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说明】校园安全与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理.pptx,共(128)页,245.263 KB,由精品优选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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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及校园安全与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理20XX.X.XX主要内容•一、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和能力建设•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分类与分级•三、教育系统及校园主要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置基本原则•四、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一、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和能力建设1、2
003年“非典”疫情发生后,党中央和国务院多次强调要重视我国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和能力建设。2、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快我国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建设的要求。3、2003年5月,国务院制定和颁布了《突发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条例》。4、2
004年1月,国务院专门召开了部署制定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工作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5、2004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标准》。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分类与分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分为自然灾
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四种类型。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可能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一般(IV级)四级。国务院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具体分级,并作为各地区、各部门向国务院报送信息和进行分级处置的标准依据。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
件的分类分级标准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制定。根据以上精神,国务院各有关部门都在根据各自的职责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建设,研究制定相应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如卫生部正在制定《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国家食品药品监
督局正在制定《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国家地震局正在制定《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等。三、教育系统及校园主要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置基本原则•(一)教育系统及校园主要突发事件1、自然灾害气象灾害,如热带风暴、龙卷风、雷暴
大风、干热风、暴风雪、暴雨、寒潮、雹灾及旱灾等;海洋灾害,如风暴潮、海啸、潮灾、海水入侵、海水回灌等;洪水灾害,如洪涝灾害、江河泛滥等;地质灾害,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塌陷、火山、地面沉降等;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种次生灾害,如沙土液化、喷沙冒水、城市大火、河流与水库
决堤等;森林灾害,如森林病虫害、鼠害、森林火灾等。2、事故灾难包括学校发生的火灾、房屋倒塌等各类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供油等事故,核与辐射
事故,化学危险品等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学校所属企事业单位发生的各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等。3、公共卫生事件,即突然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事件。•包括发生在学校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发生在学校的集体性食物中毒
、传染病疫情(包括甲、乙、丙类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因校内外环境污染造成的学校人员急性中毒的事件,也包括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
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非典、禽流感等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4、社会安全事件,包括突发政治事件和突发群体性事件。•如“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敌对势力策划的非法聚集、反动宣传、策反等活动;宣传国家分裂、民族
对立等有悖国家法律、政策的活动;•在校园举行的传教活动;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未经批准的跨校区较大规模的群体性活动;外籍师生未经批准而举行的政治性活动;•由于单位内部原因和社会因素引发的群体性上访、集体罢餐、
罢课、聚众闹事等;•师生非正常死亡、走失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事件的事端。5、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送不良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宣传活动;窃取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的安全运行事件。6、考试泄密事件•包括高考、研究生入学考试、英语等级
考试等由教育系统组织的各类全国统一考试中,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考试实施,评卷组织管理等环节出现泄密的事件。•7、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事件。•(二)处理教育系统及校园突发事件的工作原则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的原则。•成立教育部和各地、各学校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全面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形成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以快制快。•通过有效的防范,力争不发生突发事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
题解决在萌芽状态。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发生突发性事件时,应遵循属地化原则,由当地教育工作部门(一般为省级,下同)统一指挥,并即时报告教育部和当地省级党委、政府;事发地(市、县、区)教育部门、高校启动应急预案(不能等上级主管部门的指令)。•党委“一把手”
是维护稳定“第一责任人”。重大事件教育部门要报请省级党委、政府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处置。特大事件省级党委、政府和教育部要报请党中央、国务院协调中央和国家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对突发事件进行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置。3、“有效
控制,就地解决”的原则。•坚持把突发事件控制在基层,就地解决、不扩展,一旦发展,也要尽可能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治安秩序失控和混乱。4、“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原则。•发生突发性事件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有些突发事件的处置要立即报请公安
、卫生部门帮助、支持和协助,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5、“以人为本,依法处置”的原则。•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迅速组织救治;•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
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坚持安抚情绪和教育疏导为主,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对于坚持错误、不听劝阻的,要善抓时机,果断“掐头”。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6、“预防为主,重在建设”
的原则。•从法规上、制度上、思想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各种预防措施。在领导精力、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的实力,提高工作效率。(三)教育系统及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领导1、教育部•教育
部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是教育系统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最高决策领导机构,负责指挥教育系统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组长:周济•副组长:张保庆、袁贵仁、赵沁平•成员:由办公厅、人事司、政法司、规划司、财务司、民族司、科技司、社政司、学生司、国际司、机关党委、
监察局、社科中心、教育报刊社、教育电视台等司局(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袁贵仁(兼),办公室成员由教育部各相关司局负责人组成。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①在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下,领导和组织教育系统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制定相关政策,提出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②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各学校处理突发事件的经验和做法;③督导、检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落实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情况;④督促各地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
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应急处理的组织指挥机构,在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承担组织管理和协调指挥的职能。•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应急处理中的各项信息,并对事件发展趋势加强预测,当好领导小组的参谋助手;及时制定相应的工作机制,协调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应急决策和处置措施。•领导小
组针对各类突发事件成立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组,包括:•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教育部高校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周济(兼),负责维护高校稳定和处置各种因素引发的高校群体性事端等社会安全类事件;•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张保庆(兼),
负责处置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赵沁平(兼),负责处置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张保庆(兼),负责处置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和救灾工作;•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
:袁贵仁(兼)、赵沁平(兼),负责处置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袁贵仁(兼),负责处置国家教育统一考试泄密事件等突发事件。2、各地各级教育部门•各地各级教育部门应结合当地实际,在当地党委和政府
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一把手”负责的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挥与落实本辖区内学校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各级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①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工作责任制度,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②根据本地区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工作对策、处理措施及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③严密监控所辖学校各类突发事件发生情况;•④明确并落实各类突发事件
的信息报告人,及时上报相关信息;•⑤检查督促所辖学校落实各项应急处理措施;•⑥总结推广所辖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经验与做法;•⑦指导和组织下属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紧急应对和处理各类突发事件;•⑧协调有关方面的力量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和
处理;•⑨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查处。3、各级各类学校•各级各类学校应成立由“一把手”负责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①根据当地政府和上级教
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相关预案;•②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责任制度,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校长具体抓的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③明确并落实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人,及时上报本
学校的相关信息;•④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认真落实突发事件的防控与应急措施;•⑤开展对学校师生的相关教育;•⑥建立严密的监控体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⑦具体实施对突发事件的紧急应对与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⑧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突发事件的进展和
处置情况。(四)要高度重视和建立快速应急信息系统•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有助于指导和督促学校积极主动地掌握或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或启动应急预案,将事端控制和消灭在事发初期或萌芽状态,防止事端进一步发展和事态恶化,将突发
事件的影响降低到最小限度。•快速应急信息系统不仅包括在各地各高校与教育部维护高校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之间建立起的快捷、通畅、持续、高效的应急信息传输、报送和处置系统,还包括准确、及时的舆论宣传信息系统,统一宣传口径,坚持正面引导,广泛地开展宣传教育。•信息系统依托电话、传
真、互联网、文件传输系统、有关新闻媒体和宣传信息系统。1、信息报送原则•(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或延报。•(3)直报:
发生特大突发事件,可直接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同时报中央和国家主管部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2、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1)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有无伤亡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3)发生地学校和当地部门已做工作和采取的措施;•(4)校内外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3、新闻信息发布与
宣传报道•关于突发事件的新闻信息发布,严格执行新闻发言人制度,宣传报道实行归口管理。注意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的主动权,统一宣传报道口径,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四、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一)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根据卫生部《全国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即将颁布),结合教育部门实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进行预警。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学校
发生的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放射损伤、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经消灭的传染病等达到卫生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1)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
例及以上死亡病例;(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3)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续发病例;或疫情波及2个及
以上地(市)的学校;(4)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5)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区)以外的学校;(6)因预防
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人员死亡;(7)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及以上;(8)发生在学校的放射事故,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100人以上,或轻度放射损伤人数20人以上,或中度放射损伤人数3-5
0人,或重度放射损伤人数3-10人,或极重度放射损伤人数3-5人。(9)学校实验室保存的鼠疫、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霍乱、脊髓灰质炎等菌种、毒种丢失;(10)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各类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
生人数在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11)发生在学校的,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3、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1)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
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3)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4)乙类传染病、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县(区)域内的学校,发病人数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5)在一个县(区)域内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6)发生在学校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7)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5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但死亡人员在5人以下;•(8)发生在学校的放射
事故,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51-100人,或轻度放射损伤人数11-20人;•(9)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10-5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但死亡人员在5人以下;•(10)发生在学校的,经地市
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4、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100人,无死亡病例。•(2)学校发生腺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标准;•(3)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人以下,无死亡病例;•(4)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10人以下,无死亡病例;•(5)发生在学校的放射事故,一次放射事
故超剂量照射人数10-50人,或轻度放射损伤人数3~10人。•(6)发生在学校的,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5、鉴于学校公共卫生事件涉及青少年健康安全,社会关注度较高,未达到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一般公共卫生事件,均按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应急反应。(二)情况报告与信息发布1、情况报告•(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责任报告单位:各级各类学校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任报告人:各级各类学校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信息报送人员。•(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时限及程序——初次报告
•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初次报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接到学校初次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报告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同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或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可以直接报
告教育部应急处置工作组。——进程报告•①一般与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进程报告•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直至教育部应急处置工作组。•②重大与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进
程报告•重大与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每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逐级每日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直至教育部处置工作组。•——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应将事件处理结果逐级报告上
级教育行政部门直至教育部处置工作组。•(3)报告内容•①初次报告内容•必报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造成伤害的人数;选报内容:事件初步性质、发生的可能原因等。•②进程报告内容:事件控制情况(丢失的有
害物查找情况)、患病(中毒)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造成事故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③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2、信息发布•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
息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发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授权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报告程序流程图见下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送程序•国务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教育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地方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三)快速应急处置工作程序•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Ⅰ级事件处置)•教育部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
急处置工作组卫生部•(Ⅰ级事件处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省政府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Ⅱ级事件处置)•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地方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Ⅲ级与Ⅳ级事件处置)•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Ⅰ级事件处置)(四)应急反应•发生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时,事发地的县级、地市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相应级别做出应急反应。•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未发生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接
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通报后,要及时部署和落实当地学校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本区域内学校发生。1、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1)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应急反应•发生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接到学校报告后应立即赶赴事发学校了解情
况并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协助学校做好对中毒或患病人员的救治工作,或到医院看望中毒或患病人员;•对学校必须采取的各项应急措施进行检查核实;•协调和帮助学校解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和困
难;•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发展变化情况,及时指导学校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要求,向同级政府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报告;•协助学校做好家长思想工作,加强舆论导向,稳定家长及学校师生员工情绪,维护学校教学秩序等;•协助卫生等有关部门对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进行调查处理;•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查处。(2)学校的应急反应•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员工应立即将相关情况通知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人及学校领导。•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
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医院),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与中毒或患
病人员(特别是中小学生或病情严重者)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肺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
型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
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3)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应急反应•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接到下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报告后,应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包括事件的进展情况及处理结果);•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提供支持,协助解决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必要时派专家赶赴现场指导应急工作;•及时向有关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并督促各县(区)认真开展防控工作等。•(4)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接到下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报告后,应将
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教育部(包括事件的进展情况及处理结果);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提供支持。2、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1)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应急反应•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接到学校报告后应立即赶赴事发学校了解情况并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协助学校做好对中毒或患病人员
的救治工作,或到医院看望中毒或患病人员;•对学校必须采取的各项应急措施进行检查核实;•协调和帮助学校解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和困难;•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发展变化情况,及时指导学校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要求,向同级政府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报告;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查处。•(2)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应急反应•除按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应急措施以外,有死亡人员的应协助学校做好死亡人员的家属接待与安抚工作。还应按照当
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落实其他相应的应急措施。•(3)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应急反应•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提供支持,协助解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必要时派专家赶赴现场指导
应急工作;及时向有关地(市)教育行政部门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并督促各地认真开展防控工作等。•(4)教育部的应急反应•教育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提供支持。3、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1)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应急反应•除按照较大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的应急反应,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在接到基层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后应及时赶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并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组织卫生等有关方面的专家对突发事件进行评估,并根据专家组的建议,启动本省教育系统应急预案;•协助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对中毒或患
病人员的救治工作;•协助卫生等有关部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必要时派专家指导当地的紧急处置与救治工作;•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意见;•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调查
结果,对有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对本省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进行部署,并对各地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2)省级以下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应急反应•除按照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
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要求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3)教育部的应急反应•与省级教育
行政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随时了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指导和督促发生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迅速采取相应应急措施;协调和帮助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解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过程中遇到的特殊问题与困难;督促地方
教育行政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查处。4、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1)教育部的应急反应•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指挥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工作;•根据卫生部专家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判断,启动教育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成立教育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
急办公室,实行集中办公并24小时值班;•必要时启动全国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每日“零报告”制度;•必要时派主管人员或专家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地,指导并协助处理突发事件;•协助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参与地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工作;•及
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进行分析,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及应急措施;•协调解决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地方教育系统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
质和调查结果,对事件及有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督促各地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对各地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等。•(2)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应急反应•除按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
的应急措施外,还应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教育部的要求,启动本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对本省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与防控工作进行部署,落实各项防控应急措施。•(3)省级以下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应急反应•除按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要求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学校应急反应流程图•学校信息地方教育部门•报告人(2个小时报告)•现场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师生(报告)•赶赴现场采取应急措
施◆联系卫生部门(医院)组织救治;•学校第一步◆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向中毒或患病人员家长、家属通报情况;第二步◆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封锁
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排查致病因素,对现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相关人员进行隔离;◆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第三步◆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请求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
门支持和帮助;◆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开展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五)善后与恢复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
学校正常秩序。•1.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行政责任。•2.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学校
和教育行政部门应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3.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4.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
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学校,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六)关于责任追究•
首先是要建立责任制。•首先是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的工作机制,成立由一把手牵头的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其次是要逐级建立健全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责任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承担学校食品卫生安
全管理责任,并将责任分解到各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逐级签订责任状,基层教育行政部门还要与学校签订责任状。•再次,要明确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校长负责制(直接管理责任),这也是最重要的责任制。学校发生食物中
毒事件,教育行政部门有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但首先要追究校长的责任,因校长是直接责任人。•最后,学校也要有专人具体分管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如食堂管理员),食堂内的相关人员也要明确相应的职责,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也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在建立责任制的基础上,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对
落实食品卫生安全措施不力,导致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对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以及在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依法查处直接责任人,并追究有关领导的领导责任。•我部正在与卫
生部共同研究制定《学校重大食物中毒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已在网上征求意见,也征求了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将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力争尽快正式颁发执行。•《责任追究办法》所指学校重大食物中毒事故,是指在学校发生的食物中毒事故中,一起中毒事故中毒100人以上或
死亡一人以上的食物中毒事故。学校发生食物中毒后,除依法对相关责任者追究法律责任外,对负有管理责任的单位和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时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学校和责任人的责任:1、
未建立学校食品卫生主管校长负责制,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的;2、未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的;3、学校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的;4、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有未取得健康证明或存在明显
的影响食品卫生病症的;5、违反《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采购学生集体用餐的;•6、由于食堂门未锁、窗未关或安全保卫措施不严而导致投毒事件发生的;•7、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改进意见,未按卫生监督文书规定的时限进行改正的;•8、发生食物中毒瞒报、迟报
或没有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组织抢救工作、致使食物中毒中毒事态扩大的;•9、未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食物中毒调查和未保留现场的。•10、有其他与学校食物中毒发生直接相关的失职行为的。•所属学校发生食物中毒,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
评,并提请学校所在地政府追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责任。•1、未按国家有关食品卫生管理要求将食品卫生纳入工作计划并进行工作部署;•2、未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作为对学校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和重要考核指标进行督导、考核的;•3、未按规定深入学校食堂履行业务
指导和检查督促责任的;•4、未制定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计划或未定期组织培训的;•5、食物中毒发生后未及时赶赴现场组织处理和报告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6、有其它与学校食物中毒发生直接相关的失职行为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