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说明】第七章建筑消防设施基础知识.pptx,共(74)页,1.330 MB,由精品优选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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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建筑消防设施基础知识第一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一种设置在建、构筑物中,通过自动化手段实现早期火灾探测、火灾自动报警和消防设备联动控制的自动消防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对早期发现和通报火灾
,及时通知人员疏散并进行灭火,以及预防和减少人员伤亡、控制火灾损失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场所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人民防空工程
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飞机库设计防火规范》GB50284、《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414等中对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场所分别作了具体规定。因此,系统设置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组成及工作原理(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组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一般由触发器件、火灾报警装置、
火灾警报装置、电源等四部分组成,复杂系统还包括消防控制设备,如图7-1所示。(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工作原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工作原理是:平时安装在建、构筑物内的火灾探测器长年累月地实时监测被警戒的现场或对象。当建、构筑物内某一被监视现场发生火灾时,火灾探测器探测到火灾产生的烟雾、高
温、火焰及火灾特有的气体等信号并转换成电信号,立即传送到火灾报警控制器,控制器接收到火警信号,经过与正常状态阈值或参数模型分析比较,若确认着火,则输出两回路信号:一路指令声光报警显示装置动作,显示火灾现场地址(楼层、房号等),
记录下发生火灾的时间,同时启动警报装置发出音响报警,告诫火场现场人员投入灭火操作或从火灾现场疏散;另一路指令启动消防控制设备,自动联动启动断电控制装置、防排烟设施、防火卷帘、消防电梯、火灾应急照明、消火栓、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防止火灾蔓延、控制火
势、及时扑救火灾。一旦火灾被扑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又回到正常监控状态。另外,为了防止系统失控或执行器中组件、阀门失灵而贻误救火时间,现场附近还设有手动报警按钮,用以手动报警以及控制执行器动作,以便及时扑灭火灾。第二节防排烟系统一、防排烟系统的作用大量火灾表明,烟气是导致建筑火灾人员伤亡的最主
要原因,建筑物内设置防排烟系统,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作用:(一)为安全疏散创造有利条件火灾统计和试验表明,凡设有完善的防排烟设施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很少由于浓烟或高温作作用,使室内人员睁不开眼,透不过气的情况,对疏散
方向、路线较为清楚,一般都能为安全疏散创造有利条件。(二)为消防扑救创造有利条件当建筑物发生火灾处于熏烧阶段,房间充满烟雾、门窗处于紧闭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当消防人员进人火场时,由于浓烟和热气的作用,往往使消防人员睁不开眼,看不清火场情况,不能
迅速而准确地确定起火点,大大影响了灭火战斗。但如果采取了防排烟设施,则就可避免以上现象,从而为消防扑救创造有利条件。(三)控制火势蔓延试验表明,设有完善防排烟设施的建筑,发生火灾时不但能排除大量烟气,还能排出一场火灾中70%—80%的热量,从而起到火势蔓延
的作用。二、防排烟系统的设置场所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等中对防排烟系统的设置场所分别作了具体规定,因此,系统设置时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三、防排烟系统的组成及工作原理防排烟系统分为防烟系统和排烟系统。防烟系统是指采用机械加压送风方式或自然通风方式,防止建筑物发生火灾时烟气进入疏散通道和避难场所的系统。排烟系统是指采用机械排烟方式或自然通风方式,将烟气排至建筑物外,控制建筑内的有烟区域保持一定能见度的
系统。自然排烟系统主要由自然排烟口等组成,相对较简单,下面主要介绍机械排烟系统和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的组成及工作原理。(一)机械排烟系统的组成及工作原理机械排烟系统是由挡烟构件(活动式或固定式挡烟垂壁、挡火隔墙、挡烟梁)、排烟口、防火排烟阀门、排烟道
、排烟风机、排烟出口及防排烟控制器等组成,如图7—2所示。当建筑物内发生火灾时,由火场人员手动控制或电感烟探测器将火灾信号传递给防排烟控制器,开启活动的挡烟垂壁将烟气控制在发生火灾的防烟分区内,并打开排烟口以及和排烟口联运的排烟防火阀,同
时关闭空调系统和送风管道内的防火调节阀防止烟气从空调、通风系统蔓延到其他非着火房间,最后由设置在屋顶的排烟机将烟气通过排烟管道排至室外。(二)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的组成及工作原理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主要由送风口、送风管道、送风机和防烟部位(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以
及风机控制柜等组成,如图7—3所示。机械防烟是在疏散通道等需要防烟的部位送入足够的新鲜空气,使其维持高于建筑物其他部位的压力,从而把着火区域所产生的烟气堵截于防烟部位之外。图7-4为加压送风防烟原理图,其中图7-4(a)为前室加压送风、楼梯间加压送风、走道排烟;图7-
4(b)为前室加压送风、楼梯间自然排烟(楼梯间靠外墙)、走道排烟。为保证疏散通道不受烟气侵害使人员安全疏散,发生火灾时,从安全性角度出发,建筑内可分为四个安全区:第一类安全区为防烟楼梯间、避难层;第二类安全区为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
室;第三类安全区为走道;第四类安全区为房间。依据上述原则,加压送风时应使防烟楼梯间压力,前室压力>走道压力>房间压力,同时还要保证各部分之间的压差不要过大,造成开门困难影响疏散。第三节消火栓给水系统消火栓给水系统以建、构筑物外墙为界进行划分,分为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和室内消火
栓给水系统两大部分一、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一)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的作用室外消防给水系统指设置在建筑物外墙中心线以外的一系列消防给水工程设施,是建筑消防给水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系统可以大到担负整个城镇的消防给水任务,小
到可能仅担负居住区、工矿企业或单体建筑物室外部分的消防给水任务,其通过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鹤)为消防车等消防设备提供火场消防用水,或通过进户管为室内消防给水设备提供消防用水。(二)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的设置场所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
火规范》GB50045、《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414等中对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的设置分别作了具体规定。因此,系统设置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
规定。(三)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的组成根据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的类型和水源、水质等情况不同,系统在组成上不尽相同。有的比较复杂,像生活、生产、消防合用室外给水系统,如图7—5所示,通常由消防水源、取水设施、水处理设施、给水设备、给水管网和室外消火栓等设施所组成。而独立消
防给水系统相对就比较简单,省缺了水处理设施。1.按水压不同分类(1)室外低压消防给水系统(2)室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3)室外高压消防给水系统2.按用途不同分类(1)生产、生活、消防合用给水系统.(2)生产、消防合用给水系统(
3)生活、消防合用给水系统(4)独立的消防给水系统二、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一)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的作用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是指一种既可供火灾现场人员使用消火栓箱内的消防水喉或水枪扑救建筑物的初期火灾,又可供消防队员扑救建筑物大火的室内灭火系统。在以水为灭火剂的消防给水
系统中,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在灭火效果和扑灭火灾的及时迅速方面不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但工程造价低,节省投资,适合我国国情。因此,该系统是建、构筑物应用最广泛的一种主要灭火系统。(二)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的设置场所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
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414等中对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的设置场所分别作
了具体规定。因此,系统设置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三)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的组成1一进水管;2一消防水池;3一生活泵;4一消防水泵;5一水泵接合器;6一室内消火栓;?一室内消防给水管网;8一阀门;9一屋顶消火栓;10一消防水箱;11一生产、生活用水出水管;1
2—单向阀;13一消防用水出水管(四)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的类型1.按压力高低分类(1)室内高压消防给水系统(2)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2.按用途分类(1)合用的消防给水系统(2)独立的消防给水系统3.按系统的服务范围分类(1)独立的高压(或临时高压)消
防给水系统(2)区域集中的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第四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一、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指由洒水喷头、报警阀组、水流报警装置(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等组件,以及管道、供
水设施组成,并能在发生火灾时喷水的自动灭火系统。该系统平时处于准工作状态,当设置场所发生火灾时,喷头或报警控制装置探测火灾信号后立即自动启动喷水,用于扑救建、构筑物初期火灾。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置场所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高层民用建筑设
计防火规范》GB50045、《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飞机库设计防火规范》GB50284—9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等中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
设置场所分别作了具体规定。因此,设置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类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按安装的喷头开闭形式不同分为闭式(包括湿式系统、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重复启闭预作用系统和自动喷
水—泡沫联用系统)和开式系统(包括雨淋系统和水幕系统)两大类型。湿式系统干式系统(二)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雨淋系统水幕系统第五节水喷雾与细水雾灭火系统一、水喷雾灭火系统(一)水喷雾灭火系统的作用水喷雾灭火系统是利用水雾喷头在较高的水压力作用下,将水流分离成0.2
mm~2mm甚至更小的细小水雾滴,喷向保护对象,由于雾滴受热后很容易变成蒸气,因此,水喷雾灭火系统的灭火机理主要是通过表面冷却、窒息、稀释、冲击乳化和覆盖等作用。在实际应用中,水喷雾的灭火作用往往是几种作用的综合结果,对某些特定部位,可能是其中一
两个要素起主要作用,而其他灭火作用是辅助的。水喷雾灭火系统的防护目的有灭火和防护冷却两种。第五节水喷雾与细水雾灭火系统一、水喷雾灭火系统(一)水喷雾灭火系统的作用水喷雾灭火系统是利用水雾喷头在较高的水压力作用下,将水流分离成0.2mm~2mm甚至更小的细小
水雾滴,喷向保护对象,由于雾滴受热后很容易变成蒸气,因此,水喷雾灭火系统的灭火机理主要是通过表面冷却、窒息、稀释、冲击乳化和覆盖等作用。在实际应用中,水喷雾的灭火作用往往是几种作用的综合结果,对某些特定部位,可能是其中一两个要素起主要作用,而其他灭火作用是
辅助的。水喷雾灭火系统的防护目的有灭火和防护冷却两种。(二)水喷雾灭火系统的设置场所《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414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三)水喷雾灭火系统的组成及工作原理二、细水雾灭火系统(一)细水雾灭火系统的作用细水雾灭火系统是指通过细水雾喷头在适宜的工作压力范围内将水分散成细水雾,在发生火灾时向保护对象或空间喷放进行扑灭、
抑制或控制火灾的自动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的灭火机理主要通过吸收热量(冷却)、降低氧浓度(窒息)、阻隔辐射热三种方式达到控火、灭火的目的。与一般水雾相比较,细水雾的雾滴直径更小,水量也更少。因此,其灭火有别于水喷雾灭火系统,类似于二氧化碳等气体灭火系统。(二)细水雾灭火系统的设置场所(三)细水
雾灭火系统的组成及工作原理2.瓶组式细水雾灭火系统第六节消防炮灭火系统一、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是指由固定消防炮和相应配置的系统组件组成的固定灭火系统。(一)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设置场所1.单层、多层建筑2.飞机库3.石油天然气工程
(二)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类型1.按喷射介质分类(1)水炮系统(2)泡沫炮系统(3)干粉炮系统2.按安装形式分类(1)固定式系统(2)移动炮系统3.按控制方式分类(1)远控消防炮系统(2)手动消防炮灭火系统二、智能消防
炮灭火系统(一)智能消防炮灭火系统的设置场所(二)智能消防炮灭火系统的类型1.寻的式智能消防炮灭火系统(如图示)2.扫射式智能消防炮灭火系统第七节气体灭火系统一、气体灭火系统的作用气体灭火系统是以某些在常温、常压下呈现气态的物质作
为灭火介质,通过这些气体在整个防护区内或保护对象周围的局部区域建立起灭火浓度实现灭火。该系统的灭火速度快,灭火效率高,对保护对象无任何污损,不导电,但系统一次投资较大,不能扑灭固体物质深位火灾,且某些气体灭火剂排放
对大气环境有一定影响。因此,根据气体灭火系统特有的性能特点,其主要用于保护重要且要求洁净的特定场合,它是建筑灭火设施中的一种重要形式。二、气体灭火系统的设置场所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人民防空工程
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414等中对气体灭火系统的设置场所分别作了具体规定。因此,系统设置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三、
气体灭火系统的类型(一)按使用的灭火剂分类1.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2.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3.二氧化碳灭火系统4.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5.七氟丙烷灭火系统(二)按灭火方式分类1.全淹没气体灭火系统2.局部应用气体灭火系统(三)按管网的布置分类1.组合分配灭火系
统2.单元独立灭火系统3.无管网灭火装置(四)按加压方式分类1.自压式气体灭火系统2.内储压式气体灭火系统3.外储压式气体灭火系统四、气体灭火系统的组成及工作原理1.卤代烷1211、1301灭火系统与高压二氧化碳
灭火系统、内储压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如图)(二)外储压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如图)(三)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四)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如图)(五)无管网灭火装置1.柜式气体灭火装置2.悬挂式气体灭火装置(如图)一、泡沫灭火系统的作用泡沫灭火系统是指将泡沫灭火
剂与水按一定比例混合,经泡沫产生装置产生灭火泡沫的灭火系统。由于该系统具有安全可靠、经济实用、灭火效率高、无毒性的特点,从20世纪初开始应用至今,目前已在石油化工企业、油库、地下工程、汽车库、各类仓库、煤矿、
大型飞机库、船舶等场所得到广泛的应用,是扑灭甲、乙、丙类液体火灾和某些固体火灾的一种主要灭火设施。第八节泡沫灭火系统二、泡沫灭火系统的设置场所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
B50160、《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飞机库设计防火规范》GB5028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等中对泡沫灭火系统的设置场所作了具体规定。因此,系统设置时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三、泡沫灭火系统的组成及工作原理四、泡沫灭火系统的类型(一)按安装方式分类1.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2.半固定式泡沫系统3.移动式泡沫灭火系统(二)按发泡倍数分类1.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指发泡倍数小于20的泡沫灭火系统。2.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指发泡倍数为21—200的
泡沫灭火系统。3.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指发泡倍数为201—1000的泡沫灭火系统。(三)按泡沫喷射形式不同分类1.液上喷射泡沫灭火系统(如图)2.腋下喷射泡沫灭火系统3.半腋下喷射泡沫灭火系统4.泡沫喷淋灭火系统5.泡沫炮灭火系统相关内容参阅本章第六节固定消防炮系统的相关内容。第九节干粉灭火系
统一、干粉灭火系统的作用干粉灭火系统是指由干粉供应源通过输送管道连接到固定的喷嘴上,通过喷嘴喷放干粉的灭火系统。该系统借助于惰性气体压力的驱动,并由这些气体携带干粉灭火剂形成气粉两相混合流,经管道输送至喷嘴喷出,通过化学抑
制和物理灭火共同作用下实施灭火。二、干粉灭火系统的设置场所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和《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规定:1.石油化工企业内烷基铝类催化剂配制区宜设置局部喷射式D类干粉灭火系统。2.火车、汽车装卸液化石油气栈台宜设置干粉灭火设施。
三、干粉灭火系统的组成及工作原理四、干粉灭火系统类型(一)按灭火方式分类1.全淹没式干粉灭火系统2.局部应用式干粉灭火系统3.手持软管干粉灭火系统(二)按设计情况分类1.设计型干粉灭火系统2.预制型干粉灭火系统(三)按系
统保护情况分类1.组合分配系统2.单元独立系统(四)按驱动气体储存方式分类1.储气式干粉灭火系统2.储压式干粉灭火系统3.燃气式干粉灭火系统一、逃生避难器材的作用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以下简称逃生避难器
材)是在发生建筑火灾的情况下,遇险人员逃离火场时索使用的辅助逃生器材。它对建筑物内应急疏散通道的必要补充。第十节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二、逃生避难器材的类型(一)按器材结构分类1.绳索类(1)逃生缓降器(又称救生缓降器)(
2)应急逃生器(3)逃生绳2、滑道类3、梯类(1)固定式逃生梯(2)悬挂式逃生梯4、呼吸器类(二)按器材工作方式分类1.单人逃生2.多人逃生类三、逃生避难器材的适用场所和适用楼层(高度)(一)逃生避难器材的适用场
所1.绳索类、滑道类或梯类等逃生避难器材适用于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的2层及2层以上楼层。2.呼吸器类逃生避难器材适用于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的2层及2层以上楼层和地下公共建筑。(二)逃生避难器材的适用楼层(高度)四、逃生避难器材的设置
位置逃生避难器材的设置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逃生缓降器、逃生梯、逃生滑道、应急逃生器、逃生绳应安装在建筑物袋形走道尽头或室内的窗边、阳台凹廊以及公共走道、屋顶平台等处。室外安装应有防雨、防晒措施。2.逃生缓降器、逃生梯、应急逃生器、逃生绳供人员逃生的开口高度应在1.5m以上,宽度应
在0.5m以上,开口下沿距所在楼层地面高度应在1m以上。3.自救呼吸器应放置在室内明显且便于取用的位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