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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证券经纪业务概述一、证券经纪业务的基本含义证券经纪业务是投资银行的传统业务之一,分为狭义的经纪业务和广义的经纪业务。狭义的证券经纪业务有时也称证券代理业务,它是指投资银行接受客户委托,按客户的合法要求,代理客户买卖证券的业务,并以此收取佣金。
具体而言,投资银行通过其设立的营业场所(证券营业部)和在证券交易所的席位,基于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投资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契约,来从事证券经纪业务的。广义的不仅包括代理证券交易,还包括投资咨询、资产管理、设计投资组合等。本章主要是指狭义
的经纪业务。二、证券经纪业务的特点业务对象的广泛性、多变性证券经纪商的中介性客户指令的权威性客户资料的保密性三、证券经纪业务的主体•一是委托人(客户),他们是投资银行经纪业务的服务对象,包括投资者个人和机构;•二是受托人(投资银行),又称经纪人、客户代理人,他们代理客户买卖证券,并指导客户
开展买卖活动。•证券经纪商指专门从事代理证券买卖业务的,以获得佣金收入的金融服务机构。•经纪商是一个价格的接受者,没有存货风险。1、证券经纪商的条件和行为规范投行经营经纪业务必须具备的条件: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
0万元;相关业务人员必须具备有关证券和商品交易的知识和经验,通过证券经纪人资格考试;向证券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并经审查同意。2、证券经纪人•纽约证券交易所将经纪业务分为五类,专门有五种经纪人来办理:①佣金经纪人;
②二元经纪人;③专业经纪人;④零股经纪人;⑤债券经纪人。•伦敦证券交易所将经纪业务分为两类,由两种经纪人完成:①证券经纪商;②证券买卖商。•我国证券经纪业务可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A股、基金及债券代理买卖业务,所有证券经营机构依法设立的证
券营业都可经营此项业务。第二类是B股代理买卖业务,由B股特许证券商来代理。B股特许证券商又分为境内B股特许证券商和境外特许证券商。境内B股特许证券商代理B股买卖业务,可在其已开通交易的A股席位上进行;境外特许证券商可通过其拥有的B股特别席位完成代理买卖业务,
也可以委托境内B股特许证券商完成代理买卖业务。投资银行的证券自营业务一、投资银行的自营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与经营自营业务是投资银行二级市场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投资银行以自主支配的资金或证券直接参与证券交易活动自营业务包括做市业务和自营交易业务投资银行的做市
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与经营做市业务:为证券交易制造市场投资者的买卖委托数量经常处于暂时性的不均衡买卖数量的不均衡破坏证券交易和价格形成的连续性证券价格可能剧烈波动投资者被迫接受偏离均衡态的价格投资银行的做市业务
投资银行:业务与经营做市商:双向报价证券交易的买卖价格均由做市商给出投资者:客户订单之间不直接交易投资者:从做市商手中买进或卖出证券做市商在其所报价位上接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进行交易投资银行的做市业务:基本特征投资银行:业务与经
营所有投资者的订单都必须由做市商用自己的帐户买进卖出,投资者订单之间不直接进行交易做市商必须在看到订单前报出买卖价格(做市商的报价往往受交易规则所约束),而公众投资者在看到报价后才下订单,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做市商制也被称为报价驱动制做市商就某只或某几只特定
的证券坐市,对该类证券给出双向报价,接受客户的订单投资银行的做市业务:做市商投资银行:业务与经营做市商有义务维持其所做市证券的交易活跃和价格稳定性做市商与客户进行交易时不收取佣金,而是通过买卖价差来赚取利润买入价和卖出价,两者之差就是做市商的成本和利润来源投资银行的做市业务:做市商
面临的问题存货成本和不对称信息成本做市商在按自己的报价买卖证券的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库存头寸,由此也就面临着证券价格的不确定性所引致的库存头寸价值变动风险信息不对称成本产生的原因是一些投资者对某一证券的内在价值比做市商知道更多的信息,因此对于做市商来说,与这些知情者
交易时将处于不利地位。投资银行:业务与经营投资银行的做市业务:不同于庄家由于做市商无法区分知情者与不知情者,他们将被迫从事这些带来损失的交易。对此的补偿就是扩大买卖价差。降低买卖价差的途径是加强监管,促使做市商之间的充分竞争,使得做市商的买卖价差应该只是弥补其提供即时性服务的成本和
风险补偿,而不会获得不合理的垄断利润,也不具备操纵价格的能力,也只有在这种意义上,做市商才能区分于通常意义上的“庄家”。投资银行:业务与经营投资银行的做市业务:制度的优势投资银行:业务与经营做市商的其主要责任是提高连续的双向报价,随时准备成为公众投资者的交易对手,从而为市场提供了即时流动性。做市商
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研究分析报告和促销活动大大降低了信息不对称性,增强了流动性。做市商强大的吸纳能力,能够对冲现有价位的大买(卖)盘的压力,给市场提供了竞价市场所无法企及的深度,维护了价格的稳定性。投资银行的做市业务:制度的优势做市商
对特定证券的持仓做市,也使得价格操纵者有所顾忌,抑制股价操纵行为。价差是做市商提供即时性报价交易服务和风险承担的合理报酬。在做市商制度下,做市商的寡头垄断地位使他们存在极少发布信息的动机,以拉大价差牟利,在实务中,做市商市场的信息透明性低于竞价市场,但在长期利益和其它做市商的压力下,报价反而
会比较接近股票的真实价格。投资银行:业务与经营投资银行的做市业务:市场发展的要求一般而言,上市公司规模较大、上市标准较高的证券市场多以竞价方式形成价格。而在上市标准较低、以高风险的中小创业企业为上市目标的二板市场普遍采用做市商制度,因为在这类市场的上市证券规模较小、投资风险高、交易不活跃
,需要做市商来发现价格、提供流动性和承担风险。投资银行:业务与经营投资银行的做市业务:做市商的风险做市商在某一股票上维持多头头寸或空头头寸未来价格变动的不确定性解开头寸时间的长短及不确定性信息获取的不确定性投资银行:业务与经营投资银行的做市业务:推动承销业务的发展投资银行:业务与
经营维持其承销的股票在交易市场上良好形象维持与客户的良好的合作关系吸引新的客户、开拓一级市场的承销业务投资银行的自营交易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与经营自营交易业务是指投资银行通过自己的帐户,用自有和资筹资金在二级市场上
进行证券交易。自营交易中的投资银行是交易商而不同于做市商和经纪商。自营商通过对某种证券头寸的持仓而获利,不是佣金及做市商的价差。投资银行自营交易业务的操作策略风险套利债券重整公司的套利并购公司的风险套利投机投资银行:业务与经营投资银
行开展自营业务的条件投资银行:业务与经营自营业务的特点低费用获利资金风险自有资金、保证金、拆借资金、贷款价差、股息、债息、红利低廉的交易佣金、减免税承担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二、证券自营业务的特征和原则•投资银行进行自营交易业
务体现出四个特征–必须有较大的资金量以满足自营交易的资金周转需要–赚取的是债券的买卖差价–不需要交付手续费–承担自营买卖所产生的投资风险证券自营业务的特征和原则•自营业务中遵循的五个原则–客户委托优先原则–维护
市场原则–自营与经纪分开的原则–自营业务内部控制原则–公平、公开交易原则三、投资银行自营业务的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经营风险四、投资银行自营业务的投资分析•宏观分
析•行业分析•公司分析网上交易1)网上证券交易的概念•网上证券交易,通常指投资者利用互联网资源,包括公用互联网、局域网、专用网、无线互联网等各种手段,获取国内外各交易所的及时报价,查找国际国内各类与投资者证券交易相关的财经咨询信息,分析市场行情和投资咨询,并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的委托下单,实现
实时交易的全过程。其交易对象主要包括:股票、债券和基金。从广义上讲,网上证券交易在以上内容的基础上还包括个人理财等其它金融增值服务。2)网上证券交易的优势和特点•第一,网上证券交易的广泛开展,降低了券商的经营成本,降低了证
券交易费用。•第二,Internet的迅猛发展使得网上信息的流动更为迅速,内容更为广泛,传播渠道更为多样,投资者可利用信息优势,使投资行为更趋于理性化。•第三,Internet的普及是推动网上交易的主要动力。•第四,国内日渐发达的金融系统以及较为开放的投资制度也将促使网上
交易迅猛发展。目前除招上商银行一卡通之外,中国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等国有银行也都纷纷开通了银证联网的业务,使网上证券交易的金融服务环境日趋完善。•第五,网上交易的广泛开展有利于促进市场竞争和券商的业务创新。3)我国网上证券交易的发展趋势•第一,随着我国互联网渗透
率的提高,参与网上证券交易的投资者将增多。•第二,网上交易额将会大幅增长。•第三,网上交易将为中小券商提供巨大的发展契机。•第四,市场竞争的激烈使得券商提供的信息增值服务将成为网上证券交易成败的关键。4)网上经纪公司•1、网上证券经纪公司的界定从美国、韩国、日本、香港、台湾等海外国家和地区的
情况看开展网上证券交易的证券经纪公司主要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传统的证券经纪公司另一类就是所谓的网上证券经纪公司网上证券经纪公司与传统的证券经纪公司•传统证券经纪公司在为客户提供电话委托、柜台委托、磁卡委托等交易方式的同
时也为客户提供网上交易方式;网上证券经纪公司在为客户提供网上交易方式的同时也为客户提供电话委托等其他替代交易方式。两者的区别在于后者以电子信息交换网络为主要手段简单地说如果一家证券经纪公司以电子交换信息网络为主要手段向客户提供证券经纪服务及相关
业务则其就归入网上证券经纪公司范畴特点提高市场效率改变传统的券商经营格局和竞争手段突破空间地域限制使证券投资趋于大众化5)国内发展状况(一)中国网络证券交易的发展历程1.第一阶段(1986-1990年)萌芽阶段(1)证券公司、投资者及上市公司数量极少,素质较
低;(2)证券交易手段和交易方式非常低级;(3)证券公司集中在上海、深圳两地。2.第二阶段(1991-1995年)迅猛发展阶段中国证券交易从上海、深圳两地迅速扩展到全国,交易品种日益丰富,投资者队伍日益壮大。
(1)证券经纪业的静态水平不能满足投资者的需求,各种交易方式处于动态发展之中;(2)证券委托方式中当面委托占绝大多数;(3)经纪服务处于卖方市场。3.第三阶段(1996年至今)多元化阶段(1)证券经纪服务由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2)券
商拓展业务由原来的守株待兔演化为主动出击,以争夺客户、扩大市场份额;(3)证券交易方式日益多元化;(4)证券服务开始转向智能化、咨询化、个性化。二)中国网络证券的现状1.各大证券公司网络证券交易业务不断开通,网络证券交易量所占的比重不断上升;
2.目前我国网络证券交易还有很大潜力可挖。(三)当前我国开展网上证券交易的途径1.远程下单方式;2.网站交易方式。(四)我国推广网上证券交易的主要困难1.我国证券公司面临的主要问题混业经营和佣金下调将直接影响券商经纪业务
的收入;投资业务将被资本雄厚的券商所垄断;自营盘运作的难度加大。2.我国推广网上证券交易的主要困难(1)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2)网上交易的运行成本过高;(3)网上服务未能及时跟上;(4)网络运行不畅通,网络安全存在隐患;(5)电脑
及网络知识的普及程度低,投资者整体素质不高;(6)券商预期收益与成本存在不对称性(7)网上交易定位尚不明确。(五)中国网络证券业务的发展趋势1.随着我国互联网渗透率的提高,参与网络证券交易的投资者将增多2.网络用户的结构
有利于网络证券业的发展;3.网上交易将为营业部布局合理的中小券商提供巨大的发展契机;4.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得券商提供的信息增值服务将成为网络证券交易成败的关键。我国法律对网上证券经纪业务的有关规定•我国调整网上证券交易的法律法规不多,主要有:•《证券法》:全国人大颁布•《网上证券委托暂行管理办
法》:中国证监会颁布•《证券公司网上委托业务核准程序》:中国证监会颁布•《关于鼓励利用INTERNET进行交易条例》:中国证监会颁布•《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未产生法律效力):中国证监会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