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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五章领会法律精神理解法律体系第一节法律的概念及其历史发展第二节社会主义法律精神第三节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和制度第四节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难点教学重点1.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2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1.法律权利与义务观念。2.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在独裁的国家君主是法律在法治的国家人民是上帝[问题提示]社会主义法律的内涵及本质特征法律权利、义务的性质与关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任务法律思维方式的含义和特征第一节法律的概念及其历史发展课程导入
关于法律你知道多少?灋第一部分三点水第二部分“廌”第三部分去意为“平,无凹凸”之意,引申为“公平”“廌”神话传说中的一种独角神兽,据说,它能辨别曲直,在审理案件时,它能用角去触理曲的人,是古代的人们用来判断、明辨是非曲直的一种工具。驱逐,放逐独
角兽一望无际平静的大海从文字记载的层面上,据《说文解字》记载:“法”具有“公平、正义、正直”之义。《说文解字》记载“律”字之含义为:律,均布也。“律”字具有“整齐、统一、一致”之义。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普遍约束力和严格程序
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一)法律的概念一、法律的词源(二)法律的基本特征法是一种特殊社会规范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法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法依靠国家强制力,通过一定程序予以实施二、法律的一般含义马克思主义对法的本质的揭示和概括➢1、法律是由国家创制
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2、法律是统治阶级共同意志的体现➢3、法律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马克思主义对法的本质的揭示和概括➢1、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由国家创制由国家创制由国家认可由国家保证
实施违法行为的否定和制裁合法行为的肯定和保护马克思主义对法的本质的揭示和概括➢2、法律是统治阶级共同意志的体现统治阶级整体意志,非个别意志,也非个别意志简单相加不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全部,仅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那部分在阶级对立的社会中,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3、
法律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地理环境人口根本因素三、法律的历史类型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法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远存在的。法是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是阶级社会才存在的特殊社会现象,其产生和发展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法的本质在于它是统治阶级意志
的集中体现。——人类进入奴隶社会开始有了法法的历史类型人类社会先后存在过四种历史类型的法律人类社会先后存在过四种历史类型的法律人类社会先后存在过四种历史类型的法律人类社会先后存在过四种历史类型的法律第二节理解社会主
义法律的本质一、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1、法律体现的意志——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体现了阶级性和人民性的统一——工人阶级的意志和利益与全体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并非自发形成而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逐步形成
的共同意志2、法律的实施内容是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和自然规律的反应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和先进性科学性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世界观和方法论善于借鉴我国传统法和外国法的成功经验立法体制、立法程序和立法技术,适应时代发展而不断改革与创新,
使立法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科学性善于借鉴我国传统法和外国法的成功经验(1)发挥后发优势,做好法律移植,实现法律的本土化。(2)在法律本土化的过程中,迎接法律全球化代带来的挑战和机遇。科学性国家正式制度的设计和推行应当多考虑与非正式制
度之间可能的契合点,寻求其支持;同时也必须在非正式制度的演变中不断反思正式制度自身的合理性,探索法律现代化不同样式存在的可能性,以使法制更切近中国的国情和民情。立法体制、立法程序和立法技术二、社会主义法律的作用1、法律的社会作用政治方面经济方面文化方面对外方面社会建设2、法律的规
范作用评价作用指引作用预测作用教育作用强制作用三、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法律的运行是一个从创制、实施到实现的过程。这个过程主要包括法律制定(立法)法律遵守(守法)法律执行(执法)法律适用(司法)社会主义法创制的程序,
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或其他法律规范的步骤和方法。(一)法律制定法律是如何制定出来的大体包括以下四个环节:法律案的提出;法律案的审议;法律案的表决;法律的公布。据统计,从1979年到现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
会通过了440多件法律、法律解释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其中现行有效的法律200多件,国务院制定了960多件行政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8000多件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制定了480多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宪法》第5条明确规定:“一切国
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犯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二)法律遵守两层含义两方面主体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公民个人行使权利承担义务(三)法律执行——又称作行政执法行政机关被授权组织受委托社会组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适用法律处理
各种案件的专门活动。(四)法律适用司法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审判机关法律监督机关第三节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和制度第一部:1954年宪法1954年宪法文本它总结了我国长期革命斗争的经验,特别是我国建国五年来的社会主义的建设经验,把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的原则,用宪法的形式给
予肯定。四部宪法毛主席在起草宪法草案它体现了“文化大革命”中很多错误的观点,是一部很不完善的宪法。第二部:1975年宪法第三部:1978年宪法该部宪法是在粉碎“四人帮”后制定的,它纠正了1975年宪法的许多错
误。第四部:1982年宪法1982年宪法文本人大代表投票表决通过1982年宪法现行宪法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组织原则和职责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内容上(一)宪法的特征一、宪法的特征和原则1.内容上2.在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普通法律制定
的依据,其他法律法规不能与之相抵触,否则无效。•《宪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
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3.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需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而
普通法律只要过半数即可。保障公民权利原则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原则宪法的基本原则(二)宪法的基本原则二、宪法规定的国家基本制度(一)人民民主专政制度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
案)》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向社会全文公布以来,引起社会热烈反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设专人随时收集并整理来自社会各方意见。共收到各地人民群众意见6515条,其中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反映的意见6131条,群众来信反映的意见384条。(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
形式,政权组织形式即政体。(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我国的政党制度政党制度是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
组成部分,是指国家政治生活中各政党之间以及政党与政权之间的关系的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我国少数民族分布图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意义•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解决我国民族问题
的基本政策,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体现了国家充分尊重和保障各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权
利的精神,体现了国家坚持实行各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的原则。(五)基本经济制度基本经济制度:一国通过宪法和法律调整以生产资料所有制为核心的各种基本经济关系的规则、原则和政策的总和。1.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2.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两种形式:全
民所有制与集体所有制。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决定着国民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3.个体、私营经济等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4.形成了“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
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格局”。5.分配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格局。三、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文化教育权特定主体权利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国家赔偿权社会经济权人身自由权平等权公民基本权利(一)公民基本权利
公民基本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遵守宪法法律维护祖国安全荣、利益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二)公民基本义务四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中华人
民共和国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城市地区农村地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
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司法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国家审判机关体系专门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
法院军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海事法院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体系专门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自治州与设区的市人民检察院县、不设区的市、自治县和市辖区人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院第四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一、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什么是法律体系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层次✓宪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统帅✓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主干✓行政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法规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行政法法律部门(一)宪法(三)民商法法律部门(四)经济法法律部门(五)社会法法律部门(二)刑法法律部门(二)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法律部门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法律体系部门(一)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内容最根本效力最高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通常宪法部门除了宪法典外,还包括一些宪法性法律,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民族区域自治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域基本法》、《立法法》、《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国旗法》、《国徽法》、《国籍法》等(二)行政法法律部门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与监督行政关系,对行政活动过程,特别是行政权力运行过
程,加以规范,监督与救济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原则的总称。可分为一般行政法与特别行政法。(三)民商法法律部门民商法是调整民事和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目前尚无一部较完整的民法典,而是以《民法通则》为核心法律,辅之以其他单行民事法律。1986年4
月12日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民法通则》(四)经济法法律部门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监管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创造平等竞争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方面的法律国家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方面的法律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五)社会法法
律部门社会法是调整有关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六)刑法法律部门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七)诉讼法与非诉讼程序法调解程序——调解是贯穿于民事诉讼全过程的一项基本原则,是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基本方法和重要结案方式,对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促进社会稳定,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节约办案成本,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都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