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说明】安全生产执法实务316.pptx,共(47)页,287.971 KB,由精品优选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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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及文书的应用李宏2018年3月2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3(一)前言加强安监执法队伍的建设,提升监管执法水平,基础在于对法律法规的掌握与应用。安监队伍需要敢于执法,但更需要善于执法。安监执法
人员需要通过熟悉精通主要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日常监督管理职责,并在实际检查中总结经验教训,从而提升执法能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目的在于了解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了解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责令改正,及时
查处非法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事故。4(二)制定检查计划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上级安监部门备案。具体而言,制定检查计划就是通过量化执法工作,分类(行业、
领域)分级(属地)进行执法检查,从而解决监管力量不足,提升日常监管执法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年度执法计划的主要内容:1.任务和目标。2.监督检查的重点地区、企业、事项和工作方式。3.监督检查的频次与时间安排。5(三)检查类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除依照年度计划检查
外,还会结合行业生产特性及时间节点进行多种形式的检查,从而做到对企业的全方位监管。检查类型:1.计划内检查2.专项检查3.停工、复工检查4.联合执法检查5.综合性检查6.举报调查6(四)检查前的准备1、调阅和了解检查对
象的情况(位置、行业等);2、根据检查对象的情况,准备和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规范等;3、准备执法装备和执法文书(包括执法服装、安全帽、执法证、印章、执法文书、执法终端或执法笔记本、便携式打印机、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测距仪、测电笔、检测仪、防尘面罩、防毒面罩等)
;4、事先与被查单位联系(突击检查和暗查除外),避免相关人员不在,造成检查不能顺利进行。7(五)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时,应当根据执法计划的要求编制具体的现场检查方案。现场检查方
案的制定:1.被检查企业的概况(名称、地址、联系人等)2.检查的重要场所、关键部位或事项3.检查方式PPT配套执法文书\现场检查方案.doc8(六)执法程序第一步:出示证件及表明来意。(1)必须由2名以上执法人员持有效执法证件实施检查。(2)执法人
员到达被检查单位后应当主动向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员出示有效行政执法证件,亮明身份,说明检查的原因(根据执法检查计划、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举报检查等),并告知检查内容、程序和方法等。9第二步:了解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性质、规模、从业人员
数、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教育培训情况、安全投入情况、上级相关文件落实情况等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10第三步:索要被检查单位资料(初次检查)1、营业执照复印件;2、现场负责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资质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注:复印件要加盖被检查单位公章,注
明“经核对与原件无异”字样,由提供人和取证人分别签字、并注明取证日期和原件存放地。11(七)检查内容检查时应把握重点与方向,对企业安全管理的要素实施监督检查。检查内容:1.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2.建章立制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4.安全费用的提取与用途5.安全设施设备管理6.劳保用品配备及使用
7.项目承包、租赁安全管理8.事故隐患排查治理9.应急管理10.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PPT配套执法文书\执法检查模块及内容.docx12经常遇到的几个问题: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
产的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的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隐患怎么办。(比如:安全出口堵塞、机械设备未设置安全防护罩、电源线路未采取套管等防护设施、电源开关无防护盖、未设置漏电保护设施、电线乱拉乱扯等等)13注意事项:(1)检查不得影响生产经营单位的正常生产;(2)发现事故
隐患和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取证,视情况进行拍照、录像、录音等;(3)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应当为其保密。14二、执法文书的制作15(1)制作《现场检查记录》。检查结束后,不管企业是否存在隐患,均应当制作《现场检查记录》,《现场检查记录》检查记
录要客观、全面、准确,反映其客观的原始状态,检查人员的分析、判断、推理等不应记入检查记录。不但要记录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还要记载执法人员对这些问题的处理情况,并经执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员签字(纳印)确认后带回存档。PPT配套执法文书\现场检查记录
.doc16(2)制作《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事故隐患等问题,需要责令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改正或限期达到要求的,应当制作并向企业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应由被检查单位
有关负责人签字(纳印)确认并交其签收。PPT配套执法文书\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doc17(3)制作《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9种情况下使用)1、当场纠正;2、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施工);3.责令立即停止使用;4、责令立即排除事故隐患;5、
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6、责令暂时停产停业;7、责令暂时停止建设;8、责令暂时停止施工;9、责令暂时停止使用。PPT配套执法文书\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docx18经常遇到的问题:(1)当事人拒绝
签字、签收的怎么办?执法人员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的代表或者有关人员到场作为见证人,在《现场检查记录》和《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上写明拒签、拒收的事由和日期,由执法人员、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将文书留在当事人的收发部门、办公室或者住所,实行留置送达,并及时向本部门负责人报告。19经常遇到的问题:(2)
陪同检查并签字的不是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怎么办?要在《现场检查记录中》载明其身份,并要求企业在《现场检查记录中》盖章,或者现场制作授权委托书,由企业盖章。20文书登记归档(四项工作)1、及时向负责人和指派人汇报检查情
况;2、将执法信息录入电子执法台账(包括检查日期、单位名称、存在问题、采取的措施、执法人员、复查日期、复查人员、复查结果等等信息);3、将《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等文书登记造册,及时归入检查档案;4、明确复查日期,确定复查人
员(原则上由原检查人员负责)。21(4)整改复查1、条件:《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或《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停止使用)下达后;2、时间:自生产经营单位提出复查申请或整改、治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组织
进行复查,不得超期;3、复查结束后,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和《整改复查意见书》。PPT配套执法文书\复查意见书.doc22两种情况:1、复查合格。执法人员复查结束后应及时将《整改复查意见书》和前期的《现场检查记录》、《责令改正指令书》等一并归档;2、复查不合格。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应及时立案处
罚。23一般行政处罚程序1、立案案件来源途径:(1)一经发现依法立即应予行政处罚的行为;(2)经复查不合格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行为。24立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有明确的违法行为人及违法行为(关于主体是否适格问题);(2)有证据证明违法事实成立(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3)属于本区的
管辖范围(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一致、中央及其所属企业、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撤销职业资格、岗位证书、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4)前期执法程序合法,已执法文书规范正确;(5)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法律有
明确规定)。25调查取证(1)先立案,后调查取证;(2)先行调查取证,5日内补办立案手续。(3)取证原则:合法性、全面性、及时性、(4)取证人员不得少于2人(具有执法资格)(5)取证人员必须是被指定的办案人员(6)取证人员进行取证时出示执法
证件26证据种类1.书证2.物证3.视听资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陈述6.鉴定意见7.勘验笔录8.询问笔录9.电子数据27现场勘验,制作《勘验笔录》。1、针对前期检查中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或整改复查意见书中当事人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2、依法对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和场所进行
现场勘验检查,注明勘验结论。注:勘验时应通知当事人到场,当事人拒不到场的,应邀请基层安监机构人员等见证人员到场。调查人员应按规范当场如实填写《勘验笔录》。28制作《询问笔录》的十条原则1.合法性2.全面准确3.个别询问4.一事一问5.略记提问详记陈
述6.如实记录7.当场记录8.交被询问人签字确认9.不在询问过程中加以个人主观意见10.严禁诱供29调查询问,制作《询问笔录》。1、对象:当事人或有关证人;2、每次只能对一人进行询问,有多人需分别询问;3、内容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或未整改完成的问题进行询问;4、规范填制《询问笔录》,笔录应当记载时间、地点、询问和检查情况;5、《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逐页核对后签名(纳印),被询问人认为笔录有误,允许更正,更正后按手印,最后
写明“以上材料共x页,我已看过,与我所说一致”,并签名、日期纳印。PPT配套执法文书\询问笔录.doc30可能遇到的问题:1、被询问人拒绝签字怎么办?被询问人拒绝签名(纳印)的,由2名以上调查人员在笔
录上注明情况,并由在场的基层安监机构人员作为见证人,在笔录上签名作证。312、当事人或相关证人不在单位或不方便怎么办?制作《询问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被询问人或与被询问人有关的人员签收(纳印),一份由调查人员存档。3、单位违法的,被询问人代表单位接收询问但不是主要负责人怎么办?索取被调查人与
单位的关系证明材料,如《法人委托书》、《身份证明书》等,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单位盖章。PPT配套执法文书\询问通知书.doc32收集有关书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资质证明、过期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等的复印件。注意:复印件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盖章确认,并注明“经核
对与原件无异”的字样和原始凭证存放的单位及处所、取证日期,并由出具证据的人员和取证的执法人员签名。33收集各种物证1、可采用抽样取证的方法进行,填写《抽样取证凭证》(一般是为了鉴定);2、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以实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3、如需对部分物品进行鉴定或
检测的,填写《鉴定委托书》,请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有资质的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对抽取的样本进行鉴定,出具鉴定结论。34处罚告知及送达•1、经调查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规范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2.拟作出重大行政处罚的(两万元以上),
还应制作《听证告知书》,随同《行政处罚告知书》一并送达当事人;3.规范填制《送达回执》。注意: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时,执法人员应将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拟给予的行政处罚及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告知
当事人。35处罚决定及送达1、根据《案件处理呈批表》或《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记录》的领导批准意见或集体讨论意见,案件承办人员规范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罚款缴纳通知书》一并及时送达当事人,由当事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字并带回。2、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应
同时告知当事人处罚事实、依据、决定和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时申请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途径和期限等救济权利。36结案归档(1)案件办理的时限1、一般:30日2、由于客观原因:90日(经本级机关负责人批准)3、特殊情况:180日(经上级行
政执法部门批准)37(2)结案条件:1、当事人已缴纳罚款,隐患整改完毕;2、经批准缓期(分期)缴纳罚款,隐患整改完毕;3、已按处罚决定实施关闭、停产;4、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5、已移送其他部门或当事人构成犯
罪、交由司法机关处理的案件。38(3)填制《结案审批表》。逐级报请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后结案,并及时整理案卷归档。39三、案卷的制作PPT配套执法文书\7.江阴市xx有限公司40四、近期新规解读41《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安监总局91号令)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一、明确监管
范围《规定》指出,冶金企业是指从事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等生产活动的企业;有色金属企业,是指从事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等生产活动的企业;金属冶炼,是指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从事达到国家规定规模(体量)的高温熔融金属及熔渣(以下统称高温熔融金属)的生产活动。《规定》明确,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
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的具体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制定并公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及时修订完善《金属冶炼目录(2015年版)》,以更好地适应金属冶炼行业监管工作实际。42二、规范企业行为《规定》要求
,企业要将安全生产保障落实到位,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体现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存在金属冶炼工艺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危险和有害因素辨
识管理、职业病预防、相关方安全管理、煤气安全管理等方面。同时,针对高温熔融金属冶炼、浸出、萃取、电解、铸造、金属压延加工过程均存在一定安全风险的现实,《规定》从建(构)筑物防护、起重机械、人员聚集场所设置、高温熔融金属防护、浸出萃取、电解、
煤气作业、危险作业等方面提出了安全技术保障要求。43三、严格处罚措施《规定》要求,负有冶金有色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明确每个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主体,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处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实施挂牌督办。负有冶金有色
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建立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计划检查督促企业开展工作。负有冶金有色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对监督检查人员的
冶金和有色金属安全生产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其行政执法能力。负有冶金有色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为进入有限空间等特定作业场所进行监督检查的人员,配备必需的个体防护用品和监测检查仪器。按照《规定》要求,监督检查人员在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时,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企业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的规定,构成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事故隐患,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相应处罚;
企业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44《无锡市安全生产条例》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一、提升安全保障《条例》首
次提出了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的概念。分管安全负责人,是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管理助手,全权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具体来说可以是企业的厂长、分管安全的副厂长、总经理、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条例》通过明确分管安全负责人这个概念,督促企业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条例》明确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需要
履行下列职责:(一)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日常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操作规程;(二)检查安全管理机构履行职责;(三)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风险评估、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改;(五)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的问题,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45二、强化安全监管《条例》相较安法,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发改委、经信委、公安、社保、教育、卫生、食药监、民政、住建、等)的职责具体化,将监管职责落到了细处、实处。《条例》中提出的安监
部门职责更多的转向提出安全生产建议、编制安全生产专项规划、指导协调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安全生产宣贯、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本级安委会办公室工作等建议、协调、宣传领域,而对负有安监职责的有关部门的职责作出了更多要求
:建立安全生产监督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事故防范、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情况,落实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员、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依法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构建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机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编制并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完善安全生
产诚信体系、警示约谈和挂牌督办制度;制定和完善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和善后处置。46三、加大查处力度《条例》结合无锡地区安全生产现状,对安法等法律法规的一些处罚条款进行了拓展和补充,为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新的后盾,新增处
罚条款如下: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人员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生产经营单位委托不具备相应安全生产条件或者资质的单位、个人从事危险作业或者承揽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相关作业在
本单位进行,生产经营单位未与受托方书面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或者未告知危险因素,或者未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
整顿。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