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说明】药品优良临床试验规范课件.ppt,共(29)页,137.001 KB,由小橙橙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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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藥品優良臨床試驗規範GoodClinicalPractice(GCP)林志六醫師/律師博觀法律事務所2國內法規◼藥品優良臨床試驗規範◼85.11.20◼91.9.20◼藥品優良臨床試驗準則◼94.1.63法規性質◼
藥品優良臨床試驗規範◼行政指導◼醫藥界之自律指引◼國際醫藥法規協合會之ICHE6◼美國、歐盟、日本、世界衛生組織等地區之GCP◼藥品優良臨床試驗準則◼法規命令—拘束力◼藥事法第42條第2項◼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對於製造、輸入之藥物,應訂定作業準則,作為核發
、變更及展延藥物許可證之基準(42條第1項)4規範vs準則其他法規準則規範補充「準則」之不足基本要求八章123條八章232條+附件其他規定:研究用人體檢體採集與使用注意事項臨床試驗受試者招募原則藥物基因學研究之受檢者同意書內容
參考指引…5適用對象◼查驗登記用藥品臨床試驗—應遵守◼其他臨床試驗或研究—建議參考6GCP的目的風險最小化(倫理、安全性)◼確保受試者的權利、安全與福祉◼赫爾辛基宣言的醫學研究倫理原則效益最大化(科學性)◼確保臨床試驗數據的可信度
7倫理安全性科學性試驗主持人(試驗機構)人體試驗委員會試驗委託者(受託研究機構)受試者同意書試驗計劃書(個案報告表、主持人手冊)試驗藥品試驗之進行數據處理稽核(內部)查核(外部)架構8藥品優良臨床試驗準則第壹章總則第貳章受試者保護第叁章人體試驗委員會
第肆章試驗主持人第伍章試驗委託者第陸章臨床試驗之申請與審查第柒章臨床試驗之進行第捌章附則9倫理方面之基本方針—受試者保護◼執行臨床試驗應符合赫爾辛基宣言之倫理原則(第4條1項)◼預期利益應超過可能風險及不便,始得進行試驗
(第4條2項)◼受試者之權利、安全與福祉是最重要之考量,且應勝於科學及社會之利益(第4條3項)◼試驗主持人應於臨床試驗進行前,取得受試者自願給予之受試者同意書(第5條1項)…10受試者同意制度◼受試者同意書◼應經核准(16條)◼有可能影響受試者參與意願之新資訊,應更新並經核准,
且告知受試者(17條)◼不得含有令受試者放棄法定權利,或免除試驗主持人、試驗委託者等之責任的語句(18條)◼使用口語化的,非技術性的語言(19條)◼應記載內容(22條)◼取得同意的程序◼試驗主持人或試驗相關人員不應強迫或不適當地影響受試者參與或繼續參與臨床試驗的意願(8條)◼
充分時間和機會,以詢問試驗的細節並決定是否參與試驗。對於所有問題,應給予滿意的回答(20條2項)◼參加試驗前,親筆簽署並載明日期(20條1項)11受試者同意◼醫療法第79條(98.5.20修正)◼有意思能力之成人:本人◼限制行為能力人:本人及法定代理人◼無行為能力人:法定代理人◼
無意思能力之成人???12見證人◼受試者、法定代理人或有同意權之人皆無法閱讀時,應由見證人在場參與所有有關受試者同意書之討論。◼見證人應閱讀受試者同意書與提供受試者之任何其他書面資料,以見證試驗主持人或其指定之人員已經確切將其內容向受試者、法定代理人或
有同意權之人為解釋,並確定其充分了解所有資料之內容。◼確定受試者、法定代理人或有同意權之人之同意完全出於其自由意願。◼試驗相關人員不得為見證人。雙重功能:1.保護受試者2.證據功能13IRB/EC之組成—醫療法之新規定◼醫療法第78條第三項(98.5.20修症)人體試驗計畫
,醫療機構應提經醫療科技人員、法律專家及社會公正人士或民間團體代表,且單一性別不得低於三分之一之人員會同審查通過14對受試者之補助◼試驗委託者對於受試者可獲得之補助及付款方式,不得有強迫或不當影響受試者之情形
。◼受試者之補助,應按臨床試驗進行之進度依比例給付之,不得於試驗完成後方為給付。但小金額者,不在此限。◼受試者補助之付款方式、金額及付款進度,應載明於受試者同意書及其他給與受試者之書面資料;補助按比例分配付款之方式,應詳細說明。由IRB判斷補助≠酬勞補助:車馬費(營養費)具
治療可能性的試驗:不給予酬勞15臨床試驗受試者招募原則96.6.6衛署藥字第0960317637號函二、臨床試驗受試者招募廣告(下稱招募廣告)不得於國中以下校園內刊登。三、招募廣告應經人體試驗委員會核准始得刊登。四、招募廣告得刊載下列內容:試驗主持
人姓名及地址。試驗機構名稱及地址。試驗目的或試驗概況。主要納入及排除條件。試驗之預期效益。受試者應配合事項。試驗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五、招募廣告不得有下列內容或類似涵意之文字:宣稱或暗示試驗藥品為安全、有效或可治癒疾病。宣
稱或暗示試驗藥品優於或相似於現行之藥物或治療。宣稱或暗示受試者將接受新治療或新藥品,而未提及該研究屬試驗性質。強調受試者將可獲得免費醫療或費用補助。強調臨床試驗已經衛生主管機關或人體試驗委員會核准。使用名額有限、即將截止或立即聯繫以免向隅等文字。使用含有強制、引
誘或鼓勵性質之圖表、圖片或符號。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不得刊登之內容。16安全性方面—基本方針◼籌畫試驗計畫時,試驗委託者應有充分之非臨床或臨床研究之安全性及有效性資料,以支持受試者於試驗期間內能承受其給藥方式及劑量。(62條)1
7安全性方面之兩大重點◼控制風險◼探索風險18不良事件vs不良反應◼不良事件(AdverseEvent):◼受試者參加試驗後所發生之任何不良情況。此項不良情況與試驗藥品間不以具有因果關係為必要。◼藥品不良反應(AdverseD
rugReaction):◼使用藥品後所發生之有害且未預期之反應。此項反應與試驗藥品間應具有合理之因果關係。藉由忠實紀錄AE,來發掘ADR重視時序關係重視因果關係19嚴重不良事件Seriousadverseevent(SAE)◼Anyuntowardmedic
aloccurrencethatatanydose:◼死亡resultsindeath◼危及生命life-threatening◼住院或延長住院requiresinpatienthospitalizationorprolongationofexistinghospitaliz
ation◼永久失能resultsinpersistentorsignificantdisability/incapacity◼先天畸形或畸胎congenitalanomaly/birthdefect◼其他重大傷害resultsinanothermedicallyimportantconditio
n20SAE之法定通報義務(GCP§106)◼試驗主持人◼任何SAE◼立即通知試驗委託者◼提供詳細書面報告◼未預期之SAE◼立即通知人體試驗委員會及主管機關◼試驗委託者◼死亡及危及生命◼獲知日起七日內通報主管機關◼獲知日
起十五日內提供詳細書面資料◼其他SAE◼獲知日起十五日內通報主管機關,並提供詳細書面資料1.誰應向誰通報?2.通報期限之起算點?21非SAE之法定通報義務◼定期報告中彙整◼結案報告中彙整◼發生與試驗藥品安全性評估相關之不良反應或異常實驗室檢查值時,試驗主持人應於試驗計畫書規定之時間內向
試驗委託者提出書面報告。22科學性方面—基本方針◼凡走過必留下痕跡,若無痕跡表示沒走過◼Documentation,Documentation,Documentation◼Ifyoudoit–Documen
tit!Ifyoudocumentit–Doit!Ifitisnotdocumented–Itdidnothappened!23科學性方面—紀錄◼應依經試驗委託者、人體試驗委員會及主管機關同意之試驗計畫書執行臨床試驗。(89條)◼忠實做成紀錄(100條)◼個案報告表之任何修正,
應記錄其修正日期及修正原因,且不得覆蓋原先之紀錄。◼試驗主持人應指定代表記錄個案報告表之修正,且修正內容應經試驗主持人同意。24試驗計劃之變更◼試驗主持人未取得試驗委託者同意及人體試驗委員會核准前,不應偏離或變更試驗計畫書
之執行。但為及時避免受試者遭受傷害或僅為行政事務之改變者,不在此限。◼為及時避免受試者遭受傷害所為之偏離或變更,試驗主持人應於七日內將偏離或變更之內容及其原因,或試驗計畫書修正案,提交人體試驗委員會、試
驗委託者;經主管機關核准進行之臨床試驗,應同時提交主管機關。25檢體採集與使用之法規◼研究用人體檢體採集與使用注意事項95.08.18衛署醫字第0950206912號公告修正26合法使用之程序(檢體採集使用)◼第一次採集及使用◼剩餘檢體之使用◼病理檢驗、醫事檢驗或研究剩餘之檢體
◼書面同意+口頭告知◼有例外情形◼研究計畫書◼倫理委員會審查通過27同意程序之例外規定(使用剩餘檢體)◼已去連結◼vs匿名化—編碼◼難以辨認檢體提供者身分◼因無法追蹤或聯絡等原因,難以重新取得檢體提供者同意◼注意事項頒行前,已可公開取得之檢體28使用後剩餘檢體可否保存?◼原則:應銷毀
◼使用完畢或檢體提供者終止檢體使用之同意◼例外(二擇一):◼事先取得書面同意◼已去連結藥物基因學研究之受檢者同意書內容參考指引(94年10月13日衛署藥字第0940338555號函)原則上需描述欲研究之基因。若因為知識限制,尚無法確認,盡可能描述特定研究範圍。空白授權,可以嗎?由IRB決定!
29感謝聆聽部落格:六醫師的法學教室http://tw.myblog.yahoo.com/doctor6-lawschoolE-mail:doctor6@kim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