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说明】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二).pptx,共(173)页,4.670 MB,由精品优选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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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作业安全§2-1施工等级划分一、施工分类二、施工等级三、天窗和慢行规定营业线施工系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一、施工分类邻近营业线施工是指在营业线两侧一定距离内,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影响或可能
影响铁路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铁路营业线分高速铁路和普速铁路进行管理。高速铁路相关联络线及动车走行线、新建设计速度200km/h的铁路及相关联络线和动车走行线按高速铁路管理。既有线提速200~250km/h区段按普速铁路管理。普速铁路分为繁忙干线、干线和其他线路.一、施工分类
(一)施工项目施工项目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基建站场改造、行车固定设备大中修、设计铁路的地方委托建设工程(简称地方涉铁工程)等。按其作业性质、影响程度、项目管理、专业管理等特点主要项目如下:(一)施工项目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
等施工。2.跨越、穿越线路、站场的桥梁、人行过道、涵洞、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以及铺设道口、平过道等设备设施的施工。(一)施工作业项目3.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杆塔、油气管线等
设施的施工。4.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5.在信号、联锁、闭塞、CTC/TDCS、列控、通信(含GSM-R)等行车设备上的大中修、改造施工。(一)施工作业项目6
.影响营业线正常运营的铁路重要信息系统运行环境改造、软硬件平台更新、应用软件变更等施工。7.设置在线路上的安全检测、监控设备的新建、技术改造、大中修及TPDS设备标定施工。8.承载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网络调
整施工和中断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设备施工。(一)施工作业项目9.成段破底清筛、更换钢轨或轨枕,成组更换道岔(含钢轨伸缩调节器),更换轨枕板、无缝线路应力放散等线路大中修施工。10.路基、桥、隧、涵大修施工。11.大型养路机械进行的施工。(一)施工作业
项目12.牵引供电变配电设备、电力、接触网技术改造及大修施工。13.车站站台、雨棚、天桥等建筑物及客运上水和吸污设备、站场供水设施技术改造及大中修施工。14.高速铁路线路、路基、桥隧涵病害整治,冻害整治,更换轨枕(板)及道岔主要部件等施工。(一)施工作业项目15.高速铁路整锚段更换
接触线、承力索,更换接触网支柱,隧道内接触网预埋件整治等施工。16.地方涉铁工程。17.其他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二)维修作业项目维修项目是指作业开始前不需要限速,结束后须达到正常放行列车条,并且在维修天窗时间内能完成的项目。1.高速铁路维修天窗作业项目(1)I级
维修项目①钢轨、道岔大型养路机械打磨。②开行路用列车运送作业人员,装卸机具、材料。1.工务维修天窗作业项目1.工务维修天窗作业项目(2)Ⅱ级维修项目①工务设备上线检查、检测。②轨道精调。③采用改道、垫板方式处理零小线路病害。④整理外观及修理、油刷线路标志。
⑤螺栓扣件涂油。⑥栅栏内各种排水设备、加固设备的整修及清淤。1.工务维修天窗作业项目⑦整修栅栏。⑧防灾安全监控系统的维修与更换。⑨可能影响行车安全的清理危石。⑩在天窗内可以完成的其他作业项目。(二)维修
作业项目(1)信号I级维修项目①年度信号联锁关系检查试验。②室内、外单套设备更换。2、电务维修天窗作业项目2、电务维修天窗作业项目(2)信号Ⅱ级维修项目①道岔转辙设备检修。②信号机设备检修及显示调整。③区间、站内轨道电
路设备检修。④信号机械室、中继站、箱式机房内设备检修。⑤列控地面设备、CTC/TDCS设备检修。⑥各种箱盒、贯通地线、光电缆等设备检修。⑦室内、外设备整治及零小器材更换。⑧在天窗内可以完成的其他作业项目。(二)
维修作业项目(1)供电I级维修项目①更换接触网支撑装置、补偿装置。②更换接触网隔离开关、电缆及电缆头等设备。③两辆以上接触网作业车进行的接触网维修作业。④两个以上接触网工区进行的联合作业。3、供电维修天窗作业项目3、供电维修天窗作业项目(2)供电Ⅱ级维修
项目①更换接触网零部件。②接触网检查测量作业。③接触网悬挂、分相、分段、线岔等检查调整。④接触网设备标识,分相断、合标等行车标志检查维护。⑤接触网绝缘部件清扫维护。3、供电维修天窗作业项目(2)供电Ⅱ级维修项目栏栅内电力贯通线电缆检修。接
触网硬横梁(含吊柱)、软横跨、双线路腕臂等检查、清扫、保养。接触网隔离开关、避雷器等设备的检查、清扫、保养。必须接触网停电的牵引变电设备的检查、清扫、保养。在天窗内可以完成的其他作业项目。(二)
维修作业项目4.房建维修天窗作业项目(1)Ⅰ级维修项目①雨棚及跨越线路站房的屋面、檐口板维修。②雨棚吊顶板维修。③线路上方的玻璃设施、幕墙维修。④线路上方的装饰板维修。(2)Ⅱ级维修项目①站台、雨棚限界测量。②雨棚落水管路疏通、维修。
③雨棚天沟杂物清理、维修。④站台墙吸音板检查维修。⑤雨棚照明线路维修、灯具更换。⑥站台帽石维修。⑦在天窗内可以完成的其他作业项目。4.房建维修天窗作业项目(二)维修作业项目5.车辆维修天窗作业项目(1)I级维修项目①更换TFDS、TEDS、TVDS沉箱、侧箱。②踏
面诊断及受电弓检测装置、动车组外皮清洗机等设备的安装、拆除、更换大型部件。(2)II级维修项目①5T、AEI设备的半月检、月检、春秋季整修。②更换THDS探头箱、大门电机、轴温探测器。③调整或更换TFDS、TVDS和TEDS轨
边设备大门电机。④踏面诊断及受电弓检测装置、动车组外皮清洗机等设备的定期校验、标定。⑤调整、紧固卡轨器,更换磁钢、车号天线及卡具。⑥更换、校对或焊接轨边电缆。⑦在天窗内可以完成的其他作业项目。2.普速铁路维修天窗作业项目(1)
I级维修项目①更换道岔尖轨、辙叉、基本轨;更换道岔扳道器下长岔枕、可动心轨道岔钢枕及两侧相邻岔枕或辙叉短心轨转向轴处轨枕。②开行路用列车运送作业人员、装卸机具、材料。③利用小型爆破开挖侧沟或基坑(限于不影响路基稳定的范围)。1.工务维修
天窗作业项目1.工务维修天窗作业项目(2)Ⅱ级维修项目①利用小型养路机械整治线路病害,对轨道(道岔)伤损零部件进行更换或修理。②胶结、焊接钢轨。③一次起道量、拨道量不超过40mm的起道、拨道作业。④螺栓扣件涂油。⑤桥梁施工进行试顶需要起动梁身并回落原位。拨正支座,支座垫砂浆厚度在5Omm
及以下时。⑥移动桥枕进行钢梁上盖板涂装。1.工务维修天窗作业项目⑦隧道拱顶漏水整治、衬砌裂损加固。⑧防灾安全监控系统的维修与更换。⑨整修道口铺面。⑩不破底处理道床翻浆冒泥,清筛道床。⑪可能影响行车安全的清理危石、砍伐危树及隧道内刨冰作业。⑫在天窗内可以完成的其他作业项目。(二)维修作业项目(1)
信号I级维修项目①年度信号联锁关系检查试验。②室内、外单套设备更换。2、电务维修天窗作业项目2、电务维修天窗作业项目(2)信号Ⅱ级维修项目①道岔转辙设备、轨道电路、信号机、光电缆、贯通地线、各种箱盒等室外信号设备检修。②信号机械室、箱式机房内设备检修。③影响道口及车站设备正常运用的设
备检修。④影响驼峰信号设备使用的检修作业。⑤室内、外设备整治及零小器材更换。⑥CTC/TDCS设备、CTCS-2级列控地面设备检修。⑦在天窗内可以完成的其他作业项目。(二)维修作业项目3.供电维修天窗作业项目(1)Ⅰ级维
修项目①更换或拆除支柱、软横跨、硬横梁及隧道吊柱。②更换两跨以上接触线、承力索及附加导线。③两辆以上接触网作业车进行的接触网维修作业。④两个以上接触网工区进行的联合作业。(2)Ⅱ级维修项目①更换接触网零部件。②接触网设备全面检查监测作业。③更换
接触网腕臂支撑、补偿装置、器件式分相绝缘器、分段绝缘器、线岔、隔离开关等。④接触网悬挂、分相、分段、线岔等检查调整。⑤接触网吸上、回流线,上部地线、附加悬挂检查维护。⑥接触网绝缘部件清扫维护。3.供电维修天窗作业项目(2)Ⅱ级维修项目接触网设备标识,
分相断、合标等行车标志检查、清扫、保养。接触网硬横梁(含吊柱)、软横跨、双线路腕臂等检查、清扫、保养。接触网隔离开关、避雷器等设备的检查、清扫、保养。牵引变电设备的检查、清扫、保养。在天窗内可以
完成的其他作业项目。3.供电维修天窗作业项目(二)维修作业项目4.房建维修天窗作业项目(1)Ⅰ级维修项目①雨棚及跨越线路站房的屋面、檐口板维修。②雨棚吊顶板维修。③线路上方的玻璃设施、幕墙维修。④线路上方的装饰板维修。(2)Ⅱ级维修项目①站台、雨棚限界测量。②
雨棚落水管路疏通、维修。③雨棚天沟杂物清理、维修。④站台墙吸音板检查维修。⑤雨棚照明线路维修、灯具更换。⑥站台帽石维修。⑦在天窗内可以完成的其他作业项目。4.房建维修天窗作业项目(二)维修作业项目5.车辆维修天窗作业项目(1)I级维修项目①更换TPDS压力、剪力传感器。②更换TFDS、TVD
S、TEDS沉箱、侧箱。③更换TADS麦克风阵列箱。④固定脱轨器、列车车辆制动试验装置、踏面诊断及受电弓检测装置、动车组外皮清洗机等设备的安装、拆除、更换大型部件。(2)II级维修项目①5T、AEI设备的半月检、月检
、春秋季整修。②更换THDS探头箱、大门电机、轴温探测器。③调整或更换TFDS、TVDS和TEDS轨边设备大门电机。④更换TADS麦克风。⑤TPDS、TADS静态标定。⑥调整、紧固卡轨器,更换磁钢、车号天线及卡具。⑦更换、校对或焊接轨边电缆。⑧固定脱轨器、列车车辆制动试验装置、踏面诊断及
受电弓检测装置、动车组外皮清洗机等设备的定期校验、标定等。⑨在天窗内可以完成的其他作业项目。(二)维修作业项目6.货运维修天窗作业项目(1)I级维修项目①超偏载检测装置、动态轨道衡更换压力、剪力传感器。②超偏载检测装置、动态轨道衡更换配套车号识别设备的天线、磁钢及磁钢卡具等。3.
超偏载检测装置、动态轨道衡小修和月检。4.在天窗内可以完成的其他作业项目。铁路技规规定:下列维修作业可在天窗点外进行,但严禁利用速度160km/h及以上的列车与前一趟列车之间的间隔时间作业,其他维修项目必须纳入天窗,严禁利用列车间隔时间作业。(三)普速铁路天窗点外维修作业(三)天窗点外维
修作业1.工务部门(1)使用探伤小车、轨检小车等随时能撤出线路的便携设备进行上线检查、检测作业;预卸路料的加固;线路标志涂刷;整、理道床;清理垃圾或弃物。其他在道床坡脚以外栅栏以内不影响线桥设备正常使用的作业。(2)线路限速或允许速度小于等于60km/h的区段,允许使用撬棍
、洋镐、小型液压起拨道器、螺栓扳手等小型工具进行螺栓涂油、捣固、改道、补充或紧固轨道联接零件、撤垫板业,但严禁利用旅客列车与前一趟列车之间的间隔时间作业。(三)天窗点外维修作业2.信号部门光电缆径路检查、室内外设备巡视检
查及道岔转换试验等不影响电务设备机械强度、电气特性的作业。3.通信部门在道床坡脚以外进行不影响行车通信业务正常使用的通信设备、线路及附属设施的日常维修、业务办理和保护试验等作业。4.供电部门接触网步行巡视、静态测量、测温等设备检查作业;接触网打冰,处理鸟窝、
异物;在道床坡脚以外栅栏以内的标志安装及整修、基础整修、接地装置整修、支柱基坑开挖等不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作业。6.房建部门在站台安全线以内进行日常设备巡视。5.车辆部门设备巡视、检查、油润、紧固和清除异物的作
业。7.货运部门货运计量安全检测设备巡视、检查和外部清扫、油润、紧固,清除影响正常工作的异物作业。天窗点外维修作业必须制定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由设备管理单位车间或段一级批准。上线作业时必须在车站《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车站值班员签认,必须
按规定设置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联系中断时必须停止作业。铁路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严格执行《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和施工管理有关规定。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
、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纳入天窗,对影响行车和施工安全的每个环节,都必须强化管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铁路营业线施工是运输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加强施工计划管理,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
,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施工机具和科学的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一)高速铁路施工等级高速铁路施工等级分为三级。二、施工等级1.Ⅰ级施工(1)超出图定天窗时间且需要调整图定跨局旅客列车
开行(含确认列车)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全站信联闭改造、CTC中心系统设备及列控系统设备改造、换梁、上跨铁路结构物等施工。(2)中断跨局行车通信业务且影响范围内有图定列车运行的GSM-R核心网络设备施工
。2.Ⅱ级施工(1)不需要调整图定跨局旅客列车开行(含确认列车)的站场改造、新线引入、全站信联闭改造、CTC中心系统设备及列控系统设备改造、整锚段更换接触线或承力索、换梁、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2)中断跨局行车通信业务且影响范围内没有图定列车运
行以及中断本铁路局行车通信业务且影响范围内有图定列车运行的通信网络设备施工。3.Ⅲ级施工除Ⅰ级、Ⅱ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二)普速铁路施工等级分为三级:1.Ⅰ级施工(1)繁忙干线封锁5小时及以上、干线封锁6小时及以上或繁忙干线和干线影响信联闭8小时及以上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信联闭改造
、电气化改造、CTC中心系统设备改造施工。(2)繁忙干线和干线大型换梁施工。普速铁路施工等级分为三级:1.Ⅰ级施工(3)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小时及以上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4)中断繁忙干线6小时及以上或干线7小时及以上且同时中断两站以上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网络设备
施工。2.Ⅱ级施工(1)繁忙干线封锁正线3小时及以上或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4小时及以上的施工。(2)干线封锁正线4小时及以上或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6小时及以上的施工。(3)繁忙干线和干线其他换梁施工。(4)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小时以内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
物施工。(5)中断繁忙干线4小时以上或干线5小时以上且同时中断两站以上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网络设备施工。(6)电化区段上跨铁路结构物过轨施工(电力线上跨过轨及架拆防护网除外)。人工处理路基基床,大型养路机械维修
、清筛,大修列车施工,成段更换钢轨和轨枕以及不影响邻线正线行车的更换道岔等常规施工除外。3.Ⅲ级施工除Ⅰ级、Ⅱ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三)维修等级高速铁路和普速铁路按照作业复杂程度和设备影响范围,维修项目分为Ⅰ维修和Ⅱ级维修。三、天窗和慢行规定天窗是指列车运行图中不铺画列车运
行线或调整、抽减列车运行线为营业线施工、维修作业预留的时。按用途分为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一)天窗时间按在运行图上的表现形式分为V型天窗和垂直天窗,双线区段按上、下行行别在运行图上形成“V”字型空隙,称为
“V型天窗”;上、下行同时封锁、停用形成矩形空隙,称为“垂直天窗”。(一)天窗时间规定如下:1.高速铁路天窗原则上不应少于240分钟。2.普速铁路施工天窗:技改工程、线路大中修及大型机械作业、接触网大修及改造时,不应少于180min。3.普速铁路
维修天窗:双线不应少于120min,单线不应少于90min。维修天窗在时间安排上应与施工天窗重叠套用,除春运、节假日及铁道部调度命令停止外,原则上每月每区间不应少于20次(双线为单方向)。维修单位确不需要时,可不申请或减少天窗次数、时间,不计入天窗修考核。(二)天窗安排
规定1.施工天窗安排(1)繁忙干线集中修、高速铁路、图定货物列车对数小于12对的普速铁路施工时可连续安排施工天窗。(2)其余各线周六、周日不安排施工天窗。(二)天窗安排规定2.维修天窗的安排(1)高速铁路每日安排维修天窗。(2)普速铁路轨道结构为新Ⅱ型
或Ⅲ型轨枕、Ⅰ级以上道砟、无缝线路区段,周一至周四安排维修天窗,周五、周六、周日不安排维修天窗;其他区段周一至周五安排维修天窗,周六、周日不安排维修天窗。(三)慢行规定1.各项施工、维修作业要采用平行作业的方式,综合利用天窗,提高天窗的利用率。要严格按
照运行图预留的慢行附加时分控制线路慢行处所,繁忙干线和干线原则上单线1个区段慢行处所不超过2处,双线1个区段每个方向慢行处所不超过2处,同一区间内慢行处所不超过1处(包括施工慢行处所)。2.各项施工应按规定控制慢行距离和慢行速度,桥涵顶进施工慢行限制速度为45km/h。3.针对施工需
要,编制了施工分号运行图时,可依据慢行附加时分,适当增加施工慢行处所。滚动施工阶梯提速,按一处慢行处所掌握。施工后产生的慢行在12小时以内恢复常速时,可不统计慢行处所。4.各项施工作业,施工点前不得安排慢行。大机清筛、换轨、更换道岔、路基处理车施工时,在运行图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适当增加
天窗时间。增加天窗时间影响图定跨局旅客列车开行时,必须报铁道部运输局批准。(三)慢行规定施工组织领导施工计划与方案施工安全管理责任施工安全专项管理施工场地设置邻近营业线施工工程验收交接§2-2施工安全管理一、施工
组织领导(一)施工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二)天窗修管理办公室职责(三)领导小组职责一、施工组织领导(四)施工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施工负责人由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等级安排相应人员担当。其主要职责:1.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指挥工作。检查施工和开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指挥现场施工,安排施工防护,确认
放行行车条件等。2.负责协调解决施工中发生的问题,协调各单位施工作业,掌握施工进度,反馈现场信息,及时向施工协调小组汇报施工情况。3.负责总结分析施工组织、进度和安全等情况,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一、施工组织领导(五)施工(维修)主体单位1.维修负责人维修的组织领导工
作由设备管理单位负责。Ⅰ级维修负责人由车间主任(副)担当(Ⅰ级维修较多时,车间主任可委托车间干部担当),Ⅱ级维修负责人由工(班)长担当。一、施工组织领导(五)施工(维修)主体单位2.多单位作业规定施工现场为两个及以上施工单位综合利用天窗在同一区间作业时,由运输部门指定施工(维修)
主体单位,明确主体施工(维修)负责人。主体施工(维修)负责人负责协调各单位施工组织,各单位必须服从主体施工(维修)负责人指挥,按时完成施工和维修任务,确保达到规定的列车放行条件。两个及以上单位作业车进入同一个区间移动作业
时,由主体施工(维修)负责人统一划分各单位作业车作业范围及分界点,作业单位必须按规定分别进行防护。一、施工组织领导(六)例会制度1.普速铁路例会制度(1)路局天窗修例会制度:①月度工作会议;②季度工作会议。(2)站段管内(站区
)天窗修例会制度:①月度工作会议;②周小结实施会。一、施工组织领导(六)例会制度2.高速铁路例会制度(1)路局天窗办月例会;(2)站段月例会;(3)车间周例会;(4)综合天窗维修例会:①调度所日例会;②工
区日例会。例会制度主要任务是总结已实施的工作和布置下阶段的工作。二、施工计划与方案营业线施工实行铁道部、铁路局、车务段(直属站)分级管理,逐步审批制度。分铁道部和铁路局负责审批的施工计划。维修计划和铁道部负责审批以外的施工计划,全部由铁路局负责审批。(一)施工计划审批权限二、施工计划与方案施工方案
由施工单位制定,经相关设备管理单位会签后,上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室,其中建设项目施工方案应先报项目管理机构预审,再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室。提报的施工方案应包括:施工项目及负责人、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及限速范围、设备变化、施工方式及流程、施
工过渡方案、施工组织、施工安全和质量的保障措施、施工防护办法、列车运行条件、验收安排等基本内容。(二)施工方案审核1.施工方案审核内容其中:(1)施工条件的主要内容有:①上道工序完成的时间节点和工程质量能否满足本项施工要求。②施工技术设计(含
变更设计、过渡设计)是否完成。③安排的施工用机械、机具、路材路料是否能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二)施工方案审核1.施工方案审核内容(1)施工条件的主要内容有:④地下管线、隐蔽设施是否全部探查清楚,采取搬迁或保护措施。涉及铁路外单位的地下管线、隐蔽
设施,是否已经与路外单位进行联系与协调。上跨线、上跨桥、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施工等与既有行车固定设备之间的空间几何距离的调查、测量是否已完成。⑤安排的夜间施工的照明是否满足施工要求(按垂直和水平LX测算),如不满足是否安排了足够的照明器具,照明器具是否有安装设置条件。1.施工方案审核
内容(1)施工条件的主要内容有:⑥明确向设备管理单位提供技术资料(施<竣>工图、联锁图表、使用说明书、产品质保书)的时间节点安排,设备管理单位是否已经掌握维修技术,对操作、维修人员的培训安排或实施委托管理。1.施工方案审核内容(二)施
工方案审核(1)施工条件的主要内容有:⑦明确向设备使用单位、行车相关单位、路局相关部门提供LKJ基础数据等有关技术资料的时间节点和安排(含电气化区段送电公告、行车限制卡发布、供电示意图、供电调度远动界面的修改)。⑧对需要进行压道或牵引试验的机车车辆明确
实施方案。1.施工方案审核内容(二)施工方案审核(2)安全措施的主要内容有:①施工安全的保障措施,安全风险分析,分别从设备机具、运输条件、劳动安全、施工工艺、防火防爆、危险品使用管理、工作环境、用电和电器等方面分析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②根据分析确定安全控制点和相应的防范措施。③施工防护办法及防范
措施的责任落实(责任到人),以及与之配套的设施。1.施工方案审核内容(二)施工方案审核(2)安全措施的主要内容有:④安全协议对涉及本项施工的防护条件和措施有无遗漏,是否需要针对本次施工的安全风险进行补充完善。⑤结合部安全控制是否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有明确、清晰的责任界定。⑥各施工、配合、行
车单位是否已制订完整、安全措施无遗漏的安全卡控表。1.施工方案审核内容(二)施工方案审核(2)安全措施的主要内容有:⑦人员、移动设备(含车辆)、施工机械、机具等距离供电设备安全距离不足时是否已采取停电等安全措施。
⑧移动设备(含车辆)及施工机械倾倒、吊臂旋转、起重设备索具断裂、物体坠落、液体渗漏等侵入供电设备安全限界距离的各类施工是否采取停电等安全措施。1.施工方案审核内容(二)施工方案审核(2)安全措施的主要内容有:⑨影响供电设备基础稳定和地下隐蔽设施的各类施工是否设立观测点,并定期进行观测。
影响地下隐蔽设施安全的各类施工,是否制订行之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⑩可能发生施工人员、机具、设备、材料及物体坠落、液体渗漏侵入铁路限界、供电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是否已采取有效物理隔离措施。1.施工方案审核内容(二)施工方案审核(2)安全措施的主要内容有:⑪大型机械、临时构筑物、起重设备吊臂旋转、索具
断裂是否采取可控的防倾倒、防旋转、防断裂等措施。⑫是否梳理完毕可能会发生的施工设备设施侵限、影响基础稳定、地下隐蔽设施、接触网安全距离不足等安全风险。1.施工方案审核内容(二)施工方案审核(3)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有:①对可能产生的应急项目是否进行了趋势分析,确定
了应急方案。②是否对现有的应急资源进行调查,并明确调用方法,对需要利用外部的应急资源,是否进行了联系并明确需使用时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1.施工方案审核内容(二)施工方案审核(3)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有:③对
突发事件发生后是否明确了报告程序和方法,建立了网络图,并按网络化管理要求,明确各网络负责人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的权利与职责。④对使用危险品、爆破作业的施工,制订并明确威胁人身安全情况发生时的撤离线路、避难措施和撤离使用的运输工
具。1.施工方案审核内容(二)施工方案审核(3)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有:⑤有明确的作业人员发生受伤时的输送路线和工具。⑥对列车大面积晚点时有明确的备用施工方案。⑦对施工导致列车大面积晚点或施工延误时有明确的补救措施
或方案。⑧明确各类应急情况发生后,哪些部分的工作由常态进入应急状态。1.施工方案审核内容(二)施工方案审核施工方案审核通过后,施工单位应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按施工项目分别签订施工安全协议。设备管理单位在自管范
围内进行的维修作业,不需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涉及到非自管设备时应与相关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2.施工安全协议书的基本内容(二)施工方案审核施工安全协议书的基本内容应包括:(1)工程概况(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2)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3)双方
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2.施工安全协议书的基本内容(二)施工方案审核施工安全协议书的基本内容应包括:(4)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根据工点、专业实际情况,由双方制定具体条款);(5)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职责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
6)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包括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2.施工安全协议书的基本内容(二)施工方案审核施工安全协议书的基本内容应包括:(7)安全监督检查和基建、更新改造项目配合费用;(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施工单位在提报施工计划申请时,必须
同时提报施工安全协议。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的施工计划申请,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室不予审核,严禁施工。2.施工安全协议书的基本内容(二)施工方案审核营业线施工计划分为年度轮廓施工计划、月度施工计划、施工日计划和维修计划。1.施工计划分类(三)施工计划编制铁道部运输局负责全路繁忙干线集中修年度轮廓施工
计划编制,审批高速铁路、繁忙干线、干线部管施工项目月度施工计划和繁忙干线及干线分界口施工停运计划;铁路局运输处负责组织编制本铁路局年度轮廓施工计划、月度施工计划;铁路局调度所负责编制施工日计划,高速铁路、繁忙干线部管施工的日计划须由铁路局调度所报运输局调度部审核。2.施工计划编制职责(三)施工计划
编制施工日计划是指由路局调度所施工调度室(简称施工调度室)根据月度施工计划(含临时施工批复文电)及设备主管业务处提报的施工计划申请编制的次日0:00~24:00施工计划。3.施工日计划(三)施工计划编制(1)施工日计
划提报时间施工单位于施工前3日将施工日计划申请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经主管业务处审核(建设项目施工日计划申请应先报项目管理机构预审,再报主管业务处室),主管业务处重点审核、确认放工作业地点、项目、内容、设备变化、影响使用范
围等与施工月计划及文、电的一致性,内容的准确性,于施工前2日9:00前向施工调度室提报施工日计划申请。3.施工日计划(三)施工计划编制(2)路局主管业务处室受理施工日计划申请的分工①基建、更新改造由建设处负责,工务、电务、供电设备大中修由设备主管业务处
负责,房屋建筑物的大修由土房处负责,部直管建设工程按施工项目所属专业由路局工、电、供等相对应的主管业务处室负责,防灾系统由工务处负责,超偏载仪等监测监控系统由货运处负责,车辆轨边设备等监测监控系统由车辆处负责,3.施工日计划(三)施工计划编制(2)路局主管业务处室受理施工
日计划申请的分工①地方涉铁工程由委托代理建设方地铁公司负责,路企直通非国铁设备及纳入月度施工计划的维修及其他按工务、电务、供电等行车设备专业管理分类分别由工务、电务、供电等设备主管业务处负责。3.施工日计划(三)施工计划编制(2)路局主管业务处室受理施
工日计划申请的分工②各施工单位应根据项目管理、专业管理等实际情况,按上述分工规定及时向主管业务处提报,因提报错误、延迟耽误施工的由提报单位自行负责。③主管业务处通知、转交施工日计划、运行揭示调度命令也按上述分
工办理。3.施工日计划(三)施工计划编制(3)加强安全联控各施工单位、配合单位、设备管理单位、行车组织单位、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及路局部门、设备主管业务处、各合资铁路公司收到路局月度施工计划后,必须及时组织学习,
按专业分工认真核对,确认施工作业项目、作业地点、里程、时间、信号停用范围、接触网停电范围及行车限制卡内容、特定行车办法、行车方式、行车凭证、站场线路道岔变化、信号机位置变化等内容,如有疑问最迟于施工3日前与路局运输处施工设备科联
系,及时协调解决。3.施工日计划(4)施工日计划的编制编制施工日计划应以月度施工计划为依据,施工调度室应将主管业务处室提报的施工日计划申请与月度施工计划(批复文电)进行核对,编制施工日计划,经铁路局运输处主管副处
长或调度所主任(副主任)审批后,纳入调度日计划,Ⅰ级施工、高速铁路和繁忙干线部管施工项目的施工日计划于施工前1日15:00前报铁道部运输局调度处。3.施工日计划(4)施工日计划的编制如有涉及限速(含有计划和临时)、行车方式变化和设备
变化的调度命令,由施工调度室编制运行揭示调度命令,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因由、速度、行车方式变化、设备变化等六要素。3.施工日计划高速铁路维修计划实行日计划,编制程序如下:(1)设备管理单位于维修作业前3日向本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室提报计划申请,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室根据设备管理单位的提报,与其他主管
业务处室沟通协调后编制本专业维修计划,于维修作业前2日9:00前报铁路局调度所施工调度室,施工调度室负责审核维修日计划。4.高速铁路维修日计划编制(三)施工计划编制高速铁路维修计划实行日计划,编制程序如下:(2)施工调度室于维修作业前1日1
2:00前将维修日计划传(交)有关调度台及主管业务处室、相关车务段(直属站)。主管业务处室负责通知作业单位、配合单位,车务段(直属站)负责通知相关车站。(3)综合利用天窗时,由铁路局调度所指定维修主体单位,维修主体单位的确定方法由铁路局规定。4.高速铁路维修日计划编制(三)施工计划编
制高速铁路维修计划实行日计划,编制程序如下:(4)高速铁路延伸段的维修计划设备管理单位于维修作业前4日向本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室提报计划申请,本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室与局内相关业务处室沟通协调后,于维修作业前3日向调度管辖区段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室提报计划申请,由调度管辖区段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室编制维修计划
并向调度提报。4.高速铁路维修日计划编制(三)施工计划编制(1)普速铁路维修计划实行周计划。维修日期、天窗时间由运输处在月度施工计划文件中公布,具体维修作业计划由设备管理单位向有关车务段(直属站)提报
,由车务段(直属站)负责审核、编制后,报调度所安排实施。各设备管理单位提报维修天窗计划时,要注明作业项目、地点、作业负责人、配合单位、影响范围等。普速铁路维修计划编制程序由铁路局制定。5.普速铁路维修周计划编制(三)施工
计划编制(2)普速铁路延伸段的维修计划由设备管理单位向调度管辖区段车务段(直属站)提报,由车务段(直属站)负责审核、编制后,报调度所安排实施。在线间距不足6.5m地段进行清筛、成段更换钢轨及轨枕、成组更换道岔、成锚段更换接触网线索作业时,
邻线列车应限速160km/h及以下,做好隔离并按规定进行防护。施工单位在提报施工计划时,应提出邻线限速的条件。5.普速铁路维修周计划编制(三)施工计划编制三、施工安全管理责任1.确保施工安全是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
等单位和部门的共同责任。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措施和责任,正确处理施工与行车安全的关系,严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服从行车安全的需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措施具体,管理到位。三、施工安全管理责任2.建设单位
负责按照国家及铁道部有关规定审核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查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机械设备、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等。在设计、工程招标、审批施工方案、项目经理和有关人员的安全培训、法制教育、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工程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上,要做好确保行车安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
查工作。三、施工安全管理责任3.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必须明确施工期间营业线的行车安全条件,施工影响范围内各种行车设备的状况,对所涉及的行车设备的防护措施,以及为确保行车安全必须采取的施工工艺和指导性施工安全方案等。4.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监
理合同,按旁站监理的原则监督施工单位按设计标准和有关规范、规定施工,及时防范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彻底削除因施工质量不良给行车安全留下的隐患。三、施工安全管理责任5.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施工
安全管理和日常检查的职责;负责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责任制;要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对Ⅰ、Ⅱ级施工还要制定施工方案示意图、施工作业流程计划图、安全关键卡控表,并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
批准的封锁慢行计划组织施工。三、施工安全管理责任6.施工负责人对施工项目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因施工原因发生的铁路交通事故,首先要追究施工负责人的责任。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必需的施工安全素质。施工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技术、质量等主要负责人必须经铁道部(或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未经
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担任上述工作。三、施工安全管理责任7.施工单位在施工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并提前向设备管理和使用单位进行技术交底,特别是影响行车安全的工程和隐蔽工程;施工中,要严格执行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工艺流程和卡控措施,严禁超范围作业,确保施工质
量;施工完成后,必须达到放行列车条件并经设备管理单位确认后,方可申请开通线路。三、施工安全管理责任8.轨道车、施工机械等自轮运转特种设备上线运行必须符合铁道部的有关规定。施工单位要接受运输、设备管理单位和部门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
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9.封锁施工开通后,施工单位和设备管理单位要加强检查和整修,设备管理单位要严格把关;开通后列车运行速度必须按速度阶梯逐步提高。线路慢行应尽快恢复正常速度,并按有关规定尽快办理交接。三、施工安全管理责任10.施工单位
至少在正式施工72小时前向设备管理单位提出施工计划、施工地点及影响范围。设备管理单位接到施工单位的施工请求后,应对施工方案和计划及影响范围进行认真核对,并在施工开始前派员进行施工安全监督。三、施工安全管理责任11.设备管理部门和单位要建立施工安全监督
体系,加强对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设备管理部门应根据工程规模和专业性质,对安全监督检查人员进行培训,并对合格人员发培训合格证。设备管理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派出的安全监督检查人员的管理,要委派熟悉业务的
安全监督检查人员持证上岗,对各种施工涉及行车安全的各方面实行全程监督检查。三、施工安全管理责任11.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对施工单位违章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以及危及行车安全施工,有权停止作业;对封锁施工要根据施工质量,最终确认满足线路放
行列车条件后,方可开通线路;线路开通后,需要慢行的地段还要对慢行的速度、距离和时间检查,直到列车恢复常速、线路质量稳定。三、施工安全管理责任12.设备管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的点前准备、点中控制、点后开通、逐步提
速等情况的监护工作,实行开通、提速检查签认制度。13.设备管理单位应积极协助设计和施工单位核查既有设备情况,提供地下管、线、光电缆等隐蔽设施的准确位置。无法提供准确位置时,由设计单位会同施工、设备管理单位(对行车安全影响较大的还必须有铁路局参加)共同探查、核实,划定
防护范围。并在签订安全协议时,明确各方安全责任。三、施工安全管理责任14.设计和施工单位对既有设施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防止施工中造成损坏。由于设备管理单位提供的设施位置错误造成损坏的,设备管理单位应承担责任并及时修复。因设计单位提供的设施位置不准确或遗漏造成损坏的,设计单位应负主要责
任;提供的设施位置准确,因施工造成的损坏,施工单位应负主要责任。施工单位和设备管理单位要经常监视既有设备,发现异常必须意即停工处理,确认对既有设备无影响后,方可继续施工。因施工造成既有设备发生损坏时,施工单位应及时组织抢修,设备管理单位应积极配合,尽快恢复正常使用。三、施工安全管理责任15
.行车组织部门必须积极做好施工组织协调工作,制定非正常情况下的行车组织措施,提前调整车流,加强施工期间的行车组织指挥,为施工作业创造条件。三、施工安全管理责任16.行车部门要加强施工期间行车组织和调度指挥,非正常情况下接发列
车,站长(或主管副站长、车间主任)必须到岗监督作业,严格执行作业标准,落实施工安全卡控措施。控制好发布行车命令、确认区间空闲、进路检查确认、行车凭证填写交付、引导信号使用等关键环节。施工开通必须严格执行施工单位、设备管理单位登记开通、车站签认和列车调度员发
布开通命令的程序。三、施工安全管理责任17.各级施工协调小组,必须提前确定现场监控人员,深入施工现场,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强化现场安全监控。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设备管理、行车组织、安全监察等部门、单位人员,要在组长或副组长的领导下,明确工作重点,盯住关键环节,督促安全措施落实,协调解决施
工过程中临时发生的问题,保证施工安全。施工现场安全重点监控表,如表所示。四、施工安全专项管理1.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铁路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于施工前超范围准备、施工中挖断光电缆、爆破损坏行车设备、作业车辆溜逸、轨道车辆违章行
驶、施工后线路未达到放行列车条件违章放行列车、开通后整修线路不及时、机械和料具侵限、使用封联线和违章使用手摇把等危及行车安全的问题,要制定管理制度,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施工料具要集中管理,必要时派人看守。对影响行车的各个环节,必须加强管理,落实措施,严密防范
,确保行车安全。2.切实加强雨季施工安全工作。营业线施工要认真执行铁道部《铁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落实防洪措施。施工中必须保持营业线排水系统的畅通,对可能影响营业线路基、桥涵、隧道等设施设备稳定的任何作业,必须有足够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做到防患于未然。3.建设单位要及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及设备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对施工地段联合进行汛前防洪检查,发现问题由设计、施工单位及时处理。4.凡可能影响安全渡汛的施工地段,施工单位要认真接受防洪部门的防洪检查和指导,按要求认真落实责任,并制定防
洪预案。5.加强施工和维修作业安全防护。施工和维修作业前必须按规定设置驻站(调度所)联络员、防护员,驻站(调度所)联络员或现场防护员不得临时调换。6.现场防护员应根据施工作业现场地形条件、列车运行特点、施工人员和机具布置等情况确定站位和移动路
径,并做好自身防护。7.作业过程中,驻站(调度所)联络员与现场防护员必须保持通信畅通并定时联系,确认通信良好。一旦联控通信中断,作业负责人应立即命令所有作业人员下道。应根据驻站(调度所)联络员、现场防护员及施工负责人之间的联控办法,明确通信设备管理要求,对联控时机、联控内容、
联控对象、联控标准用语及复诵确认等环节进行规范。8.强化铁路上跨立交桥(铁跨铁)施工安全管理遇一条铁路线路上跨另一条铁路线路(含两条及其以上的线路立体交叉),在立体交叉点处,进行上跨线路内或者进行上跨桥梁结构物施工作业
时:(1)各施工单位、设备管理单位应加强施工作业现场的检查确认,对影响桥下线路设备的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需桥下线路封锁或慢行、接触网停电等配合作业)的施工作业,在提报施工作业计划时,应同时提报立体交叉点处其他受
影响线路的线别、行别、区间、里程、影响范围、配合事项等。路局相关业务处室应按照审核程序的要求,对施工项目加强审核确认。未提报时,不得进行影响桥下线路设备的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2)进行影响桥下线路设备的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前,各施工单位、设备管理单位应针对施工作业的具体内容
,制定严密、有效的施工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有关会议上进行安全预想。(3)无论是否影响桥下线路设备的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施工现场作业负责人、防护人员要加强安全把关和防护,设备管理单位加强现场安全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五、施工场地设置六
、邻近营业线施工一、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是指为防止外来因素对铁路运行的干扰,减少铁路运输安全隐患,在铁路沿线二侧一定范围内对影响铁路运输安全行为进行限制而设置的特定区域。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不涉及土地权属问题,在此区域内,禁止从事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但并不改变土地的权属关系。六、邻近营业线施工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桥梁外侧起算:(1)城市市区≥8m;(2)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10m(3)村镇居民居住区≥12m;(4)其他地区≥15m。六、邻近营业线施工邻近营
业线施工主要指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与既有线平行、交叉、接入,在既有线两侧一定范围内(包括上跨、下穿既有铁路)涉及营业线安全和正常使用的施工以及局管内国铁和委托铁路局管理的合资铁路及各专用线(含非路产用线)、办理路企直通运输的非国铁线路(指国铁机车及机车乘务员直通非国铁单位线路)
比照办理。(二)邻近营业线施工内容六、邻近营业线施工距既有线线路中心30m范围内铁路营业线施工为邻近营业线范围。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支柱外侧2米(接触网支柱外侧附加悬挂外2米,有下锚拉线地段时在下锚拉线外2米)、非电气化铁路信号机立柱外侧1
米范围称为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二)邻近营业线施工内容六、邻近营业线施工邻近营业线施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进入铁路安全保护区内的钻探、勘测和各类施工;2.挖掘机、起重吊机、旋挖钻机等自行式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进入铁路安全保护区内作业;(二)邻近营业线施工内容六、邻近营
业线施工邻近营业线施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3.距既有线线路中心30m范围内进行桥梁钻孔桩、承台等各种基坑开挖施工;4.距既有线线路中心30m范围内进行管桩、CFG桩、高压旋喷桩等各类加固地基施工;(二)邻近营业线施工
内容六、邻近营业线施工5.非自行式施工机械自身高度(或作业时的伸展高度)在机位的水平投影侵入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杆外侧2米、非电气化铁路信号机立柱外侧1米范围(以下简称“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二)邻近营业线施工内容六、邻近营业线施工6.利用定向钻、顶管
等方法穿越线路的各类管线施工;7.下穿铁路立交位于既有线两侧的工作坑、基坑及引道施工;8.新建上跨铁路立交桥主体、防护和支架设施搭设以及桥梁附属工程施工侵入铁路安全保护区范围的;(二)邻近营业线施工内容(二)邻近营业线施工内容
9.对上跨铁路的立交桥和各种建筑物、构筑物侵入既有线范围上方的部分进行大中修、维修;10.凡是移动设备(含车辆)及施工机械、机具等设备安全距离的各类施工;六、邻近营业线施工(二)邻近营业线施工内容11.凡是移动设备(含车辆)及施工机械、机具倾倒、吊臂旋
转,起重设备索具断裂,物体坠落,液体渗漏等侵入供电设备安全距离的各类施工;六、邻近营业线施工12.凡是影响供电设备基础稳定和地下隐蔽设施的各类施工;13.电力线路跨越既有线的防护和支架设施搭设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14.其它直接或间接影响行车
安全或行车设备安全的邻近营业线施工项目(距既有线线路中心30m范围内)。(二)邻近营业线施工内容(三)邻近营业线施工分类邻近营业线施工分为A、B、C三类。1.A类施工邻近铁路营业线进行以下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A类施工,必须
纳入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1)吊装作业时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2)架设或拆除各类铁塔、支柱及接触网杆等在作业过程中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3)开挖路基、路基注浆、基桩施工等影响路基稳定的施工。(4)需要
对邻近的营业线进行限速的施工。六、邻近营业线施工(三)邻近营业线施工分类2.B类施工邻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因翻塌、坠落等意外而危及营业线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B类施工。B类施工应设置防护设施并经铁路局有关部门审批,确不能设置防护设施时纳入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影响营业线设
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防护设施设置必须纳入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六、邻近营业线施工(三)邻近营业线施工分类(1)使用高度或作业半径大于吊车至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之间距离的吊车吊装作业。(2)影响铁路通信杆塔、通信基站、信号中继站、箱式机房及
供电铁塔、支柱等基础稳定的各类施工。(3)邻近营业线进行现浇梁、钢板桩、钢管桩、搭设脚手架、膺架等施工的设备和材料翻落后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4)营业线路堑地段有可能发生物体坠落,翻落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三)邻近营业线施工分类3.C类施工邻近营业线进
行以下可能影响铁路路基稳定、行车设备使用安全的施工,列为C类施工。(1)铲车、挖掘机、推土机等施工机械作业。(2)开挖基坑、降水和挖孔桩施工。(3)邻近供电、通信、信号及供电光(电)缆沟槽及供电支柱、通
信信号杆塔(箱盒、通话柱)10米范围内的挖沟、取土、路基碾压等施工。六、邻近营业线施工(三)邻近营业线施工分类(4)绑扎钢筋、安装拆除模板等未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5)路基填筑或弃土等施工。六、邻近营业线施工(四)邻近营业线施工的有关禁止性规定1.施工方案未按程序审批通过,需办理营
业线施工安全审批未办理的(含变更施工方案),未纳入施工计划的,禁止施工。2.施工单位未与铁路设备管理、行车组织单位等单位签定施工安全协议,禁止施工。3.规定的施工单位负责人不到现场,安全员、技术员、防护人员未到场禁止施工。六、
邻近营业线施工(四)邻近营业线施工的有关禁止性规定4.可能发生施工人员、机具、设备和材料侵入铁路限界、供电设备安全的施工,未采取有效物理隔离措施的,禁止施工。六、邻近营业线施工(四)邻近营业线施工的有关禁止性规定5.邻近营业线大型机械、临时构筑物、起重设备吊臂旋转、索具断裂
未采取可控防倾倒、旋转、断裂等措施的,或未按规定设置防护设施的,禁止施工。六、邻近营业线施工(四)邻近营业线施工的有关禁止性规定6.相关施工作业人员未经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新进场的施工队、施工机械操作人员未经培训和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的,进入电化区段作业、参与施工的作业
人员未做好电化安全教育培训的,禁止施工。7.路局有关部门、设备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检查发现存在危及营业线安全的问题责令停工的,施工单位未整改并经检查单位确认的,禁止复工。六、邻近营业线施工(四)邻近营业线施工的有关禁止性规定8.凡施工单位未将作业计划提前告知监理、
设备管理单位的或监理、设备管理单位安全监督检查人员未到施工现场的,禁止施工。9.施工方案审查明确要求设置现场和驻站防护的,施工现场必须设立应急标牌,标明防护车站应急电话、简明应急防护程序,必须配备对讲机、停车信号和厂制短路铜线,否则禁止施工。七、营业线施工工务安全监督内
容1.钻孔桩施工2.预应力管桩施工3.高压旋喷桩施工4.CFG桩、深层搅拌桩等机具的稳定5.基坑施工七、营业线施工工务安全监督内容6.插打钢板桩施工7.拔除钢板桩施工8.电力线等越线架施工9.上跨铁路立交桥施工工务安全监督10.
下穿立交施工八、工程验收交接1.营业线基建、更新改造项目的施工必须遵照“建成一段,投产一段”的原则,及时验收交接、拨接开通。未经验收合格的工程不得拨接开通使用。七、工程验收交接2.施工单位要严格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基建、更
新改造项目必须达到设计规范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且竣工资料齐全后方可申请验交。行车组织、设备管理部门要提前做好各项接管准备工作,对新增人员提前进行培训,提前调配到位。电气化改造项目在受电前15天由项目管理机构将具体受电日期、范围通知路内外有关单位,并进行路外安全宣传。七、工程验收交
接3.营业线的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工程完成并达到设计要求后,施工单位要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验收交接申请;建设单位按照铁道部竣工验收交接办法及时组织工程验收交接。验收交接工作要在开通使用前进行。竣工验收交接后,方能正式移交使用单位运营或投产使用,未办理验收交接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得交付使用。
七、工程验收交接4.铁路建设项目新线(无砟轨道除外)施工中的正、站线线路在验交开通前要经过机车多次轧道(正线轧道50次、站线轧道30次)、整修或大型养路机械整道,直至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经验收交接后方可开通。凡
正式办理验交手续的线路及设备,均应由设备管理单位负责维修养护。对不能预先轧道和进行动态验收的线路、道岔施工,由建设、施工、监理和设备管理单位联合检查确认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开通。开通后由运营
单位接管,开通24小时内,施工单位协助运营单位进行维护。运营单位要使其尽快达到规定的允许速度。七、工程验收交接5.车站信联闭设备施工后,必须封锁进行全面的联锁试验,确认联锁关系无误后方可开通使用,涉及列车进路
使用的设备严禁利用列车间隔进行联锁试验。列控设备施工后须动态试验正确后方可开通使用。八、隐蔽设施保护施工安全管理责任设备管理单位应积极协助设计和施工单位核查既有设备情况,提供地下管、线、光电缆等隐蔽设施的准确位置。无法提供准确位置时,由设计单位会同施工、设备管理单位(对行车
安全影响较大的还必须有铁路局参加)共同探查、核实,划定防护范围。并在签订安全协议时,明确各方安全责任。设计和施工单位对既有设施应有可靠的防护设施,防止施工中造成损坏。由于设备管理单位提供的设施位置错误造
成损坏的,设备管理单位应承担责任并及时修复。因设计单位提供的设施位置不准确或遗漏造成损坏的,设计单位应负主要责任;提供的设施位置准确,因施工造成的损坏,施工单位应负主要责任。施工单位和设备管理单位要经常监视既有设备,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工处理,确认对既有设
备无影响后,方可继续施工。因施工造成既有设备发生损坏时,施工单位应及时组织抢修,设备管理单位应积极配合,尽快恢复正常使用。养路机械使用作业大型养路机械作业小型养路机械作业营业线施工机械安全管理一、大型养路机械作业大型养路机械作业前,施工负责人应掌握施工地段的线路设备状态,摸清线路坡度、
曲线、道口、桥梁、隧道及信号设备等位置及状况,制订出相应的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下达各机械车执行。(一)大型养路机械作业应遵守的规定大型养路机械编组挂运或进行施工作业时,应有一名车队长统一领导,全面指挥,遵守下列规定:1.各机械车联挂运行前,必须连接风管,试风试闸,锁定工作装置,确认正常后方可
运行,其牵引辆数不应超出大型养路机械技术性能允许范围,并应尽量将功率大、轴距大或较重的机械编排在前部。(一)大型养路机械作业应遵守的规定2.机械车连挂运行时,由第一位车担当本务机,正副司机应认真执行有关行车规定,做到“
彻底瞭望,确认信号,高声呼唤,手比眼看”,确保各机械车操作同步,谨慎驾驶不超速;遇有降雾、暴风雨(雪)、扬沙等恶劣天气时,应降低速度运行。(一)大型养路机械作业应遵守的规定3.各机械车按规定排列顺序作业时,需保持不小
于10m的安全间距。放下和收起稳定装置时,应选择线路平直地点;清筛车、配砟整形车在双线地段放下工作装置时,应和防护员取得联系,确认邻线无来车时方准下架;在线间距不足4.2m的双线区段作业时,配砟整形车靠邻线一
侧的犁板禁止作业。(一)大型养路机械作业应遵守的规定4.大型养路机械无火回送或远距离转移施工地点时,须编在守车前位,无守车时为列车尾部。编挂在列车尾部时须经车辆部门进行技术检查。禁止大型养路机械溜放、通过驼峰和作为动力对货
物列车进行调车作业。(一)大型养路机械作业应遵守的规定5.大型养路机械押车人员在列车运行时,须在驾驶室内关好车门,身体不得探出车外,并注意倾听走行系统有无异响,动车时观察是否缓解,发现问题用无线电话及时通知押车负责人
,以便采取应急措施。在电气化铁路区段,押车人员不得登上车顶,停车检查时要避免与接触网支柱及其附近金属结构物接触。遇接触网断线或其他接触网附件损坏时,所有人员不得接近,并与其保持10m以上的距离。(二)大型养路机械作业应注意
事项1.清筛机在作业中应注意信号机及其附属设备等障碍物,以防刮碰。2.捣固车在圬工桥面作业时,必须事先拆除护轨,测定轨枕底下石砟厚度,如厚度不足150mm时,不得进行捣固。3.配砟整形车在电气化区段作
业,接近接触网支柱时,应停车收回侧犁,通过后再行作业;在道心内有障碍物时,应及时提起中心犁。(二)大型养路机械作业应注意事项4.清筛机在作业中应注意信号机及其附属设备等障碍物,以防刮碰。5.捣固车在圬工桥面作业时,必须事先拆除护轨,测定轨枕底下石砟厚度,如厚度不足
150mm时,不得进行捣固。6.配砟整形车在电气化区段作业,接近接触网支柱时,应停车收回侧犁,通过后再行作业;在道心内有障碍物时,应及时提起中心犁。(二)大型养路机械作业应注意事项7.稳定车在线路水平
严重不良地段严禁进行稳定作业。8.桥梁上的稳定作业应严格控制,必须在桥梁上进行稳定作业时,要制定安全措施。稳定装置要在桥台外起振、停振;作业中设备管理单位要随时观测桥梁状态,遇异常时,应通知稳定车停止作业。在技术状态不良的桥梁上严禁进行稳定作业。大型养路机械在施工作业中,应注
意下列事项:(二)大型养路机械作业应注意事项9.遇到不能作业的道口、道岔及桥梁时,应及时收起有碍部分的作业装置,通过后再作业。10.在无缝线路或电气化区段作业,应遵守《铁路工务安全规则》中无缝线路、电气化养路机械作业铁路的有
关安全技术规定。大型养路机械在施工作业中,应注意下列事项:(三)大型养路机械作业其他安全事项1.大型养路机械作业时,应按有关规定做好施工防护。2.大型养路机械驶入施工封锁地段,必须严格遵守《铁路工务安
全规则》的规定。各机械车在封锁区间独自运行时,续行间隔不得少于300m,速度不得超过40km/h,并应做好随时停车的准备。(三)大型养路机械作业其他安全事项3.大型养路机械维修施工封锁前的准备作业和线路开通后的整理作业若有碍行车安全时,应办理施工慢行手续。
4.在夜间施工作业时,大型养路机械及施工现场必须有充足的照明。(三)大型养路机械作业其他安全事项5.大型养路机械均应配备列车无线调度电话、无线电话等通信设施及灭火器具、防护信号用品,按机组配备复轨器,并经常保持完好;缺少或损坏时,应及时补充或修复。6.机组人员对油箱和油路
部位应经常进行检查,防止漏油,在车上和车下检修作业中禁止吸烟。(三)大型养路机械作业其他安全事项14.大型机械在线间距小于6.5m地段进行清筛、铺轨排作业,邻线通过列车速度不应超过120km/h。8.自带动力走行的中型养路机械作业,可参照大型养路机械作业规定
执行。二、小型养路机械作业1.在线路上使用小型养路机械时,应由线路工长担任施工负责人。各种小型养路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经技术业务培训并考试合格由段批准后方可上岗。2.小型养路机械上道作业时,施工负责人应确认设置好防护;应按《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规定设置防护;防护设备应采用
自动报警器或无线通信等装置。二、小型养路机械作业3.使用小型养路机械作业时,其下道架应有专人负责,并随主机移动,距离不得大于15m。4.小型养路机械、机具、防护电话和自动报警器等必须性能良好方可上道;如作业中发生故障,应停机
下道进行检修。采用成组机械作业时,应由施工负责人统一指挥送、断电工作。5.结束作业时,下道后的小型养路机械必须放置稳固,不得侵入限界,并有防溜措施,必要时加锁固定。下道架不得向线路方向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