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说明】中小企业经营管理的中税收筹划知识p课件.ppt,共(112)页,327.512 KB,由小橙橙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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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管理的税收筹划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企业经营管理的税收筹划7.1企业经营管理中增值税的税收筹划7.2企业经营管理中营业税的税收筹划7.3企业经营管理中消费税的税收筹划7.4企业经营
管理中所得税的税收筹划7.1企业经营管理中增值税的税收筹划7.1.1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选择7.1.2兼营不同增值税项目的税收筹划7.1.3促销经营下的税收筹划7.1.4固定资产销售价格的筹划7.1.5委托代购方式的选择策略7.1.6运
输费用支出的税收筹划7.1.7以物抵债的税收筹划7.1.1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含义、认定标准、及其筹划意义1不考虑附加税和各项费用时的参考节税点2考虑附加税和各项费用时的参考增值率3小规模纳税人争取一般纳税
人常见方式7.1.1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选择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纳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2)从事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
以下的;(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7.1.1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选择企业要获得一般纳税人资格,需符合条件:(1)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2)小规模企业有会计、有帐册,能
正确计算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并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并且年应税销售额不低于30万元(3)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商业企业以外的其他小规模企业,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的7.1.1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选择基于以上法律规定,实际操作中划分标准有两类:(1)年纳税销售额的定量标准;(2)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纳税人会计核算是否健全的定性标准。即会计核算健全的,年销售额虽低也可按一般纳税
人对待;会计核算不健全的,年销售额虽高也作小规模纳税人对待。正是由于这些划分原则存在,使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之间的相互转换成为可能。7.1.1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之间相互转换的税收筹划意义在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不得使用增值税
专用发票,购买货物不能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一般纳税人无此限制;小规模纳税人(商业)按征收率4%计算税额,应纳税额=销售收入×征收率4%,而一般纳税人按规定税率计算税额,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不能享受税
款抵扣权,一般纳税人享有税款抵扣权。7.1.1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选择由于上述区别,使小规模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处于不利的地位。由于不能开具专用发票,使其失去了很多客源;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加大所承担的增值税负担。7.1.1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选择所以一般情况下,企业
倾向于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按购进扣税法计算应纳增值税。但有些特殊行业,其经营的商品附加值高、增值额大,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少,按一般纳税人方法征税的税负就较重,这种情况企业应积极争取按简易方法计税P.129例7-17.1.1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
纳税人的选择将以上两例进行比较,不难发现,当企业经营的商品增值额较低时,宜采用一般纳税人身份,按购进扣税法计税;而当经营的商品增值幅度较大时,宜采用小规模纳税人身份,或按简易方法征税。具体增值额幅度为多少才算“多”或者“少”,标准如何确定?做如下推
导。7.1.1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选择1不考虑附加税和各项费用时的参考节税点:1)一般纳税人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率节税点(E)p.134表7.12)一般纳税人含税销售额增值率节税点(Et)p.135表7.22考虑附加税和各项费用时的参考增
值率p136表7.31不考虑附加税和各项费用的参考节税点1)一般纳税人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率节税点(E)假定纳税人的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率为VAr,不含税销售额为S,不含税购进额为P一般纳税人的适用税率为17%,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6%。一般纳税人:VAr=(S-P)/
S×100%两边乘以S,再乘以17%,得S×17%×VAr=S×17%-P×17%应纳增值税额=S×17%×VAr(式1)1不考虑附加税和各项费用的参考节税点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S×6%(式2)把式1代入式2,得S×17%×
VAr=S×6%(式3)VAr=35.29%=E1不考虑附加税和各项费用的参考节税点当增值率小于一般纳税人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率节税点35.29%时,为一般纳税人可以节税;当增值率等于35.29%时,为一般纳税人不节减税收也不增加税收;当增值率大于35.29%时,为
小规模纳税人可节税用同样的方法可以计算,增值税税率为13%或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4%时,一般纳税人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率节税点p.134表7.12.一般纳税人含税销售额增值率节税点(Et)有时纳税人提供的资料是含税销售额,或在增值税税负转嫁困难的情况下,纳税人实际上每次销
售都是从含税销售额倒算出不含税销售额和应纳税额的这两种情况下,也可通过纳税人的含税销售额增值率节税点来分析不同类别纳税人的增值税税负。假定纳税人的含税销售额增值率为VArt,含税销售额为St,含税购进额为Pt一般纳税人的适用税率为17%,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6%。2.
一般纳税人含税销售额增值率节税点(Et)(3)一般纳税人VArt=(St-Pt)/St×100%两边乘以St,除以117%,再乘以17%,得St/117%×17%×Vart=St/117%×17%-Pt/117%×17%应纳增值税额=St/117%×17%×Vart(式4)2.一般纳税人含税销
售额增值率节税点(Et)(4)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St/106%×6%(式5)把式4代入式5,得St/117%×17%×VArt=St/106%×6%(式6)VArt=38.96%=Et当增值率小于一般纳税人含税销售额增值率节税点38.96%
时,等式6左边的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小于右边的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即为一般纳税人可以节税;当增值率等于38.96时,为一般纳税人不节减税收也不增加税收;当增值率大于一般纳税人含税销售额增值率节税点时,为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节税。用同样方法可计算出的增值税税率为13
%或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4%时的一般纳税人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率节税点p.135表7.22考虑附加税和各项费用的参考增值率设企业本期商品购进额为a,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a(1+17%),本期销售额为b,价税合计b(1+17%)。城建税按7%的税率征收,教育
费附加按3%的比例缴纳,此外其他各项费用总计为c。分别按两种纳税人身份计算其应纳各税和利润额p136表7.32考虑附加税和各项费用的参考增值率令一般纳税人税前利润(1)大于小规模纳税人税前利润(2),即0.983b-0.983a-c>1.1205b-1.17a-c移项得:0.187a>
0.1375b即1.36a>b,或者b<0.36a,b/a<36%就是说,经营增值税率为17%的商品,当商品进销差价率即毛利率低于36%时,选择一般纳税人身份可以降低税负,提高收益率。反之,当商品进销差价率(毛利率)高于36%时,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身份则可降低税负。3小规模纳税人争取一般纳税人常见方
式不过实际上,企业间竞争日益激烈,商品流通企业毛利率普遍下降,多数低于l0%,有的仅为1%~2%。这种情况下对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的4%征收率征税,其税收负担显然是偏重的。再加上小规模纳税人不能使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平等待遇更使得小规模纳税人在市场竞争中处于被
动地位,造成税收歧视。3小规模纳税人争取一般纳税人常见方式所以为减轻税收负担,小规模商业应积极争取一般纳税人的身份。经营规模较大,年销售额超过180万的商业企业,可以通过健全财务核算,规范财务制度积极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而年销
售额低于180万的商业企业,按照增值税政策规定,“一律不得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走以下几条路:3小规模纳税人争取一般纳税人的常见方式1)挂靠2)联合3)对开、互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成为一般纳税人将增加会计成本;需要投
入财力、物力和精力也多会增加纳税人的纳税成本等这是想要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必须考虑的。7.1.2兼营不同增值税项目的税收筹划1一般纳税人兼营适用不同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项目2兼营应税和免税项目3加强购进项目及进项税额的核算1一般纳税人兼营适用不
同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项目一个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可能同时经营适用不同增值税税率的应税项目。适用不同增值税税率的应税项目:p.138如果纳税人是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劳务的销售额,并按不同税率分别计算应纳税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
率。P139案例7-22兼营应税和免税项目我国税法规定,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单独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单独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所以,当一个企业兼营免税、减税项目时,通过单独核算不同项目销售额可以节减税收。我国税法规定的增值税免税项目有
:p.139P.140:案例7-3、7-43加强购进项目及进项税额的核算增值税条例规定,有些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包括: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或者在产品等。
3加强购进项目及进项税额的核算如果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发生上述情况,应将该项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准确确定该项进项税额的,按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顶税额。3加强购进项目及进项税额的核算许多企业常常会遇到:由
于没能将可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与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分别核算而当非应税项目或免税项目以及生活福利等方面货物发生领用时因无法确定应转出的被领用货物的进项税额,只好全额依据适用的税率转出进项税额,以至于多缴税款。P.141:
例7-57.1.3促销经营下的税收筹划1折扣销售方式的选择策略2折扣销售、现金折扣与折让销售的比较3打折销售、送购物券销售、购物返现金的税负比较1折扣销售方式的选择策略折扣销售,是指销售方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时,因购货方购货批量大或批次多,以及防止产品积压等原因,
而给予购货方的价格优惠。企业折扣销售,不能忽视其税收处理方法和纳税成本,否则就会造成销售额和纳税额同步增长基至纳税额增长快于销售额增长的局面,达不到增加经济效益的目的。1折扣销售方式的选择策略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销售方式销售
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计征增值税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P.143案例7.61折扣销售方式的选择策略一般情况下,折扣是和销售同时发生的。但许多企业在采用价格折扣销售方式销售时往往
是以每一家购货商的年累计购货量来确定应给予购货商享受的销售折扣率的即折扣是在销售后才确认的在销售发生时由于无法确定有无折扣和折扣多少,故无法在销售的发票中体现销售的折扣额从而不能按折扣额冲减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这种情况容易造成多缴税款的局面。会计处理:p.1451折扣销售方式的选择策
略为解决这一问题,企业在采用价格折扣销售方式销售时可以预先估计折扣率。在销售发生时就按最低折扣率或根据上一年度每一客户的实际销售量(或者本年预计销售量)初步确定一个折扣率在每次销售时预扣—折扣率和折扣额来确定销售收
入这样企业就可以理所当然地将折扣额在产品销售收入中进行冲销,并相应冲减增值税销项税额。到年底或第二年年初每一客户的销售数量和销售折扣确定后,只要稍作一些调整即可。P.147表7.41折扣销售方式的选择策略如果预先估计的折扣额低于实际确定的折扣额
,调整部分的折扣额虽不能再冲减销售收入但绝大部分的销售折扣已经在平时的销售中直接冲减了销售收入;如果预先估计的折扣额高于实际确定的折扣额,企业可以采取另外预收一定量押金等办法来加以预防在年底或第二年年初实际扣
额确定后再补记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1折扣销售方式的选择策略当然,企业还可以将预先估计的折扣率测算得更准确些或者在年度中间适时根据销售情况对估计折扣率进行调整以减少结算时的折扣调整额。2折扣销售、现金折扣与折让销售的比较现金折扣,指销
售方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后,为鼓励购货方及早偿还货款而协议许诺给予购货方一种折扣。由于现金折扣发生于销售货物之后,销售标志已经确定,因此税法规定现金的销售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也就是说增值税必须按销售标志确定的销售额计税。2折扣销售、现金折扣与
折让销售的比较折让销售是货物销售后,由于品种、质量等原因,销售方给予购货方的一种价格折让。一般纳税人因销售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具体执行时,须要求购买方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索取折让证明单,销售方以此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并扣减当期
销项税额。案例7-7说明折扣销售、现金折扣和折让销售三者差别。3打折销售、送购物券销售、购物返现金的税负比较商业零售企业目前促销商品常采用打折销售、送购物券销售、返还现金销售、加量不加价销售等让利形式每种形式各具特点,收效也各有千秋,其税收负担也不完全一样案例7
-8对这些方式的涉税问题进行比较。7.1.4固定资产销售价格的筹划大多数企业都知道,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摩托车、游艇、应征消费税的汽车除外)不缴纳增值税。这是片面的。但对“使用过的其他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明确规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
录所列货物;(2)企业按固定资产管理,并确已使用过的货物;(3)销售价格不超过其原值的货物。7.1.4固定资产销售价格的筹划对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应按6%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在这种规定下,企
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究竟要不要纳税,销售固定资产是否价格越高产生的收益就越大,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P.153案例7-9企业在实际经营过程中除根据市场条件确定固定资产的价格,还应考虑税收的调节作用,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价格,使企业获得更大的收益。
7.1.5委托代购方式的选择策略委托代购业务,分为受托方只收取手续费和受托方按正常购销价格与购销双方结算两种形式。两种形式均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但其财务核算和税收利益各异。7.1.5委托代购方式的选择策略受托方只收取手续费的委托代购业务是指:(1)受托方
不垫付资金;(2)销售方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该发票转交给委托方;(3)受托方按销售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这种情况下,受托方按收取手续费缴纳营业税,委托方支付的手续费作为费用,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7.
1.5委托代购方式的选择策略受托方按正常购销价格与购销双方结算是指,受托方接受委托代为购进货物,不论其以什么价格购进,都与委托方按约定的价格结算,在购销过程中受托方自己得垫付资金。受托方赚取购销差价,按正常购
销业务缴纳增值税。委托方支付给受托方的代购费用视同正常购进业务,允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7.1.5委托代购方式的选择策略对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而言,由于第二种代购方式支付金额允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第一种代购方式支付的手续费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从税收利益的角度看,第二种代购方式优于第
一种代购方式。企业在选择代购方案时,如果不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应尽量回避支付手续费的代购方式P.135案例7-107.1.6运输费用支出的税收筹划我国现行税法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或提供应税劳务而支付的运输费用,按运输发票
上注明的运费金额,可以依7%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但不是所有的运输费用支出都可以依7%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运输费用支出应满足一定的条件限制。7.1.6运输费用支出的税收筹划准予作为抵扣凭证的运费结算单据
(普通发票),是指国有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以及从事货物运输的非国有运输单位开具的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货票。准予抵扣进项税额的货运发票种类,不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货运定额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销售货物所支付铁路运输费用准予抵扣的运费金额
范围,仅限于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上注明的铁路货物运输运营费用(即发到运费和运行运费)、铁路建设基金7.1.6运输费用支出的税收筹划除此之外,对于纳税人购进或销售货物支付的其他铁路运输费用,如丰沙线、京秦线、大秦线、临管加价、电气化铁路电力附加费、地方
铁路建设附加费等,以及保险费用、装卸费用等其他杂费一律不得抵扣。另外,纳税人购买或销售免税货物所发生的运输费用,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可见,企业采购或销售中要注意运输费用的支出筹划,避免运输费用不能抵扣,使企业遭受不必要损失。P.158案例7-117.1.7以物抵
债的税收筹划以物抵债是企业之间经常要发生的行为用于抵债的一般是货物或房产按照现行税收政策的规定,以物抵债视同销售,要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以货物抵债的税负,也因抵债方是否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而不一样。p.159案例12
对这几种情况的涉税问题进行具体分析。7.2企业经营管理中的营业税税收筹划7.2.1合理安排兼营与混合销售行为的筹划1.一般纳税人混合销售行为的筹划2.兼营行为的筹划7.2.2选择适当代销方式的税收筹划7.2.3合理配置下岗人员
享受税收优惠附1、2: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随军家属有关税收政策1一般纳税人混合销售行为的筹划增值税和营业税是流转税中平行征收的两个税种,但实际经济生活中,这两种税经常出现交叉现象在同一销售行为中既涉及货物又涉及增值税非应税劳务的,属混合销售行
为。1一般纳税人混合销售行为的筹划混合销售行为是为一个不可分割的交易而做出的涉及增值税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行为。比如,某企业销售产品的同时,负责把产品运到指定的地点,就属于这种不可分割的交易。因为没有前面的产品购销行为,就没有后面的运输行为,它们是有着紧密从属关系的买卖行为。1一般纳税人
混合销售行为的筹划我国税法规定:以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以及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增值税非应税劳务的企业,应视为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非应税项目,不征收增值税,只需缴纳营业税。1一般纳税人混合销售行为的筹划以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增值税非应税劳务的企业是指年收入年增值税应税货物销售额与营业税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数中,增值税应税货物销售额超过50%以上,营业税应税劳务营业额不到50%。1一般纳税人混合销售行为的筹划经常提
供混合销售的企业,缴纳增值税不一定税负重,有时反而税负轻。到底缴纳哪种税税负轻,税收筹划过程中到底怎么抉择,则可以通过混合销售增值税节税点分析,即通过分析销售额增值率是否小于混合销售增值税节税点来决定。计算p164表7.5销售额增值率高于节税点的选择宜倾向
宜倾向于营业税;反之,选择则宜倾向宜倾向于增值税。P164:案例7-132兼营行为的筹划同一纳税人既经营增值税的销售行为,还经营营业税的应税劳务,并且这两类经营活动间并无直接的联系和从属关系,则称为兼营行为。
兼营行为的征税办法为:纳税人若能分开核算,则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不能分开核算的,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营业税。2兼营行为的筹划一般纳税人产生涉及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兼营行为对于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的收入,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几乎
没有而销售货物的收入相应有进项税额可抵扣因此适宜选择分开核算,这一点在上一部分已有介绍。2兼营行为的筹划而小规模纳税人产生涉及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兼营行为,不能一概而论要比较一下增值税的含税征收率和该营业税应税劳务所适用的营业税税率若增值税的含
税征收率高于营业税税率,则选择分开核算,否则选择不分开核算。P.166案例7-14,7-15,7-167.2.2选择适当代销方式的税收筹划代销行为普遍存在的原因p.169对于中间商而言,代销通常有两种方式:(1)收取手续费的代销方式。即中间商按照生产企业制定的市场价格
代销其产品,中间商根据实现销售的代销商品数量,按照一定的比例向生产企业收取手续费。这种手续费收入对中间商而言是一种劳务收入,中间商应该就这种收入缴纳营业税。7.2.2选择适当代销方式的税收筹划(2)视同买断的代销方式。即中间商和生产
企业约定一个协议价,如果产品可以销售出去,双方按照此协议价结算。至于中间商以什么样的价格销售产品,不受生产企业的约束。由于不垫付资金,这种销售仍是代销但中间商所获取的收入来自于商品销售,应按增值税制度规定缴纳增值税。这两种代销方
式下,中间商都能够获取一定的收入,但这两种收入的税收负担却不同。P.169:案例7-177.2.2选择适当代销方式的税收筹划在实际运用中,选择视同买断的代销方式的优越性只能在双方都是一般纳税人的前提下才能得到体现。如果一方为
小规模纳税人,则受托方或者双方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就不能抵扣增值税负担也不能顺利转嫁给消费者当然不适宜采取这种方式。7.2.3合理配置下岗人员享受税收优惠原政策规定,在2003年12月31日前,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等取得的营业收入,
个人自持下岗证明在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之日起、个体工商户或者下岗职工人数占企业总人数60%以上的企业自其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随同营业税一同免征。下岗职工的界定中发[1998]10号文件
规定,下岗职工是指下述两类一是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前参加工作的国有企业的正式职工(不含从农村招收的临时合同工)因企业生产经营等原因而下岗,但尚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没有在社会上找到其他工作的人员;下岗职工的界定二是实行劳动合同制
以后参加工作、合同期未满而下岗的人员。城镇集体企业的下岗职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比照执行。下岗职工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必须持有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下岗证明,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按规定办
理税务登记。原来对下岗职工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对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方面的税收减免。包括:(1)家庭清洁卫生服务;(2)初级卫生保健服务;(3)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4)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5)养老服务;(6)病人看护和幼儿、学生接送服务(不包括出租车接送);(7)避孕节育咨
询;(8)优生优育优教咨询。企业安置下岗职工享受税收优惠的,第1年免税期满后由县以上主管税务机关就免税主体及范围按规定逐年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继续免征1~2年。税财税[2002]208号,关于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的
税收优惠政策:1)对新办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新办企业是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下发后新组建的企业。原有的企业合并、分立、改制、改组、扩建、搬迁、转产以及吸收新成员、改变领导(或隶属
)关系、改变企业名称的,不能视为新办企业。所称的服务型企业是指从事现行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规定的经营活动的企业。2)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
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3)提高营业税和增值税的起征点提高增值税的起征点:将销售货物的起征点幅度由现行月销售额600-2000元提高到2000-5000元;将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幅度由现行月销售额200-800元提高到1500-3000元
;将按次纳税的起征点幅度由现行每次(日)销售额50-80元提高到每次(日)150-200元。提高营业税的起征点:将按期纳税的起征点幅度由现行月销售额200-800元提高到1000-5000元;将按次纳税的起征点由
现行每次(日)营业额50元提高到每次(日)营业额100元。2003.02.1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03]12号)补充说明[2002]208号)第六条关于提高营业税和增值税起征点的规定,适用于所有
个人,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限不受上述通知第八条关于截止日期的限制。4)下岗失业人员界定1、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2、国有企业的失业人员;3、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并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5)执行期限执行期限为2003年1月1日至2
005年12月31日。在中发[2002]12号下发之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组建,并于2003年1月1日前通过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和税务机关审核的企业,从2003年1月1日起3年内享受该政策;5)执行期限中发[2002]12号下
发之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组建,但在2003年1月1日后(含2003年1月1日)通过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和税务机关审核,以及在2003年1月1日后(含2003年1月1日)组建,并通过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和税务机关审核的企业,从通过
税务机关审核之日至2005年12月31日享受该政策。6)新旧政策执行交接说明现行有关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其他扶持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仍按原规定执行如果企业既适用新优惠政策,又适用原有的优
惠政策,企业可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能累加执行。附1: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政策(财税[2003]26号)1.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2.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
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6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附1: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政策(财税[2003]26号)3.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必须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
件。4.本通知自2003年5月1日起执行本通知生效前,已经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和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企业,如果已经按[2001]国转联8号文件的规定,享受了税收优惠政策,可以继续执行到期满为止;如果没有享受上述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可自本通知
生效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附2: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84号1.对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企业所得税。2.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和个人所得税。3.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随军家属必须占企业总人数的60%(含)以上,并有军(含)以上政治和后勤机关出具的证明;随军家属必须有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可以表明其身份的附2: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
知财税[2000]84号主管税务机关在企业或个人享受免税期间,应按现行有关税收规定,对此类企业进行年度检查,凡不符合条件的,应取消其免税政策。每一随军家属只能按上述规定,享受一次免税政策。4.本通知自2000年1月1日起执行。7.3消费税税收筹划7.3.1合理安排应税消费
品出厂环节销售价格7.3.2外购消费税应税消费品渠道的选择7.3.3外购消费税应税消费品发票的选择7.3.4改变成套消费品包装顺序的筹划方法7.3.5自行生产与委托加工的选择7.3.6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税收筹划7.3.1合理安排应税消费品出厂环节销售价格消费税是一种非中性税种,在
生产环节单环节征收的一种流转税采取从价定率征收为主的方法,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价格乘以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只要适当降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的出厂价格,就可以成功地降低消费税的应纳税额而降低出厂价格的损失可以以其下一个经营环节价格的提高予以弥补,使总收益不变。7.3.1合理安排应税消费品出厂环节销售价格
企业可以考虑改变原有经营方式,划小核算单位,成立专门的销售机构或者实行工商联营等形式,增加内部结算环节,降低出厂价格,将利润由征收消费税的工业生产领域转移到商业流通领域,规避消费税。对于这种操作方法,虽然消费税条
例明确规定,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计税价格。7.3.1合理安排应税消费品出厂环节销售价格但在实际操作中,计税价格到底低到什么程度才叫“明显偏低”,标准不确定,可操作性较差。当
然,降低应税消费品出厂价格要注意适度。否则有转移定价的嫌疑P.175:案例7-187.3.2外购消费税应税消费品渠道的选择由于某些工业企业生产应税消费品是以外购已税消费品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为原料连续生产出来的在对这些连续生产出
来的应税消费品计算征收消费税时,可以扣除原料已纳消费税额。7.3.2外购消费税应税消费品渠道的选择所谓连续生产,是指应税消费品生产出来后直接转入下一生产环节,未经市场流通。允许扣除已纳消费税的外购消费品仅限于直接从生产企业购进的不包括从商品流通企业购进的应
税消费品。原料已纳税额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7.3.2外购消费税应税消费品渠道的选择包括:(1)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2)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3)外购已税护肤护发品生产的护肤护发品;(4)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5)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
鞭炮焰火。应纳消费税=销售额×适用税率-当期领用原料已纳税P.176案例7.3.3外购消费税应税消费品发票的选择企业在对以外购已税消费品为原料连续生产出来的应税消费品计算扣除原料已纳消费税税额时,如果企业购进的已
税消费品取得的是普通发票,在换算为不含税的销售额时,应一律按6%的征收率换算。那么企业在外购已税消费品时是应该选择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选择索取普通发票呢?不同类型的纳税人有不同的选择P.177案例7-197.3.4改变成套消费品包装顺序的筹划方法现行消费税政策规定
,纳税人将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适用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根据销售金额从高适用税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很多企业将不同产品搭配成礼品套装成套销售,采取“先包装后销售”方式进行,成为一种常见营
销策略。7.3.4改变成套消费品包装顺序的筹划方法如果改成“先销售后包装”方式,则消费税负担偏重的问题就解决了不仅可以大大降低消费税税负,且增值税税负保持不变,避免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税收负担。P.179案例7-207.3.5自行生产与委托加
工的选择企业自行生产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都属于消费税的应税行为,都应该缴纳消费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总的来说有两种方式:一是委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半成品,收回后企业继续加工成另一种消费品出售;二是委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最终产品直接对外销售。7.3.5自行生产与委托加工的选择“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
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出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7.3.5自行生产与委托加工的选择自行生产应税消费品,适用比例税率
的,直接以销售收入乘以适用税率,就是应纳消费税的税额。自行生产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从纳税的角度看,哪种更好呢?P.180案例7-217.3.6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税收筹划前已论述,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较之自行生产应税消费品,其
税收负担要轻一些。那么委托加工方式下,税收筹划还有空间吗?以从价定率计算消费税的消费品为例。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税额由税基与税率相乘得到。消费税税率已有明确规定,每种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没有多大
的筹划空间,而税基却有较大的筹划余地。7.3.6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税收筹划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的税基确定有两个标准:其一,以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其二,若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
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7.3.6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税收筹划P.182案例,7-22分析这两种税基确定方式下的税收筹划策略在委托加工方式下,企业可以通过税基的筹划规避消费税负担。对消费税税
率较高的应税消费品,通过关联企业转移定价方式压低加工费用,可以受到较好的节税效果。7.4所得税的税收筹划7.4.1综合利用资源享受税收优惠7.4.3安置有关人员的筹划7.4.4个人独资企业收入项目的筹划
7.4.1综合利用资源享受税收优惠的税收筹划企业可以大力发展资源的综合利用,根据资源搞税收筹划。既治理污染,又节约资源,还可以追求企业收益最大化。P.165举例通过资源综合利用享受税收优惠,应具备两个前提:一是使自己的产品属于减免税范围,并且得到有关方
面的认可;二是避税成本不是太大。7.4.2安置有关人员的筹划1.安置城镇待业人员的税收优惠对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城镇待业人员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免征所得税三年。当年安置城镇待业人员
比例=当年安置待业人员人数/(企业原从业人数+当年安置待业人员人数)×100%1.安置城镇待业人员的税收优惠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城镇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数总数3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减半征收所得税两年。当年新安置城镇待业人员比例=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人数/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
×100%享受税收优惠的待业人员,具体包括*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和安置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见前营业税2.安置残疾人员的税收优惠1)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的,暂免征收所得
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2.安置残疾人员的税收优惠2)另外,增值税方面:安置的“四残”人员占企业生产人员50%以上(含50%)的民政福利工业企业其生产的增值税应税货物,除列举不给
税收优惠的项目外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可采取先征后返还的办法,给予返还全部已纳增值税的照顾。3)享受税收优惠的民政福利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p.1882.安置残疾人员的税收优惠4)综合效应满足有关优惠条件后,按规定,退回的税款以及企业实现的
利润都应该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企业所得税又可以享受全额减免。此外,按规定,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民政福利企业仍然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这样民政福利企业既享受了增值税退还,又享受了所得税减免,同时也不影响其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和业务的开展,可谓一举三得。7.4.3个人
独资企业收入项目的筹划企业的财产与投资人的财产必须要有所区分但个人独资企业法对投资人在企业投入资金的增减不作特别要求,根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取得的各项收入均一并按“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对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而对投资人个人取得的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收入则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
相应项目对投资人征收个人所得税7.4.3个人独资企业收入项目的筹划即同一项收入,如果分别由个人独资企业或者由投资人个人获取,其税收负担有可能是不同的由于现行税法对个人独资企业的收入与投资人个人的收入采取不同的征税方法纳税人可以按照对自已有利的方式,在适当的时候通过将资金、
财产在企业与投资人之间转换,来获取税收利益7.4.3个人独资企业收入项目的筹划例如:个人独资企业将企业账面的无形资产提供给其他企业使用,获取的收益要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统一按“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而如果投资人将个人拥有的与企业生产经营
无关的无形资产提供给他人使用,获取的收益则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7.4.3个人独资企业收入项目的筹划由于“生产经营所得”项目是按超额累进税率征收“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按20%的比例税率征收。P.190案例7
-23其答案不能一概而论,在不同的情况下有不同的结论。7.4.3个人独资企业收入项目的筹划一般性结论:当企业内部生产经营所得较小时,将专利技术作为企业的资产进行转让税负轻;而当企业内部生产经营所得较大时,则不宜将专利技术作为
企业的资产进行转让,而应将专利技术作为投资者个人的财产进行转让这样可以减轻税负。7.4.3个人独资企业收入项目的筹划除了转让专利技术的收入外,还有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各种服务收入等也具有类似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性质.即由个人独资企业还是由投资人个
人获取,其税收负担是不同的这些收入项目也需要进行类似的税收筹划。7.4.3个人独资企业收入项目的筹划需要注意的是,国税函[2001]84号文件明确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
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的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对纳税人取得的利息、股息和红利收入不可采取上述税收筹划策略。放映结束,如果觉得本文对你有帮助,请点击下面,支持一
下我们,谢谢!1、乐美雅(第14讲)考场作文开拓文路能力•分解层次(网友来稿)江苏省镇江中学陈乃香说明:本系列稿共24讲,20XX年1月6日开始在资源上连载【要义解说】文章主旨确立以后,就应该恰当地分解层次,使几个层次构成一个有
机的整体,形成一篇完整的文章。如何分解层次主要取决于表现主旨的需要。【策略解读】一般说来,记人叙事的文章常按时间顺序分解层次,写景状物的文章常按时间顺序、空间顺序分解层次;说明文根据说明对象的特点,可按时间顺序、空间顺序或逻辑顺序分解层次;议论文主要根据“提出问题-—分析问题—
—解决问题”顺序来分解层次。当然,分解层次不是一层不变的固定模式,而应该富于变化。文章的层次,也常常有些外在的形式:1.小标题式。即围绕话题把一篇文章划分为几个相对独立的部分,再给它们加上一个简洁、恰当的小标题。如《世界改变了模样》四个小标题:寿命变“长”了
、世界变“小”了、劳动变“轻”了、文明变“绿”了。2.序号式。序号式作文与小标题作文有相同的特点。序号可以是“一、二、三”,可以是“A、B、C”,也可以是“甲、乙、丙”……从全文看,序号式干净、明快;但从题目上看,却
看不出文章内容,只是标明了层次与部分。有时序号式作文,也适用于叙述性文章,为故事情节的展开,提供了明晰的层次。3.总分式。如高考佳作《人生也是一张答卷》。开头:“人生就是一张答卷。它上面有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和问答题,但它又不同
于一般的答卷。一般的答卷用手来书写,人生的答卷却要用行动来书写。”主体部分每段首句分别为:选择题是对人生进行正确的取舍,填空题是充实自己的人生,判断题是表明自己的人生态度,问答题是考验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份“试卷”设计得合理而且实在,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不同的,这
就意味着这份人生试卷的“答案是丰富多彩的”。分解层次,应追求作文美学的三个价值取向:一要匀称美。什么材料在前,什么材料在后,要合理安排;什么材料详写,什么材料略写,要通盘考虑。自然段是构成文章的基本单位,恰当划分自然段,自然就
成为分解层次的基本要求。该分段处就分段,不要老是开头、正文、结尾“三段式”,这种老套的层次显得呆板。二要波澜美。文章内容应该有张有弛,有起有伏,如波如澜。只有这样才能使文章起伏错落,一波三折,吸引读者。三要圆合美。文章的开头与结尾要遥相照应,
把开头描写的事物或提出的问题,在结尾处用各种方式加以深化或回答,给人首尾圆合的感觉。【例文解剖】话题:忙忙,不亦乐乎忙,是人生中一个个步骤,每个人所忙的事务不同,但是不能是碌碌无为地白忙,要忙就忙得精彩,忙得不亦乐乎。忙是问号。忙看似简单,但其中却大有学问。忙是人生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但是怎么才能忙出精彩,忙得不亦乐乎,却并不简单。人生如同一张地图,我们一直在自己的地图上行走,时不时我们眼前就出现一个十字路口,我们该向哪儿,面对那纵轴横轴相交的十字路口,我们该怎样选择?不急,静下心来分析一下,选择适合自己的
坐标轴才是最重要的。忙就是如此,选择自己该忙的才能忙得有意义。忙是问号,这个问号一直提醒我们要忙得有意义,忙得不亦乐乎。忙是省略号。四季在有规律地进行着冷暖交替,大自然就一直按照这样的规律不停地忙,人们亦如此。为自己找一个目标,为目标而不停地忙,让
这种忙一直忙下去。当目标已达成,那么再找一个目标,继续这样忙,就像省略号一样,毫无休止地忙下去,翻开历史的长卷,我们看到牛顿在忙着他的实验;爱迪生在忙着思考;徐霞客在忙着记载游玩;李时珍在忙着编写《本草纲目》。再看那位以笔为刀枪的充满着朝气与力量的文学泰斗鲁迅,他正忙着用他独有
的刀和枪在不停地奋斗。忙是省略号,确定了一个目标那么就一直忙下去吧!这样的忙一定会忙出生命灵动的色彩。忙是惊叹号。世界上的人都在忙着自己的事,大自然亦如此,小蜜蜂在忙,以蜂蜜为回报。那么人呢?居里夫人的忙,以放射性元素的发现而得到了圆满的休
止符;爱因斯坦在忙,以相对论的问世而画上了惊叹号;李白的忙,以那豪放的诗歌而有了很大的成功;张衡的忙,因为那地动仪的问世而让世人仰慕。每个人都应该有效率的忙,而不是整天碌碌无为地白忙。人生是有限的、短暂的,因此,每个人都应该在有限的生命里忙出属于他的惊叹号;都应在有限的生命里忙出他的人生精
彩篇章。忙是万物、世界、人生中都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作为这世上最高级动物的我们,我们在忙什么呢?我们要忙得有意义,有价值,我们要忙出属于我们的精彩。我们的忙不能永远是问号,而应是省略号和感叹号。忙就要忙得精彩,忙得不亦乐乎。解剖:本文将生活中的一句口头禅“忙
得不亦乐乎”机智翻新,拟作标题,亮出一道美丽的风景。并据此展开述说,让人神清气爽。文章开篇扣题,亮出观点:忙,是人生中一个个步骤,不能碌碌无为地白忙,要忙就忙得精彩,忙得不亦乐乎。然后,作者分别用问号、省略
号、惊叹号巧妙设喻,抓住这三种标点符号的特征,摆实事,讲道理,入情入理,入理入心。深刻地阐明人生忙,忙要像问号一样,经常问问自己,不能盲目,不能瞎忙,要忙得有意义;人生如四季一样是有规律的,要选准目标,像省略号一样,毫无休止地忙下去,忙出生命灵动的色彩;
而人生有限,每个人都应有限的生命里忙出属于他的惊叹号,忙出人生精彩的篇章。结尾,作者用一个段落总结全文,照应开头,照应题目,有力收束。【精题解析】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作文。在一处地势十分险恶的峡谷,谷底奔腾着咆哮的急流,峡谷间有一座索桥,几根光秃秃、晃悠悠的铁索横在峡谷间,
它是通过这个地方的唯一路径,这里经常有人因为失足而跌入深谷。有一天,有三个人来到了这里。一个聋子,一个瞎子,还有一个健康的人。聋子看看这座桥,很害怕,但是他听不到急流的声音,他用眼睛看着脚下步伐,很顺利地过去了。瞎子不知峡谷的险恶,他心平气和,十分稳妥地通过了。第三
个人是健康人,一直犹豫不敢走这索桥,可是又没有其他路可走。于是,他十分紧张地硬着头皮走上索桥,到了桥中央,他看到脚下万丈深渊,云雾升腾,听到谷底急流咆哮,早已两腿颤颤,面如土色,一不小心跌下桥去。请就“不要把困难看得太明白”为话题写一篇文章。[注意]①所写内容必须在话题范围之内。试题引用的材料,考
生在文章中可用也可不用。②立意自定。③文体自选。④题目自拟。⑤不少于800字。⑥不得抄袭。解析:有时候,把困难看得太明白,分析得太透彻,反而会被困难吓倒以至于阻拦我们前进的脚步。倒是那些未把困难完全看清楚而勇往直前的人,更容易达到终
点。作者邮箱:13952865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