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说明】第四章宋元明清时期之文化与经济.pptx,共(67)页,264.823 KB,由精品优选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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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宋元明清時期之文化與經濟◼摘要◼佛教在東漢傳入中國,到唐代已經中國化,因此促成宋初儒、釋、道三種學術匯流成理學,宋元明清時代的文化成就,就表現在理學的發展及考據學的行程方面。古代的科技,發展到宋元明清時期,由於經濟、商業的繁榮,提供科技發展一個絕佳的環境。以宗族為單位的團體責任制是中國社會安
定的基石;科舉的發達與經濟的繁榮,使力圖上進的文人與只求溫飽庶民,各自發展出燦爛可觀的士人藝術與庶民文化,科舉並成為士人與庶民階層文化遇合與人才流動的樞紐。◼※單元目標◼◎探究宋元明清時期穩定社會結構及其思想背景。◼◎探究這時期經濟繁榮所造就之庶民文化的特色。◼◎探究科
舉制度之意義與影響及所造就之士大夫文化發展成果。第一節宋元明清時期文化的成就◼從北宋開始,東北契丹、女真等半農半牧民族興起,農耕民族與游牧民族衝突交往的重點區段已由長城西段轉至長城東段。在文化上,遼、金與西夏都深受漢文化
的影響,尊奉儒家思想,以漢文為國際語言。因此,宋代是一個多民族政治分治的漢文化統一體。◼在公元四世紀(西晉永嘉之亂)、八世紀中葉(唐安史之亂)以及十二世紀(北宋靖康之難)分別遭受胡族侵擾的嚴重戰亂。因此,漢民族的生活重心逐漸由黃河流域向南移至長江流域,再進而移至東南沿海。◼東南沿海漢人
大量外移始於明朝中葉以後,當地漢人或往海外貿易移植,或往內陸山區流徙開發。大陸漢人海外拓殖最成功的典型是台灣的開發,西元十七世紀中葉,入台的鄭成功更以有組織的軍事力量排除荷蘭的勢力,在台灣建立以漢人為
主體的社會,是台灣納入中華民族體系的開端。◼中國南北經濟文化之轉移,以漕運、絲織業、陶業、政治區域之劃分、戶口之升降、南北方人才的消長等項的變化最為明顯。早在唐末,朝廷的財政命脈即偏倚南方。宋定都汴京,主要原因就是為了遷就漕運,國家財賦大部份偏倚南方;元政府發展海運以利江南財賦
往北運;明清兩代糧食由南北運,變成國家每年一次的大耗費。政治區域的劃分自唐末開始,就呈現南方分割愈細,北方無分而有兼併的現象,故宋代北方戶口即遠遜於南方;據根據北送神宗、哲宗時期,淮漢以南戶口大約佔天下三分之二。元代南
北戶口數之比為十比一;明代布政司,南方有九個,北方只有四個;明代西南各省的開發及南海殖民的進展,都是南方繁榮的明證。經濟重心的南移,使得南方人逐漸富裕,有機會讀書,促成北宋中期范仲淹、歐陽修、王安石南方經世致用新儒學的發展,並帶動政治改革運動,提倡興學,獎勵士人,使得中國傳統文化更加普及,深入
民間。元代也有南勝北衰的現象;明代在科舉考試上,訂定南北取士名額。人才偏於南方的情況,從宰相的籍貫也可以見到,宋代中葉以後宰相大都是南方人,明代宰相有三分之二是南方人。一、科舉制度的演進與漢民族的宗族自治◼中國歷代的選才制度,春秋以前是「世襲制」;戰國時期,逐漸實行「客卿制」,文武官員來
自「養士」與「軍功」;兩漢時期實行「徵辟」和「察舉」制度,人才由地方官吏推薦保送;魏晉南北朝實行「九品中正制」,人才選用透過逐級考核評定;隋唐至明清一千三百年間則實施「科舉」考試制度。歷代各種官吏選拔方式,以
科舉制度實行時間最長,對社會與文化的影響也最深遠。◼宋代科舉沿襲唐代,並在唐制的基礎上發展出下列六項特色:一是多科併為一科,宋初除明經、進士外,另有十多個科目,王安石變法時,併其他科目為進士一科;二是考試內容側重經義;三是考期定為三年一屆;四是進士分列
等級;五是殿試成為定制;六是設鄉舉一級。此外,為了考試的公平,宋代科舉考試還定有彌封及謄錄法,宋代對科舉的建樹,主要在於奠定制度化與公平化的考試方式。◼明清兩代的科舉制度,更加嚴密與完備。其強化科舉的社會地位,亦就是授予通過初級與中級科舉考試者政治與社會地位;提高通過最高級考試、獲「
進士」銜者的尊貴地位。自明代考試命題限定一律出自儒家經典《四書》與《五經》,考生答題時,立論一律要根據宋代大儒朱熹的《四書集注》,答題方式一律使用「八股文」體。文章的字數篇幅、段落的數目、各段的大意與語意等,在八股文體中都有嚴格的規範。這些規範用意在於達成思想的統一化與考試評分
的公正化,其副作用則是造成考試本身與考生思想的僵化。◼科舉考試制度對社會結構產生重大影響始於宋代,科舉考試打開了平民入仕的公平管道。社會也就衍生出「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風尚。從而,科舉考試制度不僅擔負為國舉才之責,也對社會組織結構的改組起了決定
性作用。◼應舉的士人們也的確在他們所誦讀的儒家經典中學習到了「士以天下為己任」的自我期許;另經過他們的努力,儒家的忠孝節義觀念,也透過社會、鄉約、族規、家禮等各種方式深入民間,推廣於全社會。◼取得最基層功名的知識份子構成基層鄉紳,並成為村鎮百姓與官府的橋樑。中國所以能以極少量的行政人
員統治如此龐大的帝國,主要是充分憑藉宗族自治力量的緣故。因此,歷朝的官方都極力扶植宗族自我約束管理的能力,鼓勵或認可各宗族制訂家法與族規。文字形式的家法族規內容周詳的規範首見於宋代,北宋范仲淹制訂「義莊規矩」作為管理章程
,此後義莊在江南大量興起;到了南宋,朱熹提倡以「建祠堂、祭先祖、置祭田」為家禮三要素,此後即成為族規的基礎要件。明清大力提倡族權,家長或族長得依照「族規」、「家法」對家族成員實行嚴密的言行管教,清代雍正朝,確認族長各項權力的條例紛紛制定並編纂入律
,國家法律明確承認宗族法的效力。由於家法族規具有準法律性質,起到補充國法的作用,因而在唐代以後的一千餘年間,它們顯然成了中華法系的一個組成部分。二、理學、實學與科學◼宋元明清時代的學術思想,以理學的發展及考據學的形成最為重要。理學的發展過程,全賴北宋五子(周敦頤─濂,程頤、程顥─洛,張載─
關,朱熹─閩)及朱熹、陸象山等學者之推動,陸象山的理論到了明代經過王陽明的發揚,形成心學一派,於是宋代所開展的理學至此演變成朱熹理學與陸王心學二大派。◼理學還帶動中國社會迫切需要的社會救助工作。理學所帶動的社會救助工作,以三種有意義的方式出
現,一是講學之人自行辦理社會救助(辦書院、訂鄉約、辦理義莊、社倉、保甲),為南宋以下七百年間中國社會安定的重要力量;二是在士人文化的影響下,帶動官方辦理社會救助(各州縣設立各種社會救助永久性機構,收養無依老人、孤兒,並收葬無主的死者);三是透過理學薰陶
,感召商人階級出資辦理社會救助(普遍組織行善團體,大力捐助老人堂、救生堂等等,在地方上的貢獻極大)。理學的流行,對社會的規範也有負面的影響。理學提倡禁慾主義,宋文化轉入「老僧」性格,沉靜而內向;理學的流行,帶動婦女社會地位之壓抑,並進而鼓舞纏足之風。◼由於印刷術的普及應用,讀書人口
大增,官立學校不足,書院成了當時唯一的出路;此外,世亂失學及禪林精舍的影響,都是促成宋代書院產生的原因。書院是在漢代「精舍」、「學館」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北宋著名的書院有江西廬山白鹿洞書院、湖南長沙嶽麓書
院、河南登封嵩陽書院、河南商邱應天書院。書院最值得稱述的是講學制度,一般書院的教學都具有以下特點:(一)教學與研究結合,不少書院往往是一個地區或某個學派的學術中心;(二)經常有不同學派的學術交流;(三)注意獎掖後進;(四)既讀經也
學文史,既讀古籍也讀當代著作;(五)強調創新,鼓勵獨立思考。這種追求學問、道德的真誠精神,是書院最吸引人之處。◼清雍正十一年(1733)才下令各省省會設置書院,以考課為中心,以八股為專業,為科舉作準備。不過還有民間所辦的書院,有一類是重視義理與經世之學的書院,還有一類
是以講授詞章詩文為主的書院,另有一類是注重考據訓詁之學的書院,這些民辦的書院大都不重視八股。上述第三類書院繼承了漢學傳統,後更發展成清代的樸學。◼造成宋元時期科技蓬勃發展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受社會經濟繁榮
的影響,社會購買力的增加帶動科技進步,這是外在原因。二是由於理學勃興,養成人們理性探求各種知識的習慣,因而厚植科技發展的基礎,這是內在原因。這個時期,有許多科技的提升都因受到商業的需求而引起:造船與航海技術的提升源於遠洋貿易所需;棉紡織術與活字印刷
術的提升與發明,源於商品需求人口的大量增加所致;製瓷技術的提升,則源於當時人的消費能力提高,要求生活用品之精益求精,不惜以重金易精瓷。◼由於活字印刷術的發明與演進,中國古代書籍的傳佈及文化的傳播才能更快更廣
。◼在天文曆算方面,南宋時,天文學家黃裳做了世界最早一幅石刻星圖。宋元時期天文數學家郭守敬製訂了《授時曆》,是古代最精密的一部曆法,也是使用時間最長的曆法。◼在醫學方面,南宋宋慈著《洗冤集錄》,把醫學原理應用到刑法的檢驗上,此書不但開創了中國的法醫學,同時也是世界上最早的一本法醫學著作。◼
在農學的研究與著作方面,南宋紹興年間,陳敷以親身體驗,研究江南水稻區的農業技術,寫成《農書》一部,此書是中國現存第一部專門討論南方水稻區的專書,並有系統的討論土地的利用與肥料的使用。◼元代王禎的《農書》,全書共分三個部份,第一〈農桑通訣〉乃農業總論。第二〈百穀譜〉。第三,〈農器圖譜集〉是全
書的重心,記錄了當時通行的農業機械,甚至復原繪出古代已經失傳的農業機械。王禎《農書》另一項貢獻是把農家月令的重點,縮小在一幅小圖中名之〈授時圖〉,這種〈授時圖〉對農民來說,既明確又實用。◼明清時期農業著作以明末徐光啟的《農政全書》最具代表性
,輯錄了歷代有關農業生產、農業政策的經史典故及諸家議論、歷代土地制度、古代農家對於田制的論述及其個人的見解。《農政全書》可說是一本集中國古代農業科學大成的著作。《農政全書》另一項成就是有系統且集中地敘述屯墾、水利工程和荒政三項,徐光啟將他對農事的關懷,轉而注意農業的發展和農民的生活上。◼晚明
是科學技術研究成果豐碩的時期,李時珍的《本草綱目》對十六世紀以前的中國醫藥學進行了全面總結,是一部集藥物學大成的鉅著。徐宏祖所著《徐霞客游記》,是一部包容有地理學、地質地貌學、礦物學諸方面內容的地理學鉅著。宋應星的《天工開物》總結性地記述了農業、手工業各個重要方面的生
產技術,成為中國古代科技史上一部里程碑的著作。◼在航海技術方面,中國早已掌握先進的航海技術,像使用羅盤、計程法(計算航速和航程的方法)、探測器(一般是用長繩繫結鐵器以測深的器具)、牽星(牽北極星)板、針路的記載及海圖的繪製等
。海上航行,完全依靠指南針來導航,開闢了許多新航線、縮短了航程,加速並擴大了國際經貿與文化的交流。◼三、市民生活、民間信仰與通俗文藝◼宋代以降都市的發展,包括都市數目與人口數量的增加,還有都市住民生活型態的轉變。都市生活型態的轉變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作息時間延長,南北朝、隋唐商業活動僅限於
白天,市街大門隨晨鐘暮鼓啟閉,到了晚唐,商業活動逐漸延長至夜間,宋太祖時,官方進一步取消三經以後禁夜市的規定。從此以後,各大都會隨著市民活動所需,出現了不夜城。活動空間方面,南北朝與隋唐皆明確劃分住宅區與商業區,不准沿區間道路兩旁開設商家,此項
禁令也在晚唐漸有鬆動。到了宋代,只要納稅,任何地區均可設店營業,爾後在元、明、清,都不再嚴格區分住區與商業區。在休閒娛樂方面,從宋以下,最重要的娛樂與休閒場所當數「勾欄」、「瓦舍」與「茶坊」。勾欄與瓦舍是專
供各式戲劇團、雜技團與說唱團體表演的專業場所,是市民重要的娛樂地方。茶坊除提供消渴、民間社交等場所外,還結合各色民間藝人,在茶座間推出各種小型說唱、表演節目,豐富了市民的生活。◼佛教到宋朝初年,由於印度受到回教民族
毀滅性的入侵,佛教在十一世紀以後在印度消失;中國地區受到工商繁興、俗世文明成果的入侵,原始的佛教風貌在十一世紀以後,也在中國徹底消失,取而代之的漢化佛教已充滿庶民俗世生活的人間興味。◼此一時期最受大量民眾崇奉佛教宗派,即是最徹底調整教義、教儀,完全配合庶民需求,
兼顧世俗生活的「淨土宗」。這種務實的宗教發展,不論佛教或道教,在教義上都表現出儒、釋、道融合的現象;並同時開始撰寫能闡釋三教合一精神的新經典「寶卷」。寶卷的內容包含儒家對五倫道德的提倡、佛家因果報應、勸善懲惡的教訓,以及道家平凡庶人成仙的故事;所使用的文辭則是潛顯的
說唱及戲文用語。◼明末以來世俗宗教行為當中,最具民族與時代特色的當屬「功過格」的流行。功過格的理念基礎包括佛教因果報應觀、道教行善養生觀、儒家倫理道德觀,再結合宋明以來工商業精於收支簿記的性質。◼元代的戲曲簡稱元曲
,又包含散曲和戲曲兩種。曲與過去詩詞最大的不同與特色是唐詩具有貴族氣,宋詞顯示文人氣,元曲則充滿庶民興味,是一種十足的庶民文學。元代的戲曲即元雜劇,又稱北曲,它運用曲(歌曲)、白(對話、獨白等)、科(表演動作、舞蹈、雜技)配合音樂演出故事,是綜合藝術。元雜劇著名劇作家首推關漢卿(代表
作《竇娥冤》、「本色派」的代表)、王實甫(代表作《西廂記》,「文采派」的代表)、白樸(代表作《梧桐雨》)、馬致遠(代表作《漢宮秋》)四人。◼南戲產生於溫州,又名「溫州雜劇」。南戲因地域不同,特腔盛行,以魏良輔
和梁辰魚合創崑曲(運用宮調,以弦索、蕭管伴奏,演唱要求字清、板正、腔純,風格優雅細膩),及在民間流行的弋陽腔(承襲南戲的特色,演唱自由多樣,不受格律約束,以鑼鼓伴奏,表現出民間粗獷生動得習氣)最盛。◼清代戲曲藝術的發展更加豐富多彩,其中以梆子和皮黃最重要。皮黃是晉陜的西皮腔和南方二黃腔,結
合而成的新腔,傳入北京後,形成京戲,也就是今天的國劇。◼說唱藝術是白話小說的前身,其藝術形式則源自佛教的宣教活動。魏晉到隋唐,寺院僧侶為了向一般人民宣傳佛理,常採用「變文」與「變相」兩種源自印度的通俗宣講方式。所謂「變相」,就是把佛經
的內容或佛經裡的故事,用圖畫的方式表現,然後僧侶與信徒用「看圖說故事」的方式進行經典教學。所謂「變文」,是以通俗的文字,把佛經裡的故事加以改寫,變成講經人可據以口語化教學的「話本」。◼明清兩代是長篇小說盛行的
時期,但主要成就方向並不相同。明代小說主要成就在於將宋元明以來坊間流行的話本改寫成可供大眾閱讀的小說;清代小說的成就則在於產生許多文人的獨立創新作品。明清小說朝文字發展後,還吸納唐代以來「看圖說故事」的講經傳統,大量出版文字附加插圖的「繡像小說」。由於繡像小說潛顯易讀,更廣受庶民大
眾喜愛,將庶民文學的特質發揮到了極致。◼明代長篇章回小說以四大奇書《三國演義》、《水滸傳》、《西遊記》和《金瓶梅》為代表,短篇小說彙集著名的是「三言」、「二拍」,清代以《儒林外史》、《紅樓夢》為代表。羅貫中編定的《三國演義》,特別善於
描寫戰爭。施耐庵著《水滸傳》,作品成功地塑造了許多家傳戶曉的英雄人物。《西遊記》作者吳承恩,是一部浪漫主義的神魔小說。取材自民間流傳的唐僧取經故事及宋代話本(《大唐三藏取經詩話》)、元代雜劇創作而成。《金瓶梅》是一部諷刺小說,作者稱「蘭陵笑笑生」。◼「三言」編輯者明末馮夢龍,是中
國古代話本和擬話本的總匯。「三言」即是《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恆言》,反映出宋、元以來城市生活的面貌。「二拍」明末凌濛初著,即《初刻拍案驚奇》、《二刻拍案驚奇》,具體描述商人的生活,有助後人對晚明社會的了解。◼清代小說以源於宋明話本的公案小說,言情類的《紅樓夢》(原
名《石頭記》,前八十回為曹雪芹所著,後四十回由高鶚續成)反映出作者在文學、哲學、宗教、藝術、民俗等多方面的學識與修養,稱得上是中國文化的百科全書,為文人小說的代表。◼由宋人筆記中得知,宋人在飲食方面相當講究,北宋
時從占城引進大量早熟稻,飲茶和飲酒是宋人普遍的習慣。元明清持續發展。宋人在服飾上,一般士大夫喜著烏紗帽、皁羅衫,南渡後,則喜穿紫衫或白衫。婦女們上衫下裙裳,梳高髻著漆紗冠,飾以金銀珠翠。平民則裙裳較短,髻較矮。明初男女服飾簡單,中期以後,長裙闊領,寬腰細褶,以華服為趨。清
代男人薙髮,脫辮腦後,瓜皮帽、馬褂、長袍。◼中國的居室建築傳統,大多南北向,結構常見的有四合院和三合院。到北宋末由李誡編纂《營造法式》一書加以匯集,是中國傳統技術建築的經典著作。宋代推廣了五代末期來自北方游牧民族的
「桌椅」形式,將唐代以前中國人席地而坐的起居方式改為垂足而做。這種桌椅增進了作息的方便性,成為流行至今的桌椅形式。明式家具造型古樸簡單簡練,呈內圓外方之構圖,紋飾繁縟,變化萬端。宋代轎子已頗為習見,但一般平民仍多步行,或以驢
、馬做為交通工具。◼宋人婚姻尚早婚,有指腹為婚的,男子可納妾、休妻等。婚禮異常繁重,喪葬亦重,三年之喪,非特殊情況不得更改。民間喪禮受佛道影響,有佛事及道場作法會、修建廟塔,並有許多地方行火葬。第二節兩宋
時期經濟之發展一、土地制度◼北宋建國以後,逐步建立了各地的田籍和稅籍,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五代在田籍、稅籍管理上的混亂狀況。◼宋初以來,官府也曾多次嘗試要清查土地、整理稅籍,但均因受阻而終止。宋仁宗時,河北路
洺州肥鄉縣代理知縣郭諮在轉運使楊偕的支持下清查田畝,創千步方田法。無租之地者雖遠少於無地之租者,但他們都是大地主,所以仍能收回大量流失的賦稅。朝廷試圖推廣千步方田法,又因遭到反對而暫時停止。郭諮將清查田畝的方法步驟等歸納了四十條,
為此後的清查田畝提供了有益的資料。宋神宗時期王安石制定新法,在郭諮千步方田法上制定了「方田均稅法」,於熙寧五年(1072)正式頒行。官府按田地肥瘠分等定稅,重造帳籍,發給百姓戶帖和甲帖做為憑證。實施此法的地區計有京畿、京東、河北
、河東、陝西等。◼宋哲宗紹聖年間(1095~1098)重新推行王安石新法,卻未能恢復方田均稅法。直到宋徽宗崇寧三年(1104)方田均稅法才被重新推行,這次方田均稅法推行過程中出現許多弊病,國家藉此增加稅收的意圖更加急切露骨,貪官污吏與豪強勾結營私舞弊的
現象更為流行。最終使得廣大百姓擁護清查土地轉向反對清查,反對推行方田均稅法。這次方田均稅法的推行,客觀上起了離散民心、促使北宋王朝加速滅亡的作用。◼南宋前期,田籍、稅籍在戰爭中嚴重受損,使賦役不均的衝突尖銳化,官府田賦收入也嚴重流失。紹興十二年(1142),宋代官府開始推行旨在核
查田產、整頓稅籍的經界法。這次推行經界法,其具體方法雖與北宋方田均稅法有異,但清查田畝、整頓稅籍的宗旨卻是近似的。經界法之所以未半途而廢,主要是由於當時民族衝突,賦役不均的嚴重程度也大大超過北宋,此外
,宋代官府反覆重申不增加田賦總額的許諾(儘管宋代官府並未認真履行這一諾言),也起了安定人心的作用。南宋時期又有三年一次的田籍、稅籍推割、推排制度。推割、推排制度的建立,對於合理均攤稅役起了一定積極作用。◼宋代佛教寺院和道教擁有相當數量的土地,這些土地少量由下層僧人、
道徒耕種,多數出租給百姓,而高級僧侶、道士實際是土地收入的主要享受者。宋代又存在相當數量的家族所有土地,如義莊、義田、烝嘗田等,通常將寺院宮觀和家族擁有的土地視為地主所有制的一種特殊表現型態。◼私有農民土地
所有制在宋代土地制度中處於從屬地位,宋代農戶大抵可分為二類(地主除外),即有地農戶和無地農戶(即所謂佃戶)。◼宋代土地所有制方面出現了一些值得注意的新情況,隨著社會流動性的增大,宋代的地權轉移顯得異常頻繁。由於土地頻繁買賣,土地所有權憑
證受到重視。宋太宗太平興國八年(983)為了減少田產訴訟,官方特規定了標準地契格式,推廣各地。隨著地權的頻繁轉移,晚唐五代時期產生了典賣田產方面的特殊法權,即親鄰優先典買權。這種田宅典買優先權是宗族關係的體現,對後世地權轉移產生了較大的影響。◼在宋代土地所有權方面出現了一些較為複雜的型態,其中
最突出的是所謂「田有二主」。在田主與田產分離的情況下,便產生了代田主管理田產、徵收田租的干人和包佃主。田主中官僚、工商業者和其他一些居住在城市之內,宋代官方稱之為「遙佃戶」,後人稱之為「城居地主」。遙佃戶、
城居地主無疑也是遠離自己田產的。宋代把田主戶籍不在此地的田莊稱之為「寄莊」,宋代寄莊有相當數量,也是上述田主遠離田產的一種表現形式。干人、包佃主被後人稱為「二地主」,實際上他們並沒有土地所有權。與高利貸流行有一定聯繫,在土地所有制中出現了不完全轉移的情況,較為流行
的是土地的倚當(抵當)和典當。土地的倚當(抵當)是指土地所有者以田產做抵押,向授倚者(錢主)借貸錢財。典當土地在宋代十分流行,它與倚當不同的是田主將田產出典後通常要放棄此田產的使用權。◼宋代國有土地數量不多,主要有:皇莊、官莊、屯田
、營田、牧地、弓箭手地、職田、學田、沒官田。宋人有「屯田以兵,營田以民」的說法。二、農業之發展◼宋王朝統一後,田地荒蕪現象相當嚴重,為了維護其統治,招民墾種,對開荒採取一些獎勵政策,如宋太祖乾德四年(966)對新墾地免稅三年;太宗淳化元年(990)對新墾地免稅五年。又如孝宗乾道九年(11
73)在淮南地區,理宗嘉熙二年(1238)在四川地區,對新墾者供給農具、種子或耕牛等。經過廣大農民辛勤開發,利用江海、湖泊以及荒山丘陵,開墾出許多農田,出現了大量圩田,淤田、架田、山田等新開墾的土地。宋代由於農民的辛勤勞動,開墾出大量的圩田、淤田、架田、山田、涂田、沙田等,而使墾田面積不
斷擴大,使農業生產的發展有了穩固的基礎。◼興修農田水利,擴大灌溉面積,防止水旱災害,是提高農業生產力的一個標誌。◼中國耕作農具到了宋代,基本上都已具備。現代考古學家所發現的大量宋代鐵農具中,有犁、钁、耙、耖、鋤、鐮等。宋代
農民在繼續改進各種農具的同時,還因地制宜地使用了一些新農具。如:(一)踏犁(二)秧馬(三)水車。◼肥料是農業生產的重要保證,宋代農家除了利用人畜糞便之外,還廣泛開闢各種肥源。有河泥、草木灰、綠肥、秸稈、麻粘等等,都用做肥料,陳敷《農書》中詳細介紹了漚肥的辦法。◼宋代還注重稻米良
種的引進、推廣和培育。特別重要的是占城稻的引進與改良。◼北宋時,水稻總產量超過粟、麥,躍居全國糧食作物的首位,做出這個結論的根據是:◼一、當時以稻米為主食的人口超過了以粟、麥為主食的人口。北方人吃粟、麥,南方人吃米,這條分界線大致在秦嶺、淮河一線。◼二、不僅如此,居住在開封的皇室
、官僚以及駐紮在開封及北方的大量軍隊,也大都食用南方供給的稻米。◼三、於河北、開封府等地,在宋代也種植了不少稻米。以水稻生產為中心的一套精耕細作的耕作制度,到宋代已經形成,尤以兩浙路最為突出。三、工商業之發展◼
在宋代手工業的發展中,礦冶、軍工、造船、陶瓷、製鹽、紡織、造紙、印刷、建築等行業所取得的成就最為顯著。所謂礦冶,包括採礦和冶煉兩方面,在宋代被視為一種行業。宋代礦冶的經營有官營和民營兩種情況,官營較為多見。官營中又包括民採官煉(指官方
召集百姓採礦,官方收購礦石組織人力冶煉)和官採官煉(指官府役使軍兵、罪犯或直接招募工人採礦並冶煉)等。◼在軍器作坊、作院中服役的工匠主要有三類:一是官方僱用的工匠,二是輪流服差役(當行)的工匠,宋代這類工匠也
給少量勞動報酬,三是廂軍士卒。在宋代生產軍器中,最值得一提的是火藥和火兵器。北宋大臣曾公亮授命主持編撰的《武經總要》最早詳細記載了配置火藥的三種配方。◼宋代造船有官營、民營兩類。官營造船主要滿足漕運、海運物資、戰爭及
加強同海外各國政治、經濟交往的需要,設有許多常設的造船廠。民營造船主要用於貿易,或充作一般交通工具。◼宋代食鹽主要有海鹽、池鹽、井鹽三類。鹽的專賣收入是宋代的重要財源,因而官方對發展食鹽生產比較重視,食鹽
生產發展因而得到推動。◼陶瓷業的發展與科技的發展密切相關,同時又與文化藝術的發展息息相關。對宋代著名瓷窯鈞窯的考古挖掘表明,鈞窯製瓷從製坯、整形到上釉、燒製已經能在有限空間內進行。宋代製瓷技術和生產能力較前代有明顯提高,當時製瓷有六大名窯,既汝窯、官窯、龍泉窯、定窯、鈞窯
和景德鎮窯。六大名窯中汝窯、官窯是官營,龍泉窯、景德鎮窯為民營。◼宋代建築業有相當的發展,官方屢次改造京城和州縣城池,修建了不少豪華的宮殿和官署。宋代佛教、道教流行,官方民間都建築了許多寺廟宮觀。宋代邸店業興盛,又有租房居住的風氣,因此官方民間都有經營房屋出租賺取利潤的情
況,這種風氣也推動了建築業的發展。北宋中後期李誡奉命編撰的《營造法式》,詳細紀錄了各種建築用工、用料數量、制度,明確提出了防止故意或無意的浪費問題。◼紡織業以絲紡的鼎盛和棉紡的興起為特點,北宋絲紡主要表現在南方絲紡業以較快速度崛起。◼宋代文化教育事業發
展迅速,京師、各州、各縣都有官學,並有相當數量的民辦書院和私學,學生要看書寫字,就造成了對紙張的大量需求,促進了書籍印刷出版業的發展,書籍印刷出版業的發展也造成了對紙張的需求。在宋代印行量最大的是與科舉有關的書籍,宋代官方將儒家
經典、歷代史書令人校勘後大量印刷,帶動民間也紛紛效法,使儒家經典、歷代史書達到相當的普及。宋代除印刷書籍外,還印製和發行邸報,印製大量的鈔引和紙幣,印製類似近代的農曆、日曆的「曆日」等。◼民間經營書籍
印刷的主要有三種情況:一是印書兼賣書的書舖(又稱書肆、書坊),二是寺院道觀(主要印佛道經書),三是富豪人家,其中以書舖印刷書籍的數量最大。作為宋代印刷業大發展的產物,宋人發明了活字印刷術,北宋大科學家沈括在《夢溪筆談》中詳細記述了這一
偉大的發明。◼宋代在中國古代商業發展史上是一個重要的歷史時期,宋代大城市商業的發展,突出地表現在繁華的商業街的出現、定期的大規模商品貿易活動和商業輔助設施的趨於完備。商業活動的時間限制也被取消了,於是出現了早市、夜市、鬼市等。商業活動既
不再侷限於固定區域內進行,於是便較多地集中到街道上,形成了許多繁華熱鬧的商業街或商業區。商業街區有兩種類型:一種是由固定而有門面的店舖建築相連而成的,一種是由臨時、攤販性的商業設施組成的。◼在宋代,大城市中與商業密切相關的一些行業也
得到迅速發展,較為突出的是鈔引便錢、邸店塌坊、抵當業的發展。由於宋代實行入中制度和鹽、鐵、茶、香、礬等的專賣制度,便由此衍生出多種有價證券--錢引。◼宋代的抵當業十分興盛,抵當業的發展,就其積極方面而言,有為商人通融資金的作用;就其消極方面而言,它
又與高利貸資本相聯繫,有破壞社會生產力的一面。◼宋代鎮、市的興起,與工商業的發展有著重要聯繫。鎮、市貿易與鄉村集市貿易的發展,又是宋代市場開放的重要表現。◼宋代的鎮主要有如下幾種類型:一是地處交通要道處者;二是海港與關隘處者;三是位於大城市周圍地區者;四是礦產品、鹽、礬和
其他手工業產品的產地。宋代鎮的工商業的發展在中國歷史上具有重要意義,鎮工商業的發展不但促進了當時整個商品經濟的發展,且對後代的社會經濟發展產生了深遠影響。◼宋代貨幣發行方面出現兩種重要情況:一是銅鐵鑄幣的發行量達到有史以來最高水準,二
是創行了全世界最早的紙幣。這些情況與工商業的一定程度的發展相聯繫,也同官方的財政及貨幣政策有關。宋代劃分貨幣區,主要是財政和國家經濟管理上的需要。◼宋代銅、鐵錢的鑄行量達到歷史最高水準,說明了宋代商業交換的發展,也同礦冶業的
發展、鑄造工藝水準的提高有直接聯繫。◼宋與遼(契丹)、夏、金(女真)、蒙(元)的貿易有合法、非法二類。合法貿易時稱互市,因其通過榷場進行,所以也稱榷場貿易。宋代的榷場主要有如下作用:一、它是官方的邊境貿易的管理機構和檢查機構,
商人攜帶貨物的品類和數額如果合乎規定,可以在此辦理暫時出境手續;二、它是接待境外商人與境內商人進行貿易的場所,境外商人與境內商人的貿易一般不能直接進行,而必須經由做為中介的官府牙人進行;三、它又是官方從境外購買商品和向境外推銷物品的機構;四、它有徵收進出境商稅的職能。◼
宋代稱從事海上貿易的海船為市舶,因而,宋代同海外各國的貿易稱為市舶貿易。海上貿易的發展對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首先,由於市舶稅率高於一般商稅,隨著市舶貿易的擴大,政府從市舶稅收中獲取了大量錢財,有效地彌補了財政
的不足。。其次,海上貿易的發展也刺激和促進了國內商業和商品生產的發展。如硫磺的進口無疑對火藥的生產和改進起了積極作用。最後,海上貿易的發展對於促進中國同當時世界各國的相互了解、對促進中國人民同當時世界各國人民的文化交流等也起了重要作用。四、賦役制度◼宋代在賦役制度方面有四個突出特
點:在國家賦稅收入中田賦以外的收入明顯增加;賦稅收入中貨幣收入所佔比重明顯增加;代役稅比唐代中後期又有發展,百姓服役的範圍和數量比唐代中後期也減少了;宋代農業稅以兩稅為主,此外有兩稅的附加稅、按地畝攤徵的雜稅以及表現為強制性派購、實為變相稅收的科斂。◼宋初
多數地區兩稅中的夏稅仍是以資產或田產確定稅錢數額的。宋代兩稅按田畝徵收時,係將土地分為田、地二等,二者之中又劃為上中下三等(每等之中有的又劃若干等),說明兩稅是較充分地照顧到土地的自然條件的。兩稅的附加稅有加耗、斛面、糜費、腳錢、義倉米等
名目。◼宋代國家財政收入中的非農業收入包括:商稅收入、市舶收入、榷場收入、鹽酒茶香礬等專賣收入、礦冶收入、官房地產收入、頭子錢收入(部分)等等,其中商稅和鹽酒茶三項專賣收入數量較多,在財政中的地位尤為重要。◼隨著市
場的開放,商業的發展,宋代的商稅收入成為支持財政的重要柱石。宋代商稅分過稅、住稅二部份。所謂過稅,是指官府於交通重要樞紐、通道處設關卡徵稅,稅率按規定一般為百分之二。所謂住稅,是指銷售稅,在銷售地點徵稅,稅率一般為百分之三。◼食鹽專賣是宋代最重要、對財政影響最大的專
賣項目。在產鹽區和鄰近地區,官方實行食鹽配賣制(即狹義的禁榷制)。在遠離產鹽區的地區,有的實行配賣,有的實行鈔鹽制。◼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北宋時期在宋夏、宋遼交界處大量駐軍,軍隊供應中相當一部分依靠入中
制度,即商人或土豪在邊境地區繳納糧草實物,官方於京師或內地支給這些商人、土豪報酬。在官方所支入中者的報酬中,食鹽佔有很大的比例,以價值計,每年都達數百萬貫,這對於支持宋代的軍事起了重要作用。對於食鹽等生活必需品的專賣,在一定意義上實際是一種人口稅。◼
酒的專賣收入在宋代財政中數量僅次於兩稅、食鹽專賣而居第三位。◼宋代酒的專賣主要有五種方式:一是城鎮官造官營。官營造酒有的僱傭民間酒匠、民工,有的役使軍兵,宋代在一些地方配置有以造酒為專業的廂軍部隊,是官酒的重要生產者。二是令百姓承包(買撲)酒坊,小市鎮及鄉村多
行此法。三是官府壟斷造麴,高價賣麴,許私人用此麴造酒。四是將專賣利潤攤入田畝或資產,改由百姓繳納酒麴錢,在此基礎上有限制地允許私人造酒賣酒,此種酒法也稱萬戶法。五是南宋時期在四川推行的隔糟酒法:官方置備酒糟和造酒器具,百姓自己攜米來此釀造,每石米繳錢若干,官
方稅利寓於其內。◼茶葉是宋代人民生活必需品,又是內地與西部少數民族貿易的重要商品。◼市舶收入指向海外貿易徵稅所得收入,市舶收入包括抽稅和強制性低價購買二部份。抽稅率一般為十五分之一至五分之一,因時地、貨
物品種不同而異。◼商稅和各項專賣收入主要表現為貨幣,也反映了貨幣經濟一定程度的發展。商稅及各項專賣收入的增加,使宋代政府在經濟上增加了對商人的依仗,因而宋代政府對商人的態度也就有所改變。反對盲目抑商的觀點和理論正是在這一背景下萌生和發展
的。對傳統抑商理論的批評,無疑是有利於社會發展的。商稅及各項專賣收入的增加,對商業和商品經濟的進一步發展也有明顯的消極影響。◼宋代是中國歷史上社會經濟發展的一個高峰,究其原因,厥有數端:◼一、農業中的土地私有
制佔有壓倒性優勢,而且地權明確,轉移加快。◼二、政府對礦產實行租賃經營,二八分成,等於五稅其一。◼三、官私手工業都比較發達,特別是民間私人手工業超過前代。◼四、市場經濟空前活躍。◼五、宋代已經出現了人市(勞力市場),在私人手工業中也有了較為自由的僱傭關係,農業的
經濟作物中出現了專業戶,因此,在商品生產中出現了一些資本主義的跡象。第三節元代經濟之發展◼元王朝的大統一,在中國歷史上有深遠的意義。首先,結束了唐末以來分割幾個政權並立的局面,奠定了元、明、清六百多年國家長期統一的基礎
。其次,促進了國內各族人民之間經濟文化的交流和邊疆地區的開發,進一步鞏固了多民族的團結。其三,加強了中外文化交流和中西交通的發展,並為科學技術的發展創造了條件,使天文曆算地理等科學發展達到相當程度的水準。一、土地制度◼
元代的土地仍可分為官田和私田兩種,元代的官地主要來自宋、金的官田,兩朝皇親國戚、權貴、豪右的土地,掠奪的民田,以及經過長期戰亂所形成的無主荒地。◼王公貴族、寺觀莊園以及豪強地主的無限佔田,對國計民生均屬有害,國家租稅收入減少,人民生活極為困苦。朝廷也意識到這一點,所以想對田
制有所改革。二、農業之發展◼元代的農田水利,基本上在於修復舊有渠道和陂塘,民間多有自動修建溪堰水蕩等,大的可灌田數百頃,小的可灌田數十畝。如治理澱山湖,以興三吳水利,修涇渠以溉關中之田。又如在懷孟路開浚廣濟渠,在廣陵復引雷陂,在
廬江重修芍陂,在浙西修築捍海塘,抗禦江潮。所有這些工程都取得一定的成績,有助於農業生產的發展。◼當時已懂得要根據土壤氣脈、肥沃程度施肥。認為施肥多少須視土壤的性質而有所不同,當時農民稱施肥為「糞藥」。元時所用的肥料,種類相當的多,一般較普遍使用的有:大糞、草糞、
火糞、泥糞、動物雜肥等。此外,還在冷水田裡施用適量的石灰,促使土質變暖而有助於發苗。元時農民由於意識到施肥對於農業生產的重要性,積肥的積極性很高。◼當時農作物的害蟲主要是蝗蟲,如不及時捕殺,就會釀成大害。因此官府和人民都十分重視注意防
治工作,並初步掌握了蝗蟲發生的規律。◼元王朝統治期間不到百年,對於農業生產相當重視,尤其在建國初期所採取的一些政策,顯然有助於農業生產的發展。(一)設官勸農;(二)立社興農;(三)推廣農業知識:世祖命司農司組織一些農學家,參閱古今各種農書,研究和總結十三世紀以前的農作經驗,於至元十年(1273)編
成《農桑輯要》一書,這部書主要介紹中國北方的農業生產技術,對南方發展起來的新作物,也加以敘述。所以這部書是密切結合當時的農業生產實際的,曾在元代多次刊印,在農業生產上起了指導的作用。◼元代的救荒(賑恤)政策,基本上有下列兩方面。(一)蠲免:即
免除人民所負擔的差役和賦稅。蠲免又有恩免和災免兩種。(二)賑貸:即以米粟賑貸或平價出糶,賑貸又有鰥寡孤獨賑貸、水旱疫癘賑貸和京師賑糶三種。(三)倉儲制度:1.義倉;2.常平倉。◼元代的救荒政策,除上面所述的蠲免、賑貸、倉儲等制度外,還有禁糶出洋的規定。三、工商業之發展◼元代手工業遠
不如兩宋,有顯著後退現象。其特點是元代手工業高度集中,官府手工業佔絕對支配地位;其次是手工業工匠不能自由經營自己的行業,必須為官營手工業工作,人身不得自由,有嚴重的匠戶匠籍等法律束縛。在這樣前提下,手工業生產技術得不到發展,生產力受到限制。元代官府手工業,從兵器生產到日常用器生產,無所不有。自皇帝
以至各級貴族及官吏,幾乎所有需要,都從官府手工業中製造供應,不從市場購買,在元代,市場商品經濟是極不發達的。◼《馬可波羅遊記》曾記有中國元代東南城市發達和手工業商業狀況,較當時歐洲為發達。◼元代商業在中國歷史上有其特點,一則是從游牧經濟物物交換的落後狀態
,一躍而使全國普遍使用紙幣,一切交易皆以紙幣為支付手段。二則受西域人和漢人傳統影響,各種經濟型態同時並存,既有奴隸買賣,又經營高利貸,更利用富商大賈參與政治經濟生活,重視國際交通和貿易,構成元代特殊狀態,和漢、唐、兩宋頗不相同。◼在海
路方面,忽必烈於至元十四年(1277)首先設立泉州市舶司,又在泉州大量造船,泉州在元代海上貿易較其他地方為發達。◼驛站郵遞的普遍發達,對軍事、政治、經濟、文化,對蒙古帝國之立國均有幫助。驛郵傳遞文書,首先供軍用,其次供行政民事之用,傳遞極速。成吉思汗時為了
軍事便利,在蒙古本土及新征服地區設立了驛站。至窩闊台時,又建立自蒙古本土經中亞直至俄羅斯(金帳汗國)的驛站組織,名站赤。站赤設有館舍,供膳宿。此種急遞制度,因其效率高,至明清仍相仿用。◼元代交通不僅在陸路上講究,四通八達。在水路方面,河運及海運亦有新發
展。海運與內河漕運相比,仍是海運有利。海運一船載千石,可當河運三船,河運費雖止陸運十之三,但海運比陸運省費十之七,比河運省費十之五,故雖有損耗,但較河運為便。明清兩代,漕運多走海道。在元代,「絲綢之路」也曾暢行無阻。駱駝隊商人,自阿
拉伯、波斯、中亞經新疆到中國,又自中國敦煌遠至地中海,往來不絕。四、賦稅制度◼迨太宗立(1229),略有定制。在耶律楚材的建議下,設立十路課稅所。這時的稅制,一般對河北漢人以戶計出賦調,對西域人以丁計出賦調,對蒙古人以牲畜計出賦調。幾經演變,逐漸形成戶、丁
、地三種課稅對象同時並用的制度。◼至世祖至元十七年(1280)重定賦稅制度。規定:「全科戶」丁稅每丁納粟三石,驅丁每丁納粟一石,地稅每畝粟三升;「減半科戶」丁稅每丁納粟一石,不納地稅;「新交參戶」所納丁稅,第一年五斗,至第六年升入正式戶,所繳丁稅與全科戶同,也不納地稅;
「協濟戶」(貧弱老稚戶)丁稅每丁納粟一石,地稅每畝粟三升。近倉輸粟,遠倉折鈔;富戶輸遠倉,下戶輸近倉。另外,在繳納時還要帶徵「鼠耗」及「分例」(手續費)四升,這些丁稅和地稅在元代統稱為稅糧。世祖平定江南後,至元十九年(1282)定「田履畝收稅」;
至元二十二年(1285)命令每地一頃,輸稅三石,改變丁稅戶稅為畝稅。按畝收稅,仿效宋代舊制,有秋稅、夏稅之別。秋稅只徵粟米,夏稅則徵木棉、布、絹、絲棉等物,也可折合鈔票徵收。◼元代賦稅除糧稅外,尚有「科差」,也叫「差科」,也叫「差稅」,相當於唐代的「庸」,原是一種代役
稅,後來純做一般賦稅徵收。中原地區的科差有三種,即絲科、包銀和俸鈔,都是以戶為課稅徵收。元代的賦稅,制度既紊亂,徵收又繁雜,戶有戶稅,丁有丁稅,田有畝稅,還有各種科差雜稅。◼元代稱工商各項課稅為課程,分為商稅
、契稅、海關稅、酒醋稅課、鹽課、茶課、礦課、竹木課。◼元代紙幣的發行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促進了商品經濟的發展,也促使實物經濟向貨幣經濟轉變。到元代後期,鈔法即遭到破壞。究其原因,如王惲所說:其一,初發紙幣,有金銀、絲作準備金,後失去準備金無法相權。其二,初民間爛鈔可以換新鈔,國家各項收支
可以用鈔,紙鈔發行量有限,國家用度節制,鈔只是易貨的工具。而後來紙鈔發行無本無度,國家各項支出無度,造成物價上漲,貨幣貶值。其三,物產未及收穫,即預先定買,惟恐別人先取走,物重鈔輕,國家也利用紙鈔掠奪財貨。其四,民間爛鈔不得換新鈔後,反覆使用,致爛鈔需
「搭價然後肯接」,紙鈔貶值在所難免。第四節明清經濟之發展◼就政治經濟發展情勢說,可大體分為三個階段或三個時期。前期自洪武元年起至宣宗宣德十年(1435)止,為明代社會經濟尤其是農業生產恢復和高度發展時期;中期自英宗正統元年(1436)起至孝宗弘治十
八年(1505)止的69年間,是明代由上升走向下坡的時期,地主與農民、手工業工人、市民間的衝突對立不斷擴大,農業生產在日漸衰退中;後期自武宗正德元年(1506)起至思宗崇禎末為止,為明代統治江河日下的時期,黨爭激烈,邊境衝突有增無已,賦役苛斂日甚一日,農業生產以及整個社會經濟陷於日
益衰頹敗落境地,終於導致明代的滅亡。一、土地制度◼明代的土地制度分為官田與民田兩種,即國有土地與民有土地兩者並存,而以私人所有土地佔重要地位。◼官田的利用,則有:(一)賞賜給王公貴族、勳戚功臣等的賜田,此項賜田一經賞賜給私人,即成為私人所有的民田;(二)分配給百官的職田與邊臣養廉田,為
補給官員俸祿之用,此種田地官員不能私有,仍屬官田性質;(三)屯田,明也和歷代一樣實行軍民屯田,並另外實行商屯;(四)皇室和官府直接經營的官田,即皇莊、官莊;(五)用來飼牧軍馬官馬的牧地、草場、牧場,以
及園林、池沼、圍場、苑囿、陵地等;(六)學田及其他。◼至於民田和歷代私有土地相同,得依佔有情況區分為:(一)地主土地所有制:即大中小地主所有的土地,即王公貴族、勳戚達官顯宦、地主豪強、富商大賈、寺觀僧道等等佔有大量的肥沃良田;(二)農民土地所有制:即自耕、半自耕農
民所擁有的小塊土地,亦即直接生產者所有的小額土地。◼明代初年,為了迅速恢復和發展農業生產,安定社會,在開國不久便開始整頓地政,通過編制賦役黃册和魚鱗册,對全國的戶口和土地進行嚴格的控制和管理。◼(一)賦役黃册。洪武十四年(1381),命天下郡縣編製賦役黃册。這是明代為徵派賦役而編造的戶口登記簿
册,用來登記每戶居民的丁口和土地產業情況,是國家徵派賦役的依據。黃册的編製,以戶口為主,詳具舊管、新收、開除、實在,為四柱清册。以110戶為里,作為一個基層行政單位。每里編為一册,每隔10年,地方官按各戶丁糧增減情況重新排定服役次序,重新編造一次。黃册一式四份,一份報送戶部,其餘三份送布政司、府、
縣各一份。因上報戶部的戶口簿册,按例以黃紙做面,所以稱為黃册。除民戶外,軍戶有軍戶圖籍,匠戶有匠戶圖籍,管理都是十分嚴格的。明代編造黃册,把過去蒙古貴族統治下的驅口和工奴釋放出來,成為農民,同時使農民附著土地,有利於增加政府的
財政收入。◼(二)魚鱗册。與黃册相適應,必須確定土地的數量和質量,以掌握納稅的基礎,防止和減少逃稅、漏稅及土地紛爭的現象。魚鱗圖册是中國古代社會中比較完整的土地記錄,也是古代國家為徵派賦稅和保護土地所有制而編造的土地登記簿册。魚鱗圖册與黃册不同,黃册以戶為主,詳列原有人數,新增加人數,死亡減少數,
以及年終實有人數的人口變動情況。魚鱗圖册以田土為主,田地地勢的高低、乾溼、肥瘠、土質是黏性、沙性、山地、平地等都詳細登載於上。黃册以人為經,以田地為緯,田歸業主,有田必有丁,有丁必有田。所以,一切屬於戶口的新舊變遷、分居析灶
等情況,都記載在册,是國家徵收賦、役的基礎;魚鱗圖册以地域為經,居民為緯,業主歸其本區,區內田土形狀、面積、方位、戶主,按鄰界造成圖册。這樣,土地方面的爭訟就減少了。黃册是清查戶口的結果,魚鱗圖册是丈量土地的結果。有了戶籍與地籍
,隱匿的人口與土地,自然會被揭露出來,國家財源和丁役,自然不會無故減少,力役也就不能逃避了,它有利於中央集權國家的鞏固。◼清代的土地仍可分為官田和民田兩大類,談到清代的土地問題,清初的「圈地」和「更名田」是我們不能不去了解的。清統治者入關以後,為了搶
占土地,於順治元年(1644)頒布了一項圈佔土地的命令。所圈佔的土地歸皇室、諸王、官員、八旗兵丁所有,統稱「官莊」。皇室首先佔取了一大部分最肥沃的土地,稱「皇莊」;王公貴族分得的土地稱「王莊」;官員分得園地和壯丁地,兵丁則只分得少量的壯丁地。滿洲
貴族和官兵所佔的土地,都不自己耕作,他們再役使漢人耕種,收取地租。◼清代一部份民田的形式,與所謂「更名田」有一定關係。清代初年,在直隸、山西、河南、陜西、甘肅、湖廣等地的明代王公勳戚莊田,其中除直隸的一部分被清政府圈佔外,其餘的或已荒廢,或仍由原來的農民耕種。清
政府下令把這些土地稱為「更名田」,屬耕種的農民所有。◼明清時代地主經濟形式有一些新的變化,主要是土地永佃權的出現和僱傭關係的發展。明清的地租額和歷代差不多,一般也是佔生產量的百分之50左右。不過這只是正租,農民還常
被迫付押租、預租、附加地租和承受種種超經濟壓榨。地主還常用大斗進小斗出的辦法來加重壓榨。此外,佃農要不同程度地為地主服各種勞役,把這些負擔都加在一起,那麼地租率就絕不止百分之50了。二、農業發展◼水利是農業的命脈,明代初期頗注意農田水利的興修。早在元至正十八(1358)朱元璋就派水利
元帥康茂才為佔領區的都水營田使,專管水利,修築堤防。神宗時,首推張居正曾經任用治河專家潘季馴治理黃河和淮河。由於鼓勵農民墾荒、廣泛興屯和興修農田水利,所以耕地面積不斷擴大。全國耕地面積不斷擴大,人口數不但沒有增加,反而
有所減少,但這多半不是人口的真正減少,而是與隱匿有關。◼明、清之農具,《農政全書》引王禎《農書》所列〈農器圖譜〉,舉凡從墾荒、耕耙、播種、中耕、除草、施肥到收穫之整個生產過程所需農具,已構成一個完備的體系,此直到清前期亦少
有改變,水具亦多如此。因此在明代,犁、鋤、權、鐮、水車等主要農具已很齊備。生產技術無論在耕耘、選種、灌溉、施肥等各方面都積累了豐富的經驗。這時的耕作方法已經推廣了稻、麥參種、麥田條播和一套精耕細作的種植法,這就是「土欲細,溝欲
深,耙欲輕」。這時的農業生產很講究肥料的功效,明代已經總結出了人糞與牛糞、豬糞、羊糞等廄肥的功效孰優孰劣的看法。◼入清以後,隨著社會經濟的恢復和發展,耕地面積也逐漸擴大,清初的耕地面積比明末降低很多。從清初到鴉片戰爭前的這兩百年間,耕地增加了約1倍,而人口卻增加了7、8倍,人口的增
長速度遠高於耕地的增長速度。◼湖廣從明末以來就有「湖廣熟,天下足」之諺。宋元以後農業南方超過北方;明清之際,南北方農業有趨於平衡發展的傾向。大抵明清以降,北方破落的景象逐漸得到改變,使南北方農業生產的發展有趨於平衡的傾向。明清時南方農業雖仍佔優勢,卻遠不如宋元時顯著,
改變了元以前北方糧產量不如南方的歷史形勢。◼中國自戰國以來,農業商品經濟就開始發展。《戰國策》就講到「溫囿之利」,《史記.貨殖列傳》提到桑、麻等相當規模的經營,《氾勝之書》說過「瓜收萬錢」,賈思勰《齊民要術》有植賣桑、棗、蔬、果的記錄。唐、宋以後,
蠶桑業取代了植麻業,植茶同時興起。明、清時,植棉業又取代了蠶桑葉,製糖業興起,植蔗也相併發展。◼木棉的種植,始見於宋代的福建、廣東。曹魏時曹丕已提到白疊布,故植木棉的時間可能比文字記載更早,彭乘《墨客
揮犀》載「閩嶺以南多木棉」不能說是濫觴。元代南、北方植木棉已較普遍。到了明代,當時的南方大片植棉,以松江為最。清乾隆間,河南、河北、山東之植棉面積已可與江南相匹。絲織業因棉織業之興盛而走向專業區域發展。◼這一時期從國外引進了玉蜀黍和蕃薯,從而對中國
的糧食生產和農村經濟產生了較大的影響。◼煙草的原產地是美洲,明中葉以後開始傳入中國,明末清初種植和吸食才逐漸普遍。◼在清代農業生產中有一項不可忽視的事實是經濟作物種植面積的擴大,經濟作物種植的擴大,是明清時
期商品經濟發展的反映,但同時反過來又促進了商品經濟的進一步活躍。◼隨著經濟作物種植排擠糧食作物種植,糧食本身也變成了商品。適應商品性農業排擠自然農業的新形勢,耕作方法與種植方法亦發生了新變化。在種植經濟作物的經驗中,人們早就創造了經濟作物與糧食作物的輪作法,此時,糧
食作物的耕作法也在改變,從而擴大了耕地的輪種率。原來,北方種麥行撒播法和點種法,明人創條播法,使耕作集約化。明人這種稻、麥、棉、蔗的換種法,南、北方均行之,連斥鹵之地也能因之而獲豐收,這與經濟作物的發展需要充分提高土地使用率是緊密聯繫的。因此,農田輪作率的提高不僅體現在稻、麥等主要糧食作物的種植
上,而且體現在棉、蔗等主要經濟作物與稻、麥等主要糧食作物之間的換種之上,以此提高農業生產力,獲致不因廣種經濟作物而影響糧食作物的效益。三、工商業發展◼明清兩代一些手工業品的製作技術又有了新的提高,瓷器業,尤其是景德鎮瓷器業的生產技術,在唐宋已經
達到的技術基礎上,又有了新的提高。◼絲織技巧也有了新的提高,從漢代發明了提花織機以後,至明代時提花織機的用途已日漸推廣。◼棉紡織業技術的發展,尤其表明了這一時期手工業技術的提高。◼冶鐵技術也有了明顯的提高,明代以前中國的冶鐵技術已經相當先進
,明代以後又有進步。◼明清時期,官營手工業某些產品的產量雖有增長,但從整體來看,這時的官營手工業則是處於衰落的狀態。衰落的原因首先是由於官府手工業的生產關係不適合生產力發展的結果。◼清代手工業,雖經明末清初的破壞,至康熙時已恢復到萬曆時的水準,無論在生產技術、生產規模、商品產量上,
均超過明代。在官府手工業與民間手工業商品生產的比例上,且前者已略有縮小,後者逐漸擴大,故商品經濟發展的程度亦較明代為高。◼清代民間手工業,依據其商品性程度、生產規模與分工狀況,可分為:一是不脫離農業的家庭手工業生
產,二是農業的副業木匠、石匠、泥水匠、裁縫、鐵匠等等手工業,其中有走鄉穿巷以出賣勞務為主的手工業(製造和修理),三是城鄉專業手工業,四是工廠手工業。這四類手工業,生產的目的略有不同,前面二種「為買而賣」,
不脫離農業,進行小商品生產,目的在補助自身或家庭收入,後二者商品性較大,生產目的不僅在生計,主要在利潤,「為賣而買」,產品全部是商品,而且有商人資本和資產者參加,如條件具備,進一步發展便可成為資本主義大生產。◼在明清時
期的農業和手工業進一步發展的基礎上商業也很發達,商品貨幣經濟空前活躍。這一時期商業的發達首先是由於農業中商品性生產擴大,農產品越來越多地變為商品,出現了許多專門化的經濟作物地區,為手工業生產提供原料,或者直接供應消費者。◼農村手工
業的發達,尤其是一些地區的農民更多地從事手工業以後,也進一步促進了國內商業的活躍。商品性生產的發展,商品流通範圍擴大,促使一些新的工商業市鎮的興起和發展。佛山鎮、朱仙鎮、景德鎮等都是由工商業發達而興起的重要城鎮。廣東的佛山
鎮,完全是以手工業冶鐵而興盛起來的。◼和商業繁榮聯繫在一起的是貨幣情況也有了變化,明初曾發行紙幣「大明寶鈔」,禁止民間用金銀交易。不久又加變通,允許錢鈔兼用,以鈔為主。後來政府大量發行紙幣,鈔價大跌。到英宗以後,紙幣實際上已不通行了。值得指出的是,由於商品流通的需
要,白銀的使用比前代更加普遍。但當時使用的白銀並沒有鑄成錢形,形狀多是大大小小的銀錠元寶。此外,還有各種小錠。明時西班牙銀元開始流入中國,在一些地區成了通用的貨幣。清代的貨幣大體上是銀、錢並行,大數用銀,小數
用錢,但銀的地位更見重要。清時外國銀元流入更多,康、乾年間流通的外國銀元除了西班牙銀元外,還有葡萄牙銀元、威尼斯銀元、荷蘭銀元、法國銀元等。鴉片戰爭前後,流通最多的仍為西班牙銀元。銀元的廣泛使用,反映了商品經濟更趨繁榮,需要固定
形式的銀幣出現。據說嘉慶年間,民間銀業曾仿造新式銀元,道光年間仿鑄更多,中國正式使用機器鑄造銀幣則是鴉片戰爭以後的事了。◼明代建立之初,為了維護其統治,防止「倭寇」的騷擾,對於私人出海貿易,控制十分嚴
格。由政府自身與海外一些國家或地區建立一種所謂「朝貢貿易」,嚴禁一般商民私自與外國通商往來。為貫徹執行這一「海禁」,還規定金、銀、銅、鐵、鍛匹、兵器等違禁品,赴外的使臣也不得攜帶這些物品出國,至於私人私自出海而又攜帶這類違禁貨物的,則要罪上加罪。◼由於歐洲殖民國家
先後進入南洋地區,使南洋各國對中國的「朝貢貿易」不能繼續保持,明統治為了增加財政收入,也日益感到有開放「海禁」的必要。特別是東南沿海一帶的「倭寇」已被戚繼光等所擊敗,消除了使明王朝採取閉關政策厲行海禁的主要因素,因而在隆慶年間(1567~1572)逐漸開放「海禁」,准許私人進行海外貿易活
動,「海禁」一開,使得明代後期的對外貿易有較多的發展。◼清政府放寬「海禁」,准許外商在指定口岸通商後,逐步建立了一套管理外商來華貿易的制度,這些制度主要有「公行制度」和「商館制度」。◼到十八世紀初,各洋行商人為了避免彼此間
的競爭,就聯合組成一種行會性質的「公行」,一切進出口貿易都由公行統一經營,公行統稱十三行(最多時達二十六家,最少時只四家,並非固定十三家),它在清政府對外關係上起著一種特殊的作用。這種作用大致有三個方面:(一)凡外商來廣州貿易,必須經由參加公行的行商代為買賣,外商不得直接與市場交易,其
市價也由行商規定;(二)外商應繳的出入口船鈔貨稅由行商支付,行商可以從進出口貨物及船隻中徵收稅款若干;(三)官府的命令和外商的呈文,都需經過行商轉遞,外商是否遵從通商規定,也由行商負責檢查,這實際上包括了商務和外
交的雙重任務。但公行並不就是政府設立的官牙,只不過是政府特許專利的所謂「商館制度」,就是在廣州十三行附近設立「商館」(也稱「夷館」),作為外商在廣州進行交易和居住的集中場所。四、賦稅制度◼明初的田賦制度沿用唐、宋以來的兩稅法。即田有租、丁有役,稅率十取一,按畝
計徵,官為徵收。分夏秋兩次交納,夏納米、麥、錢鈔和絹,納稅時間不得超過八月;秋徵米、錢鈔和絹;納稅時間不超過次年二月。夏、秋兩稅的徵收均以米麥為納稅標準,稱為「本色」,按值折納其他物品,稱為「折色」。隨著國家需要的增加,明代
田賦的折徵範圍不斷擴大,最初僅折徵錢鈔和絹,後擴大為折納銀、苧麻、麻布及絲棉等物品。明初規定的田賦稅率,民田稅輕,官田稅重,沒官田更重。明代民田,土地多為官僚地主所有,民田稅輕,實際上對大地主有利。官田稅重,由無地少地、租種官田的農民所負擔,所以明初田賦徵收是不利於
農民的。田賦課稅的標準,是按畝計算的,但實際上各地負擔懸殊很大,這種以個人愛憎好惡來制定稅額的作法,使明代各地人民的田賦負擔極為不均。◼明初田賦的課徵,由縣官負責,為防止人民逃稅和官吏額外掠索,還改進了田賦徵收辦法,實行糧長制。明初,設立糧長徵收田
賦,屬於民收民解的一種委託代辦的性質,以後轉變為官收官解,糧長制度被廢止。◼明代的徭役是以黃册為基礎進行課徵的,分為三種形式,即里甲、均徭、雜泛。里甲的職責是催徵賦役,辦理公事,傳達官府命令以及編排各種差徭;均徭是指民
戶為官府衙門的經常性差役,因為根據丁力、資產的高低來安排差役的輕重,故謂均徭。均徭的負擔,根據黃册所載人戶丁糧、資產等,戶等高的役重,戶等低的役輕。實際上,官吏士紳皆有免役特權,故徭役多為中小戶所承擔。雜泛是均徭以外的各種非經常性的雜役,是官
府臨時性的徵派,其內容主要有三類:(一)興修水利、道路需要的民工;(二)中央政府徵調去修陵墓、造宮室、運糧、修邊防工事等所需的民工;(三)地方官府臨時調發的力役如皂隸、馬夫、門子等。除上述三大徭役之外,還有工匠、工役,明代三
大徭役由戶部管理,工匠役則屬工部管理。◼明代的專賣主要是指鹽、茶、礬等物品的專賣,至於礦課屬於官督民辦的性質。◼(一)鹽專賣:官鹽的銷售形式主要有引法、開中法、計口配鹽法、綱法和票法。◼(二)茶專賣:明代的茶引制度,在
各時期有不同的形式,有「以茶易馬」、「以米易茶」、「以茶易鹽」、「運茶分成」等,明代的茶稅,以川、陜最重。◼(三)礦稅:礦冶之課,是對金、銀、銅、鐵、鉛、汞、硃砂、青綠等產品課稅。◼明初商稅的課徵,只規定兩個原則:即商稅稅率為三十稅一和不在市場上出售的物品不徵稅
。洪武十三年(1380)又規定:凡軍民嫁娶喪祭之物,車船絲帛之類皆勿稅。◼明代的工商雜稅稅目劃分,主要有以下幾項:塌房稅、門攤稅、鈔關稅、漁稅、工關稅及海關稅。◼明中葉以後,發生導致賦役制度改革的社會變化,主要有以下幾點:首先,是土地兼併劇烈
,欺隱嚴重。其次,官府控制的人戶不斷減少。再次,商品貨幣關係有了較大的發展,可以反映在以下幾個方面:(一)商業活動的規模更加擴大,商品當中固然仍有不少統治階級使用的奢侈品,但其中日用品已佔了很大比重;(二)商業都市增多,宣德年間全國已有33個大都市;(三)這
一時期的商品糧食比過去有所增加,不少地主莊園生產的產品已經不是單純為了自身的消費,而是將大部分產品通過交換取得貨幣或其它物品;(四)貨幣流通範圍擴大,白銀漸成主要的流通手段。所有這些社會變化,對原來的賦役制度產生了重大影響,明初所制定的賦役制度已經非加以改革不可
了。賦役制度改革的第一步是清丈土地,萬曆六年(1578)張居正下令清丈全國土地,大量的隱田被清查出來,在丈量土地的基礎上,於萬曆九年(1581)通令全國實行一條鞭法。◼「一條鞭法」,原名一條編,因為它是將地稅、徭役合而為一,按田畝繳納,
即將繁雜的賦役項目編為一條,所以稱為「一條編」,後稱為「一條鞭」。◼一條鞭法的內容,歸納起來有以下幾點:1.把明初以來分別徵收的田賦和徭役,包括甲役、力役、雜役、力差、銀差等項目,合併為一,總編為一條,併入田賦的夏、秋二稅中一起徵收。2.每一州縣每年需要的力役,由官府從所收的稅款中拿出錢
來僱募,不再無償調發平民。3.把以前向地方索取的土貢方物,以及上繳京庫備作歲需和留在地方備作供應的費用,都併在一條鞭中課徵。4.課徵對象為田畝,納稅型態是以銀折辦,即所謂「計畝徵銀」。5.賦、役、土貢等合併後,國家的課稅總額不得改變,國家財政收入得到了保證。6.鹽稅、酒稅、茶課、商課
、礦課等稅收,仍然繼續分別課徵。可見一條鞭法的特點是賦役合一,按畝計稅,以銀繳納,手續簡化。◼一條鞭法的出現,是中國古代社會賦稅史上的一件大事,具有深遠的影響:首先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均平賦役的作用;其次,
改變了歷代賦役平行徵收的形式,賦役合一後,勞役制因此逐漸消失。第三,一條鞭法整頓和簡化了稅制,一條鞭法中既包括了田賦,又包括了各色各樣的力役,以前的土貢、方物、額辦、派辦、京庫歲需、存留供億併入一條,人民不僅省去了不少麻煩;而且合併徵收後,徵收項
目和數量都很清楚,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官吏的營私舞弊。第四,有利於促進社會分工和商品經濟的發展,明代以來,商業規模不斷擴大,貨幣流通範圍也不斷擴大,白銀逐漸成了主要流通手段,這為賦役改革創造了條件。根據計畝徵銀原則,商人無地者,可免納賦役,客觀上又起了促進工商業發展的作用。第五,計畝徵銀,由歷
代對人徵稅轉為對物徵稅;由交納實物到以貨幣交納,這是一個歷史性的轉折,它逐漸向近代稅制型態轉化。◼一條鞭法也有很多不足,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一)一條鞭法並沒有觸動明代的政治社會秩序和生產關係,大土地
所有者仍然可以憑藉政治和經濟上的特權,用種種方法把自己的負擔轉嫁給農民;(二)一條鞭法從制度上並未保證國家不繼續加重人民的負擔,賦役合併後,雜役仍有徵調,農民的負擔又加重了。◼清入關初,只能從尚存的明萬曆的賦役舊册作為徵收田賦的依據。田賦徵收物品,糧、錢
、銀都有,以銀為主,分夏(二至五月)秋(八至十月)兩季徵收。◼康熙時在總結明代賦役徵收經驗的基礎上,推行「田賦催科四法」,即分限法、輸催法、印票法和親輸法。◼作為清王朝來說,進入康熙後期,統一已久,經濟得到恢復,國家財政狀況好轉,為了緩和新出現的衝突,在耕地增長速度不及人口增長速度的
情況下,下決心改革賦役制度,即推行「攤丁入地」制。◼攤地入地是明代一條鞭法的繼續與發展,也是中國賦稅史上的一次重大改革,它的進步意義在於:第一,基本上結束了中國賦役史上賦、役分徵的局面;無地農民(包括工商業者)不再負擔丁銀。第二,丁銀併入田畝後,使稅負與負擔能力掛鉤:田多者田賦多,田少者田賦
少,賦役負擔較以前均平。第三,納地丁銀的人名義上不再服徭役,國家對農民的人身束縛削弱了。第四,將丁銀固定攤入地畝,有利於財政收入的穩定,也簡化了徵收手續。◼但也應看到,攤丁入地制度具有其侷限性和不足。首先,攤丁入地是出於保證田賦收入的目的。時人認為「天下有貧丁無貧
地」,以田畝作為課徵對象,有利於田賦收入的穩定和提高;其次,「永不加賦」是對人口而言,隨著耕地的擴大,所攤丁銀也隨著增長,農民增加負擔而不知覺;最後,由於「滋生人丁,永不加賦」,隨著社會的穩定,生產的發展,人口增加很快。◼清在田賦之外,還
有附加(加派),重要的有三項:(一)耗羨(火耗)。(二)平餘。(三)漕糧附加。清代對鹽利十分重視,在產銷制度上,主要有官督商銷制(引岸制)、官運商銷制、官運官銷制和包課制(偏遠產鹽,許民自制自用,國家收稅)等制度。清代茶法沿襲明制,官茶儲邊易馬,商茶給引徵課,貢茶供皇室用陵寢內廷
用(黃茶)。清到雍正時,群臣多言礦利。乾隆定礦稅徵收辦法,其銅、鉛、鐵礦以二八抽收為主,個別地方也有三七抽收和一九抽收的清前期關稅,包括內地關稅和海關稅(國境關稅)二類。內地關稅是指在國內水陸交通要道或商品集散地所設的稅關。清代海關徵
稅,開始於康熙二十三年(1684)。清早期的海關稅,包括貨稅、船鈔和漁稅三類。契稅又稱田房契稅,主要是對買賣房屋、土地等不動產的契約所徵的稅。清初牙稅有兩種,一是具有營業牌照稅性質的貼費,一是按年代分季交納
的、有營業稅性質的牙稅。◼財政收入主要來源於「地丁」、「鹽課」、「關稅」、「雜賦」等項稅收,清代財政恪守「量入為出」、財權集中的原則。清代實行的是嚴格的四級財政管理體制,即中央財政、省區財政、道府財政和州縣財政,自下而上,逐級
負責。◼重要名詞◼義莊家法族規徽商瓦舍說唱藝術◼白話小說科舉理學八股文書院◼洗冤錄本草綱目天工開物紅樓夢◼朝貢貿易公行商館黃冊魚鱗圖冊◼攤丁入畝一條鞭法◼思考與討論◼1.試簡述宋元明清時期中國經濟繁榮的情形。◼2.試述理學在中國社會的作用與影響。◼3.試述科舉對社會與文化的影響。◼4
.試述宋元明清時期,商業發展情況。◼5.試述元明之間社會經層轉變的情形。◼6.請簡述南北經濟文化轉移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