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说明】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培训.pptx,共(88)页,530.524 KB,由精品优选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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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营业线及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二〇一三年七月首先感谢大家对铁路营业线及邻近营业线施工管理的重视,受何部长邀请,我本次和大家共同学习的内容有如下几方面:1.铁路营业线及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的重要性2.铁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3.
与铁路营业线及邻近营业线施工有关的事故案例4.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有关文件5.铁路营业线施工类别划分6.营业线施工登销记7.施工安全管理责任8.邻近营业线施工类别划分9.关于营业线施工下道避车的有关规定10.铁路安全保护区的界定11.六局近期对营业线施工管理提出的
新要求12.中铁六局铁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相应条款一、铁路营业线及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的重要性确保铁路营业线及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就是保证铁路运输能够按计划进行、保证国家财产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铁路行车事故,小的会影响铁路行车的正常
秩序,大的将会给国家或人民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二、铁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依据《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规定,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一)造成30人以上死亡。(二)造成
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三)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四)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五)繁忙干线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一)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二)造成50
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三)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四)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五)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六)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
8小时以上。(七)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一)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二)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三)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四)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五)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六)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6小时以上。(七)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10小时以上。★一般事故分为:一般A类事故、一般B类事故、一般C类事故、一般D类事故。◆一般A类事故:•A1
.造成2人死亡。•A2.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A3.造成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A4.列车及调车作业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相撞,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A4.1繁忙干线双线之一线或单线
行车中断3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双线行车中断2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A4.2其他线路双线之一线或单线行车中断6小时以上10小时以下,双线行车中断3小时以上10小时以下。•A4.3客运列车耽误本列4小时以上。•A4.4客运列车脱轨1辆。•A4.5客运列车中途摘车2辆
以上。•A4.6客车报废1辆或大破2辆以上。•A4.7机车大破1台以上。•A4.8动车组中破1辆以上。•A4.9货运列车脱轨4辆以上6辆以下。◆一般B类事故:•B1.造成1人死亡。•B2.造成5人以下重伤。•B3.造成100万元以上5
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B4.列车及调车作业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相撞,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B4.1繁忙干线行车中断1小时以上。•B4.2其他线路行车中断2小时以上。•B4.3客运列车耽误本列1小时以上。•B4.4客运列车中途摘车1辆。•B
4.5客车大破1辆。•B4.6机车中破1台。•B4.7货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4辆以下。◆一般C类事故:•C1.列车冲突。•C2.货运列车脱轨。•C3.列车火灾。•C4.列车爆炸。•C5.列车相撞。•C6.向占用区间发出列车。•C7.向占用线接
入列车。•C8.未准备好进路接、发列车。•C9.未办或错办闭塞发出列车。•C10.列车冒进信号或越过警冲标。•C11.机车车辆溜入区间或站内。•C12.列车中机车车辆断轴,车轮崩裂,制动梁、下拉杆、交叉杆等部件脱落。•C13.
列车运行中碰撞轻型车辆、小车、施工机械、机具、防护栅栏等设备设施或路料、坍体、落石。•C14.接触网接触线断线、倒杆或塌网。•C15.关闭折角塞门发出列车或运行中关闭折角塞门。•C16.列车运行中刮坏行车设备
设施。•C17.列车运行中设备设施、装载货物(包括行包、邮件)、装载加固材料(或装置)超限(含按超限货物办理超过电报批准尺寸的)或坠落。•C18.装载超限货物的车辆按装载普通货物的车辆编入列车。•C19.电力机车、动车组带电进入停电区。•C20.错误向停电区段的接触网供电。•C21.电化区段
攀爬车顶耽误列车。•C22.客运列车分离。•C23.发生冲突、脱轨的机车车辆未按规定检查鉴定编入列车。•C24.无调度命令施工,超范围施工,超范围维修作业。•C25.漏发、错发、漏传、错传调度命令导致列车超速运行。
◆一般D类事故:•D1.调车冲突。•D2.调车脱轨。•D3.挤道岔。•D4.调车相撞。•D5.错办或未及时办理信号致使列车停车。•D6.错办行车凭证发车或耽误列车。•D7.调车作业碰轧脱轨器、防护信号,或未撤防护信号动车。•D8.货运列车分离。•D9.
施工、检修、清扫设备耽误列车。•D10.作业人员违反劳动纪律、作业纪律耽误列车。•D11.滥用紧急制动阀耽误列车。•D12.擅自发车、开车、停车、错办通过或在区间乘降所错误通过。•D13.列车拉铁鞋开车。•D14.漏发、错发、漏传、错传调度命
令耽误列车。•D15.错误操纵、使用行车设备耽误列车。•D16.使用轻型车辆、小车及施工机械耽误列车。•D17.应安装列尾装置而未安装发出列车。•D18.行包、邮件装卸作业耽误列车。•D19.电力机车、动车组错误进入无接触网线路
。•D20.列车上工作人员往外抛掷物体造成人员伤害或设备损坏。•D21.行车设备故障耽误本列客运列车1小时以上,或耽误本列货运列车2小时以上;固定设备故障延时影响正常行车2小时以上(仅指正线)。三、与铁路营业线及邻近营业线施工有关的事故案例★(
一)京沪线“7.15”货运列车碰撞小车一般C类事故1.事故概况2008年7月15日4时44分,京沪上行线87552次货运列车(上海机务段HXD-30058号)运行至戚墅堰站至湾城站间K1294+500处时,与上海工务段施工
用小车相撞,造成87552次列车区间停车14分钟。2、原因分析7月15日2时26分至4时30分,上海工务段在京沪上行线K1297+000-K1293+700处进行钢轨调边、焊接封锁施工。4时32分,87552次列车由戚墅堰站开出,为施工线路开通后首列进入该区间的列车。上海工
务段驻站防护员不掌握现场情况,联系不彻底,施工开通条件确认不落实,盲目按施工封锁点的时间申请开通,而现场尚有人员在进行作业,在87552次列车放行时,驻站防护员未及时通知现场防护员和工地施工负责人,而是忙于将开通命令抄写在防护员手册上,直到
列车二接近时才匆忙呼叫现场。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谈薄,在施工封锁区段开通后,臆测认为首趟列车运行速度缓慢,作业地点距列车较远,违反安全防护措施,下道不及时,施工小车来不及撤出线路。施工负责人及工务段把关干
部监督、指挥不力,对施工现场安全控制存在严重疏漏,重施工进度、轻安全管理,导致现场安全失控。3、事故定性定责根据《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第十四条规定,本起事故构成列车碰撞小车责任铁路交通一般C13类事故。定上海工务段全部责任。★(二)太原铁建10.3”石太下行K225+832.5框构
顶进停车事故1、事故经过2011年10月3日5时43分,南内环石太下行K225+832.5框构顶进挖土作业时,土方坍塌,引起抗横移梁垮塌,横向推移工字钢,致使线路向西移动。现场负责人郭呈义发现线路最大偏移约160mm,不具备
通车条件,此时远端防护员周铁宝已用对讲机通报,下行来车,郭呈义立即带领谷满女、杜明、郭朝英三人沿着来车方向拦停列车,列车于5时53分停车,距施工塌方现场106米,并及时向值班副经理李金龙汇报现场情况,李金龙又立即通知北
营车站驻站员赵燕平,登记封锁施工区段,赵燕平于6时03分在北营车站办理了登记。现场值班副经理李金龙立即组织进行抢修,并与7时26分开通,限速25km/h,10时05分,线路恢复慢行45km/h。事故造成中断石太下行行车
共计1小时43分钟。2、原因分析1.施工现场土质松软,造成土体塌方,引起抗横移梁及垮塌,推动工字钢横移,致使线路向西移动约160mm,是造成此次停车事故的直接原因。2.在DK225+832.5东南侧抗横移梁旁边,堆放了线路恢复用的约200M3道碴,增大了土体侧压力,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
因。3.现场负责人认为,框构主体前端已顶出线路中心3.75米,行车安全可以保证,产生了麻痹思想,对顶进作业范围土质松软的客观条件认识不足,放松监控,未采取针对性措施,造成土体塌方,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间接原因。3、定性
定责10月4日接到太原铁路局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事故报告认定:依据《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第十五条规定,构成铁路交通一般D9类事故。定中铁六局太原铁建公司主要责任。4、处理意见根据中铁六安【2011】23号《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事故调查及安全质量责任追究处理办法》规定,对相关责任
人的处理意见如下:1.项目经理周俊保对现场土体发生变化的应急处置重视不够,负安全管理责任,给予警告处分,罚款1500元。2.项目党工委书记李华峰,负安全管理责任,给予警告处分,罚款1500元。3.项目副经理周慧忠,主管南内环工程,对前期现场堆放
材料及土体变化观测、抗衡移梁坍塌应急措施存在管理疏忽。负重要安全管理责任,给予警告处分,罚款1200元。4.项目总工韩春军,施工方案编制不细,缺少土质松软的特殊处置措施。负技术管理重要责任,给予警告处分,罚款1200元。5.项目副经理李金龙,当天值班发现土体变化时未采取果断措施,
无合理的应急处置方法,负主要现场管理责任,给予记过处分,罚款1200元。6.项目部承担铁路局规定的事故抢修费及停车损失费及罚款共计119000元。★(三)“2.14”京广线K397+122.6m框构桥路基固化施工造成铁路交通事故1、事故概况:京广线K397+122
.6m处8-13.5-13.5-8m铁路框架桥工程为沙河市交通局投资建设,是沙河市杜南线公路下穿工程,根据地质报告本工程位于砂层地段,易塌方,为保证顶进期间线路安全,采用注浆法固化路基。石家庄铁建公司路桥项目部将本工程路基固化施工违
法分包给没有资质和营业执照已过期的石家庄桥东铁源维修队,原计划春节后2月16日(初十)开工,2月14日下午注浆施工队在项目部不知情的情况下未经允许擅自路基注浆施工,使上行线路发生隆起;15:40左右工务段赵宏伟工长通知说线路有异常,项目部
和工务段有关人员一同到现场检查线路发现石家庄桥东铁源维修队施工人员正在注浆,立即将其制止,事后了解准备注浆16根,当注浆5根,约2吨水泥时,造成线路k397+080m处前后13米范围内线路隆起6cm左右(峰值)。事故发生后,邯郸工务段于15:52封闭上行线路,路桥项目部迅速组织抢险队伍,
在邯郸工务段的指导下进行抢修作业于16:30分通知车站第一列限速25km/h开通线路,第一列过后经工务人员检查达到逐级提速标准,通知车站第二列限速45km/h,第三列限速80km/h其后正常,(因行调已下发三列限速25km/h命令,不再修改命令)于
17:05分线路恢复正常。2、调查分析:(1)石家庄公司路桥项目部将路基固化施工违法分包给无相应资质且营业执照已过期的施工队伍,分包施工队伍——石家庄桥东铁源工程维修队,作业严重违规。一是未按分包协议规定的工期完成任务,导致
工期外违规施工;二是在没有告知我公司项目部的情况下,停工期间擅自施工;三是违反分包协议,在无项目部人员现场指导的情况下,在无监理人员现场监督的情况下,在无邯郸工务段人员现场监督的情况下,擅自施工作业;四是在注浆作业中,违反作业规程,超
量超压注浆。(2)项目部对协作队伍的监管不到位,对分包单位石家庄桥东铁源工程维修队停工期间管理失控。现场管理人员责任心差,对既有线施工监控不力,工地看守人员不负责任,对分包单位擅自进点提前施工没有制止。(4)石家庄公司领导对既有线施工安全重视不够,施工管理人员对既有线施工的安全意识淡薄,对
既有线作业人员包括对协作队伍的安全教育不到位,导致协作队伍违章蛮干,没有深刻认识到一旦发生既有线行车事故对铁路运输造成的恶劣影响,特别是发生在春运期间;没有深刻认识到发生既有线行车事故会对公司乃至六局集团的施工信誉和企业生存造成毁灭性打击
。(5)公司没有严格执行事故及时申报制度,延误上报事故,致使丧失挽回巨大影响的时机,使本次事故对中铁六局的信誉和生存发展造成了恶略影响。(6)公司对项目既有线施工检查不力,盯控把关不到位。3、事故定责:事故发生后北京铁路局组成由安监室、总工室、工务处等相关人员组成的事故调查小组迅速赶
到现场进行调查,经调查认定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石家庄桥东铁源工程维修队在未通知中铁六局石家庄铁建项目部,在没有邯郸工务段配合人员和河北华铁监理公司监理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擅自提前施工,且未按固化方案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进行操作,注浆压力过大,造成线路隆起
。根据《事规》第14条C24规定,构成铁路交通一般C类事故。认定中铁六局石家庄铁建公司作为施工主体单位,将工程分包给资质和营业执照均已过期的施工队,且管理失控,负主要责任,承担事故全部损失。★(四)大包线电气化改造
工程孤山站发生挖断电缆事故2008年6月10日,由大包线电气化改造工程项目部第六作业队负责施工的孤山站场工程,在进行京包线DK383+150处开挖道岔预铺平台施工作业时,将该处距线路中心约7m的信号电缆挖断。1、事故经过2008年6月10日下午,大包线电气化改造工程项
目部第六作业队开始对京包线DK383+150处既有路堑开挖道岔预铺平台。16点10分挖掘机在京包线DK383+150处距上行线中心约10m(电缆距上行线中心约7m、电缆高度距轨顶约3m、电缆埋深约0.6m)开挖道岔预铺平台施工作业时不慎将信号电缆挖断。断
缆后,现场防护员李利平立即向驻站联络员张东文报告,张东文随即通知车站值班员,同时通知现场施工负责人张惠德。现场施工负责人立即通知孤山站电务工区,并积极配合事故处理,经抢修于16点36分信号恢复正常。2、原因分析:(1)施工前,在6月1日上午9点左右作
业队驻站联络员张东文已通知孤山站电务工区,并且电务工区工长康海东到现场后告诉施工人员宿义该处路堑下路肩内有电缆、路堑及上面无电缆,电务工区其他监护人员多次在现场监护未提说该处路堑上有电缆。施工部专业探测人员去现场探后未探出电缆、而且该处无电缆标识,现场施工人员就凭着主观臆断
也认为此处无电缆。土方作业前未按施工程序开挖探沟,没有进行彻底排查、探测地下电缆是本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2)监护人员不到场的情况下擅自施工是本次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3)大包线电气化改造工程项目部第六作业队
安全管理不到位是本次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3、事故定责及事故责任全部归中铁六局呼和铁建公司,并赔偿相应损失。4、处理意见事故责任人由中铁六局呼和铁建公司处理。★10.1中断贵昆线行车事故1、事故经过贵昆线K621+201左侧为沾昆二线
路基,由于该段路基未达到设计标高,项目部于9月28日安排施工人员补充A组填料,施工中采用挖掘机平整路面。10月1日上午10点43分,挖掘机在作业过程中尾部旋转撞断22号接触网杆,同时砸裂右侧接触网杆(承力索和导线未断)。事发
后,挖掘机操作人员跑步赶到K621+600处道口,请道口值班员通知车站拦停待通过出事地点的列车,K79次旅客列车于10点46分在距事发地点130米处停车。经昆明铁路局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有关站段紧急抢修,线路于12点16分临时开通,13点58分恢复
正常。2、事故原因分析(1)直接原因:此次撞断接触网杆,主要是现场领工员徐淑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对施工现场没有安排防护人员,缺乏对安全生产的有效监控。挖掘机操作人员无证上岗,安全意识淡漠,在无防护员和未确定安全作业距离的情况下盲目蛮干。领工员徐淑良和挖掘机操作人员王学全对此次事故负直接责任。(2
)间接原因:项目部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未严格执行昆明铁路局有关营业线施工的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安全措施落实不力,对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没有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未做到“一机一
防一条警戒带”,没有从类似事故中吸取教训。项目经理敖建华对节日期间保安全、保畅通、保稳定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认真落实曲靖指挥部9月30日安全反思会的有关要求,对作业人员安全教育不够,对影响既有线行车安全的重点部位没有做到严防死守,管理手段简单。项目部管理人员工作作风不扎实,安全警惕性差,没有
把主要精力放在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上。项目部安全检查人员巡视检查的力度不够,工作中存在空白点。现场领工员责任意识缺失,安全监控不到位,未对作业人员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劳务协作队伍施工人员不足,施工组织不合
理。3、处理决定项目部比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经研究并报请公司同意,对有关责任人员处理如下:(1)现场领工员徐淑良擅自离岗,安全监控不力,罚款3000元,给予行政撤职处分;挖掘机操作人员王学全违章作业,罚款3000元。(2)项目经理敖建华负领导责任,罚款5000元,经公司决
定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项目副经理刘金春对分管的工作安全管理不到位,经公司决定给予行政记过处分,罚款3000元;安质部部长堵战社安全检查不到位,对安全隐患未采取超前防范措施,罚款3000元。★(六)石太线K4+050处挖断信号电缆事故1
、事故经过2008年11月18日,我公司北站项目部按照17日晚18:00分工安排在北站东咽喉新5、6道之间利用铲车进行排水沟回填,安排项目部监护人为苏靖,取土位置为新6道东侧40m处(距离石太正线20m以外)弃土堆。18日9:00,铲车在苏靖
的带领下到达作业现场,进行铲土回填作业,施工过程项目部监护人一直跟踪防护,10:16分,苏靖在新5、6道间倒土位置因接电话,没有跟踪防护,在接电话过程中,发现铲车司机没有到指定位置取土,立即追过去制止,因货物列车通过噪音很大,待赶到时石太上行线K
4+050处北侧电缆已被铲车挖断,正在通过的货物列车紧急停车(经调查,铲车司机樊如群图省事就近取土,造成信号电缆中断),10:17分,项目部与车站值班员取得联系,车站通知各设备单位到场检查,经检查该电缆为电务段信号电缆,经过紧急抢修12:13分,上下行信号恢复正常,影响信号正常使用1小时5
7分钟,信号停用期间车站采用手引导信号和签发路票非正常接送客车两列、货车3列。2、原因分析(1)北站项目部违反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2007]186号文件和北京铁路局[2008]155
号文《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在未经设备管理单位同意或监护人员未到现场擅自组织大型机械施工。违反施工负责人不到场,施工防护人员不到场,设备单位监护人员不到场,监理人员不到场,不可进行既有线施工”的规定。(2)规章制度在项目部不落实,执行力差,盲目抢
施工进度。施工前项目部没有按照以上规定提前通知设备管理单位到场监护,项目部虽派专人跟踪防护,但防护人跟踪防护不到位,对铲车靠近既有线附近取土制止不及时,是造成信号电缆被挖断的主要原因。(3)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对正线附近的电缆缺乏有效的保护,设置的安全警告标志因东侧开挖上水井排水管道被掩埋,由于该电缆在24日北站改线封锁要点施工后将废弃不用,产生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放松对该电缆的现场防护,没有及时补充设置安全警告标志,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重要原因。(4)项目
部没有认真落实干部盯岗制度,施工过程虽安排专人对大型施工机械进行防护,但违反公司规定在铁路保护区范围内动土施工没有执行领工员(含)以上干部现场盯岗之规定,对大型机械缺乏有效的监控。(5)项目部对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交底不到位,安全交
底内容针对性不强,缺乏对施工的指导作用,暴露出项目部技术管理工作混乱。(6)项目部对机械操作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该司机为新上岗人员,培训内容不全面,不细致,导致司机樊如群对既有线施工安全意识不强,对铁路行
车安全没有充分的认识,暴露出项目部在安全管理上存在很大漏洞。3、定性定责经分析确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我公司北站项目部违章施工。在既有线旁进行施工时,在未通知设备管理单位现场确认、监护的情况下盲目施工,铲断信号电缆,我公司作为该工程施工主体单位,负全部责任,承担事故全部损失。4、处理决
定11月19日,经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对以下人员进行处理:(1)直接责任:铲车司机樊如群违章作业,没有按照指定地点铲土,图省事就近取土,把电缆挖断,对此次事故负直接责任,给予清除出场并罚款3000元处理。监护人苏靖,在施工现场指挥铲车监护不力,对铲车取土作业没有做到全程跟踪
防护,对此次事故负直接责任,给予下岗处理。(2)主要责任:项目部副经理张中海,作为站后给排水工程主管副经理,施工现场组织不细致,开挖上水管排水井的弃土处置不当,将安全警示标志掩埋,且不及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对铲车作业没有布置干部盯控,对此次事故负主要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罚款5000
元。(3)重要责任:北站项目部经理张明,施工现场组织不严密,对既有电缆没有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没有落实干部盯岗,施工安全管理不到位,对此次事故负重要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处5000元罚款。北站项目部书记杨涛,对项目部员工的安全思想教育不
够,没有充分调动职工责任意识,对此次事故负管理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5000元罚款。北站项目部总工刘振华,对项目部技术管理工作疏于管理,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审核不细致,对此次事故负重要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处3000元罚款。★其它一些影响较大事故1、2005年,某公司在西黄线桥墩吊装模板施工
时,由于防护、现场指挥不到位,导致起吊的大型钢模刮蹭桥上通过的旅客列车,造成险性事故,项目经理撤职。2、2010年5月,某公司在进行公路桥梁跨越京山正线架桥机横移梁吊装时,由于吊装期间没有严格对吊车支腿进行检查,吊车失稳,导至横移梁将接触网砸
断,造成C类事故,项目经理撤职。3、2013年6月,某局在京山正线旁进行钻孔作业时,由于防护措施部到位,造成正在起吊的钻杆大幅度摆动,与正在通过的货运列车车头发生严重碰撞,导致机车严重损坏,后果极其严重。4、2013年6月,某局在京山正线旁进
行钻孔作业时,由于防护措施部到位,造成正在起吊的钻杆大幅度摆动,与正在通过的货运列车车头发生严重碰撞,导致机车严重损坏,后果极其严重。5、2013年7月,某公司在集包线施工的顶进框构箱桥一侧由于回填土时没有严格按工序工艺进行施工,导致交工运行两年后塌方(长5m,宽1.2m,深2m),幸好被
工务车间检查线路时及时发现,没有造成车毁人亡的严重后果。★新建包满铁路工程“8.13”风动卸砟车溜逸造成重大责任事故2010年8月13日,某公司施工的新建包满铁路白云鄂博至巴音花段Ⅱ标工程,在车站停放的老K车由于没有按规定安放防溜铁
鞋,导致老K车溜逸,造成多人死亡,教训极其惨痛!甬温线动车追尾特大铁路交通事故(最后判定为信号设备故障)沪昆铁路旅客列车脱轨事故胶济铁路周村段旅客列车脱轨事故以上事故的发生都不是偶然的,都是因为违反相关操作规程、没有严格执行铁路营业线及邻近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没有严格按
审批的施工方案进行组织施工造成的。有些事故看起来不算什么,都是因为被及时发现才未引发大的事故,如果未被及时发现,造成的后果和损失未必小于上述三例特大事故,会给企业造成重创,非常值得我们引以为戒。四、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有关文件(一)铁道部有关文件铁道部最早
发布的是《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5〕133号),2007年9月29日印发了《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7〕186号)进行了修订,内容没有邻近营业线施工管理内容;为了加强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于2008年10月15日印发了《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
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取代了186号,自印发日起执行,内容依然没有邻近管理内容;2010年4月3日,铁道部下发了《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补充办法》(铁办〔2010〕51号),2010年5月1日执行,主要是对邻近营业线施工管理进行了补充。大家注意,以上这些文件均已作废,
目前执行的是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该文件针对历年铁路发生的事故,对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较前发文件更加严格,下面针对我局施工特点,对文件中的有关内容进行梳理。各铁路局分别比照本办法制定了相应的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北京局的文件号是京铁师〔2012〕755号,有需要其它局的可以联系局营业办。★铁路营业线施工类别划分新办法按高速铁路和普速铁路分别进行了划分:一、高速铁路施工等级分为三级1.Ⅰ级施工(1)超出图定天窗时间且需要调整图定跨局旅客列车开行
(含确认列车)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全站信联闭改造、CTC中心系统设备及列控系统设备改造、换梁、上跨铁路结构物等施工。(2)中断跨局行车通信业务且影响范围内有图定列车运行的GSM-R核心网络设备施工。2.Ⅱ
级施工(1)不需要调整图定跨局旅客列车开行(含确认列车)的站场改造、新线引入、全站信联闭改造、CTC中心系统设备及列控系统设备改造、整锚段更换接触线或承力索、换梁、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2)中断跨局行车通信业务且影响范围内没有图定列车运行以及中
断本铁路局行车通信业务且影响范围内有图定列车运行的通信网络设备施工。3.Ⅲ级施工除Ⅰ级、Ⅱ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二、普速铁路施工等级分为三级1.Ⅰ级施工(1)繁忙干线封锁5小时及以上、干线封锁6小时及以上或繁忙干线和干线影响信联闭8小时及以上的大型站场
改造、新线引入、信联闭改造、电气化改造、CTC中心系统设备改造施工。(2)繁忙干线和干线大型换梁施工。(3)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小时及以上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4)中断繁忙干线6小时及以上或干线7小时及以上且同时中
断两站以上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网络设备施工。2.Ⅱ级施工(1)繁忙干线封锁正线3小时及以上或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4小时及以上的施工。(2)干线封锁正线4小时及以上或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6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3)繁忙干线和干线其他换梁施工。(4)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小时以内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5)中断繁忙干线4小时以上或干线5小时以上且同时中断两站以上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网络设备施工。大型养路机械维修、清筛,人工处理路基基床,成段
更换钢轨和轨枕以及不影响邻线正线行车的更换道岔施工除外。3.Ⅲ级施工除Ⅰ级、Ⅱ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三、营业线施工组织领导1.Ⅰ级施工由铁路局分管运输副局长、有关分管副局长担任施工协调小组正、副组长,成员
由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安监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2.Ⅱ级施工由铁路局运输处、施工主体项目业务处室分管副处长担任施工协调小组正、副组长,成员由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安监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主管人员组成。3.Ⅲ级施工:(1)普速铁路Ⅲ级施工和高速铁路在车站登记的Ⅲ级施工由车务段(直属站)分管副段长(副站长)担任施工协调小组组长、设备管理单位分管副段长担任施工协调小组副组长(建设项目由建设项目管理
机构分管负责人担任施工协调小组副组长),成员由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建设、施工等有关单位成员组成。(2)高速铁路在调度所登记的Ⅲ级施工,按照施工主体项目专业,由设备管理单位分管副段长担任施工协调小组组长(建设项目由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分管负责人担任施工协调小组组长、设备管理单位分管副段长担任施
工协调小组副组长),成员由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建设、施工等有关单位成员组成。(3)施工协调小组组长(副组长)因Ⅲ级施工较多等原因不能亲自到现场组织时,可委托车间副主任及以上级别胜任人员。以上施工现场盯控,施工单位必须派相应级别的人员参加,这些要求在《中铁六
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审批及盯控管理办法》中铁六程〔2012〕105号文件中做出了详细规定。四、营业线施工计划审批权限(一)铁道部负责审批的施工计划1.影响高速铁路和普速铁路跨局旅客列车(含高速铁路确认列车)停运、变更运行区段、改变始发终到时刻
和局间分界站运行时刻的施工。2.影响繁忙干线和干线跨局货物列车停运的施工。3.调整繁忙干线和干线跨局货物列车编组计划的施工。4.调整繁忙干线和干线跨局车流运行径路,实行迂回运输的施工。5.变更繁忙干线和干
线跨局货物列车牵引定数的施工。6.编制跨局施工分号列车运行图的施工。7.繁忙干线封锁正线180分钟及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240分钟及以上的施工。8.因特殊原因,繁忙干线(大秦线,石太线,侯月线,新焦线,新菏线,兖菏线除外)慢行处所超过本办法第11条之规定时。繁忙干线施工慢行
区段划分见附件29.中断跨局行车通信业务的施工。10.中断繁忙干线6小时及以上或干线7小时及以上且同时中断两站以上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网络设备施工。铁道部审批的施工,由铁路局进行施工方案审核和施工计划编制,并制定运输调整方案和安全措施。铁道
部运输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批,运输调整由运输部门负责,施工方案由各专业部门对口负责。铁路局依据铁道部批复,编制具体施工计划并组织实施。维修计划和铁道部负责审批以外的施工计划,全部由铁路局负责审批。五、营业
线施工方案审核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制定,经相关设备管理单位会签后,上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室,其中建设项目施工方案应先报项目管理机构预审,再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室。提报的施工方案应包括:施工项目及负责人、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及限速范围、设备变
化、施工方式及流程、施工过渡方案、施工组织、施工安全和质量的保障措施、施工防护办法、列车运行条件、验收安排等基本内容。施工方案由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室负责组织审查,初步确定施工等级,Ⅰ、Ⅱ级施工分别报Ⅰ、Ⅱ级施工协调小组审定,Ⅲ级施工由有关业务
处室共同审定。施工方案审核通过后,施工单位应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按施工项目分别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施工安全协议书的基本内容应包括:①工程概况(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②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③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④
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根据工点、专业实际情况,由双方制定具体条款);⑤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职责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⑥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包括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⑦安全监督检查和基建、更新改造项目
配合费用;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施工单位在提报施工计划申请时,必须同时提报施工安全协议。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的施工计划申请,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室不予审核,严禁施工。六、营业线施工计划编制铁道部运输局负责全路繁忙干线集中修年度轮廓施工计划的编制,审批高速铁路、繁
忙干线、干线部管施工项目月度施工计划和繁忙干线及干线分界口施工停运计划。铁路局运输处负责编制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具体格式各局营业线施工管理文件中有专用申请表)。1.施工单位应于每月9日前将次月施工计划申请上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室(建设项目施工计划申请应
先报项目管理机构(建设处)预审,再报主管业务处室)。各业务处室对施工计划申请进行审查汇总,由主管处长批准后,于11日前向运输处提出月度施工计划申请表。2.运输处每月组织相关业务处室和主要施工单位审查编制月度施工计划,主要内容报分管运输副局长决定。月度施工计划经
分管运输副局长批准后,以铁路局文件下发各站段和有关施工单位。3.双线车站电务为主、工务综合利用的每月每站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的设备检修垂直天窗,分站别在月度施工计划中公布(或在运行图文件中公布)。4.超
出维修天窗时间的区间装卸路料计划应纳入月度施工计划;未纳入月度施工计划的临时区间装卸路料,有关业务处室提前3日向调度所提出计划,由调度所负责协调安排。防洪、抢险区间装卸路料由调度所及时安排。七、施工日计划审批铁路局调度所
负责铁路局施工日计划的编制,程序如下:1.施工单位于施工前3日将施工日计划申请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室(建设项目施工日计划申请应先报项目管理机构预审,再报主管业务处室),主管业务处室审核(盖章)后,于施工前2日9:00前向调度所施工调度室提报施工日计划申请。2.Ⅰ级施工、高速铁
路和繁忙干线部管施工项目,铁路局调度所于施工前2日15:00前将施工日计划提报铁道部运输局调度处,运输局调度处根据铁道部月度施工计划和批准的施工文电进行审核后,于施工前2日18:00前将施工日计划反馈相关铁路局调度所。3.编制施工日计划应以月度施工
计划为依据,施工调度室应将主管业务处室提报的施工日计划申请与月度施工计划(批复文电)进行核对,编制施工日计划,经铁路局运输处主管副处长或调度所主任(副主任)审批后,纳入调度日计划。Ⅰ级施工、高速铁路和繁忙干线部管施工项目的施工日计划于施工前1日1
5:00前报铁道部运输局调度处。4.施工调度室于施工前1日12:00前(0:00-4:00执行的施工日计划于前1日8:00前)将施工日计划下达有关机务段、动车段、运转车长所属单位和车务段(直属站),传(交)主管业务
处室、相关列车调度和计划调度台。主管业务处室负责通知施工单位、配合单位,车务段(直属站)负责通知相关车站。未纳入月度施工计划的施工项目原则上不准进行施工。特殊情况必须施工时,由施工单位提出施工申请,并签
订安全协议,制定安全措施,通过主管业务处室审查(建设项目施工计划应先报项目管理机构预审),经分管运输副局长(总调度长)批准,由运输处安排施工。月度施工计划原则上不准变更。特殊情况必须进行调整时,由施工单位提前5天向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室和运输处提出书面申请,由运输处调整施工计划。涉及LKJ基础数据变化
的施工日期不得提前。铁道部运输局负责审批部管施工项目月度施工计划及繁忙干线和干线分界口停运计划,审批程序如下:每月13日前,铁路局运输处与相关处室及施工单位协调编制次月高速铁路、繁忙干线和干线部管施工项目申请计划及繁忙干线和干线分界口停运申请计划,经
分管运输副局长批准后,繁忙干线施工申请计划经铁道部施工计划管理系统、其余以文电形式上报运输局调度部,同时抄送运输局相关专业部门。对于繁忙干线和干线以外的其他线路影响跨局运输的施工,施工计划可由施工铁路局与相邻铁路局商定后报铁道部备案。★营业线施工登销记高速铁路进行施工和维修作业
时,施工负责人应确认已做好一切施工准备,于开始前60分钟,由施工负责人(驻调度所联络员)在调度所调度台《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内登记,列车调度员签认。因施工需要转为非常站控模式时,施工负责人(驻站联络员)应在车站进行登记。普速铁路进行施工和维修作业时,施工负责人
应确认已做好一切施工准备,于开始前40分钟,由施工负责人(驻站联络员)在车站《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内登记,通过车站值班员向列车调度员申请施工。施工单位应在实际施工调度命令的起止时间内完成作业,施工单位作业完成后,经施工、设备管理单位检查达到放行列车条件,由施工负责人(驻站、驻调
度所联络员)、设备单位检查人(或设备单位指定人员)办理开通登记(施工销记),车站值班员(或列车调度员)签认后,按规定开通线路。铁路局所管设备越过局间分界站延伸至相邻铁路局调度指挥区段时,延伸段的登销记应在局间分界站办理。同时影响两站以上的通信施工,登销记应在调度所办理。★施工安全管理责任封锁
施工开通后,施工单位和设备管理单位要加强检查和整修,设备管理单位要严格把关;开通后列车运行速度必须按速度阶梯逐步提高。线路慢行应尽快恢复正常速度,并按有关规定尽快办理交接。施工单位至少在正式施工72小时前向设备管理单位提出施
工计划、施工地点及影响范围。设备管理单位接到施工单位的施工请求后,应对施工方案和计划及影响范围进行认真核对,并在施工开始前派员进行施工安全监督。★邻近营业线施工类别划分邻近营业线施工分为A、B、C三类。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支柱外侧2米(接触网支柱外侧附加悬挂外2米
,有下锚拉线地段时在下锚拉线外2米)、非电气化铁路信号机立柱外侧1米范围称为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1.邻近铁路营业线进行以下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A类施工,必须纳入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1)吊装作业时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2)架设或拆除各类铁塔、支柱及
接触网杆等在作业过程中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3)开挖路基、路基注浆、基桩施工等影响路基稳定的施工。(4)需要对邻近的营业线进行限速的施工。2.邻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因翻塌、坠落等意外而危及营业线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B类施工。B类施工应设置防护设施并经铁路局有关部门审批,确不能设
置防护设施时纳入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防护设施设置必须纳入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1)使用高度或作业半径大于吊车至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之间距离的吊车吊装作业。(2)影响铁路通
信杆塔、通信基站、信号中继站、箱式机房及供电铁塔、支柱等基础稳定的各类施工。(3)邻近营业线进行现浇梁、钢板桩、钢管桩、搭设脚手架、膺架等施工的设备和材料翻落后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4)营业线路堑地段有可能发生物体坠落,翻落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3.邻近营
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影响铁路路基稳定、行车设备使用安全的施工,列为C类施工。(1)铲车、挖掘机、推土机等施工机械作业。(2)开挖基坑、降水和挖孔桩施工。(3)邻近供电、通信、信号电(光)缆沟槽及供电支柱、通信信号杆塔(箱盒、通话柱)10米范围内的挖沟、
取土、路基碾压等施工。(4)绑扎钢筋、安装拆除模板等未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5)路基填筑或弃土等施工。邻近营业线A类及B类纳入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的施工按营业线施工有关规定执行。邻近营业线B类不纳入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
的施工以及C类施工由铁路局负责编制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编制程序如下:施工单位(或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于每月15日前将经相关站段会签的次月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申请上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室,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室审核后
,于每月20日前,将本专业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报铁路局运输处,由铁路局运输处汇总后作为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附件下发。★关于营业线施工下道避车的有关规定•一、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部令2006-177号•1、距钢轨头部外侧距离•●≤120km/h,一般应满足2米;•●120k
m/h≤160km/h,不小于2米;•●160km/h≤200km/h,不小于3米;•2、本线来车按下列距离下道完毕•●列车速度≤60km/h,不小于500米;•●列车速度60km/h≤120km/h,不小于800米;•●列车速度120km/h≤160km/h,不小于1400米;•●列车速
度160km/h≤200km/h,不小于2000米;•3、临线(线间距小于6.5米)来车下道规定•(1)本线不封锁时•●临线速度≤60km/h时,本线可不下道;•●临线速度60km/h≤120km/h时,来车可不下道,但必须停止作业;•●临线速度>120km/h时,下道距离不小于1400
米;•●瞭望条件不好,临线来车时本线必须下道。•(2)本线封锁时•●临线速度≤120km/h时,本线可不下道;•●60km/h<临线速度≤120km/h时,本线可不下道,但必须停止作业;•●临线速度>160km/h时,本线必
须下道,距离不小于2000米。•在站内其他线路作业,躲避本线列车时,下道距离不小于500米;临线来车时,与正线相邻的站线按本条第一和第三项办理,其他站线可不下道,但必须停止作业;列车进路不明时必须下道避车。★铁路安全保护区的界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
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一)城市市区,不少于8米;(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0米;(三)村镇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2米;(四)其他地区,不少于15米。★六局近期对营业线施工管理
提出的新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强化“集团公司-子分公司-项目部”三级管理职责,严肃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各项制度,保证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指挥部要指定一名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经验丰富的人员具体负责营业线施工日常管理,于2013年6月21日前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同时上报该管理人员联系电话(手机、传真)。要求各单位选定的铁路营业线施工
管理人员应保持长期稳定。2、各单位营业线施工主管人员要加强对本单位铁路营业线施工的日常管理,严格按照《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审批及盯控管理办法》中铁六程〔2012〕105号文件及相关铁路局营业线施工管理文件要求,主动、及时督促各级检查人员落实《铁路营业线施工盯控检查表》、《
铁路营业线施工盯控记录表》、《邻近铁路营业线施工现场盯控记录表》(以下简称“三张表”),确保每次营业线(临近营业线)施工前,盯控人员到位,现场检查到位,措施落实到位。3、各单位每月30前要上报本月铁路营业线施工检查情况,并上报各项目“三
张表”的填报情况。集团公司每月将对各单位铁路营业线施工检查情况进行通报。三张表的填写要求:1、“铁路营业线施工盯控检查表”必须是本人签字,在每次封锁施工后扫描及时发局工程管理部。2、“铁路营业线施工盯控记录表”及“邻近铁路营业线施工现场盯控记录表”为现场留存记录,只要有邻近营业线施工就必须要每天填
写“邻近铁路营业线施工现场盯控记录表”备查。★中铁六局铁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相应条款•第八十三条发生铁路交通一般D类事故,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处分;对主要责任人员给予记过处分;对项目部分管领导人员给予警告处分;对项目部主要领导人员给予警告处分。•发生铁路交通一般D类事故,造成严重不
良社会影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对主要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对项目部分管领导人员给予撤职处分;对项目部主要领导人员给予降职处分;对事故单位相关分管工程项目的领导人员给予记过处分;对事故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给予警告处分;对局指挥部分管领导人员给予
记过处分;对局指挥部指挥长、党工委书记给予警告处分。•3个月内发生2起铁路交通一般D类事故,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对主要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对项目部分管领导人员给予撤职处分;对项目部主要领导人员给予降职处分;对事故单位相关分管工程项目的领导人员给予记过处分;对
事故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给予警告处分;对局指挥部分管领导人员给予记过处分;对局指挥部指挥长、党工委书记给予警告处分。第八十四条发生铁路交通一般C类事故,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对主要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对项目部分管领导人员给予撤职处分;对项目部主要领导人员给予降职或撤职处
分;对事故单位相关分管工程项目的领导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对事故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给予记过处分;对局指挥部分管领导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对局指挥部指挥长、党工委书记给予记过处分。发生铁路交通一般C类事故,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对事故单位相关分管工程项目的领导人员给予降职处分;对事故单位主要领导
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对局指挥部分管领导人员给予降职处分;对局指挥部指挥长、党工委书记给予记大过处分。3个月内发生2起铁路交通一般C类事故,对事故单位相关分管工程项目的领导人员给予降职处分;对事故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对局指挥部分管领导人员给予降职处分;对局指
挥部指挥长、党工委书记给予记大过处分。第八十五条发生铁路交通一般B类、A类事故,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对主要责任人员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对项目部分管领导人员给予撤职处分;对项目部主要领导人员给予撤职处分;对事
故单位相关分管工程项目的领导人员给予撤职处分;对事故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对局指挥部分管领导人员给予撤职处分;对局指挥部指挥长、党工委书记给予记大过处分。第八十六条发生铁路交通较大事故,对直接责任
人员给予开除处分;对主要责任人员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对项目部分管领导人员给予撤职处分;对项目部主要领导人员给予撤职处分;对事故单位相关分管工程项目的领导人员给予撤职处分;对事故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人员给予降职处分;对事故
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给予降职处分;对局指挥部分管领导人员给予撤职处分;对局指挥部指挥长、党工委书记给予降职处分。第八十七条发生铁路交通重大事故,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开除处分;对主要责任人员给予留用察看或开除;对项目部分管领导人员给予留用察看或开除;对项目部主要领导人员给予留
用察看或开除;对事故单位相关分管工程项目的领导人员给予撤职处分;对事故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人员给予撤职处分;对事故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给予撤职处分;对局指挥部分管领导人员给予撤职处分;对局指挥部指挥长、党工委书记给予撤职处分。第八十八条发生铁路交通特别重大事故,对直接责任
人员给予开除处分;对主要责任人员给予开除处分;对项目部分管领导人员给予开除处分;对项目部主要领导人员给予开除处分;对事故单位相关分管工程项目的领导人员给予撤职及以上处分;对事故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人员给予撤职及以上处分;对事故单位主要领导人
员给予撤职及以上处分;对局指挥部分管领导人员给予撤职及以上处分;对局指挥部指挥长、党工委书记给予撤职及以上处分。以上是结合六局施工特点所涉及的铁路营业线及邻近营业线施工管理的部分相关内容,不妥或欠缺之处请大家指正,以便今后更好地学
习和执行。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