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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要内容1.总则2.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3.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4.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5.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6.安全生产法律责任1.1《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当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薄弱;✓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生产安全事故居高不下✓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缺乏应有的法律保障✓安全生产问题严重制约和影响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1.总则如何准确理解《安全生产
法》的立法目的:✓必须坚持“三个代表”和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法定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首位;✓从业人员必须提高自身素质,防止和减少事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指导思想,安全生产,人
人有责;依法制裁安全生产违法犯罪分子;适用范围:✓空间的适用;✓主体和行为的适用✓排除适用;➢普遍适用原则;➢已有规定的不再适用《安全生产法》;➢没有规定的适用《安全生产法》;➢今后制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时要符合《安全生产法》的方针、原则等;1.2安全生产
管理方针关于预防为主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安全意识在先;✓安全投入在先;✓安全责任在先;✓建章立制在先;✓隐患预防在先;✓监督执法在先;1.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法》第四条依法确定了以生产经营单位作为主体
,以依法生产经营为规范、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中的主体地位;✓规定了依法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是生产经营单位的行为准则;✓强调了加强管理、建章立制、改善条件,是生产经营单位✓明确了确保安全生产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根本目的;实现确保安全生产的
必要措施;1.4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是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是实际领导、指挥生产经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是能够承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领导责任的决策人;单位日常
生产活动的决策人;①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活动的主要决策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基本职责规定了其六项基本职责;②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地位和职责责任者;➢主要负责人有权有责,权责一致;➢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具体,具
有可操作性;➢实施责任追究时有充分的依据;✓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③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
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1.5工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地位和权利①工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地位第七条规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
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②工会对“三同时”的监督第五十二条规定:“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③
工会参加安全管理和监督的权利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
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1.6各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职责(略)第八条规定:“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
、督促各有关部门……”。✓确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领导地位;✓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必须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领导;✓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各级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监督管理职责;予以协调、解决;1
.7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与专项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略)✓依法对有关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批、验收;✓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情况✓根据授权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①负责安全生产监管的部门及其职责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依
法实施行政处罚;✓指导、协调和监督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公安部的职责;②有关部门及其职责(略)✓交通部的职责;✓铁道部的职责;✓建设部的职责;✓国防科工委的职责;✓民航总局的职责;✓质
检总局的职责;✓有关机构的职责;1.8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规定(略)✓独立性它具有法定的资质,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有关中介✓服务性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不具有行政管理职责,只在委①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的性质及特征✓客观性中介机构必须对其承担业务的真实性、客观性
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不带有任何私利和偏见,不得提供服务活动,享有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托或者聘请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并对其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成果负责;违反客观规律事实和法律的服务。✓有偿性从事有关安全生产的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和✓专业性安全
生产涉及许多非常复杂的科学技术和专门业务①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的性质及特征咨询服务要付出一定的成本;领域,只能由具有相应资质、熟悉专业的中介机构及其专业人员提供专门的技术服务;1.8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规定✓法律地位✓范围和主要业务②安全中介服务机构的法律地位和业务范
围《安全生产法》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第一次业务范围涵盖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开办、建设、生产、经营和政府监管的全过程,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1.8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规定确立了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和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法律地位活动中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的范围和
主要业务包括:➢矿山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安全评价、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安全设备、特种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工艺、危险物品重大危险源和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等。✓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
和安全专业人员的权利③安全中介服务机构和安全专业人员的权利、1)依法从事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工作受法律保护,具有不受1.8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规定义务和责任侵犯和追究的权利;2)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
标准的规定,从事授权范围内的有关安全生产业务;3)接受政府、部门的委托和生产经营单位的聘请,按照委托和约定的有关事项从事安全生产中介服务;4)有权拒绝从事非法或者服务范围以外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5)有依法收取中介服务报酬和费用的
权利✓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和安全专业人员的义务1)具备法定条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中介服务资质;2)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业、领域和业务范围内,按照执业准则,从事合法的、真实的中介服务;3)严格按照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或者约定,完成所承担的安全
生产中介服务事项;4)接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的监督检查;5)合理地确定服务报酬和收费标准,不得非法牟利。1.9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自然灾害事故✓人为责任事故①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的
责任人员②事故责任主体✓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监管职责的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责任人员✓行政责任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③法律责任追究✓刑事责任它与行政责任的区别:➢责任内容不同➢行为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只能由司法机关依照刑事诉讼程序
决定➢负刑事责任的责任主体常被处以刑罚1.10安全生产标准✓产品标准✓方法标准①按内容可以分为✓生产作业场所、生产作业、施工工艺方法②涵盖范围✓安全设施设备、器材产品✓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技术管理✓管理标准1.11安全生产宣传
教育《安全生产法》第十一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1.11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法》第十一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
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1.12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安全生产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1.13安全生产奖励《安全生产法》第十五条规定:
国家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①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方面作出显著成绩②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绩③在抢险救护方面做出显著成绩④
受奖主体和奖励形式2.1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①生产经营单位是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单元✓各类生产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公民✓其他生产经营单位②法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企业千差万别,法律难以作出统一的规定✓企业要遵守相关安全生产立法中有关安全生产条件的规定✓安全生产条件自始至
终都要遵守,并且不断完善2.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2.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①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②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③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④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⑤组织制定并
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⑥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2.3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规定①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投入的标准②安全投入的决策和保障③安全投入不足的法律责任2.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①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②按照从业人员的数量,配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5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①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②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③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的规定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6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的规定①生
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②安全培训的要求③从业人员须经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作业2.7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和资格①《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
同有关部门②必须持证上岗。确定。2.8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①《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②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2.9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的规定①《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②矿山、危险物品建设项目。(3年)2.10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和安全条件论证的规定①安全设施设计报有关部门审查;②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2.1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竣工验收的规定①《安
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规定;②验收部门及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负责。2.12安全警示标志的规定①《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2.13安全设备达标和管理的规定①《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
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2.14特种设备检测、检验的规定①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实行强制性检测检验制度2.15生产安全工艺、设备管理的规定①《安全生产法》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②特种设备必须由专业生产经营单位生产③特种设备只能由取得专业资质的单位检测、检验2.16危险物品管理的规定①危险物品安全管理2.17重大危险源管理的规定①登记、建档,摸清底数②定期进行检测、检验、评估和监控②危险物品的审批监管③制定应急预案和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2.18生
产设施、场所安全距离和紧急疏散的规定①不允许“三合一”工厂存在2.19爆破、吊装等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规定①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②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②应当设有符合要求的紧急疏散出口2.20劳
动防护用品的规定①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用品2.21交叉作业的安全管理的规定①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②指定专职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②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使用2.22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的管理①发包或出租给有资质的单位
或个人2.23发生重大事故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①及时、如实报告②立即组织抢救②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③合约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④发包单位负责协调、管理③坚守岗位,配合调查,不得擅离职守2.24工伤保险的规定①保障从业人员的人
身安全,是生产经营单位义不②工伤社会保险是人身保障的经济基础③民事赔偿是工伤保险的必要补充④工伤社会保险与民事赔偿相互补充,不可替代容辞的责任3.1从业人员的人身保障权利①获得安全保障、工伤保险和民事赔偿的权利✓从业人员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和伤亡求偿的权利✓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和给予民事
赔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从业人员享有相应的赔付金✓从业人员权利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②得知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3.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3.1从业人员的人身保障权利③对本单位安全
生产的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④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⑤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的权利✓危及从业人员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必须有确定可靠的直接根据,不得滥用;✓紧急情况必须直接危及人身安全,
间接或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不应撤离;✓出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首先是停止作业,然后要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该项权利不适用于某些从事特殊职业的人员;3.2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①遵章守纪、服从管理的义务②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义务③接
受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④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的义务4.1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的行政许可职责①《安全生产法》第九条第一款和第九十四条所称的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监管的部门”。②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第二款所称的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设置的“有关部门”。4.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①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或者验收的,必须严格依法办事;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的行政许可职责②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
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取缔,并依法予以处理;③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撤销原批准;④规范行政许可的特别规定;4.2负有安全监
管职责的部门依法监督检查时行使4.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的权利①现场检查权;②当场处理权;③紧急处置权;④查封扣押权;4.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要求①坚持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履行监管执法的行为
准则②严格按照程序履行职责,规范执法,持证执法,保守秘密③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④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4.4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人员进行监督检查的规定①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寻找借口和理
由为监督检查设置障碍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扰4.5行政监察机关的职责①监察机关依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其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监察;4.6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①安全生产中介机构资质的认可②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的责任①社会举报举
报权利、举报内容和受理部门;②举报受理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箱,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4.7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的规定4.8安全生产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规定①社会监督②舆论监督①《安全生产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报告重
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4.9对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功人员的奖励✓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义务✓安全生产舆论监督的权利5.1地方政府应急救援工作职责①《安全生产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
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5.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5.2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①高危险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②重大事故的应急抢救5.3生产安全
事故报告和处置的规定①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抢救并报告事故5.4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①事故调查处理的原则②事故责任的追究③事故统计和公布6.1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形式①行政责任6.安全生产法律责任6.2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②民事责任③刑事责任③公安机关④法定的其他行政机关6.3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责任(25种)①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②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
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③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④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的6.4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决策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①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
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③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
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⑤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⑥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安全生产法》对上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设定的法律
责任为实施降职、撤职、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6民事赔偿责任的强制执行①民事责任的涵义;②连带赔偿连带赔偿的主体是两个以上,共同实施了一个或者多个民事违法行为,其损害后果可能是导致生产安全事
故,也可能是其他后果;✓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中介服务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
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6.6民事赔偿责任的强制执行③事故损害赔偿④民事赔偿的强制执行✓确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规定了强制执行措施✓规定
了继续或者随时履行赔偿责任6.7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①有关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及其领导人等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有关主管人员;③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④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人员6.8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的法律
责任①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②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③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
或者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④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求被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的,在对安全生产事项的审查、验收中收取费用的;⑤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