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说明】【安全课件】第六章危险货物事故的应急.pptx,共(47)页,117.949 KB,由精品优选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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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危险货物事故的应急◼第一节危险货物事故应急程序◼第二节危险货物事故医疗急救指南◼第三节危险货物/海洋污染物事故的报告程序EmS的适用范围◼海上事故应急存在的问题:◼船上的设备、器材有限;◼在海上得不到其他方面的援助;◼船上缺乏专业人员。◼该应急措施专门用于船
上,考虑到在海上的各种条件。◼为船员在应急时提供清晰、明确的指导;文件的编制简单、准确,目的是为船员提供最大程度的安全和保障。EmS的内容◼以组合应急表的形式列明的,分成5个部分:◼具有应急表序号(Em
SNo.)的分组应急表标题;◼需配备的专用应急器材;◼应急措施;◼应急行动(取决于舱内还是舱面,是气体、液体还是固体)◼医疗急救;◼有的还有特别的注释溢漏火灾EmS的使用◼在危险货物一览表中第15栏列明应急措施表号;
◼在索引中列出应急措施表号。◼在应急表序号中找出和物质类别、副危险性、物质形态等对应的标题。TheEmSGuideEmergencyProceduresforShipsCarryDG◼该“指南”是在IMDG
CODE30套修正案生效后讨论制定的。做为31套修正案的一部分,将在2003年1月日起生效。◼针对IMGDCODE列名的危险货物在船上发生火灾和溢漏事故提出建议。◼本“指南”为船长和船员提供在没有外部帮助的情况下应急行动的指导。与ISMCODE的关系◼根据ISMCODE,所有船舶、船公司的船舶
安全管理体系(SMS),在该体系文件中,要求对潜在的事故制定应急响应程序。该指南旨在帮助船东、船舶经营人和其他有关方面建立这样的应急计划,并汇总到船舶的应急计划中。应用◼在火灾和溢漏事故中,应根据船上应急计划采取行动。在危险货物卷入的事故中进一步采取的行动应根据本“指南”针对的危险货物、
船型、危险货物的包装形式、数量、积载位置(舱内还是舱面)、是火灾还是溢漏事故等。◼本“指南”不涉及散装危险货物或非危险货物的其他货物发生的火灾。使用方法◼该“指南”的“GENERALINTRODUCTIONS”应在事故之前通晓并结合进
应急事故发生之前的训练制度中;◼在涉及包装危险货物事故中,应首先查阅其中的“GENERALGUIDELINES”;◼从卷入事故的危险货物对应的“EMERGENCYSCHEDULES”中得到详细的行动建议
。火灾应急程序的导则GENERALINTRODUCTIONS◼1、防备;◼2、确认涉及的危险货物;◼3、降温和窒息;◼4、寻求建议;◼5、撤离;◼6、灭火介质;◼7、对暴露到火中的危险货物的处置;◼8、个人防护;◼9、在灭火结束后的急救和行动;◼10、对各类危
险货物消防的特别说明。灭火介质◼水;◼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固定压力式水雾灭火系统;◼泡沫;◼干粉灭火剂。火灾的通用准则GENERALGUIDELINES◼首先要想到安全!避免与危险货物接触。远离火、烟雾和蒸气。报警并启动灭火程序。尽可能使步桥和生活区在
上风。确定着火或释放烟雾货物的积载位置。确认货物。查找涉及事故危险货物的联合国编号和相应的EmS灭火程序。考虑灭火程序应用的方法并采取行动。检查是否有其他会卷入火灾的危险货物并确认它们EmS灭火程序。穿戴合适的防护服和自
给式呼吸器。准备使用MFAG。与船公司的责任人或救助协调机构联系获得对危险货物适当的应急行动建议。灭火的应急程序EMERGENCYSCHEDULES◼F—A:一般的灭火程序;◼F—B:爆炸性物质和物品;◼F—C:非易
燃气体;◼F—D:易燃气体;◼F—E:不与水反应的易燃液体;◼F—F:控温的自反应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F—G:与水反应的物质;◼F—H:具有爆炸性的氧化物质;◼F—I:放射性物质;◼F—J:非控温的自反应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溢漏应急程序的导
则GENERALINTRODUCTIONS◼1、防备;◼2、个人防护;◼3、通用响应行动;◼4、货物的确认;◼5、抢救;◼6、隔离;◼7、对溢漏事故应急反应;◼8、寻找建议;◼9、所用的处理介质;◼10、溢漏处理后的行动;◼11、首要的医疗救护;◼12、对各危险货物类别的特殊事项。溢漏的通用
准则GENERALGUIDELINES◼首先要考虑安全。避免和危险物质接触,不要踩踏溢出的液体或固体。远离蒸气和气体。报警。尽可能保持步桥和生活区处于上风。穿戴能抗化学品影响的全套防护服和自给式呼吸器。找出溢漏货物的积载位置。确认
溢漏危险货物的联合国编号考虑应用溢漏的应急措施。应用MFAG。与船公司的责任人或救助协调机构联系获得对危险货物适当的应急行动建议。溢漏的应急程序内容(1)EMERGENCYSCHEDULES◼S—A:有毒物质;◼S—B:腐蚀性物质;◼S—C:易燃、腐蚀性液体;
◼S—D:易燃液体;◼S—E:易燃液体、浮在水面的;◼S—F:水溶性海洋污染物;◼S—G:易燃固体和自反应物质;◼S—H:易燃固体(熔融的物质);◼S—I:易燃固体(可重包装的);◼S—J:浸湿的爆炸品
和某些自热物质;◼S—K:控温的自反应物质;◼S—L:自燃、与水反应的物质;◼S—M:引火性自燃危险的物质;溢漏的应急程序内容(2)EMERGENCYSCHEDULES◼S—N:与水强烈地发生反应的物质;◼S—O:遇湿危险的物质(不可收集的);◼S—P:遇湿危险的物质(可收集的);◼S—Q:氧
化物质;◼S—R:有机过氧化物;◼S—S:放射性物质;◼S—T:有生物危险的货物;◼S—U:气体(易燃、有毒或腐蚀性);◼S—V:气体(非易燃、无毒);◼S—W:氧化性气体;◼S—X:爆炸性物品;◼S—Y:爆炸性化合物;◼S—Z:有毒的爆炸品
。危险货物事故医疗急救指南(MFAG)◼是由IMO/WHO/ILO联合编写的针对IMDGCODE和BCCODE中的货物,利用船上有限的救治设备和手段,对由货物造成的人员中毒提供初步的抢救和诊断的建议。医疗急救要去◼对到达现场的救助人员的要求;◼划定危险区;◼对伤员按症状分级和确
定急救次序;◼呼吸道、呼吸、循环(ABC),然后是去污;◼根据运输危险货物的类别诊断;◼对症治疗。说明◼各民族身体的差异;◼各国常用药的不同;MFAG的主要内容◼共有20个表和15个附录组成。◼表:抢救、
心肺复苏、输氧与控制通风、化学品引起的意识障碍、化学品引起的惊厥(痉挛)、中毒性精神错乱、眼睛接触化学品、皮肤接触化学品、吸入化学品、摄入化学品、休克、急性肾衰竭、镇痛、化学品引起的出血、化学品引起的黄疸、氢氟酸
和氟化氢、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氰化物甲醇和乙二醇、放射性物质;◼附录:抢救、CPR(心肺复苏)、输氧和控制通风、化学品引起的意识障碍、化学品引起的惊厥(痉挛)、-中毒性精神错乱、眼睛接触化学品、皮肤接触化学品、吸入
化学品、摄入化学品、休克、急性肾衰竭、补充体液、药品和设备清单、物质清单。MFAG的使用◼本指南应与《IMDG规则》、《BC规则》、《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应急措施表》(EmS)、《国际散装化学品规则》(IBC规则)以及〈〈国际液化汽船运输规则〉〉(IGC规则)中的资料配合使用。◼该指
南旨在利用船上有限的医疗条件,对化学中毒提供诊断和治疗所需要的建议。三步法◼指南的三部分内容形成“三步法”◼第一步:紧急抢救---诊断;◼第二步:通过“表”的简要指导处置急救;◼第三步:通过“附录”的详细指导进行治疗。事故的报
告◼最早在《73/78防污公约》的议定书I规定了涉及有害物质和海洋污染物事故报告制度。该议定书经1985年修正案修正,于1987年4月6日和1998年1月生效。为了对议定书的要求进行补充,国际海事组织在第20届大会上通过了关于船舶报告系统和船舶报告要求总则的
第A.851(120)号决议,其中包括关于涉及危险货物、有害物质和/或海洋污染物事故报告的指南。这些总则替代了以前所有由海上安全委员会和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所通过的有关指南(A.598(15)号决议、A.648(16)号决议、MEPC.3(25)号决议以及MSC/Circ.360/R
ev.1号通函)。报告程序产生的背景◼MARPOL73/78议定书1规定了涉及有害物质(油类和有毒液体化学品)和海洋污染物(包装有害物质,包括集装箱、可移动罐柜、公路和铁路罐车及船载驳船所装运的货物)事故的报告制度;◼MSC的有关决议和通函提出了危险货物的
报告要求和程序。本指南及附则内容旨在于使各海岸国家和其他有关各方能迅速无误地了解任何涉及包装危险货物的损失、可能损失或落入海中的事故。报告应发送给最近的海岸国家。如果船舶处在或靠近一已建立了船舶报告系统的区域,则该报告应传送
给该系统指定的岸台。涉及危险货物事故的报告指南涉及有害物质和/或海洋污染事故的报告指南◼本指南及附则内容旨在于使各海岸国家和其他有关各方能迅速无误地了解任何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或污染危险的事故,并且了解有关救助的方法以便采取正确的行动。◼根据《73/78防污公约》议定书Ⅰ第V(1)条的规
定,报告应传送给最近的海岸国家。◼对于经修正的《73/78防污公约》议定书Ⅰ第Ⅱ条第1(a)或(b)小段中所提及的事故,任何船舶进行或被请求进行对事故船舶提供帮助或救助时,前者的船长应及时报告所采取的或拟采取的行
动细节。有关进展情况应随时通知有关海岸国家。◼由于船舶或其设备损坏而可能造成的排放也是进行报告的一个理由。标准的报告格式和程序◼英文26个字母,分别代表的内容:船舶、时间、船位、航向、航速、离港、驶入、目的港和预计抵港时间、引航、驶离、航线、无线电通讯、下一次报告、吃水、货物、
船舶缺陷和损坏等、污染物和危险货物落入海中、气象、代理人、船舶尺度和类型、医务人员等。详细报告要求指南◼危险货物的报告◼有害物质的报告◼海洋污染物的报告危险货物报告◼正确的运输名称;UNNo.;类别;生产厂或收、发货人;包装的类型和标记、编号
;货物的估计数量和概况;失落货物的情况;失落的原因;失落是否仍在继续等有害物质报告◼油种或货物的正确技术名称;NLS的污染种类(A、B、C或D);生产厂或收、发货人;数量;船舶的状况;对货物/压载水/燃油的转驳能力;排放入海货物的情况;排放是否继续;排放的原因;估计排放物的运动方向;污
染面积;船舶所有人;对排放采取的措施及船舶动向;等海洋污染物报告◼正确的运输名称;UNNo.;类别;生产厂或收、发货人;包装的类型和标记、编号;货物的估计数量和概况;失落货物的情况;失落的原因;失落是否仍在继续;船舶的状况;对货
物/压载水/燃油的转驳能力;排放入海货物的情况;排放是否继续;排放的原因;估计排放物的运动方向;污染面积;船舶所有人;对排放采取的措施及船舶动向;等第七章水运散装固体危险品◼第一节散装固体货物的定义和危险特性◼第二节固体散装货物安全操作规则◼第三节安全运输的措施散装固体货物的定义◼固
体散装货物是指除了液体和气体以外,任何粉状、颗粒状或较大片状物质,它们通常有均一组成,直接装入船舶的货舱内或船载驳船中而不需要任何中间的围护形式。固体散装危险品的特性◼物理危险性◼化学危险性流动性液化性不适当的重量分布造成船舶结构的损坏IMDGCODE中列名
的物质MHB流动性◼由于散装货物具有很大的表面积,而且散货颗粒小、质地均一易随船舶所受到的各种外力(横摇、纵倾等)作用,具有较大的流动性。静止角◼静止角是自由流动的颗粒物质的最大斜角。即是在船舶装舱过程中形成的椎形体,其斜面与水平面的夹
角。◼静止角的大小取决于货物的流动性。静止角越小,危险性越大;静止角越大(超过35o),相对就安全些。◼货物的静止角并不是固定的,他取决于颗粒的大小、形状、表面状态、含水量和杂质。液化性◼含有水分的干散货(如:精选矿),在船舶震动或摇动的条件下,水分会渗出形成泥浆状,从
而具有液体一样的流动性,产生对航行非常危险的“自由液面效应”。流动水分点◼货物“可液化的”特性可由流动水分点(湿点)来表示。◼流动水分点是货物发生渗水开始处于流动状态时的含水量。◼适运湿度是安全运输的最大含水量。具体是流动水分点的90%。不适当的重量分布造成船
舶结构损坏◼由于某些货物的密度大,不合理的重量分配可能会使二层甲板或船舱底部重量过分集中,使船体结构产生过大的应力。IMDGCODE的化学危险性◼可以散装运输的固体危险品有些是在IMDGCODE中列名的,有以下类别和分类的物质:第4.1类;第4.2类;第4.3类;第5.1类
;第7类和第9类,危险性有:易于燃烧、易于自燃、遇水产生可燃气体、氧化性、放射性等。◼这些以散装形式运输的固体物质,有的是危险性较小;有的必须经托运国或船旗国主管机关批准方可以散装形式运输。MHB◼即仅在散装时具有化学
危险性的物质。◼危险性包括:能减少货舱内的含氧量;产生有毒或窒息性的气体;粉尘的危害;产生可燃气体;自燃等。固体散装货物的运输规则◼SOLAS第7章A部分;◼BCCODE;SOLAS公约第7章◼1983年,SOLAS公约将固体散装危险货物加入第7章与包装危险货物共同形成了A部分。同时
BCCODE作为其参考文件。BCCODE◼在1965年,通过了第一版BCCODE,后经多次修正。◼该规则旨在向主管部门、船东、托运人和船长提供关于固体散装货物(除谷物以外)安全积载和运输标准的指导。BCCODE的主要内容◼散货运输过程中的一般建议;某些物质具有的危险性说明
;典型散装货物一览表以及测定散装物质各种特性的试验方法细则。◼BCCODE将固体散装货物分为三类:◼易液化的物质(附录A);◼具有化学危险性的物质(附录B);◼不属于以上两类的其他物质(附录C)。固体散装危险品的安全运输◼1.货物适运性鉴定:货物水分极限证书;化学危
险性证书;其他证书。◼2.对船舶的有关要求:选择专用船舶;平舱;装卸注意事项;航行中的安全管理;进入封闭处所的安全措施。平舱的三种情况:静止角小于30度;静止角30-35度;静止角大于35度;其他运输形式的散装固体危险货物◼某些
固体散装危险货物,按危险货物一览表中的规定,可以采用散货包装,用集装箱、可移动罐柜和公路罐车运输。在无任何中间包装形式被直接装入散货包装中,被视为包装类危险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