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说明】中药制剂质量标准的制定课件_2.ppt,共(66)页,2.316 MB,由小橙橙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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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制剂质量标准的制定1本章目的要求★掌握中药制剂质量标准的内容和制定方法。▲熟悉质量标准研究程序。●了解制定质量标准的目的、意义和原则。2第一节概述中药制剂质量标准是国家各级药政管理部门对中药制剂的质量及检验方法所作的技术规定,是中药制剂生产、经营、使用、检验及监督管
理部门应共同遵循的法定依据,以确保用药的安全有效。凡正式批准生产的中药制剂均应制定质量标准。3质量标准的特性:药品质量标准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同时,本身还应具有权威性、科学性和进展性三大特性。只有国家药品标准才最具权威性。4第二节药品质量标准分类药品质量标准国家
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药品质量标准是由许多项目的质量要求、质量指标及其分析方法所组成的一个整体。根据使用和生产的广泛性及成熟度,药品质量标准可分为:5一、国家药品标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所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简称《中
国药典》)和药品标准(又称局(部)颁标准)为国家药品标准,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中国药典》和局(部)颁药品标准由国家药典委员会编纂出版,经国务院批准后,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执行(原由卫生部颁布
执行),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法律的约束力。6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新药研究的不同阶段也必须制定相应的质量标准,这些标准主要包括:1.临床研究用药品质量标准新药完成临床前的所有研究工作后,在临床研究前,必须先获得药政管理部门批准或认可的一个临时性的质量标准,即临床研
究用质量标准,以控制其内在质量,这对保证临床试验的安全、有效以及得出正确的临床试验结果具有重要意义,也为日后正式生产后的质量评价及正式标准的制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72.暂行或试行药品质量标准新药经批准
后,其质量标准为试行标准。批准为试生产的新药,其标准试行期为3年,其它新药的标准试行期为2年。3.正式的药品质量标准新药的试行质量标准期满,生产单位提出转正申请,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局审核批准,确认该药品安全、有效、稳定、可控后,其质量标准转为正式国家标准。8二、地方药品标准《中国药典》与局(部)颁标准中所载的品种往往不能满足各地区对药品生产、供应、使用等需要,因此,对国家药品标准以外的,在本地区使用较广,疗效较好,质量可控的药品,各省
、市、自治区药政管理部门可制定并颁布执行地方药品标准,作为对国家药品标准的补充。地方药品标准在本地区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等具有法律的约束力。9三、企业药品标准药品生产企业在执行各级法定标准的同时,自己根据需要所
制定的质量标准,在企业内部执行,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对外往往是保密的。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检验方法尚不成熟,但能达到某种程度的质量控制;二是企业为创造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在法定质量标准中增加了一些检验项目或提高了限度标准,即高于法定标准的要求。10第三节中药制剂质量
标准制定一、制定中药制剂质量标准的前提制定中药制剂质量标准的前提是:处方组成固定,原料质量稳定,制备工艺确定。11二、制定中药制剂质量标准的原则制定中药制剂质量标准必须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充分体现药品质量标准“安全
有效,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三、中药制剂质量标准研究一般程序和要求按照现行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要求,该做的一项不能少,无需做的一个不要多。12中药制剂质量标准研究的一般程序和要求是:1.熟悉有关
法规,依据法规制定研究方案。2.查阅有关资料。3.实验研究。4.制定并起草质量标准草案及质量标准草案起草说明书。13➢草案内容和格式可参照现行版《中国药典》一部同类制剂的内容和格式。➢纳入质量标准中的方法应有足够的准确性、灵敏性、专属性、重现性和可操作性。➢限度的制定既要以
化学实验为基础,又要与药效学研究和临床试验结合起来综合考虑。➢质量标准中的文字表述应准确无误,简明易懂,逻辑严谨,避免产生歧义或无法理解。➢必须编制中药制剂质量标准草案起草说明书,以对质量标准的正文起解释、说明作用,起草说明书的项目与质量标准正文一一对应。14四、中药制剂质量标准主要内容中药制
剂质量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名称、处方、制法等十余项,具体要求和格式可参照现行版《中国药典》。现将中药制剂质量标准的主要内容分别介绍如下。(一)名称包括中文名、汉语拼音。按《中药新药命名的技术要求》,对中药新药进行命名,力求明确、简短、科学,避免乱用容易
误解或混同的名称,不应与已有的药品名称重复。一般不起商品名,以免一方多名,影响临床用药。15(二)处方1.成方制剂应列处方,单味制剂为单一药味,故不列处方,而在制法中说明药味及其份量;制剂中使用的药引、辅料及附加剂一般不列入处方中
,在制法中加以说明。2.处方中的药味名称,凡国家标准已收载的药材,一律采用最新版国家标准规定的名称。地方标准收载的品种与国家药品标准名称相同而来源不同的,应另起名称;地方标准收载的品种与国家药品标准名
称不同而来源相同的,应采用国家药品标准的名称。国家药品标准未收载的药材,可采用地方标准收载的名称,但应注明出处。163.处方中药味的基源均应符合各药材质量标准的规定。药味的排列次序应根据中医理论,按“君、臣、佐、使”顺序排列,书写从左到右,然后从上到下。4.处方中药材不注明炮制规格的,均指净药材(
干品);处方中药材属炮制品的,一般用括号注明,与药典方法不同的,还应另加说明;某些剧毒药材生用时,冠以“生”字,以引起重视。5.处方中各药味的量一律用法定计量单位,重量以“g”为单位,容量以“ml”为单位;全处方量应以制成1000个最小制剂单位为准
,如液体制剂为1000ml;片剂为1000片;颗粒剂为1000g;胶囊剂为1000粒。17(三)制法1.在质量标准的制法项下,可根据优选出的制备工艺写出简明的工艺全过程,对质量有影响的关键工艺应列出控制的技术条件和工艺参数,如时间、温度、pH值等。2.制法应写明制剂工艺的全过程
,但只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又不宜规定得过细,以免不切合生产实际。3.属于常规或《中国药典》已规定的炮制加工品,在制法中无需叙述其具体的炮制方法,特殊的炮制加工品可在附注中叙述。184.制法中药材的粉末用“粗粉”、“中粉”、“细粉”、“
极细粉”等表示,不列筛号。5.一般一个品名收载一个剂型的制法,但蜜丸可并列收载水蜜丸、小蜜丸与大蜜丸;制备蜜丸的炼蜜量要考虑各地气候、习惯等不同,应规定一个幅度,但此幅度不应过大,以免影响用药剂量。6.单味制剂如取原料直接打粉或直接投料,按常规方法制作,无需经过各种处理的,可不列制法,如珍
珠粉胶囊。19(四)性状任何一个中药制剂,只要处方组成、原料质量和制备工艺确定不变,其成品必定有其固有的性状特征。中药制剂的性状主要包括形状、大小、质地、气味、色泽、味道等。性状项下的内容是根据多批样品的共同特征进行制定的。20➢性状项应按除去内包装后的颜色、外形、气味等依次进行描述;➢
片剂、丸剂如有包衣的还应描述除去包衣后的片芯、丸芯的颜色及气味等;丸剂如用朱砂、滑石粉或煎出液包衣,应先描述包衣色,再描述除去包衣后丸芯的颜色及气味等;➢硬胶囊剂应写明除去胶囊后内容物的色泽、形态等;➢有些中药制剂在性状项下还规定了一
些物理常数,如折光率、比旋度、相对密度等。21➢制定质量标准的性状项应以中试或大生产样品为依据,并至少观察3~5批样品,根据这3~5批样品的实际性状进行客观的描述;➢有的中药制剂在贮藏期间颜色会发生改变,因此可根据实际观察情况,制定一定的
幅度范围。➢中药制剂色泽如以两种色调组合的,描述时往往以后者为主,如棕红色,以红色为主。色泽描述应避免用各地理解不同的术语,如青黄色、土黄色、肉黄色、咖啡色等。➢外用药及剧毒药不描述味道。22(五)鉴别鉴别项主要包括显微鉴别和理化鉴别,编写顺序为:显微鉴别、一般理化鉴别、色
谱鉴别等。1.显微鉴别应突出描述易察见的特征,正文写“取本品,置显微镜下观察”,其后描述处方药材的鉴别特征,所描述的每味药材鉴别特征都用句号隔开,但不需注明是什么药材的特征。2.一般理化鉴别(1)一般鉴别反应,如
《中国药典》附录中已有规定的,写上“照《中国药典》附录××进行”即可。23(2)样品配成供试品溶液,分别做两项鉴别试验时,若两者鉴别试验叙述较简短,可写在一项鉴别中;若叙述较长,又再无其他鉴别项,可先写处理方法,然后写“溶液(或滤液)照下述方法试验”;如鉴别不止两
项,鉴别试验叙述较长,需分别做鉴别试验时,可分项描述。(3)荧光鉴别一般应采用365nm波长的紫外光灯,写为“置紫外光灯(365nm)下观察”。如用其他波长紫外光灯观察,应在括号内注明。3.色谱鉴别薄层色谱鉴别是目前中药制剂定性鉴别中使用最普遍,也是最重要的鉴别方法;高效液相色谱法
很少直接用于中药制剂的鉴别;气相色谱适宜于制剂中含挥发性成分的药材的鉴别。24(1)中药制剂中如有与《中国药典》收载品种相同的药味,一般应尽可能采用与药材相同的条件进行薄层色谱鉴别,描述也应统一。当有干扰,或虽无干扰,但在同一薄
层板上可实现同时检出几味药时,也可采用其他条件。(2)薄层色谱鉴别中如利用上项鉴别剩余的供试品溶液,可不再重复写出其供试品溶液的制备方法,此时,应先写对照品(或对照药材)溶液的制备方法,再写“吸取鉴别(×)项下的供试品溶液与上述对照品(或对
照药材)溶液各xμl”;而用上项鉴别的滤液(溶液)或药渣,再进行处理后才制成供试品溶液的,应首先描述其处理方法。25(六)检查主要包括制剂通则检查和杂质检查。1.先描述制剂通则规定以外的检查项目,其他应符合该剂型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2.制剂通则规定
的检查项目要列出具体数据的,或制剂通则规定以外的检查项目,其描述次序一般为相对密度、pH值、乙醇量、总固体、干燥失重、水不溶物、酸不溶物、重金属等。3.如对制剂通则中某项检查有特殊规定的,应予以说明,如小金丸可写“除溶散时限不检查外,其他应符合
丸剂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26(七)浸出物测定根据剂型和品种的需要,依照《中国药典》现行版浸出物测定的有关规定,选择适当的溶剂和方法进行测定,并规定限(幅)度指标。(八)含量测定先写含量测定的方法及条件,再写对照品溶液和供试品溶液的制备方法,最后另
起一行写含量测定限度规定。(九)功能与主治1.功能要以中医术语来描述,力求简明扼要,且要突出主要功能,使之能指导主治,并与主治相衔接。先写功能,后写主治,中间以句号隔开,并以“用于”二字连接。2.根据临床研究结果,如有明确的西医病名,一般可写在中
医病症之后。27(十)用法与用量1.先写用法,后写一次用量及一日使用次数;既可内服又可外用的,则先写内服用法与用量,后写外用用法与用量,中间用句号隔开。2.用法,如用温开水送服的内服药,则直接写“口服”,如需用其他方法送服的应写明。除特殊需要外,一般不特地写明饭前或饭
后服用。3.用量,系指常人有效剂量;儿童使用或以儿童使用为主的中药制剂,应注明儿童剂量或不同年龄儿童剂量。毒剧药要注明极量。(十一)注意包括各种禁忌,如孕妇或其他疾患和体质方面的禁忌、饮食禁忌等。如该药为毒剧药,还需在此特
地注明。28(十二)规格1.规格的写法有以重量计、以装量计、以标量计等。以重量计的,如丸剂、片剂,注明每丸(或每片)的重量;以装量计的,如散剂、胶囊剂、液体制剂,注明每包(或每粒、每瓶)的装量;以标示量计
的,如片剂,注明每片的含量。同一品种有多种规格时,量小的在前,依次排列。2.规格单位,0.1g以下用“mg”,0.1g以上用“g”;液体制剂用“ml”。293.单味制剂有含量限度的,须列规格,是指每片(或每丸、每粒)中含有主药或成分
的量;按处方规定制成多少丸(或片等)以及散装或大包装的以重量(或体积)计算用量的中药制剂均不规定规格。规格最后不列标点符号。(十三)贮藏系指对中药制剂贮存与保管的基本要求。根据制剂的特性,注明保存的条件和要求。除特殊要求外,一般品种可注明“密封”;需在干燥处保存,又怕热的品种,
加注“置阴凉干燥处”;遇光易变质的品种要加“避光”二字。30五、中药制剂质量标准起草说明书在制定中药制剂质量标准的同时,还必须编写中药制剂质量标准起草说明书,以逐项对中药制剂质量标准的正文部分加以说明和注释,有助于判断所定质量标准的合理性及各种检测方法的科学性、可靠性。中药制剂
质量标准起草说明书不是中药制剂质量标准的简单重复,而是重点阐述列入正文内容的方法、理由和依据。31(一)名称主要解释命名的依据。1、单味制剂(含提取物),一般采用原料(药材)名与剂型名结合,如三七片、绞股蓝皂苷片。2、复方制剂(1)采用方内主要药
味缩写加剂型,如参芍片、香连丸、银黄口服液。(2)采用方中主要药味缩写加功效加剂型,如龙胆泻肝丸、银翘解毒冲剂、参附强心丸。(3)采用药味数与主要药名或功效加剂型,如六味地黄颗粒、十全大补丸。(4)采用功效加剂型,如补中益气合剂、妇炎康复片、镇脑宁胶囊。(5)采用君药前加复方加剂型,如复
方丹参注射液、复方天仙胶囊。32(6)采用方内药物剂量比例或服用剂量加剂型,如六一散、七厘散、九分散。(7)采用象形比喻结合剂型,如玉屏风散、泰山磐石散。(8)采用主要药材和药引结合并加剂型,如川芎茶调散,以茶水调服。(9)不宜采用的命名法有:不以主药一味命名,易于单味制剂混淆,如天
麻丸为十味药组成;不以人名、地名或代号命名;还应注意剂型名称与实物相符,更不宜以中西不同理论功效混杂命名等。33(二)处方说明该药的处方来源依据与方解(君、臣、佐、使)。处方中如有《中国药典》未收载的炮制品,应详细说明炮制方法及炮制品的质
量要求。(三)制法说明制备工艺全过程每一步骤的意义,解释关键工艺的各项技术要求的含义及相关半成品的质量标准,列出在工艺研究过程中各种技术参数及方法的对比数据,阐述最终选定的制备工艺及技术条件的理由。(四)性状1.阐述在
性状描述中需要说明的问题。2.列出若干批中试或大生产样品的性状结果,阐述正文中性状项的制定依据。34(五)鉴别详细写出定性鉴别的实验过程和实验内容,阐述中药制剂定性鉴别项目选定的原则及依据,以确保中药制剂鉴别项目的科学、合理。1.可根
据处方组成及研究资料确定相应的鉴别项目,原则上处方中各药味均应进行定性鉴别研究,根据研究情况,选择重现性好、专属性强的项目列入标准正文中。首选君药、贵重药、毒性药建立鉴别项。因鉴别特征不明显,或处方中用
量较小而不能检出者应予说明。此外,也可选用重现性好,且能反映组方药味特征的指纹图谱进行鉴别。352.一般理化鉴别和色谱鉴别需列阴性对照试验结果,以证明其专属性,并提供至少三批样品的试验结果,以证明其重复性和稳定性。药典未收载的试液,应注明配制方法及依据。363.在起草说明
中,应提供详细的定性鉴别研究过程和研究内容,包括最后纳入或未纳入正式标准中的研究内容,且要附原始图谱、原始照片等原始材料。如显微鉴别的粉末特征墨线图或照片(注明放大倍数);薄层色谱照片;其他色谱法的色谱图(包括阴性对照图谱)。色
谱图及照片均要求清晰、真实。指纹图谱需有足够的实验数据和依据,确认其有良好的重现性与可靠性。374.色谱鉴别所用对照品及对照药材,现行国家药品标准收载,并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提供的可直接采用。鉴别用对照品的纯度检查可用薄层色谱法,点样量为鉴别常规点样量的10倍量,选择2种以上溶
剂系统展开,色谱中不应显杂质斑点。对照药材需经过准确鉴定,并注明药材来源,应选择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优质药材作为对照药材。38(六)检查1.中药制剂检查项目参照《中国药典》(现行版)附录各有关剂型制剂通则项下规定的检查项目和必要的其他检查项目进行检查,如与通则中某项检查要求不同的,要说明理由
,并列出具体数据;如还有通则以外的检查项目时,要说明理由、方法及数据。凡未列入正文中的检查项目研究,也应提供方法及检测数据。药典未收载的剂型可另行制定。392.中药制剂所用药材均应是经检验符合规定的药材,故一般制成制剂后不再作总灰分等检查。但新药需作重金属、砷盐等有害物质的检查,要
提供所检测的数据,必要时,将重金属、砷盐列入正文检查项目中。假如重金属含量不超过10ug/g,砷盐含量不超过2ug/g时,一般可不列入正文检查项目中。此外,内服酒剂、酊剂等是否含有甲醇,可用气相色谱法进行检测,提
供所检测的数据,必要时列入正文检查项下。403.中药制剂所规定的限度指标(如重金属、砷盐或甲醇等)要有足够的实验数据,至申报试生产用质量标准时,必须至少积累10批次20个数据指标,将限度指标列入正文中。4.对有毒性的药材,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其有毒成分制定限度检查内容。5.杂质
检查所需对照品的纯度要求基本和含量测定用对照品相同。41(七)浸出物测定1.在确定无法建立含量测定时,可暂定浸出物测定作为质量控制指标,但必须具有针对性和控制质量的意义;凡收载含量测定项,可不规定此项,但含量测定限度低于万分之
一的,可增加一个浸出物测定。2.在起草说明中,必须说明规定该项目的原因,列出实测数据,比较各种浸出条件对浸出物量的影响,解释所采用溶剂和方法的理由及制订浸出物限(幅)度的依据。3.浸出物测定的建立是以测试10个批次样品的20个数据为准。42(八)含量测定1.药味的选定(1)中药制剂在确定含量测
定成分的药味时,要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首选处方中的君药、贵重药、毒剧药制定含量测定项目,以保证临床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43➢君药是针对主病或主证起主要治疗作用的药物,所以应首选其君药建立含量测定项目。➢贵重药(也称细料药),一般是指疗效好,用量少
,价格贵的药,进行含量测定,以防止在生产过程中,不投料或少投料的现象发生。➢毒剧中药中的毒性成分往往既是毒性成分,又是活性成分,应对中药制剂中有大毒的药味进行定量分析,并规定毒性成分的上下限,以保证中药制剂的安全、有效。若毒性成分含量太低
无法测定,则应规定限量检查项目。44(2)若因种种原因,上述药味无法进行含量测定时,也可依次选择臣药或其它药味建立含量测定方法。452.成分的选定测定药味选定以后,还应选定某一成分作为定量指标。成分的选择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1)测定有效成分对于有效成分清楚,基础研究扎实,且其药理作用与该制剂的
主治功能相一致的成分,应作为首选。(2)测定毒性成分既可保证其安全性,又可保证其有效性。46(3)测定总成分有效部位或指标性成分类别清楚的,可进行总成分的测定,如总黄酮、总皂甙、总生物碱、总有机酸等。(4)测定易损成分测定在制备、贮存过程中易损失的成分,如冰片易挥发损
失,在含有冰片的中药制剂中往往要测定其含量。(5)测定专属性成分被测成分应归属于某一药味,若为两味或两味以上药材所共有的成分,则一般不应选为定量指标。47(6)对有效成分不明确的中药制剂可采用以下几种方法选择测定指标:①测定指标性成分,指标性成分专属性要强,其含量高低往往可代表药材在制剂中
的量。②测定浸出物,溶剂的选择应具有针对性,能达到控制质量的目的。一般不采用水或乙醇作为溶剂。③测定某一物理常数。④建立生物测定法等。(7)所测成分应尽量与药理作用和本制剂的主治功能相一致。483.含量测定方法的确定对测定方法的选择应遵循“准确、灵敏、简便、快速”的原则,同时要考虑到方法的专属性、
重现性、稳定性及实际工作中的可操作性等,且要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494.方法学考察(1)提取条件的选定提取条件的好坏应以能较完全地提出被测成分,样品含量测定准确,且测定结果稳定为标准。(2)净化分离方法的选定既要除去对测定有干扰的杂质,同时又不损失被检成分。可参考有关
文献并结合回收率试验,以确定科学合理的净化分离方法。50(3)测定条件的选择测定条件的合适与否,对测定结果有直接的影响,对于不同的方法,测定条件的选择也有所不同,要根据仪器性能和测试方法的不同,选择合适的测定条件。应选择灵敏度高,相对误差小以及稳定性好的测定条件。51(4)空白试验条件
的选择在中药制剂分析中常采用阴性对照法。阴性对照样品(空白样品)的制备一般有两种方法:一种是不含被测成分药材的中药制剂(常用)。另一种是不含被测成分的中药制剂(用色谱法把被测成分从中药制剂中分离出去)。52分光光度法中的空
白包括溶剂空白、试剂空白及阴性对照空白,一般来说,阴性对照空白中应不产生响应值或响应值很小,而不能采用样品响应值减去阴性对照空白响应值的办法去减小误差,因为中药制剂组成复杂,阴性对照空白易受多种因素影响,具有不稳定性,所以当阴性对照空白中有响应时,应更换
测定条件或方法,以减小测定误差。53(5)含量限(幅)度指标含量限度是在检验方法确定后,在保证药物安全、有效的基础上,积累足够的数据,并结合药材含量及工艺收率而总结制定的。①根据实测数据(临床用样品至少有3批、6个数据;生
产用样品,至少有10批、20个数据)制定。毒性成分的含量必须规定幅度(即上下限)。②中药制剂含量限度规定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规定一幅度。规定标示量100±5%-20%。规定下限。54(6)含量测定用对照品现行版国家药品标准中所收载,并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提供的对
照品,可直接采购使用。如为现行版国家药品标准以外的对照品,则应按以下要求制备,并提供相关资料:①对照品的来源:由植物、动物提取的,需要说明原料的科名、拉丁学名和药用部位。若为化学合成品,应注明来源。②确证:确证已知结构的化合物,需
提供必要的参数及图谱,并应与文献值或图谱一致,如文献无记载,则按未知物要求提供足以确证其结构的参数,如元素分析、熔点、红外光谱、紫外光谱、核磁共振谱、质谱等。55③纯度:纯度是指对照品的纯净程度。用前干燥处理。④对照品的含量及杂质测定方法:可用
光谱法或色谱法测定对照品及杂质的含量。⑤对照品的含量限度要求:合成对照品原则上要求含量在99%以上;天然产物中提取的对照品含量应在98%以上。应提供对照品含量测定的方法和测试数据。56(九)功能与主治阐述制定功能与主治项的理由,如有必要,还应说明药
理试验及临床试验的结果。(十)用法与用量说明制定用法与用量项的理由和依据。(十一)注意说明制定注意项的理由。(十二)规格解释确定此规格的目的和理由。规格的确定要考虑与常用剂量相衔接,方便临床使用。(十三
)贮藏根据稳定性考察结果,说明贮存的理由。需特殊贮存条件的也应说明理由。57中药制剂的稳定性研究药品的稳定性是其质量的重要评价指标之一,是确定新药有效期的主要依据,新药在申请临床试验时需报送初步稳定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在申请生产时需报送稳
定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根据“中药新药稳定性试验要求”,采用留样观察法和加速试验方法对至少三批以上的样品进行考察。58第四节中药制剂质量标准制定及起草说明示例以镇江巴布膏为例,阐述中药制剂质量标准草案及质量标准草案起草说明。6
6图9-1樟脑对照品樟脑阴性对照液图9-7供试品溶液1-樟脑67图9-7供试品溶液2-薄荷脑图9-2薄荷脑对照品薄荷阴性对照液68图9-7供试品溶液3-冰片图9-3冰片对照品冰片阴性对照液69图9-3水杨酸甲酯对照品水杨酸甲酯阴性对照液图9-7供试品溶液4-
水杨酸甲酯70图9-6缺樟脑、薄荷脑、冰片、水杨酸甲酯的混合阴性对照液图9-5混合对照品溶液(1樟脑2薄荷脑3冰片4水杨酸甲酯)图9-7供试品溶液71麻黄的鉴别独活的鉴别(365nm)72图9-11巴布膏供试品HPLC图图9-12马钱子HPLC图图9-10士的宁对照品HPLC图
图9-9阴性对照液HPLC图HPLC法测定镇江巴布膏中士的宁的含量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