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说明】公共安全管理白皮书各项重大灾害(PPT 36页).pptx,共(36)页,155.531 KB,由精品优选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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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管理白皮書』各項重大災害標準作業程序陸上大眾運輸車輛安全管理之標準作業流程(SOP)報告人交通部公路總局王樂慶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元月十五日陸上大眾運輸車輛安全管理之標準作業流程(SOP)1.1、背景說明1.2、管理現況1.3、案例與問題分析1.4、管理對策1.5、標準作業程序1.
6、督導與考核1.7、預期目標及未來展望1.1、背景說明❖重大交通事故發生時,若未能在第一時間獲知事故發生並快速處理,將造成人民生命財產重大損失,影響交通運輸安全與使用效率。❖遊覽車是陸上大眾運輸之重要運輸工具之一,而其車輛安全管理亦為社會大眾所重
視的課題,然而遊覽車卻接二連三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多起遊覽車重大傷亡事故所造成的影響,均受到全體國人所關注,除督促政府相關單位應全力支援救護傷患外,並進一步要求釐清肇事原因及改善遊覽車車輛安全問題,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陸上大眾運輸車輛安全管理之標準作業流程(SOP)1.2、管理現況遊覽
車客運業申請與經營管理應遵守規定:1.2.1申請籌設審核1.2.2營運方式限制1.2.3監督與處罰依據法規❑公路法▪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汽車運輸業審核細則▪遊覽車客運業違規營業處罰作業要點❑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陸上大眾
運輸車輛安全管理之標準作業流程(SOP)1.3、案例與問題分析(1)陸上大眾運輸車輛安全管理之標準作業流程(SOP)肇事時間肇事地點傷亡情形疑似肇事原因台南縣楠西鄉梅嶺風景區(南188線下坡路段)受傷十人煞車不慎撞上路旁護欄側翻路旁國道南下249+60
0公里處輕傷八人5R-××××號車因駕駛酒後駕車失控撞上外側護欄,致××通運AA-×××號遊覽車閃避不及撞上外側護欄衝向斜坡台14甲線8.2K1人死亡43人輕重傷疑似煞車失靈91.02.1791.05.0591.10.692.3.1292.3.2292.4.2192.9.792.10.1492.
10.1692.10.24台14甲2705公里處36傷下坡煞車失靈台14線85K處1死1重傷煞車失靈大甲鎮興安路163號前25傷司機行駛中跨越雙簧線151縣道15K處2死38傷煞車失靈鶯歌鎮東鶯交流道3死38人傷遊
覽車未保持淨空車尾被火車撞擊台東縣太麻里香蘭太和橋5死13人傷遊覽車跨越雙黃線肇事新竹縣關西鎮光明路38號4死26人傷因左前輪胎爆裂,致車輛失控撞上教堂翻覆1.3、案例與問題分析(2)❖行車安全管理問
題❑我國對於遊覽車車輛之安全性之要求,除一般之逃生門、滅火器等設備之規定外,無其他法令限制,為顧及大眾之安全,必需考慮訂定一些相關的法令,要求業者能提供民眾安全之保障。❑業者對於事故發生之救援應變上,應加強行車人員緊急應
變能力與乘客逃生觀念宣導。❑遊覽車事故緊急救援不但在事故嚴重程度上比其他車種之救援來得重要,業者要有積極負責參與才能有更佳之效率。陸上大眾運輸車輛安全管理之標準作業流程(SOP)1.3、案例與問題分析(3)❖民國六十六年十一月凍結遊覽車牌照,並採行整頓措施,長期凍結牌照,造成牌照黑市價格,並衍生自
用大客車違規經營遊覽車業務問題。❖民國八十年九月廿四日起實施「遊覽車牌照開放申請實施方案」,遊覽車牌照重新開放申請,遊覽車客運業的營運管理回歸現行法制規定。❖現行遊覽車客運經營型態主要分為下列四種:❑接受旅行社承租辦理集體旅遊運輸業務❑接受個人或團體承包旅遊或交通運輸業務❑
專辦機關團體交通車業務❑違規開行公路客運班車業務陸上大眾運輸車輛安全管理之標準作業流程(SOP)1.4、管理對策(1)1.4.1行車安全改善對策(一)近期改善對策:(一年內辦理)1.落實遊覽車車輛檢驗制度:車齡未滿五年者,每年至少檢驗一次
,五年以上者每年至少檢驗二次,如有需要得實施招回臨時檢驗。2.加強駕駛員教育訓練:每年至少辦理一次在職講習,加強其所屬駕駛員之行車安全教育訓練。3.加強遊覽車路邊稽查:每週至少一次,會同警察機關於路邊
實施駕駛人與車輛安全稽查。4.行車路線與時間規劃:就行程安排規劃,應以安全考量。5.督導遊覽車客運業者落實安全管理:業者落實對駕駛員及車輛之管理,可加強規模經營外,另亦可減低營成本及創造營運成效。6.辦理遊覽車安全評鑑:為了
能確實檢討與改善遊覽車相關安全與管理問題,將定期實施安全評鑑並聘請相關專家學者、公(工)會代表及主管機關召開會議檢討各項工作,並將結果上網公告。落實檢驗、抽檢、教育及改善營運環境等。陸上大眾運輸車輛安全管
理之標準作業流程(SOP)1.4、管理對策(2)1.4.1行車安全改善對策(二)中、長程改善對策:(二至五年內辦理)1.強化職業汽車駕駛人審驗制度2.建立職業汽車駕駛人在職教育制度3.建全事故保險理賠制度4.加強易肇事路段公告與改善5.建立優良遊覽車
服務標章制度6.建立遊覽車汰舊換新制度7.構建完整觀光旅遊資訊系統8.先進車輛安全與控制系統陸上大眾運輸車輛安全管理之標準作業流程(SOP)1.4、管理對策(3)1.4.2事故緊急救援管理系統之建立我國ITS發展進程預期成果
一覽表陸上大眾運輸車輛安全管理之標準作業流程(SOP)階段工作發展領域第一階段第二階段第三階段第四階段西元2002年西元2005年西元2010年西元2010年以後以推動本部所規劃兩年行動方案之內容為主,與各迫切需要發展項目之研發示範工作
。著手進行較優先發展項目之佈設推廣,並進行次優先發展項目之研發示範或測試評估。推動使大部分發展項目能進入佈設推廣工作。進行所有發展項目全面建置佈設及推廣使用。緊急事故處理系統(EMS)完成緊急事故通告服務單元之研發示範工作。進行緊急事故通告服務單元之建置
。完成緊急救援車輛管理、個人與公共求救支援系統之評估測試。緊急事故通告服務單元均全面建置使用中。緊急事故通告服務單元之建置使用已相當普遍。先進大眾運輸系統(APTS)完成行程中大眾運輸資訊與大眾運輸營運管理等服務單元之研發示範。進行行程中大眾運輸資訊與大眾運輸營運管理等服
務單元之建置。先進大眾運輸系統各項服務單元已進行佈設推廣,且使用情形日漸普遍。先進大眾運輸系統各項服務單元已進行全面佈設,且使用情形相當普遍。先進車輛控制及安全系統(AVCSS)進行車禍安全防護設施與行車危險警示等服務單元之研發示範。開始
車禍前安全防護設施之推廣。進行安全準備與行車危險警示等服務單元之測試評估。各項服務單元均已逐漸佈設推廣。各項服務單元均已全面建置,且被普遍使用。1.5、標準作業程序(1)1.5.1情境想定❖本標準作業程
序(StandardOperationProcess簡稱SOP)主要針對陸上大眾運輸車輛之交通事故,例如某一大型遊覽車前往南投縣梨山旅遊途中,車輛行經台14甲線昆陽段時突然煞車失靈導致失控翻落山谷而失火,並造成
人員10人死亡、36人受傷之之重大意外事故。當需要各單位跨部門聯合協助救護支援時,提供一適當應變作為的處理模式,期盼藉由一致的救援標準作業程序,使所有參與救援單位發揮最有效力之緊急應變能力。陸上大眾運輸車輛安全管
理之標準作業流程(SOP)1.5、標準作業程序(2)1.5.2法令依據(1)❑災害防救法及施行細則❑災害防救基本計畫分為「中央」、「直轄縣市」、「鄉鎮市」❑陸上交通事故災害防救業務計畫陸上交通事故範圍:(1)公路交通事故(2)公路交通災害(
3)鐵路事故或災害(4)觀光旅遊事故(5)交通工程災害(6)其他重大災害。❑行政院「災害緊急通報作業規定」陸上交通事故災害規模甲級乙級丙級陸上大眾運輸車輛安全管理之標準作業流程(SOP)災害防救基本計畫中央災害防救會報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由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動員各相關部會組成直轄市縣市災害防制會
報災害防救業務計畫直轄市縣市地區災害防救計畫鄉鎮市地區災害防救計畫鄉鎮市災害防制會報直轄市縣市災害應變中心各編組單位成立緊急應變小組各編組單位成立緊急應變小組各編組單位成立緊急應變小組直轄市縣市災害應變
中心災害1.5、標準作業程序(3)1.5.2法令依據(2)❑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作業要點❑交通部災害緊急通報作業要點▪為掌握緊急應變時效,本部暨所屬各機關(構)於獲悉所轄發生或有發生災害之虞時,應迅速查證及採取必要之應變措施,並確認災害類別、規模及通報層級,依規定陳(通)報相關
機關(單位)。▪乙級以上災害通報(1)電話通報(2)傳真通報:▪本部通報輔助窗口於接獲通報後,應立即複式通報本部業務主管單位處理。▪後續通報:應變小組未成立前,如有重大災情應視處理狀況隨時通報或應上級需要通報外,原則上每隔四小時傳送通
報乙次,俾利掌握災情及時回應。▪公路路上交通事故:(1)公路交通事故(2)公路交通災害公路行車事故、災害發生死傷人數三人以上,九人以下者。符合上述災害即達乙級災害規模,通報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及內政部消防署。▪交通部業務主管單位➢公路交通事故為道安委員會與路政司➢公
路交通災害為路政司➢公路交通工程災害為路政司➢交通部複式通報輔助窗口為交通動員委員會。陸上大眾運輸車輛安全管理之標準作業流程(SOP)1.5、標準作業程序(4)陸上大眾運輸車輛安全管理之標準作業流程(SOP)丙級規模通報至直轄市、縣(市)政府消防局及災害權責相關機關事故
規模甲級規模通報單位通報至行政院及行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災害項目1.鐵、公路行車事故、災害或觀光旅遊事故發生死傷十人以上者。2.災害有擴大之趨勢,可預見災害對社會有重大影響者。3.具新聞性、政治性、社會敏感性或經部(次)長認為有陳報之必要者。乙級規模通報至內政
部消防署及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1.公路交通事故:公路發生重大車禍,急需救助者,或公路單、雙向交通阻斷,無法於二小時內恢復通車者。2.公路交通災害:(1)高速公路發生重大災害致公路單、雙向交通阻斷,無
法於六小時內恢復通車者。(2)重要省道災害造成交通阻斷致有人受困急待救援或有嚴重影響交通者。3.鐵路事故或災害:鐵路、高速鐵路及捷運系統因行車發生事故或災害,預估交通受延遲二小時以上者或旅客在站間滯留超過一小時,無法執行有效救援
措施者。4.觀光旅遊事故:(1)旅行業舉辦之團體旅遊活動因劫機、火災、天災、車禍、中毒、疾病及其他事變,造成旅客傷亡或滯留等緊急情事。(2)國家風景區(含原台灣省旅遊局所轄風景區)內發生三人以上旅客死亡或九人下旅客死
傷之旅遊事故。5.鐵、公路行車事故、災害或觀光旅遊事故發生死亡人數達三人以上,或死傷人數達九人以下。6.具新聞性、政治性、社會敏感性或經承辦機關認為有陳報之必要者。1.鐵、公路行車事故、災害或觀光旅遊事故發生人員死傷者或無人死傷惟災情有擴大之虞者或災情有嚴重影響交通者。2
.具新聞性、政治性、社會敏感性者。陸上交通事故災害規模及通報層級1.5、標準作業程序(5)1.5.2法令依據(3)❑災害搶救與緊急救護【消防法】▪災害搶救:「消防法」第三章有關災害搶救規定,各級消防機關
應設救災救護指揮中心▪緊急救護:消防機關受理緊急傷病事故之申請或知悉有緊急事故發生時,應確認該事故之發生場所、緊急傷病患之人數及程度等,並立即出動所需之救護隊前往救護。救護人員於執行救護緊急傷病患時,應依衛生主管機關所定
之救護項目範圍及緊急救護作業程序,施行必要之緊急救護措施。❑緊急醫療救護【緊急醫療救護法】▪緊急醫療救護體系「緊急醫療救護法」第二章規定,消防機構內應設置救護指揮中心。▪緊急醫療救護業務「緊急醫療救護法」第五章規定,直轄市或縣(市)政府遇大量傷病患,
應依災害規模及種類,建立現場指揮協調系統,施行救護有關工作。遇大量傷病患,參與現場急救救護人員及設置救護車機構,均應依現場指揮協調系統之指揮。陸上大眾運輸車輛安全管理之標準作業流程(SOP)1.5、標準作業程序(6)1.5.2法令依據(4)❑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內政部、交通部共同發佈)▪定義➢道路交通事故,指駕駛汽車或動力機械在道路上行駛,致有人傷、亡或車輛財物損壞之事故。➢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指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死亡人數在三人以上,或死亡及受傷人數在十人以上
,或受傷人數在十五人以上者。運送之危險物品發生爆炸、燃燒或有毒液(氣)體、放射性物質洩漏等事故。▪消防救護與醫院救治▪事故處理陸上大眾運輸車輛安全管理之標準作業流程(SOP)1.5、標準作業程序(7)1.5.2法令依據(5)❑緊急救護辦法(內政部、衛生署共同發佈)
▪定義➢緊急救護:指緊急傷病患或大量傷病患之現場急救處理及送醫途中之救護。➢緊急傷病患:指下列情形之一者:因災害或意外事故急待救護者。路倒傷病無法行動者。孕婦待產者。其他緊急傷病者。▪救援送醫陸上大眾運輸車輛安全管理之標
準作業流程(SOP)1.5、標準作業程序(8)陸上大眾運輸車輛安全管理之標準作業流程(SOP)大型遊覽車緊急應變作業程序1.事故發生與察覺2.受理報案確認3.指揮通報救援單位應變5.緊急傷患救護7.善後復原4.交通疏導6.事故處理及受困者、傷患救助民眾(手機)當事人
(通訊器材)警察廣播電台110警察單位119消防單位消防局救災指揮中心分局、交通(大)隊勤務指揮中心交通部路政司02-23716556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各救援單位*縣(市)長*衛生單位*醫院單位*環保單位*工務單位警察局勤務中心各業務單位*民政業務*社政業務*教育業務*新聞單位*司法單
位*鑑定單位*監理單位行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02-23882505派出所交通分隊通知陳報成立災害應變小組現場救援管制交通、人員受困救援、救援動線警戒、疏散用路人、現場狀況回報、故障車輛排除、地面散落物清除。待
命管制交通、救援動線警戒、現場狀況回報、掌握事故資訊、現場臨時急救、傷患後送、災後清理、記錄災害情形。災情控制撤除路障、疏散動線指揮、死傷及失蹤名單調查、路面清理、勘查隧道設施受損情形、陳報傷患送醫記錄、傷亡人員
慰問。1.5.3基本作業流程1.5、標準作業程序(9)1.5.4事故救援單位大型遊覽車發生嚴重傷亡意外事故之各主管單位救援角色與功能。交通部(事故通報與督導)內政部(警政及消防督導)其他相關部門外交部(涉外之聯繫協調處理事項)國防部(投入國軍部隊事故處理
搜救)行政院新聞局(傳達最新訊息予社會大眾)行政院衛生署(緊急醫療網啟動聯繫及支援)法務部(檢察官辦理死亡者之相驗及身分確認工作)地方政府警察單位消防單位衛生單位其他單位(教育局、社會局、民政局等)陸上大眾運輸車輛安全管理之標準作業流程(SO
P)1.5、標準作業程序(10)1.5.4事故救援單位(警察單位角色與功能)❑狀況處置規定❑案件受理程序❑指揮調度範圍❑重大事故通報陸上大眾運輸車輛安全管理之標準作業流程(SOP)層級處理分局警察局警政署報告分局長、副分局長、駐區督察(員)局長、副局長、主任秘書、督察長、駐區督察署長
、副署長、主任秘書通報交通組、督察組、刑事組、分駐(派出所)、巡邏勤務人員(鐵路平交道事故,應即通報鐵路局、鐵路警察局所屬單位)交通大隊(隊)、督察室、刑警大隊(隊)巡邏勤務人員(鐵路平交道事故,應即通報鐵路局、鐵路警察局所屬單位)保安組、督察室、交通組、民防組、刑事局轉報局勤務指
揮中心署勤務指揮中心。當地市、縣長、交通部道安委員會視情形轉報上級1.5、標準作業程序(11)1.5.4事故救援單位(消防單位角色與功能)❑任務區分內政部消防署指揮中心直轄市、縣(市)消防局及港務消防隊指揮中心❑執勤要領❑災
害事故通報❑重大災害處理步驟陸上大眾運輸車輛安全管理之標準作業流程(SOP)1.5、標準作業程序(12)1.5.4事故救援單位(其他各單位角色與功能)❑交通管理單位▪『公路交通事故』,為公路發生重大車禍,急需救助者,或公路單、雙向交通阻斷者,
須通報道安委員會與交通動員委員會。▪『公路交通災害』,即公路發生重大災害造成交通阻斷致有人受困急待救援或有嚴重影響交通者,須通報路政司與交通動員委員會。除立即通報主管業務司及交通動員委員會外,同時視需要通報行
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行政院國家搜救指揮中心、本部部、次長、主任秘書、業務主管司司長。❑衛生單位▪指揮作業▪派遣作業▪通報作業❑其他單位教育局社會局民政局監理所站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地方法院檢察署等陸上大
眾運輸車輛安全管理之標準作業流程(SOP)1.6、督導與考核(1)(遊覽車行車安全管理程序及扮演角色)陸上大眾運輸車輛安全管理之標準作業流程(SOP)政府業者駕駛人角色1.輔導業者建立行車安全程序2.監督安全工作之執
行3.落實道路交通執法工作1.配合政府政策2.嚴加考核駕駛人3.妥善管理車輛1.依規章遵守法令2.定期參加講習3.做好行車檢查行車前落實定期車輛檢驗促業者實施自律辦理駕駛人講習加強政策宣導辦理駕駛人講習提供健康檢查規劃合理排班裝置行車安全設備定期車輛檢驗參加安全講習保持身心最佳狀況檢查車輛狀
況行車中對經常違規肇事及往返頻繁路段加強稽查取締超速及違規行車取締並罰鍰記點提供駕駛人行車資訊提供道路救援工作協助駕駛人事故處理專心駕駛確認各種狀況之操作要領行車後表揚優良駕駛人落實違規記點制度落實車輛記次制度對業者實施評鑑及考核行車紀錄建檔考核駕駛人勤惰
定期回報主管機關營運狀況檢驗車輛維修車輛填寫報表繳回行車紀錄表1.6、督導與考核(2)為加強預防遊覽車交通事故之發生,遊覽車業者及政府相關部門應辦理事項分列如下:❖一、遊覽車客運業:遊覽車經營者在平時應對車輛保修、駕駛員管理、及行程
規劃建立制度並定時檢核。❖二、交通主管機關:加強落實對遊覽車之定期、臨時檢查制度及就危險、易肇事路段予以公告並構建完整旅遊路網資訊系統。❖三、警政主管機關:對災害現場實施管制措施,蒐集證物。❖四、消防主管機關:對災害現場實施緊急救護及傷患之後送作業。❖五、衛生
主管機關:啟動緊急醫療網。陸上大眾運輸車輛安全管理之標準作業流程(SOP)1.7、預期目標及未來展望交通事故之預防及搶救,有賴政府各部門通力合作,故除加強交通安全之宣導外,並各單位必須秉持權責,做好事前預防措施及危機應變處理訓練,一但事故發生時,將迅
速熟練進行搶救,故平時須建立良好聯繫管道及各單位應加強教育訓練,期以爭取事故發生時搶救之寶貴時間減少民眾之傷亡。陸上大眾運輸車輛安全管理之標準作業流程(SOP)簡報完畢敬請指教陸上大眾運輸車輛安全管理之標準作業流程(SOP)1.4、管理對策
(1)1.4.15.督導遊覽車客運業者落實安全管理:(1)車輛各項規格及安全設備應按照交通安全規則及經交通部型式認證打造車身及設置相關安全設備。(2)車輛平時依原廠規定里程實施保養尤其對安全機件保修應做紀錄。(3)駕駛員應落實車輛出(開)車前之安全檢查及酒精測試。(4)車輛出租之旅程規劃應與承
租人協調對行程路況安全性及駕駛員之充分休息妥予規劃。(5)重視駕駛員之身、心及家庭狀況並實施每年健康檢查包含尿液及血液之篩檢。(6)駕駛員之安全教育與緊急應變處理能力之訓練。(7)分擔行車事故風險應加強任意險部分,如旅客平安險或第三人責任險。(8)正視靠行風險,如業者接受靠行
而能落實對靠行車主、駕駛員及車輛之管理,可加強規模經營外,另亦可減低營成本及創造營運成效。陸上大眾運輸車輛安全管理之標準作業流程(SOP)1.5、標準作業程序(事故發生與察覺)陸上大眾運輸車輛安全管理之標準作業流程(SOP)❖第一階段:事故發生與察覺❑可經由事故發生當事人(駕駛人
或乘客)利用通訊設備向地方警察局(分局)勤務中心、派出所、交通分隊報案。❑向其他用路人、民眾求救呼叫請求協助報案。❑藉由自動偵測器之自動偵測(包括使用CCTV、車輛偵測器、災害偵測器等技術)、與應用車隊服務中心進行報案。1.5、標準作業程序(受理報案確認)陸上大
眾運輸車輛安全管理之標準作業流程(SOP)❖第二階段:受理報案確認❑受理報案人員應匯集用路人、轄區巡邏警察回報之事故資訊,進行事故確認動作及詢明報案人身分。❑報案人為肇事車輛駕駛人時:應詢明姓名、住址、駕駛車種及牌號、肇事時地、傷亡狀況、及現場概況等。❑報案人為
被害人或其他人時:應詢明姓名、聯絡電話、發生地點、傷亡情形及現場概況等。1.5、標準作業程序(指揮通報1)陸上大眾運輸車輛安全管理之標準作業流程(SOP)道路交通事故通報系統架構圖1.5、標準作業程序(指揮通報
2)陸上大眾運輸車輛安全管理之標準作業流程(SOP)遊覽車重大事故通報流程遊覽車重大事故直轄市、縣﹙市﹚警察局專業警察機關執行長:交通部部長行政院院長警政署勤務指揮中心災害防救體系直轄市、縣﹙市﹚政府衛生
局、消防局內政部消防署直轄市、縣(市)政府權責單位中央機關所屬單位救災體系醫療體系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啟動啟動行政院衛生署交通部署長交通組內政部部長1.5、標準作業程序(指揮通報3)陸上大眾運輸車輛安全管理之標準作業流程(SOP)地方警察局與
消防局之通報系統災害緊急通報系統圖行政院院長副院長政務委員(主管災害防救)秘書長副秘書長院長辦公室主任第一組組長其他業務組組長行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02-2388-250502-23882119轉9內政部(
風災、震災、重大火災、爆炸災害)經濟部(水災、旱災、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輸電線路災害、礦災)農委會(寒害、土石流災害、森林火災)交通部(空難、海難、陸上交通事故)環保署(毒性化學物質災害、海洋污染)衛生署(疫災)勞委會(職業災害)原能會(核能災害)中央非消防或非災害主管機關二十四小時媒體監視系統新
聞局消防署直轄市、縣(市)政府消防局(119)民眾直轄市、縣(市)政府災害權責單位或中央災害主管機關所屬單位18直轄市、縣(市)政府非災害權責單位或非中央災害主管機關所屬單位警察通報體系消防通報體系110110119119警政署警政署消防署消防署道安委員會道安委員
會其他救援與主管單位其他救援與主管單位縣市長縣市長交通大隊交通大隊鐵路警察鐵路警察拖救車拖救車交控中心交控中心工務單位工務單位1.5、標準作業程序(交通管制、封鎖與疏導)陸上大眾運輸車輛安全管理之標準作業流程(SOP)❖第四階段:交通管制
、封鎖與疏導❑交通管制、封鎖▪管制範圍應儘量縮小,非絕對必要切勿將道路全部封鎖。▪事故現場應實施封鎖,以利救災及人車安全,其封鎖線係以現場後方三十至一百公尺為原則;▪封鎖時由外而內,撤除時則由內而外執行之。▪夜間應擺設照明器材及警示燈等管制器材。❑保護現場事故
現場後方適當距離處,設置警示牌、交通錐,以分隔、管制車道。指定專人指揮管制交通,防止群眾圍觀或進入管制區內。現場車輛、受害人遺留物及其他證物,移動前應先標示相關位置。現場財物應協同在場救災人員清點裝袋後交由工作站人員妥為保管。夜間應加裝警示燈,以
保護現場證據及處理人員之安全。交通事故現場實施暫時交通管制時,處理人員應將路況通報勤務指揮中心,俾供播報路況。1.5、標準作業程序(救護傷患)陸上大眾運輸車輛安全管理之標準作業流程(SOP)❖第五階段:救護傷患(消防及醫療)❑通知消防局及醫院救護車趕抵
現場搶救。❑利用路過車輛協助送醫,並紀錄車號及所送醫院名稱;受傷人員應先施以適當急救,以防傷勢惡化。❑死亡者遺體應先行以適當物品遮蓋,報請檢察官相驗。❑迅速查明傷亡者身份並通知家屬或關係人,至醫療院所協助照顧。❑警察單位應擔任現場事故指揮官,同時指派消防救災人員擔任救災作業
指揮官。事故指揮官應隨時協助救災作業指揮官調度人力及器材裝備,並隨時掌握必要資訊及保持密切之聯繫管道。1.5、標準作業程序(事故處置及受困者、傷患救助)陸上大眾運輸車輛安全管理之標準作業流程(SOP)❖第六階段:事故處置及受困者、傷患救助❑事故處置警察單位處理人
員接獲通報,應攜帶應勤裝備迅赴現場,以救護傷患列為第一優先,抵達現場後將車停於適當位置,並打開警示燈提醒來往人、車注意。勤務中心應隨時與現場各救災單位保持暢通之聯繫管道,確認事故發展情形並適時通報現場救護車及救援車駛離路線;並儘速通報公路主管機關及業者到場處理。現場有人死亡時,應通知刑事單
位及地檢署派員協同處理。並通報該管權責單位主官(管)赴現場指揮處理,另通知當地(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派員到場勘查,以昭慎重。❑受困者、傷患救助救災作業指揮官確認民眾受困之位置、情形,仔細搜尋現場傷亡者,設法儘速將傷者送醫急救。對於因事故死亡、失蹤者家屬及重傷者,由直轄市與縣(市)政府協助救
助、慰問事宜。1.5、標準作業程序(善後復原與災後復建)陸上大眾運輸車輛安全管理之標準作業流程(SOP)❖第七階段:善後復原與災後復建❑事故指揮官必須確認事件恢復、統計彙整死傷者名單,確認所有救援及事故人員裝備車輛、散落物、管制標誌及號誌等狀況,通報緊
急應變中心。❑受災用路人之災損部分,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汽車運輸業行車事故損害賠償金額及醫藥補助費發給辦法」相關規定,給予相關賠償;受災運輸公共事業之災損部分,協調金融機關運用災害修復貸款等方式,辦理資金週轉、設備修復資金低利融資等優惠措施。❑工務單位則勘查交通設施損害情形,清除散
落物或路面障礙物,並儘速完成公路、橋樑等交通運輸系統損害修復工作。❑新聞單位運用大眾傳播媒體加強報導陸上交通事故災後復原重建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