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议制度比较培训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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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本文档部分文字说明:

比较政治制度(ComparativePoliticalSystem)第二讲代议制度比较主要内容一、几个概念的界定二、代议制度的产生与发展三、代议制的组织结构四、代议机关的职权五、代议机关的议事规则和程序六、中外代议制度比较

分析一、几个概念的界定1、代议制度代议制度,亦称为代议制(representativesystem)、代议民主制。代议民主制是直接民主制的对立,是近现代国家广泛实行的政治统治形式。在这种制度下,公民通过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履行

对国家事务的管理。◼代议制不同于一般的代议,它有自己特有的规定性。这些特有的规定性主要体现在它的具体运作形态——代议机关上。◼(一)代议机关是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不是社会团体和组织。代议机关通常行使立法权、财政权、监督权等国家权力。◼(二)代议机关的组成人员主要由选民选举产生,这为代议机关及其活

动提供了合法性。代议机关的组成人员,特别是两院制代议机关中的下院,主要是由选民选举产生的。◼(三)代议机关有法定的任期。各国代议机关的任期长短不一,但都有法定的时限。每届议会任期届满,都必须重新选举,组成新的代议机关。

◼(四)代议机关通过会议,依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代议机关的组成人员在法律上是完全平等的,所有议案都必须由议员以会议的形式讨论和审议,按法定程序通过议案和决议。◼(五)代议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由宪法和法律规定。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权力、义务及

相互关系,都由宪法和法律加以规定。非依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它们的关系不得更改。◼2、议会制度◼议会制度(parliamentaryinstitutions)是资本主义国家代议制的普遍形式。即由选举产生的议员组成议会作为代议机构,议员享有某种

特权,并以一定的形式实行立法和行政分工的制度。它是资本主义国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资产阶级民主制的核心和主要标志。(议会制度与政党制度、选举制度一道构成了西方民主制度的三大支柱)西方议会制度几种基本模式模式特征政体形式美国模式三权分立总统制法国模式行政半总统制英国模式议会议会制瑞士模式议

会委员会制◼3、议会制◼议会制(parliamentarysystem)是资产阶级国家政体的一种类型,它是与总统制、半总统半议会制和委员会制相区别的一种政体形式。它的一般特征是:以议会为国家政治的中心,政府由议会选举产生并对议会负责,国家元首则不掌握实际权力,政

府的权力来自议会的授予,相当一部分内阁成员同时是议员,政府的执政以获得议会多数支持为条件。因此,议会制也称为议会内阁制、责任内阁制。英国是议会制的发源地,也是议会制的典型。◼议会制同代议制和议会制度的区别:◼首先,议会制不等同于代议制。代议制属于民主这个

大范畴体系,它是间接民主的一种形式,与直接民主相对,体现的是公民和国家之间的关系。议会制属于政体的范畴体系,它主要考察的是议会和政府之间的关系。两者之间显然是有区别的,不能互相替代。代议制是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实行的一

种国家制度,而议会制只是部分国家实行的一种政体。代议制国家可以采用议会制政体,也可以采用总统制、半总统半议会制、委员会制政体,还可以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的“一府两院”体制;而议会制国家则不能采用其他的政体。◼其次,议会制也不等于议会制度。议会制度是代议制的

一种具体形式,属于民主的范畴体系。它涵盖了所有以议会作为代议机关和国家立法机关的制度。议会制度不是一个关于政体的概念,在实行议会制度前提下,可以实行多种政体,可以是议会制政体,也可以是总统制或者其他政体。议会制度是西方民主的支柱之一,所有西方国家都实行议会

制度,但并不是所有西方国家都实行议会制。因此,要明确区分议会制和议会制度,不能混为一谈。◼4、人大制度◼人大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简称。人大制度除了包括人大自身的制度之外,还包括人大与人民的关系、人大与其它国家机关的关系,以及中央与地

方的关系等一套规定和制度。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中国的社会主义代议民主共和制政体,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二、代议制度的产生与发展(一)议会的起源Parliament(英国议会)Congress(美国国会)

古希腊雅典、罗马共和国和中世纪时期公民大会和等级会议议会最早来源于英国的封建等级会议议会之母-英国(二)英国议会制度的产生和发展◼(1)1215年的《自由大宪章》(theMagnaCarta)◼从议会产生的角度看,《大宪章》具有四个方面的意义:①它宣告国王无

权擅自征税,除非得到大会议的一致同意;②它宣告国民有被协商的权利,在有关征税、立法等条款中都规定与国民普遍协商,征得全国普遍同意;③它宣告王权应受制约以及人民有权合法驱除暴君;④它宣告国民享有人身自由的权利等。◼(2)1265年“等级

代表会议”的召集◼1265年召集了有封建领主、骑士和城市市民等参加的“等级代表会议”。这次等级代表会议被视为近代英国议会的雏形。◼上院,即贵族院(HouseofLords,由大贵族、大僧侣组成)◼下院,即平民院(HouseofCommons,由骑士和市民组成)◼(3)1689年《权

利法案》和1701年《王位继承法》①肯定了议会享有立法权、预算控制权和决定国家其他重大问题的权力;②规定了下院议员由资产者选民选举产生和议员在议会中言论自由、辩论自由等原则;③确立了国家管理的“法治原则”和“公民权利不可侵犯原则”,等等。1701年《王位继承法》英国《权利法案》英国议会(二)

法国议会的形成与发展◼1、法国三级会议◼第一等级是僧侣,第二等级是贵族,第三等级是市民。孟德斯鸠“三权分立”学说,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国民议会——近代法国议会的开端。法国三级会议波旁宫-法国国民议会所在地◼2、与英国相比,法国议会制度不仅建立较晚,也相当不稳定,从1789年国民议会起,其间经历

了第一共和国、第二共和国、第三共和国、第四共和国,到1958年第五共和国宪法颁布,变更20次。◼1958年,戴高乐政府通过了“第五共和国宪法”,规定国会采用两院制,下院称国民议会,议员由人民直接选举产生,上院称参议院,议员

由人民间接选举产生。◼随着总统权力加强,议会权力相应被削弱。(三)美国国会的产生与发展◼美国国会是在独立战争胜利后建立起来的。1787年5月25日,各州代表在费城召开会议,新宪法于9月17日被正式通过。新宪法第一条就规定把最高立法权赋予合众国国

会。至此,美国国会正式产生。◼美国国会大厦美国国会现状:◼根据美国宪法,国会每两年举行一次选举,2014年11月的中期选举将改选参议院100席中的33席以及众议院全部435席。依据以往经验,入主白宫的政党在中期选举大多会流失议席。众议院控制权掌控在共和党手中,美国民主党目前控制着参议院。

不少专家认为,美国国会最终的权力分配或许将取决于总统的民意支持度。根据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的最新民调,奥巴马目前的支持度为46%。(四)德国议会制度的形成与发展◼1、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帝国立法机关由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组成。◼联

邦议会由各邦任命的代表组成。它有权提出和通过法案,颁布某些行政命令,也是政府的审计机关和国家的最高法院;帝国议会通过的法案,要得到联邦议会的批准;它还有权决定帝国的财政。◼2、1919年的“魏玛宪法”,规定是国家的立法机关,实行两院制,下院的基本功能是制定法律,国会上院在立法方面拥有较多的权力。

◼按照魏玛制宪会议的构想,新建立的政府,是以民主的国会为中心,国会的地位与责任一方面是将人民意志转化为法律,另一方是通过责任内阁制对政府作必要的控制。◼魏玛宪法确立的宪政体制,在希特勒上台后遭到全面摧毁。◼3、1949年,根据德意志联邦基本法,联邦德国公民选举

产生了最高立法机构——国会。◼国会由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组成。1950年,根据民主德国宪法,东德经过普选产生了第一届人民议院。◼1990年两德合并后,对原《基本法》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基本法》规定德

国实行联邦与各州的分权体制,给予各州较多的自治权力;吸取魏玛宪法的教训,削弱总统权力,把实权总统变为虚位元首。◼德国议会大厦(五)日本议会制度的形成◼日本国会是在明治维新以后开始设立的。根据1889年宪法

(即《明治宪法》),1890年第一次“帝国议会”,日本议会制度形成。◼帝国议会由贵族院和众议院组成。◼天皇独揽统治大权,天皇有权召集和解散国会。◼战后,制定了《日本国宪法》,将“宪国议会”改为“国会”,并根据资产阶级“三权分立”的原则使国会的权力得到了某种扩大,确立了两院制的代议制度。◼日本

议会三、代议制的组织结构◼(一)代议制组织结构的类型:一院制、两院制与多院制◼(二)代议机关的内部组织1、一院制◼概念:所谓一院制是指议会只拥有一个议院并由它行使议会全部职权的制度。◼目前,在设有议会的164个国家和地区中,有111个国家实行一院制(uni

cameralsystem),53个国家实行两院制(bicameralsystem),分别占总数的68%和32%。◼一院制和两院制的分布特点:*联邦制——单一制国家;*西方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大国——小国。2、两院制

(1)概念:两院制指议会设有两个议院并由两院共同行使议会职权的制度。◼具体名称:◼贵族院和平民院(英国)◼参议院和众议院(美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意大利等)◼联邦参议院和联邦议院(德国)◼参议院和国民议会(法国)◼联邦委员会和国家杜马(俄罗斯)◼联邦院和人民院(印度

)(2)两院制的优点:(1)削弱议会的权力,成为防止议会专制的保障;(2)两院制有利于缓和议会与行政机关的矛盾;(3)由于两院对立,可以使代表激进、革新倾向和代表慎重、保守倾向的双方得到协调,从而有助于政治上的渐进发展;

(4)能够纠正一院所犯的错误;(5)能够代表国内存在的各种利益和阶层。尤其在联邦制国家,可由上院代表各成员国,或在上院采取所谓职能代表制。(3)两院制的类型:“非平衡的两院制”:指两院的职权大小不对称,强弱不均

匀。英国是“非平衡的两院制”的典型;德国、法国、日本都仿效英国建立起“非平衡的两院制”。“平衡的两院制”:美国是“平衡的两院制”的典型。美国的参议院和众议院的地位和权力是同等的,两院共同行使立法权,任何

一院通过的法案必须送交另一院通过才能成为法律,任何一院对另一院通过的法案都拥有绝对的否决权。(4)最新解释:一种观点认为:多元分歧社会大多采取两院制,而一院制比较适合同质社会。另一种观点:即一个国家的人口大小和国家结

构决定采用一院制还是两院制。人口越多、实行联邦制的国家,其议会形式更倾向于两院制。(三)多院制1、概念:议会是由多院组成的一种议会制,是国家代议机关的特殊组织形式。它包括三院制、四院制、五院制,又称为“复合结构”。议会的职权由多个议院共同行使。2、

典型例子◼1789年之前法国的三级会议类似三个议院◼1867年前的瑞典议会,曾实行四院制◼20世纪60年代的南斯拉夫联邦议会曾实行五院制◼1984——1994年南非创立三院制,分别由白人议院、有色人议院和亚洲人(印度人)议院组成。❑从西方各国议会发展的历

史看,一个国家的议会采用什么组织形式,不仅仅受该国占主导地位的政治思想的理论指导,更重要的是由该国的国情、阶级力量对比和政治统治的现实需要等因素决定的。采纳一院制的实际因素◼典型国家:亚非拉新独立国家及原东欧国家◼原因

:❑(1)民选的议会反映了公民的意愿,不应当受到第二院的牵制和约束。❑(2)新生的国家政权不稳定,完全照搬两院制不利于控制和稳固政权。❑(3)一院制与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相适应,有利于维护政治稳定和提高立法、行政效率。❑(4)国家的人口规模较小。中国国会英国采纳两院制的主要原因:(2)

让民选的平民院对提出的议案进行第一次考虑,设立贵族院对平民院通过的议案进行第二次考虑。(1)设立贵族院(也称上院)和平民院(也称下院)是英国资产阶级与封建贵族妥协的产物,其目的是实现立法机关内部的阶级分权。(3

)贵族院在改革中开始吸收和罗致各种政治家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专家,反映出一种新型的社会特殊利益和需要。•《1958年终身贵族法》还首次允许将终身贵族的身份赐予女性◼(1)历史原因◼(2)制宪会议妥协的结果◼(3)适应

经济发展的需要◼(4)适应联邦制的需要美国采纳两院制的主要原因:英国两院制◼英国议会的上院,又称贵族院(HouseofLords),上院议员不经选举产生,由各种贵族担任,包括历史上册封的各类世袭贵族、上诉审贵族、宗教贵族和终身贵族等,上院议员总数不定,通常为一

千一百名上下。英国议会的下院,又称平民院(HouseofCommons),是由普选产生的。英国上议院全景19世纪初的下议院英国下议院下议院议事厅以绿色为主調,相反上议院议事厅则以紅色为主调。下议院议事厅平面图美国两院制◼美国国

会(Congress)实行两院制,上院称为参议院(Senate),下院称为众议院(HouseofRepresentatives)。众议院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各州在众议院中的席位,按各州人口比例分摊。根据1929年的议席分配法案,众议院人数固定为435人。参议员由选民直接选举,每州2名,现

共有100名。美国众议院议事厅法国两院制◼法国议会由国民议会(NationalAssembly)和参议院(Senate)组成。国民议会议员采用“单记名多数两轮投票制”。国民议会议员共577名,议员任期5年,期满全部改选,连选连任。参议院议员共283名,均由间接选举产

生,任期6年,每3年改选一半。法国国民议会正在开会德国两院制◼联邦议会是联邦德国的最高立法机构,联邦议会实行两院制,由联邦议院(Bundestag)和联邦参议院(Bundesrat)组成。联邦议院的法定议员人数为656人,每次选举后根据不同情况有所增减。每届联邦议院任期4年,届满

全部改选。联邦参议院实际上是各州政府代表组成的联邦参议机构,其议员不是由普选产生,而是由16个州的州政府任命其政府成员作为代表组成的。参议院现有席位共计68席。联邦德国议会大厦日本两院制◼日本国会(Congress)实行两院制,由众议院(HouseofRepre

sentative)和参议院(Senate)组成,两院议员均由民选产生。众议员选举按中选区制投票,每个选区产生3-5名议员。参议员则按地方选区制和全国选区制混合选举产生。目前的众议院共有511个议席,参议院设有252个议席。众议员

任期为4年,期满全部改选;参议员任期为6年,每3年改选其中的半数。日本国会大楼2007年4月12日,正在日本进行正式访问的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日本国会众议院发表演讲。日本国会大厦俄罗斯两院制◼俄罗斯联邦议会是俄罗斯联邦的代表机关和立法机关,由联邦委员会(FederalCouncil)和国家杜马(

NationalDyma)两院组成。联邦委员会是联邦议会的上院,共设178个席位,由俄罗斯每个联邦主体各派1名国家代表权力机关代表和1名国家执行权力机关代表组成。俄罗斯联邦国家杜马由450名代表组成,其中225名代表根据多数制原则产生,另外225名按比

例制原则产生。俄罗斯国家杜马办公楼和议事大厅议会称谓国家议会称谓下议院上议院美国国会众议院参议院英国议会平民院贵族院法国议会国民议会参议院德国议会联邦议院联邦参议院日本国会众议院参议院印度议会人民院联邦院俄罗斯议会国家杜马联邦委员会◼西方国家议会两院制的

组织特点◼(1)上议院议员的当选资格一般高于下议院议员的当选资格。◼(2)大多数国家的上议院议员非直接选举产生,而下议院议员一般按人口比例直接选举产生。◼(3)上院议员任期一般长于下院议员,而且实行定期部分改选。(二)代议机关的内部组织1、议会的主体——议员(Member

sofParliament)◼(1)议员的资格◼(2)议员的产生与任期◼(3)议员的权利和义务◼(1)议员的资格◼国籍限制例如:美国宪法规定,移民取得国籍后7年才能竞选众议员,9年后才能竞选参议员。◼职业身份限制为了保证议员不依附于政府行政、司法权力以及私人利益集团的压力,西方国家对

议员有职业资格要求和职业不相容要求的规定。◼其他条件限制大部分西方国家还规定精神病患者、无行为能力者、严重刑事犯罪者、被剥夺政治权利者等不得成为议员候选人。议员国家众议员参议员美国25岁30岁法国23岁35岁意大利25岁40岁俄罗斯21岁无限制年龄限制(2)议员的产生与任期

◼选举产生◼任命产生◼因特殊身份成为议员◼职位补缺☆议员的任期指议员当任职务的法定期限,并非担任议员的时间总长度。议员的任期(可连选连任,无年龄限制)议员任期国家众议院议员任期参议院议员任期美国2年(到期全

部改选)6年(每两年改选1/3)法国5年(到期全部改选)9年(每三年改选1/3)日本4年(到期全部改选)6年(每三年改选1/2)英国5年(因议会提前解散,任期届满的并不多)终身制德国4年(到期全部改选)由各州政府决定俄罗斯4年(到期全部改选,从第六届开始任期改为5年)由各联邦主体决定◼(

3)议员的权利和义务◼议员的权利A、基本权利B、议员的特权◼议员的义务其一,提案权,即议员向议会提出议案或建议并交议会审议的权利。其二,讨论和表决权。只有议员才可以参加立法讨论和表决。其三,质询权,即议员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在议会大会上向政府及其组成人员提出

询问和质询,要求后者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答复的权利。其四,巡视和调查权。即为了立法而查明事实真相,或对政府政策和行为进行监督,或让公众了解政府运作等原因而展开巡视和国政调查的权利。其一,言论免责权。其二,人身保护权。即议员非经议会批准不受逮捕或审判的司法豁免权利。其三,生活保障权,指议员享

有各种生活优惠待遇的权力,旨在使议员免予各种利诱,保持政治独立和清廉。议员享受的生活待遇主要包括薪水、各种岗位津贴以及各种工作待遇三大部分。其一,代表选民,向选民负责。其二,勤奋工作,遵守纪律。首先,议员必须出席议会会议,参加投票表决。其次,议员必

须遵守会议纪律,维护会议秩序。其三,不得兼任司法、行政及其他法律规定的职务。2、议会的领导机构和咨询机构◼(1)个人性质的议会领导机构◼(2)集体性质的议会领导机构◼(3)议会的咨询机构(1)个人性质的议会领导机构:议长A、选举B、由政府高级官员兼

任C、由国家元首任命D、轮流担任议长的产生方式◼议长的职权:对内:召集和主持议会;主持会议辩论;主持议会表决;在某些国家,议长有权主持制定议事规则,有权任命议会调查委员会、调解委员会和联合委员会的委员,有权任命议会工作人员。◼对

外:代表议会或议院进行活动◼(2)集体性质的议会领导机构(1)议院主席团(2)议长会议◼(3)议会的咨询机构(1)议会办公厅(2)元老委员会和顾问委员会◼3、议会的委员会制度◼(1)常设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2)临时委员会或特

别委员会◼(3)两院联合委员会◼(4)全院委员会◼(1)常设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常设委员会一般在每届新议会成立时组成,任期与议会一届任期或一届会期相同。◼常设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审议议案,并对政府行政部门的活动进行监督。◼常设委员会一般包括专门委员会和非

专门委员会两种。◼(2)临时委员会或特别委员会◼这是为处理某一具体问题而特别成立的委员会。它的作用仅限于在会议期间按照议院决议就某一专门议题或案件进行审理和调查。◼(3)两院联合委员会◼在两院制国家中,当议会需作出与两院有关的决定或审议与处理两院

意见不一致的议案时,往往成立特别的两院联合委员会。◼(4)全院委员会◼即由议会某一院全体议员组成的委员会,是企图使某一议案能比较迅速地获得通过的一种会议组织形式。◼特点:◼(1)全院委员会由其主席或副主席而非议长主持会议。◼(2)只讨

论某些特别事项或最有争议的议案。◼(3)全院委员会开会时的议事规则比较松散,无须采用严格的议院辩论规则。中国人大代表的产生、任期、权利与义务、作用◼1、全国人大代表的产生◼全国人大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特别行政区和解放军选出的代表所组成。因此全国人大代表,是由

上述选举单位产生的。各选举单位产生全国人大代表,又分为三种情况。◼2、全国人大代表的任期◼中国全国人大代表的任期,1954年宪法规定为每届4年,1975年宪法改为每届任期5年,1978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延续了这一规定。为了保证两届全国人大之间的衔接,现行宪法恢复了1954年宪法

的规定:全国人大任期届满的两个月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如遇到不能正常进行选举的情况,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推迟选举,延长本届全国人大的任期。但在非

常情况结束后一年内,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因此,全国人大代表的法定任期是5年,非常情况下可延长任期。◼3、全国人大代表的权利与义务◼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中国全国人大代表有下列权利:◼参加人大各种会议。◼依法提出议案。◼参加审议议案,制定和修改

法律。◼共同决定人事任免和重大问题。◼行使询问和质询权。◼中国全国人大代表享有下列特权:◼全国人大代表的人身自由受到法律的特别保护。◼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全国人大代表在执行代表职务时,享受所在单位的工资和其他待遇;无固定工资的代表执行职务时

,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贴;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时,享有时间、语言文字、生活习惯等方面的保证和便利。四、代议机关的职权◼西方各国议会职权的大小因各国政体的不同、议会的法律地位不同而有差别。一般来说,议会制共和国的议会职权大于总统制

共和国的议会职权;总统制共和国的议会职权又大于二元君主制国家的议会职权。◼立法权◼财政权◼监督权◼其他重要职权(一)立法权联邦制国家对联邦和州的立法权限的划分方式:◼(1)(如美国、瑞士)列举联邦的立法事项,将未列举的事项归属于各州,其目的是限制联邦的权力。◼(2)(如加拿大、澳大利亚)同时列举联

邦和州各自的立法事项,将未列尽的事项归联邦保留,因而偏向限制各州的权力。◼(3)(如德国、印度、俄罗斯)同时列举联邦和州的各自立法事项及其共同立法事项。提出法案审议法案通过法案公布法律立法程序1.提出法案◼有权提出法案的主体:(1)议员(2)议会中的委员会(3)国家元首(4)政府

(行政部门)(5)一定数量的公民◼此外,地方当局、法人公司、社会团体亦有权提出法案比较:中外有提案权的主体(国家级议会)西方国家:(1)议员(2)议会中的委员会(3)国家元首(4)政府(行政部门)(重要的提案主体)(5)一定数量的公民中国:(1)人大代表(30人联名)或一个代表团(2)全国人大各专

委会(3)全国人大主席团、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4)国务院2.讨论法案◼(一)程序一读通过、二读通过、三读通过等三种程序◼(二)常设委员会在讨论法案中的作用“行动中的议会”、议会中的“小议会

”◼(三)利益集团(或压力集团)及其院外活动主要目标:影响政府的决策影响立法的方式:(1)直接派代表出席议会委员会和小组委员会的听证会并作证。(2)同议员及其助手直接接触,设法争取议员的支持与合作。(3)积极支持本集团拥护的议员候选人

竞选,为其提供巨额竞选经费,以求得当选议员的事后回报。(4)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工具制造舆论,发动基层游说。(5)有的国家的压力集团还通过法院诉讼等方式,游说法院宣布某些立法违宪。3.通过法案★(一)以普通程序通过法律◼当赞成票与反对票相等时,有四种处

理方式:(1)视议案未能通过;(2)由议长投决定性一票;(3)留待下次会议决定;(4)抽签决定。◼2003年9月26日,德国联邦议院以多数通过了联邦政府的医疗改革方案。联邦议院主席蒂尔泽在联邦议院宣布了表

决结果。“议员票数,574,赞成票517,反对票54,弃权票3。法律草案通过。”❖联邦议院在两院制国家,议会通过法律时大致有以下六种不同方式:◼(1)法案先经一院通过,再交另一院通过,若两院意见不一致,则成立两院协商和调解委员会。(美国

)◼(2)下院拥有通过法律的决定权,上院只能对法律表示反对或拖延,但不能阻止法案通过。(英国)◼(3)法案必须两院通过,若两院产生分歧以至相互否决,法案只能在两院间往返。(法国)◼(4)下院权力大于上院,但上院可否决下院通过的某些议案。(德国)◼(5)法律必须两院通过,若众议院通过的议案先后两次遭

参议院否决,则解散两院,若新选举产生的两院仍不能达成协议,法案得以议会两院联席会议成员的绝对多数票通过。(澳大利亚)◼(6)若两院意见不一致,则成立两院调解委员会消除分歧,由下院对法案进行复审。(俄罗斯)★(二)在某些国家,议会通过的某些重要立法,

必须提交公民复决,即由公民(或国内某些地区的公民)通过投票直接对其表态并作出决定。◼公民复决的方式:◼(1)强制性公民复决;◼(2)有条件的或非强制性公民复决;◼(3)根据请求的公民复决或可选择的公民复决。◼西方国家议会对法律草案

的表决方法:公开表决秘密表决◼法律的公布“口袋否决”:在美国,如果总统收到法案10天之内不签署,而在这期间国会已休会,该法案即被否决。“口袋否决”既不需要理由,也不能被国会推翻,故实际上具有绝对否决性质。4.公布法律◼程序:◼期限:5.委托立法◼委托立法一般指立法机关

通过法定形式将某些立法权授予行政机关,行政机关须依据授权法制定具有和法律同等效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社会发展所需◼紧急状态所需(二)财政权◼概念:◼财政权(也称财政议决权或财政监督权):一般主要指议会审议和批准政府的财政预算和财政决算的权力,常常被形象地称为议会的“钱袋权”

或“管理国库的权力”。◼财政权的内容:批准政府的预算和决算◼财政预算:政府事先编制出某一期限内(通常为一年)国家收入和支出数额的方案,以得到议会的同意,这就是财政预算。◼财政决算:政府对上一个期限内政府收

入和支出的数额作出总结,并向议会报告,这就是财政决算。◼预算案的期限,一般以一年为期限,叫财政年度或会计年度。从西方各国议会行使财政权的实际情况看:A、在议会制国家,预算案只能由政府(内阁)提出。英国:议员不仅无权提出有关财政方面的议案,而且对政府提出的议案的修正案亦不得包含增

加财政支出或削减财政收入的内容。美国财政预算:二元结构B、在西方两院制国家,大多数下院享有审议财政议案的优先权。◼财政权作为西方各国议会共有的一种权力,是议会通过国家预算来监督政府的一种重要权力。表面上看,预算案仅规定政府经费收支,但事实上它体现出政府的施政方针。(三

)监督权◼监督权一般是指立法机关(议会)行使的除财政权以外的监督政府的权力,它主要包括质询权、倒阁权、调查权和弹劾权。1、质询权◼通常由议员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政府首脑或政府部长提出问题,要求解释、说明和答辩,即质询。◼质询

权是非总统制国家中议会对政府实行监督的一种重要权力。◼其作用在于:查明真相,要求政府对所质询之事作出真实而详细的答复;通过质询督促,迫使政府对需要从速解决的问题尽快采取行动。◼质询:A、口头质询B、书面质询◼质询作为议会监督政府的权力有其局限性。◼由于“3·11”西班牙连环爆炸案,2004年12

月12日,社会党领袖、时任政府首相萨帕特罗成为西班牙第一位受到议会质询的首相。◼2、倒阁权◼议会的倒阁权指在内阁制国家,内阁必须得到议会的支持和信任,若议会对内阁表示不信任,内阁必须总辞职或提请国家元首下令解散议会,重新举行大选,由新议会决定内阁的去留。◼倒阁权被认为是内阁

制国家议会监督政府最具有威胁性的一种手段。议会对政府(内阁)表示不信任,可以来用5种不同的方式:◼(1)议会拒绝通过政府提出的某一重要政策的议案;◼(2)议会否决政府就某一政策向议会提出的要求信任案;◼(3)议会通过对政府的“谴责决

议案”;◼(4)议会通过对内阁或内阁中某一成员的不信任案;◼(5)议会通过一项反对政府提案的反提案。◼限制议会的倒阁权A、法国B、英国张伯伦政府辞职下野卡拉汉内阁下野◼3、调查权◼议会的调查权一般指议会为了立法和监督政府的工作,组织专门机构对政府的行为进行调查的

权力。◼议会的调查权起源于瑞典的“督察专员制度”◼督察专员制度:根据瑞典宪法的规定,议会监察专员有权参加法院或行政机关的任何会议,取得任何机关的会议记录和其他文件;任何文件不得对监察专员保密;任何官员都有向监察专员提供消息和报告

书的义务,不得拒绝,否则要处以罚金或采取其他惩戒性措施。议会的调查权一般包括:◼(1)围绕行使立法权进行的调查;◼(2)选举调查;◼(3)针对政府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而进行的政治调查;◼(4)涉及国家机关侵犯公民权利问题的调查。◼调查方法

◼美国国会的调查权◼1946年国会改革法◼1978年《监察长法》◼伊朗门事件特别委员会调查◼伊朗门事件的主角诺斯上校在听证会上宣誓◼4、弹劾权◼弹劾一般指西方国家的议会对政府高级官员犯罪或严重失职行为

进行控告和制裁的一种制度。◼近代弹劾制始于14世纪的英国。◼美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等国仿效◼一般地讲,在内阁制国家,议会进行弹劾的对象限于总统和最高法院法官;◼在总统制国家(如美国),弹劾的对象可指“一切高级联邦官员”,包括总统、政府部长、最高法院法官、州长等。◼许多国

家规定,弹劾权不适用于军官和议员。军官犯罪,由军事法庭审理;议员犯罪,经议会同意后由一般司法机关审处。弹劾案的提出与审判,主要有以下七种方式:◼(1)议会下院提出弹劾案,上院进行审判。◼(2)两院中任何一院单独提出或由两院联席会议共同提出,由宪法法院审判。◼(3)两院共同提出,特别高等法院审判。

◼(4)由两院共同组成特别机构提出并进行审判。◼(5)由下院提出,普通法院审判。◼(6)韩国:由国会半数以上议员提出,2/3同意生效,宪法法院审判。◼(7)俄罗斯:弹劾总统的三步程序。《华盛顿邮报》记者卡尔-伯恩斯但和鲍勃-伍德沃德尼克松在为自己辩护克林顿逃过弹

劾劫2001年印尼总统瓦希德遭弹劾下台(四)议会的其他职权1、批准条约权◼批准条约权主要有两种不同的情况:◼(1)对外缔结一切条约必须经议会同意和批准方能生效。如美国、日本、英国等国。◼(2)对外缔结条约中,只有其中某些重要的条约或法律规定的某些方面的条约和协定,才须经议会

同意,如意大利、法国等。◼英国1993年《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美国◼行政协定代替国际条约◼起初,行政协定仅涉及对外邮政、商务和经贸等方面,一般不涉及至大政治事务,条约则用于解决重大问题。现在,行政协定的范围远远超出建国初期的界限。2、批准人事任免权◼议会批准人事任命权主要有两种方式

:(1)议会推荐某些官职候选人提交国家元首任命。如奥地利、比利时、荷兰等国。(2)议会直接批准或赞同政府对某些高级官员的任命。如日本、美国等国。◼美国◼批准官员任命:总统遵从所谓的“对参议员的礼貌”的宪法性惯例◼批准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任命◼一般来说,凡需议会批准任命的官

员,其免职也需议会的批准。◼1926年迈尔斯诉美国案(Myersv.UnitedState)◼1935年汉弗莱遗嘱执行人诉美国案(Humphrey’sExecutorv.UnitedStates)全国人大的职权◼现行宪法第六十二、六十三条分别列举的了全国人大的职权。概括起来

,可以归纳为最高立法权、最高任免权、最高决定权、最高监督权和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织与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织◼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委员长会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辅助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一是国家立法权。◼二是法律解

释权。◼三是监督权。◼四是决定权。◼五是任免权。◼六是参与全国人大的组织工作。◼七是全国人大授予的其他职权。五、代议机关的议事规则与程序(一)议会的会议◼议会的会议一般在一定期限内举行,议会只是在一定的会期中才具有议事和决策的能力。◼议会的会议一

般可分为常会(或称例行会议)和非常会议两种。◼常会◼非常会议◼议会的休会1.常会(例行会议)即定期召开的议会会议,是议会会议的主要形式和工作程序的基础。◼美国:会期始于1月3日,于7月31日休会。特殊情况下会期可延长。

◼英国:英国议会常会每年两次,第一次始于1—2月,终于7—8月;第二次始于10—11月,终于圣诞节前夕。每年召开常会的时间大约在8个月左右。◼日本:日本国会每年召开一次常会,始于12月,会期150天。◆法国:法国议会每年召开两次常会,第一次始于10月,会期80天;第二次始于4月,会

期不超过90天。比较:中外议会常会会期中国全国人大每年召开一次常会,会期基本上固定在每年的3月上旬(一般是3月5号),会期两周左右。2.非常会议指议会在常会会期之外,遇有特殊或紧急情况而召开的会议。3.议会的休会指议会的任何一院可以通过决议在会期中中止活动。议会

的休会有两种类型:一是自行休会,即议会因例假或某种需要可自行通过决议宣布中止开会若干天,一旦休会期满,议会应自动复会;二是被动休会,通常由国家元首提出或决定,但对国家元首行使休会权在程序上予以一定限制。4.议会的闭会指议会因会期届满或会期未满但任务已完成而闭会。有三种情形:一是自动闭

会(议会会期结束);二是被动闭会(一般由国家元首宣布);三是特别闭会。5.议会的解散属于议会闭会制度中被动闭会的一种方式。注意:议会的解散和换届不是一回事。(二)议会的议事规则◼议会议事规则是议会活动的“第一生命”。◼1.法定人数规则;◼2.会议公开规则

;◼3.一事不再议规则;◼4.议员在会议中发言不得追究规则;◼5.法案必须两院一致通过规则。中国人大的会议与议事规则◼中国全国人大的会期◼全国人大一年一个会期,会期较短,1989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会议于每年第一季度举行。此后,全国人大会议通常在每年三月上中旬举行,会期多为2-3周。与大多数国家议会的会期相比,中国全国人大的会期较短。◼全国人大的会议分为全国人大全体会议、主席团会议、代表团会议和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会议包

括委员长会议、常委会的例行会议和临时会议、常委会分组会议、联组会议。◼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议事规则◼全国人大的议事规则集中体现在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中。主要的议事规则有:◼议案的提出和审议。◼全国人大会议召集和表决的法定人数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议事规则主要体现在常委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中。主要的议事规则有:◼议案的提出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和表决的法定人数。六、中外代议制度比较分析◼1、中西代议制度的主要差异◼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

西方国家的议会制度,都是代议制度的具体形式,同属于民主制——间接民主制——代议制这一民主制度体系,它们有许多相同或相似的地方。但是,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西方国家的议会制度都是历史条件和现实因素作用的结

果,都是现实国家的一种政治制度,它们之间又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关于权力结构的差异◼关于组织结构的差异◼关于政党和代议机构关系的差异◼关于职权的差异◼关于代表和议员的差异◼权力结构指一个国家政治权力,即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关系及其构成形式。它实

质上是统治方法的制度化、法律化,集中地体现着一个国家的民主程度。◼中国人民代表大会按照“议行合一”原则设计的:◼第一,表现为由人民直接或间接选举的代表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国家行政、司法机关由代表机关产生,各自对国家权力机关负

责并受其监督。◼第二,表现为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不是同一机关,行政机关是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第三,表现为国家权力机关不与行政、司法机关分权,但在职能上存在分工,权力机关行使立法和监督的职能,行政机关担负行政管理职能,审判、检察机关分别担负审判和法律监督的职能。关于权力结构的差异◼西方国家

议会多实行两院制,分别由议长、议会委员会和议会党团等构成,名称不尽一致。◼内阁制国家下议院的地位和权力高于上议院,在总统制国家是同等的。◼这种由上、下两院共同行使议会权力的议会制,有利于互相制衡,保障立法、决策

合乎其国家利益。◼在当代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一院制。其内部结构分两个层次,代表大会下设常委会。◼这种把代议机构分为两个层次的权力组织,在西方国家议会中是没有的,是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个特点。◼它有利于避免牵掣干扰,克服两院制

的弱点,提高工作效率。关于组织结构的差异◼第一,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在中国共产党政治领导下活动,西方国家政党在议会中活动。◼中国坚持党对人大的政治领导,并建立了一套组织制度:◼一是在人民代表大会机关中建立党委;◼二是在常委会中建立党组。◼西方国家政党只能在议

会中开展活动,其作用发挥,主要是通过议会党团及其领袖实现:◼在议会中提出议案,负责推选本党在议会中干部,讨论本党在重要立法或其他重要事项的态度和策略,控制议会中党员思想和行动,协调意见和步调,实现本党利益。关于政党和代议机构关系的差异◼第二,中国共产党在人民代表大会中的领导地位是法定的

,西方国家政党是通过竞选在议会中取得领导地位。◼在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建立起来的,是先有中国共产党,党领导人民取得政权,然后建立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服从党的领导。◼在西方,特别是早期建立议会的国家,如英国、美国,是先有议会,后有政党。◼政党是在议

会派别斗争中孕育诞生的,从议会内走向议会外,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党的活动,并与议会选举联系在一起,从而形成了两党制或多党制的政党制度。◼政党的目的主要是通过竞选取得议会多数,由此掌握、控制政权,在议会中进行党的活动,否则,政党的作用就无从发挥。◼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和西方议会一般都拥有

立法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但在权力地位、具体内容和实现形式上,两者有很大的差异:◼第一,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与权力结构不同:◼中国宪法第57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整个国家权力纵向体系中,处于最高一级;

在中央一级国家权力体系中,处于首要的和全权的地位。◼西方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别由三个机关行使,相互制约,保持权力平衡,不存在“议行合一”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第二,权力范围不同。◼按照宪法和法律,中国人民代

表大会主要有四大职权:立法权、监督权、任免权和重大问题决定权;还赋予可以行使认为应该由它行使的权力。这是一项无限的权力,西方议会是没有的。关于职权的差异◼西方议会有财政权,是国会制约和监督政府的最重要的手段。◼中

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这一权力是薄弱的,应引起重视和加强。◼第三,权力规范与权力保障不同。◼从宪法规范看,全国人大是当代中国最高权力机关,拥有比西方议会更广泛职权,但缺乏保障机制。目前中国还没有真正建立起宪法监督机构和宪法监督制度。◼西方国家议会的基本功能是维护资产阶级

利益,但在行使某些职权(如立法权、财政权和监督权)的机制比较健全、完善。◼代表或议员把人民与国家联系在一起,是代议机构的组织细胞。◼没有代表或议员的作用,代议制民主就可能是虚构的。◼中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与西方国家议员相比,他们在资格、构成、产生、任期、特权与义务等

方面都存在差异。◼1、从资格来看,西方国家议员的基本资格是年龄、国籍和居住地的限制。◼在美国,众议员要求年满25岁,而参议员则必须年满30岁;众议员加入美国国籍要满7年,而参议员必须已满9年。英国、法国、日本等国都有类似规定。◼中国宪法规定凡年满18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关于代表和议员的差

异◼2、从构成来看,西方国家议员人数较少,是专门的、职业性的职务。◼以美国为例,众议员是435人(按各州人口比例选举产生),参议员是100人(按每州2人选举产生)。◼中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人数较多,而且多是兼职的。近3000人,是世界议会

之最。◼3、从产生来看,西方国家上议院议员产生有四种方式:一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如美国、日本;二是由间接选举产生,如法国;三是由任命产生,如德国;四是由世袭产生,如英国。下议院议员一般都按普遍、平等、直接原则,在议会选区竞选产生。◼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按省、自

治区、直辖市的人口比例分配名额,由间接选举和差额选举产生,其选举费用由国库开支。◼4、从任期来看,西方国家上议院议员一般为6年,下议院议员为2至4年。◼美国参议员任期6年,每届国会届满时改选1/3,众议员任期与国会任期相同,每两年

全部改选。◼在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每届任期5年。◼5、从特权来看,西方国家议员主要有三条:言论免责权(在议院内的发言免受追究);人身免捕权(在议院开会和往返途中不受逮捕);获得高报酬权。◼中国人大代表特权也有三条:人大

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非经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许可,不受逮捕或刑事审判;人大代表在执行代表职务时,有权依照法律享受国家给予的补贴和物质上的便利。◼中国人大代表和西方国家议员在特权上的差异,主要体现在获得报酬权上。◼6、从义务来看,西方国家议员大体有三条:◼忠于

宪法;遵守议院会议纪律和规则;财产公开,禁止受贿。◼中国人大代表义务有四条:◼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协助贯彻执行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保守国家机密;接受选民或选举单位的监督。◼主要差异:中国人大代表受

选民或选举单位监督罢免,西方国家议员独立行使职权而不受选民罢免。◼2、西方国家议会制度的发展变化◼西方国家议会制度自确立以来,经过了300多年的历史发展,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特别是20世纪以来,西方议会制度的变化尤其明显。这些变化主要表现在:◼议会地位

有所下降◼议会民主基础扩大◼议会制度不断改革和完善议会制度改革◼共同参与民主制;◼加强对政府的限制;◼内部改革。议会制度的基本特征◼本质特征是为资产阶级统治服务◼主要特征是分权与制衡◼议员大多是职业政客◼议会政治是一种金钱政治◼议会政治与政党政治融为一体◼在现代世界,

国家权力被划分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部分,存在三种国家机关,其关系模式不一样。◼西方国家议会与其他国家机关关系的突出特征:◼议会和行政、司法在地位上是平等的,彼此之间不存在直接命令与指挥的隶属关系,议会在实际上并不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议会只是国家的最高立法机关,掌

握国家立法权;也承担制约其他国家机关,特别是行政机关的功能。主要特征:分权与制衡◼在现代西方国家政治舞台上,活跃着两种人:由选举产生的党派政客和由任命而产生的职业官僚(“政客”和“官僚”在这里是从中性意义使用的)◼职业官僚是指那些在政府的行政部门工作

、处理具体和技术问题的官员,这些人通常由考选和委任产生◼政客则是指那些以从事政治为职业的人,这些人必须通过选举产生◼这两类人构成西方政治体制的基本要素,议员——职业政客制度是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独特产物议员:

大多是职业政客◼一位美国选举官员曾经说过:“金钱,是政治的母乳”。◼选举制度实质上是选举“金钱”的制度、选举“资本”的制度◼各资本财团通过提供大量竞选资金确保把自己的政治代表选入议会,议会的议席基本是大资产阶级政党所把持◼日本1974

年参议院选举,出现了“五当四落”的奇闻,即花5亿日元就当选,花4亿日元就落选。◼1978年法国立法选举,平均每个候选人的竞选费用将近13.2万法郎;美国近年的总统竞选,动辄就需几千万美元议会政治:金钱政治◼近现代国家政治是政党政治,

将政党与国家政权联系在一起的是议会。◼政党的职能或者最终目标就是夺取政权、保持政权或影响政权的活动,只有掌握政权才能实现本阶级或本集团的利益,因此议会成为他们斗争的主要场所之一。◼政党通过它在议会内的组织(议会党团),操纵或影响议会

活动,进而控制或影响政府的活动,实现党的纲领、政策以至具体目标。◼议会的全部活动,包括议会的组织,都是以政党为基础加以安排。◼西方国家把选举制、代议制、政党政治作为西方民主的三大支柱,其最终落脚点在议会,议会政治与政党政治合为一体

。西方国家议会政治与政党政治融为一体◼全国人大代表人民进行国家管理◼全国人大是议行合一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的代表来自人民◼全国人大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工作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主要特点◼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

力机关。”其他国家机关(包括国家主席)都由全国人大产生,对全国人大负责,接受它的监督。◼宪法规定全国人大有权罢免由它选举产生和决定的国家领导人(包括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中央军委主席等)。◼宪法并未赋予任何国

家机关有权解散全国人大。全国人大会议的召集(包括临时召集)和任期的延长都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务委员会决定。◼可见,中国的全国人大是名符其实的真正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权力来自于全国人民的委托,只对全国人民负责。全国人大是议行合一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与西方议员作为职

业政客不同,中国全国人大代表是非专职的(少数担任全国人大常设机关的组成人员除外)。◼全国人大代表通过选举产生,并不把政治活动作为自己的职业。◼全国人大代表都有各自的职业,绝大多数是来自各行各业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还有人民解放军代

表和各级国家机关干部。◼其中相当多是先进模范人物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全国人大的代表来自人民◼宪法没有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对中国全国人大的领导,但关于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的表述,使中国共产党以执政党的地位承担起具体的领导职责,但不是直接领导。◼党通过合乎法律的程序,将自己的政策、方针,通过全国人

大及其常委会体现在相关法律和决定中。◼党对全国人大的领导,是一种政治领导,是通过全国人大代表中的党员以代表身份的活动来实现的。◼在全国人大之外,中国存在一个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人

大在中共领导下进行工作◼3、中国人大制度的完善途径◼提高代表的素质与执政能力◼加强和完善全国人大常委会◼健全专门委员会体制◼加强财政审议权力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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