卡、出口收卡的制度,大大提高收费卡通行
速度,降低拥堵。第三,国家还应出台政策,鼓励航空、铁路等交通行业采取打折等优惠措施,促进出行方式多元化、合理化。避免交通拥堵。案例讨论10美国“9.11”事件的焦点—世贸大厦,它的所在地以前是纽约市著名的电子一条街,有着几百家店铺。1962年,纽约市再
这里开始了世贸大厦的征地行动,但遭到了几百家店铺业主的反对,政府与业主的官司一直打到了美国最高法院,最终业主们输了。因为大法官最终裁定该地建设的世贸大厦符合公共利益,认为该商业区毗邻华尔街和纽约港,该地段是美国乃至世界经济的行政,世贸大厦的修建将吸引全世界对美国的投资,会给
纽约乃至美国带来更大的繁荣,而几百家店铺不能够做到这一点。可见,公共利益需要明晰化,需要一个理由充分的解释,如此方能合理推进城市建设和改造,取得公众最大限度的认同。公共利益在这个案例中是如何体现的?公共利益应该如何界定?参考
答案:虽然自古以来国家的形式变化多样,对国家存在的理由也有不同的解释,但是毫无疑义,公共利益(publicinterest)能够有效解释国家存在的正当性。公共利益概念是界定政府行为(公共政策)必要性的主要界限,是把握公共政策目标性的主要依据。一般认为,公共利益
是指一定范围内不特定多数人的共同利益。它包括国家利益、阶级利益、民族利益、集体利益在内的公共物质利益和精神需要。如果要正确界定公共利益,通常要遵循以下四项基本标准:公共、合理、正当、公平。其一,公共性。较私人利益而言,公共利益首先是一种公众利益,
受益主体具有普遍性或不特定性的显著特点;同时这种利益的实现主要依赖以政府为代表的公共选择机制,一般难以通过市场等私人选择机制来实现。其二,合理性,由于一种公共利益的实现经常是以其他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减损作为代价的,因此在界定公共利益时就应当遵循合理性原则(或者比例性原则):要对局部公共利益与整
体公共利益、短期公共利益与长期公共利益加以权衡;对可能减损的私人利益与可能增长的公共利益加以权衡;对实现公共利益的不同方式加以权衡.通过这些权衡,最大限度地避免因小失大、不能丢了西瓜保了芝麻。其三,正当性。公共利益的界定事关广泛的公众利
益,政府机关应当广泛听取、充分尊重公众意见,保证公共利益界定基于广泛的民意之上.参与是民主重要的特征,程序是民主的有效保证。其四,公平性。公共利益是一种公众利益,如果以减损少数人的私人利益却又不给予必要补偿的方式来增进公共利益,就会有违公共
政策的正义和公平原则.这种补偿应当是一种得失相当的公平补偿和合理补偿,而不能只是强制性和象征性的“适当补偿”或者弹性很大的“相应补偿”。案例讨论11环保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城市下发《关于请做好散煤综合治理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工作的函》特急文件,明确进入供暖季后,一些地方如果没有完工“煤改气
”“煤改电”工程,依然可以继续沿用过去的燃煤取暖方式或其他替代方式。文件提出“坚持以保障群众温暖过冬为第一原则”。雾霾天气人人痛恨,国家治理空气污染下了大决心。作为北方雾霾的重要来源,冬季取暖的散煤燃烧自然在整治之列。所以
,去年10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七次会后,国家开始陆续在北京周边设立“禁煤区”。于此同时,各地开始大力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程。这是庞大的能源结构改革工程,涉及工业生产中燃料的升级换代,也关系到普通老百姓的生火做饭、取暖过冬,既是发展问题,又是民生问题。国家的
决心很大,地方的执行也超级高效。一时间,很多地方张挂起各色各样的宣传条幅,有些宣传语一幅恫吓的口吻,烧煤卖煤就要“抓抓抓”。一些老百姓家里灶台被拆了,烟囱被堵上了,卖散煤的被拘留了……1、“煤改气”“煤改电”的政策制定过程中体现出什么问题?2、政治和政府的组织、程序和行为对公共政策有什么影
响?参考答案:1.煤改气煤改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是资金压力;二是煤改电对电网的潜在冲击;三是天燃气的供应量能否解决。2.对公共政策的影响:政治文化具有政治统治体系支持功能。任何社会政治统治体系都具有一定的政治文化意蕴或底蕴。政治文化通过对这一社会政治统治体系提供合理性、合
法性的解释与说明,为其构筑起政治文化精神与政治智慧的动力支持。政治文化对社会政治统治体系的支持功能还表现为稳定政治秩序。政治秩序达到稳定受诸多因素影响。如政治制度的合理安排、社会经济发展的有序性、社会生活风气的正常化以及对人们社会物
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满足等,但政治文化方面的支持与适应是最重要的基础性因素。因为稳定的政治秩序的前提是全体社会成员对整个社会价值取向及执政党、政府及其公务人员的普遍政治认同。案例讨论12对于义务教育阶段来说,公平是最重要的价值追求。
过去5年间,大城市的“择校热”及贫困地区的教育薄弱问题,因为一系列改革举措而取得了显著改善。几年前的北京,每到义务教育入学季,找门路、拼关系、托人情,是家长们的“必修课”。从去年开始,“择校”这个词也逐渐很少被提及,取而代之的是就近入学政策。从2014年开始的、北京等多个大城市推动的义务
教育阶段就近入学改革举措。为保证过程透明,统一的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投入使用,记录学生入学途径和方式,并纳入电子学籍管理系统。每个孩子该就近去哪所学校,一目了然。不正常的流动如何产生、从哪个环节产生,也都能够进行监控。
除了分好“蛋糕”,还要做大“蛋糕”,实现教育资源的“高位均衡”。包括北京、上海、南京、深圳等在内的多个大城市,从横、纵两个维度盘活存量、激发增量:横向,包括打造学区联盟、大校年级组制、教育集团,积极扩展优质学校的服务半径,提高优质教育资源供
给总量;纵向,主要是打通学段、建设一体化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和推进九年一贯对口直升改革。从价值分析的角度对我国就近入学政策进行评价。参考答案:为保障我国义务教育的正常实施,早在1986年,国家在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九条规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适当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设置,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小学的设置应当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这些是对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政策在法律上的明确规定。这些规定
,明确了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的权利,明确了地方各级政府保障其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权利的义务和责任。就近入学的政策目标就是为每一个儿童提供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确保教育的公平原则。据悉,这19个重点大城市是指4个直辖市、5个计划单列
市、10个副省级省会城市。《通知》明确要求,2014年各重点大城市要在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方面采取切实举措,标本兼治,破解择校难题。到2015年19个大城市所有县(市、区)实行划片就近入学政策,100%的小学划片就近入学:90%以上的初中实现划片入学:每
所划片入学的初中90%以上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逐步减少特长生招生学校和招生比例,到2016年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初中学校所招收的特长生比例降到5%以内。没有特长生招生方式的省份不再增设该方式。到2017年
,19个大城市95%以上的初中实现划片入学:每所划片入学的初中95%以上的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组织考试及与入学挂钩行为得到杜绝。与择校有关的乱收费得到根治。《通知》强调,已经实现上述目标的城市要进一步巩固提高。案例讨论131986年6月23日,患者夏某因肝硬化
晚期腹胀伴严重腹水,被送进陕西汉中市某医院。看着母亲痛苦不堪的惨状,患者儿子王某和妹妹觉得母亲既然痛苦得生不如死,那么就要求医生对其母亲实施安乐死。6月28日,在王某等一再的央求下,医生蒲某开了一张100毫升的复方冬眠灵的处方,并注明是“家属要求
安乐死”,王某在上面签了字,当天中午至下午,该院实习生蔡某和值班护士分两次给夏素文注射冬眠灵。同年9月,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将蒲某和王某批准逮捕,并于1988年2月向法院提起公诉。1990年3月,汉中市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报
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于1991年2月28日批复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请求的蒲某,王某故意杀人一案,经高法讨论认为:安乐死的定性问题有待立法解决,就本案的具体情节,不提安乐死问题,可以依照刑法第10条的规定,对蒲某,王某的行为不做犯罪处理。
”1991年4月6日,汉中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在母夏素文病危难愈的情况下,产生并且再三要求主治医生蒲某为其母注射药物,让其无痛苦地死去,其行为显属剥夺其母生命权利的故意行为,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被告人蒲某在王某再三要求下,同其他医生先后向危重病人夏素文注射
促进死亡的药物,对夏的死亡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其行为已属剥夺公民生命权利的故意行为。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条,宣告蒲某王某二人无罪。”一审后,汉中市人民检察对一审判决两名被告行为不构成犯罪提起抗诉;蒲某和王某则
对一审判决认定其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不服提起上诉。汉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于1992年3月25日二审裁定:驳回汉中市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和蒲某,王的上诉,维持汉中市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另外,事隔近18年后,2004年5月,当初要求为母亲实施“安乐死”的王某
患胃癌并转移,向医院提出安乐死,被医院拒绝。2004年8月3日,王某病逝。从公共政策的伦理学分析角度评价“安乐死”事件。参考答案:安乐死关系到的不仅是医学问题,而且还有伦理道德、宗教信仰、风俗习惯、法律、公共政策等诸多方面的问题。赞成安乐死的主要理由是自主和有利。生命属于每
个人自己,人人有固有的生命权,也即生命的自有权、自主权和自决权。每个人有权选择体面、舒适的死亡方式,避免忍受无望的极度的痛苦。安乐死的实质其实不是对生死的选择,而是对死亡方式的选择,这种选择体现了生命神圣、生命质量和生命价值原则。同时,安乐死也有利于医疗资源的公平、合理分配,避免把大量的资源
消耗于无望的救治而挤占需要正常保健费用的人的利益。反对安乐死的主要理由是生命不仅仅属于自己,个人无权安排自己的生命状态,人为地结束生命是反自然的行为。而且,轻易放弃对不治之症的尽力救治将有碍于医学的发展,因为
医学就是在与各种绝症、顽症的斗争中进步和发展的。另外,人们更担心的是社会风险和道德滑坡。一旦医生在某种特定情况下有权用医疗干预手段致人死亡,那么如何保证这种权力不被滥用呢,这某种特定情况的界定会不会被扩大
?尤其在全民的医疗保险制度和法制还不健全的社会,这种风险就可能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