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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医学朱斌建急诊医学总论第一章急诊医学总论急诊医学总论急诊医学的概念急诊医学(emergencymedicine)是一门研究和处理各种急症、各种疾病的急性阶段和危重病人的临床医学。独立临床医学专业学科对急危病(症)、创伤、中毒、事故、
灾难等病人进行初步快速评估判断、急诊处理,达到挽救生命、减少伤残、缓解或消除痛苦的目标。包括现场急救、安全转运、院内急救、危重症监护。急诊医学总论•急诊医学专业的特点•危重复杂•急症和创伤常发生突然,病情危重及进展难以预
料;急性期应激反应强,代偿能力差•急诊强调救治“时间窗”的概念,实现早期目标治疗可获得更好的预后,提高抢救存活率,减少功能伤残(如最佳的溶栓时间)•早期有效纠正器官功能紊乱和失调状态,阻断病情恶化,在可逆阶段使组织结构损害和器官功能障碍得到控
制(如:心肺复苏4分钟内进行)•处置简捷•综合相关•从零乱复杂临床症状中,进行跨多学科专业的知识综合分析判断,把握影响生命指征稳定的根本点。避免先入为主,避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急诊对危重伤病的处理原则要求及时、简捷、有效;特别是可能快速引起生命危险的急症,应遵循相对固定的临床路径。强调遵循
循证医学的原则。急诊医学总论急诊医学的发展1979年在国际上正式列为一门独立临床医学专业学科。1980年卫生部颁发《关于加强城市急救工作的意见》,国家开始重视急诊学科的发展,各医院逐渐成立急诊科。1983年中国第一个急诊科的诞生。1983年北京协和医院院长陈敏章下令设立独立的急诊科,
邵孝鉷被任命为第一任主任,他也成为了我国急诊医学的创始人之一。1984年卫生部颁发《医院急诊科(室)建设的通知》,要求把急诊医疗管理提升到一个新水平。1986年卫生部《关于加强急救抢救和提高应急能力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急
救医疗法(草案)》(这个草案对我国急诊科的发展起了非常大的推动作用),要求县市以上地区必须成立急救医疗指挥系统、城市急救中心、医院急诊科(县乡急救室)实行三级急救医疗管理体系。1987年中华医学会急诊医学分会成立,1990年《中华急诊医学杂志》创刊,为急诊医学的学术研究和交流提供了更高更大的
平台。1995年——卫生部联合人事部正式批准急诊医学为一门独立的临床学科,并被确认为与内、外、妇、儿科并列的二级学科。2001年《河南省院前急救医疗工作管理办法(试行)》。2003年“非典”肆虐,急诊急救工作得到重视。课程开设、人才培
养走向正规。2007年《郑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规定》。2009年卫生部颁发《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实行)》要求二三级医院必须有急诊科。并且明确了急诊科建设的标准。2011年10月26日——卫生部急诊医学质控中心正式成立,旨在确保医
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规范急诊科流程标准化建设。2014年1.1《郑州市社会急救医疗条例》正式实施。急诊医学总论中国急诊医学发展的三个阶段一、草创期(1983年-1986年)标志性事件:1983年,中国第一个完全独立建制的急诊科在北京协和医院成立。1986年5月
,全国急诊医学会成立,从学术上确立了急诊医学的学科地位。特点:急诊不被承认为专业;急诊工作由相关专业承担;无院外急救系统。二、平稳发展期(1987年-2003年)标志性事件:2003年SARS肆虐,向急诊医学工作提出了严峻挑战和新的发展机遇。特点:急诊成为独
立专业;具有相关理论体系;有自己的学术组织;无成型的住院医师培训体系;未形成亚专业;受到其他专业歧视;从业人员非专业出身。三、高速发展期(2003年-至今)特点:具有成熟专业的一切特点;已经形成亚专业;有规范的住院医师培训体系;与其他专业地位平等;得到同行和患者认可;具有
成熟专业所具有的一切学术组织。急诊医学总论急诊医疗服务体系EMSS由院前急救prehospitalemergency、医院急诊科诊治emergencydepartment、危重症监护病房救治intensivecareunit组成。•院前急救•院内急诊•危重病监护急诊医
学总论一、院前急救•1.现场生命支持,快速对症处理稳定病情和安全转运•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灾难事故紧急医疗救援•3.重大集会和活动中承担意外救护•4.联络急救中心、医院和行政部门的信息枢纽•5.对公众进行急救知识普及培训急诊医学总论院前急
救的技术指标•需求•院前急救需求医疗救援和社会公共救助的尴尬,突出人道主义强调履职尽责。考量政府职能。(无主病人处理)•时间•效果•急救反应时间•现场抢救时间•急救转运时间•院前急救效果1、院前急救指挥系统2、急救反应时间3、急救设施4、急救人员能力和技术水平5、疾病状况•院前急救技术指标的评
价可控制急救医疗服务质量急诊医学总论院前急救支撑条件1、通讯指挥系统:要求120信息畅通准确,组织有力。2、运输:救护车、火车、飞机、轮船。要求快捷安全。3、医疗支持:医护人员(3年以上临床医疗工作经验持急诊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注册医师,3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
经验持急诊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急诊护士)技术熟练、医疗设备(抢救器材和药品)完备精良。急诊医学总论院前急救的几个要素院前急救是对各种急症、创伤、中毒、事故、灾难等急危重病人进行医疗呼救、现场紧急处理、转送医院及途中救护的总称。时间:从发现患者到送入急诊科前,包
括现场和转运途中。地点:院外和院内非正常发病现场对象:急救病人、急诊病人、灾难病人、预想病人。急救医护人员的职责:1、担当起组织者、指挥者、实施者的角色(现场急救、转送医院、途中监护、协调现场和请求增援)。2、分秒必争全面
救治。3、病人或病情知情人联络沟通。急诊医学总论院前急救急救电话:120中国大陆911美国999香港000澳门119台湾中国大陆120119110122四号联动急救电话记录:1、清楚、准确、精炼、专业。2、接电话时间、出车时间(3分钟)。3、呼救人姓名、电话、
关系。4、现场地点、周围标志性建筑、最佳路径。5、伤病人尽可能的病情描述。6、其他特殊说明。急诊反应时间:接急救电话到急救现场。市区15分钟、郊区30分钟。急诊医学总论院前急救的特点1、突发性:2、紧迫性:保命第一,
分秒必争3、艰难性:道路、环境、空间等。4、复杂性:时间紧、资料少、评估快、处理急,使原本就有不同程度风险的医疗措施很容易成为高风险的医疗行为。5、灵活性:就地取材、多措并举、杜绝死板、抢抓时机。6、对症性:不求治愈、争取时间、稳定病情、快速转运。例如休克病人快速扩容稳定血压,
骨折病人固定为主不求复位。7、体力性:旺盛的精力、良好的体力。8、应变性:考量智慧、业务水平、职业责任心。9、涉法性:患者疑涉案、传染病、灾伤、中毒、纠纷等,注意隐私保护、现场及证据保护、及时上报执行、客观真实记录。面对新闻记者、
警察、律师、利益双方等掌握接受采访咨询技巧。10、社会性:动用一切力量,确保救治效果。急诊医学总论院前急救的原则目标最大努力挽救生命,最大可能减少致残,最大限度减少痛苦,最好效果转运到院。要求争分夺秒抢
救病员,又要保证自身安全。积极采用一切手段,措施得当技术规范。原则一:先排险后施救。避免错乱保证安全脱险、安放、减少再伤原则二:先重伤后轻伤。先急后缓先近后远原则三:先施救后转运。黄金施救稳定病情分类分流(轻中重
死亡)原则四:急救呼救并重。分工协作灵活操作伤病情评估:有无意识、呼吸循环是否存在、重点脏器部位检查及处理。快速。熟练掌握急救技术:心肺复苏,止血、包扎、固定、搬运等技术。急诊医学总论河南省院前急救医疗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院前急救医疗管理,提高
对急、危、重伤病员的救治能力,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河南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院前急救医疗,是指对急、危、重伤病员在事发现场及转运(送)医疗机构过程中的紧急医疗救护。第三条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的院前急救医疗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第四条院前急救
医疗工作应当按照统一受理、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的原则,根据伤病员情况,实行就急、就地、就近救护,保证急救工作高效、快捷、及时。急诊医学总论河南省院前急救医疗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规划设置第五条建立市、县院前急救医疗网络。各市院前急救医疗网络
由“120”急救指挥中心、急救中心、急救站组成;各县(市)院前急救医疗网络由“120”急救指挥中心、急救站组成。第六条急救中心作为院前急救医疗的专业医疗机构,由省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初审后报省卫生厅审批。急救中心不得重复设置。第七条
急救站由省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依照国家和省卫生厅的有关规定审批。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省直医疗单位和中央驻豫单位、部队及企事业医疗机构纳入当地院前急救医疗网络。医疗机构申请设置急救站,加入当地院前急救医疗网络,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符合卫生部颁
布的《急救中心、急救站基本标准》,不独立设置急救站。第八条“120”急救指挥中心的职责是:(一)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本地“120”呼救的受理工作。(二)负责全市(县)院前急救医疗的指挥和调度工作,并
做到以缩小急救辐射半径、加速急救反应为目标;以方便、快捷、有效、系统地救治患者为目的,合理利用有限的卫生资源,更好地服务于病人。(三)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加强与院前急救医疗网络成员单位的密切联系和沟通,虚心听取网络成员单位及广大群众的意见,并公布监督电话。
(四)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的急救通讯网络,保障畅通,科学处理和贮存院前急救信息。(五)建立统计报告等制度,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送院前急救动态资料。(六)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负责任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
者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第九条急救站(中心)的职责是:(一)服从“120”急救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调度,及时出诊。(二)实行院前出诊负责制,负责做好接诊病员的救治工作。(三)接诊和转运过程中,如患者指定医院,应当尊重病
人意愿。(四)开展急救技能培训,努力提高急诊急救水平。(五)急救中心应积极承担对当地急救站的急救援助和技术指导任务。急诊医学总论河南省院前急救医疗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三章执业管理第十条急救站(中心)应当实行首诊负责制和二十四小时应诊制,并组建院前急救医疗队,制定急救医疗预案。各急救
站(中心)要注重院前急救与院内抢救的有机结合,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服务标准,规范病人的转运接收,做好延续治疗和专科治疗工作努力提供全程优质服务。第十一条各急救站(中心)应按照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配置院前急救医疗药械、
设备及通讯设施,要及时保养、维修和更新。第十二条各省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应配备急救指挥车,各急救站(中心)应配备适量救护车。急救指挥车和救护车应当设置统一的通讯设备、灯具、警报器和医疗急救标记及相应的急救设
备、设施。各急救站(中心)应当保证值班救护车车况良好,在接到呼救信息后,必须立即派出救护车。值班救护车应当专车专用,不得执行非急救任务。第十三条各市、县(市)急救指挥中心和各急救站(中心)应当执行统计报告制度,按规定做好急救医
疗资料的登记、汇总、统计、保管,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送急救动态信息。第十四条各急救站(中心)应按规定配备固定编制的人员,充实技术骨干,独立值班的急救医师必须具有三年以上、急救护士必须具有两年以上临床实践经验,责任心强,技术熟练,服务态度好。急诊进修医师
和实习医生不得单独值急诊班。第十五条各急救站(中心)要严格贯彻执行《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及省卫生厅有关急诊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注重急诊抢救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技术水平。第十六条各急救站(中心)在院前急救医疗
工作中,发现伤病员涉嫌犯罪的,应做好记录并及时通知当地公安机关。第十七条各急救站(中心)必须服从急救指挥中心的指挥、调度,医务人员必须对急、危、重伤病员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第十八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积极争
取当地政府支持,加强急救网络的基础设施建设、人员培训和车辆、器械、通讯设备的配置等。第十九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急诊急救工作的监督管理,对在院前急救医疗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个人应给予表彰、奖励。急诊医学总论河南省院前急救医疗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二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河南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一)各急救站(中心)不执行首诊负责和二十四小时应诊制度的。(二)未按规定配置、保养、维修和更新院前急救医疗药械、通讯设备的。(三)不执行院前急救医疗统计报告制度的。(四
)各急救站(中心)拒绝急救指挥中心的调度、指挥或拒绝抢救和收治急、危、重伤病员的。(五)动用值班救护车执行非急救任务或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派出救护车的。(六)未取得医师、护士执业资格从事急诊急救工作的。(七)不执行急救医务人员岗前培训制度或独立
值班的急救医师、护士临床实践年限不符合规定的。(八)延误急、危、重伤病员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第二十一条未经批准擅自刊播急救医疗服务广告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河南省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河南省卫生厅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
日起施行。二00一年一月十日急诊医学总论二、急诊科emergencydepartment•作为医院医疗的第一线,承担24小时不间断各类伤、病员的急诊和紧急救治最重要、最复杂的中心环节,要求以最少的临床资料
、最短的时间内用最简单有效的措施果断做出正确处理•医院急诊的能力及质量是医院管理、医护人员素质和急救技术水平的综合体现急诊医学总论急诊遵循的流程快速走近病人询问发病情况、既往病史、相关伤病部位查体、必要辅助检查,对以上临床资
料综合分析,必要的鉴别诊断,根据呼吸、血压、脉搏、体温、意识等情况快速判断病情,首先确定生命体征是否平稳确立抢救生命为根本原则。如有生命危险立即抢救。在繁乱复杂的急救环境中敏锐把握威胁生命的症状体征及理化指标的细
微变化,迅速评估病情,果断实施救治措施。救治中继续观察病情变化、重复评估治疗效果。提醒:注意现场自身安全的保护。1、1990年7月21日李九武烈士触电身亡事件2、电厂触电抢救事件3、尊重病人隐私、撇开纠纷冲突、忠实事实真相、履行法律义务。急诊医学总论患者病情轻重缓急分5类
•(criticalpatient)•(acutepatient)•(emergencypatient)•(non-emergencypatient)•5~10分钟内接受病情评估和急救措施•30分钟内急诊检查及急诊处理•30分钟至1小时予急诊处理•可根据当时急诊抢救情况•适当延时给予诊治
•(fatalpatient)•刻不容缓地立即抢救,心肺复苏•生命垂危患者(病危)•有致命危险危重者(病重)•暂无生命危险急症者(急症)•普通急诊患者(急诊)•非急诊患者(平诊)急诊医学总论急诊“救人治病”原则•病因•治疗确定诊断抢救黄金时间繁杂的检查和诊断过程会造成时间浪费,强调救人优先。
强调灾难条件下,先使伤员脱离危险环境,再进行必要急救。急诊医学总论急诊患者的流向•1、急诊处理离院•2、急诊留观(2009年卫生部《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急诊患者留观时间原则上不超过72小时。三级医院一般不超过48小时,二级医院不超过72小时
)•3、EICU•4、急诊手术•5、转院(专科医院或上级医院)强调:急诊科不是简单的分诊台!急诊医学总论急诊科建设和职能1、急诊科emergencydepartmentED建设要求区域独立、布局合理、设施齐备、人员固定2、急诊科职能:急症处理、危重症监
护、分流病人、急救会诊指挥调度具体遵照《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急诊医学总论《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急诊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促进急诊医学的发展,提高急诊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第二条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急诊科按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第三条急诊科是医院急症诊疗的首诊场所,也是社会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急诊科实行24小时开放,承担来院急诊患者的紧急诊疗服务,为患者及时获得后续的专科诊疗服
务提供支持和保障。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急诊科的指导和监督,医院应当加强急诊科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急救能力和诊疗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急诊医学总论《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第二章设置与运行第五条急诊科应当具备与医院级别、功能和任
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药品和技术力量,以保障急诊工作及时有效开展。第六条急诊科应当设在医院内便于患者迅速到达的区域,并临近大型影像检查等急诊医疗依赖较强的部门。急诊科入口应当通畅,设有无障碍通道,方便轮椅、平车出入,并设有救护车通道和专用停靠处;有条件的可分设普通
急诊患者、危重伤病患者和救护车出入通道。第七条急诊科应当设医疗区和支持区。医疗区包括分诊处、就诊室、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和观察室,三级综合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综合医院应当设急诊手术室和急诊重症监护室;支持区包
括挂号、各类辅助检查部门、药房、收费等部门。医疗区和支持区应当合理布局,有利于缩短急诊检查和抢救距离半径。第八条急诊科应当有醒目的路标和标识,以方便和引导患者就诊,与手术室、重症医学科等相连接的院内紧急救治绿色通道
标识应当清楚明显。在医院挂号、化验、药房、收费等窗口应当有抢救患者优先的措施。第九条急诊科医疗急救应当与院前急救有效衔接,并与紧急诊疗相关科室的服务保持连续与畅通,保障患者获得连贯医疗的可及性。第十条急诊科应当明亮,通风良好,候诊区宽敞,就诊流程便捷通畅,建筑格
局和设施应当符合医院感染管理的要求。儿科急诊应当根据儿童的特点,提供适合患儿的就诊环境。第十一条急诊科抢救室应当临近急诊分诊处,根据需要设置相应数量的抢救床,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抢救室内应当备有急救药品、器械及心肺复苏、监护等抢救设备,并应当具有必要时施行紧
急外科处置的功能。第十二条急诊科应当根据急诊患者流量和专业特点设置观察床,收住需要在急诊临时观察的患者,观察床数量根据医院承担的医疗任务和急诊病人量确定。急诊患者留观时间原则上不超过72小时。第十三条急诊科应当设有急诊通讯装置(电话、传呼、对讲
机)。有条件的医院可建立急诊临床信息系统,为医疗、护理、感染控制、医技、保障和保卫等部门及时提供信息,并逐步实现与卫生行政部门和院前急救信息系统的对接。急诊医学总论《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第三章人员配备•第十四条急诊科应当根据每日就诊人次、病种和急诊科医疗和教学
功能等配备医护人员。•第十五条急诊科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门训练,掌握急诊医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医护人员。•第十六条急诊科应当有固定的急诊医师,且不少于在岗医师的75%,医师梯队结构合理。•除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师外,急诊医师应当具有3年以上临床工作
经验,具备独立处理常见急诊病症的基本能力,熟练掌握心肺复苏、气管插管、深静脉穿刺、动脉穿刺、心电复律、呼吸机、血液净化及创伤急救等基本技能,并定期接受急救技能的再培训,再培训间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第十七条三级综合医院急诊科主任应由具备急诊医学副高以上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担任。二级综合医院的急诊科主任应当由具备急诊医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担任。•急诊科主任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行政管理工作,是急诊科诊疗质量、病人安全管理和学科建设的第一责
任人。•第十八条急诊科应当有固定的急诊护士,且不少于在岗护士的75%,护士结构梯队合理。•急诊护士应当具有3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经规范化培训合格,掌握急诊、危重症患者的急救护理技能,常见急救操作技术的配合及
急诊护理工作内涵与流程,并定期接受急救技能的再培训,再培训间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第十九条三级综合医院急诊科护士长应当由具备主管护师以上任职资格和2年以上急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的护士担任。二级综合医院的急诊科护士长应当由具备护师以上任职资格和1
年以上急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的护士担任。•护士长负责本科的护理管理工作,是本科护理质量的第一责任人。•第二十条急诊科以急诊医师及急诊护士为主,承担各种病人的抢救、鉴别诊断和应急处理。急诊患者较多的医院,还应安排妇产科、儿科、眼科、
耳鼻喉科等医师承担本专业的急诊工作。•第二十一条急诊科可根据实际需要配置行政管理和其他辅助人员。急诊医学总论《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第四章科室管理•第二十二条急诊科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相
关诊疗技术规范、操作规程,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及医疗安全。•第二十三条急诊科应当根据急诊医疗工作制度与诊疗规范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急救诊疗工作。急诊实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急诊患者,对危重急诊患者按照“先及时救治,后补交费用”的原则救治,确保急
诊救治及时有效。•第二十四条急诊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分诊程序及分诊原则,按病人的疾病危险程度进行分诊,对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患者应当立即实施抢救。•第二十五条急诊科要设立针对不同病情急诊病人的停留区域,保
证抢救室危重病人生命体征稳定后能及时转出,使其保持足够空间便于应对突来的其他危重病人急救。•第二十六条急诊科内常备的抢救药品应当定期检查和更换,保证药品在使用有效期内。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
理。•第二十七条急诊科应当对抢救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合理摆放,有序管理。•第二十八条急诊科医护人员应当按病历书写有关规定书写医疗文书,确保每一位急诊患者都有急诊病历,要记录诊疗
的全过程和患者去向。•第二十九条急诊科应当遵循《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及手卫生规范,并对特殊感染病人进行隔离。•第三十条急诊科在实施重大抢救时,特别是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群体灾害事件时
,应当按规定及时报告医院相关部门,医院根据情况启动相应的处置程序。•第三十一条医院应当加强对急诊科的质量控制和管理,急诊科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科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第三十二条医院及医务管理部门应当指定专(兼)
职人员负责急诊科管理,帮助协调紧急情况下各科室、部门的协作,指挥与协调重大抢救和急诊患者分流问题。•第三十三条医院应当制定主要常见急危重症的抢救流程和处置预案,做到急诊科抢救关键措施及相关医技等科室支持配合有章可循。各类辅助检查部门应当按规定时间出具急诊检查报告,药学等部门
应当按有关规定优先向急诊患者提供服务。•第三十四条医院应当建立保证相关人员及时参加急诊抢救和会诊的相关制度。其他科室接到急诊科会诊申请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急诊会诊。•第三十五条医院应当建立急诊病人优先住院的制度与机制,保证急诊处置后需住院治疗的患者能够及时收入相应的病房。•第三
十六条医院应重视对急诊科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急诊科的安全巡视,保证急诊科正常工作秩序。•第三十七条医院应当根据急诊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对急诊科医务人员在职称晋升和分配政策方面给予倾斜。急诊医学总论《急诊科
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第五章检查评估•第三十八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设置急诊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急诊科进行检查指导与质量评估。•第三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急诊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开展的对急诊
科的检查指导和质量评估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不得提供虚假材料。••第六章附则•第四十条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地区,急诊医师应当经过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第四十一条承担核辐射及化学中毒等患者救治任务的急诊科,应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相应防护设备和物品。•第四十二条纳入院前急
救网络并承担院前急救任务的急诊科,还应按规定配备相应的人员、车辆、设备和装置,按院前急救有关规定管理。•第四十三条设置急诊科的专科医院和其他类别医疗机构参照本指南进行建设和管理。•第四十四条本指南由卫生部负责解释。•第四十五条本
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1..急诊科仪器设备及药品配置基本标准•2.急诊医师、护士技术和技能要求•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五日急诊医学总论急诊科仪器设备及药品配置基本标准•一、仪器设备•心电图机、心脏起搏/除颤仪、心脏复苏机、简易呼吸器、呼吸机、心电监护仪、负压吸引器(有中心负压吸引可不配
备)、给氧设备(中心供氧的急诊科可配备便携式氧气瓶)、洗胃机。三级综合医院还应配备便携式超声仪和床旁X线机。有需求的医院还可以配备血液净化设备和快速床旁检验设备。•二、急救器械•一般急救搬动、转运器械,各种基本手术器械。•三、抢救室急救药品•心脏复苏药物;呼吸兴奋药;血管活性药、利尿及脱
水药;抗心律失常药;镇静药;止痛、解热药;止血药;常见中毒的解毒药、平喘药、纠正水电解质酸碱失衡类药、各种静脉补液液体、局部麻醉药、激素类药物等。急诊医学总论急诊医师、护士技术和技能要求•一、急诊医师应掌握的技术和技能•
(一)独立处理各种急症(如高热、胸痛、呼吸困难、咯血、休克、急腹症、消化道大出血、黄疸、血尿、抽搐、晕厥、头痛等)的初步诊断和处理原则;•(二)掌握下列心脏病和心率失常心电图诊断:室颤、宽QRS心动过速、房室传导阻滞、严重的心动过缓等;•(三)掌握创伤的初步诊断
、处理原则和基本技能;•(四)掌握急性中毒的诊断和救治原则;•(五)掌握暂时未明确诊断急危重症的抢救治疗技能;•(六)能掌握心肺脑复苏术,气道开放技术,电除颤,溶栓术,动、静脉穿刺置管术,心、胸、腹腔穿刺术,腰椎穿刺术,胸腔闭式引流术,三腔管放置术
等;•(七)熟练使用呼吸机,多种生理监护仪,快速床旁检验(POCT)技术、血糖、血气快速检测和分析等。•二、急诊护士应掌握的技术和技能•(一)掌握急诊护理工作内涵及流程,急诊分诊;•(二)掌握急诊科内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原则;•(三)掌握常见
危重症的急救护理;•(四)掌握创伤患者的急救护理;•(五)掌握急诊危重症患者的监护技术及急救护理操作技术;•(六)掌握急诊各种抢救设备、物品及药品的应用和管理;•(七)掌握急诊患者心理护理要点及沟通技巧;•(八)掌握突发事件和群伤的急诊急救配合、协调和管理。急诊医学总论•第一章绪论:沈洪三、危重
病监护危重病监护(criticalcare)在急诊抢救区内具有完备抢救和监护的功能,即抢救床单位有完备监护设备,能进行生命及器官功能有效支持.在严重伤病发生后的“黄金时间”内给予及时恰当的救治。要求从事危重病监护医护人员较内、外科人员有更全面的知识技
能从而更有效地处理危重患者。急诊医学总论急危重症患者特点•心肺复苏后生命指征不稳定,需要持续循环、呼吸支持•病情垂危已不能搬动、转运•只需要短时间监护救治即可治愈,无需住院治疗•其他专科难以收住院的危重患者•急诊危重症患者特点急诊医学总论教
学安排1、急诊医学总论(院前急救的呼吸循环支持放在心肺脑复苏部分,创伤急救单列)12、心肺脑复苏13、急诊室常见症状高热、咯血、胸痛、急腹症、晕厥、头痛、抽搐等初步诊断和处理原则24、常见内科急危重症25、常见外科急危重症26、
创伤急救掌握创伤的初步诊断、处理原则和基本技能17、掌握急性中毒的诊断和救治原则1急诊医学总论急诊医学基本知识、急诊中的人文医学、急诊中的规章法理、急诊处理的综合思维及诊疗方法。授之以渔。“有时,去治愈;常常,去帮助;总是,去安慰。”——特鲁多美国的一位
医生,墓碑在纽约东北部的撒拉纳克湖畔。急诊医学总论谢谢急诊医学总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