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PPT
  • 阅读 18 次
  • 下载 0 次
  • 页数 31 页
  • 大小 194.477 KB
  • 2023-07-07 上传
  • 收藏
  • 违规举报
  • © 版权认领
下载文档20.00 元 加入VIP免费下载
此文档由【精品优选】提供上传,收益归文档提供者,本网站只提供存储服务。若此文档侵犯了您的版权,欢迎进行违规举报版权认领
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可在后台配置第一页与第二页中间广告代码
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可在后台配置第二页与第三页中间广告代码
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可在后台配置第三页与第四页中间广告代码
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还剩10页未读,继续阅读
【这是免费文档,您可以免费阅读】
/ 31
  • 收藏
  • 违规举报
  • © 版权认领
下载文档20.00 元 加入VIP免费下载
文本内容

【文档说明】动火作业安全规范.pptx,共(31)页,194.477 KB,由精品优选上传

转载请保留链接:https://www.ichengzhen.cn/view-267309.html

以下为本文档部分文字说明:

日出东方希望中国动火作业安全规范动火地点:动火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动火方式:囗电焊、囗气割、囗电钻、囗打磨、囗铁器敲击、囗其他:工作内容简述:动火执行人:动火作业其他参与人:执行人证号:监火人:隔离设备设备已隔离、拆卸管道和设备囗个人防护安全安全眼镜、安全鞋等囗动火区域准备危险性分析动火

区域警戒线囗安全措施落实检查落实人其他补充事项囗…………………………………………………………囗其他动火区是否采取警戒或隔离措施。囗中毒窒息受限空间内动火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囗触电回路线不准搭在设备上或接地网上,必

须就近搭在焊件上。囗高处坠落高处动火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囗火灾、爆炸动火点周围可燃物已经清除或已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动火作业分类、动火作业安全要求、动火作业审批流程、动火

作业安全职责、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等内容,防范动火作业中的安全事故,根据石油化工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内所有动火作业。不适用于生产区域的固定动火区作业和固定用火作业。第三条、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

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和储存的物品的场所符合GBJ16-87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第二章动火作业分类第四条、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一、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管理场所的动火作业。二、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三、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第五条、由车间提出申请,经安全环保部批准,可设立固

定动火点。固定用火作业区是在没有火灾危险性的区域划出固定用火作业区域。在二级以上用火区域内,不应设固定用火区。第六条、公司动火作业场所级别分类汇总第二章动火作业分类第二章动火作业分类第七条、凡车间或单独厂房装置全部停车,经清洗置

换、分析合格并采取隔离措施后,可根据火灾危险性大小,由车间提出申请,经安全环保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第八条、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第三章动火作业安全要求第九条、动火作业一般要求一、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高处、进入受限空间等进行

动火作业,还应执行《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高处作业安全规范》。二、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三、凡在处于甲类、乙类区域的管道、

容器、塔罐等生产设施上动火作业时,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甲类:闪点<28℃的液体;爆炸下限<10%的气体;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空气中氧化既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等;乙类:60℃>闪点≥28℃的液体:爆炸下限≥

10%的气体等。四、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如下部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五、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措

施;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六、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其氧含量不得超过23.5%。七、五级风以上(含五级

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应升级管理.第三章动火作业安全要求八、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九、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

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1、电焊机应放在通风、干燥处、放置平稳。2、电焊机、焊接、电源线以及各个接头部位要联结可靠、绝缘良好、不得有裸露、不得浸泡在水里,应保持干燥;接线端头不得外露,应用绝缘布包扎好。3、电焊机回路线不准搭在设备上或接地网

上,必须就近搭在焊件上。第三章动火作业安全要求第三章动火作业安全要求4、电焊机与电焊钳件导线长度不得超过30M,如有特殊需要时,也不得超过50M长。导线有受潮、断股现象应立即更换。5、电焊线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穿入防护管内。6、焊机工作场地保持干燥、通风良好。移动电焊机,应切换电源,不

得用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电焊机。7、手持电动工具手持部位应有可靠绝缘措施,电源线绝缘良好,不得浸泡在水里,应保持干燥、无裸露。第三章动火作业安全要求十、使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必须符合公司《各类气瓶管理规

定》相关要求。十一、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1、电焊工必须按规定穿着工作服和使用防护用品(包括绝热手套、绝缘胶靴、面罩)。2、检查焊接面罩、防护眼镜应无漏光、破损。十二、在道路沿线(25米以内)的动火作业,遇装

有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辆通过或停留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十三、凡在有可燃物或难燃物构件的凉水塔、脱气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十四、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m内不得排放各类

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十五、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第十条、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安全要求一、在下列情况下不准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1.生产不

稳定。2.设备管道腐蚀严重。二、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方案,落实安全措施。动火作业时,车间主管领导、动火作业与被动火作业单位的安全员、安全环保部人员、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必须到现场,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第三章动火作业安全要求三、动火作业前,动火点所在车

间要通知生产调度部门及有关单位,保证出现异常情况时,能及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四、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设专人负责监视生产系统内压力变化情况,使系统保持不低于100毫米水柱正压。低于100毫米水柱压力应停止动火作业

,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火作业。严禁负压动火作业。五、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要良好,以保证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第十一条、在动火作业过程中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待情况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动火

作业。第三章动火作业安全要求第四章动火作业审批流程第十二条、《动火安全作业证》办理流程一、由动火部位负责人提出作业申请,进行危险性分析并编制动火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落实动火安全措施。二、被指定人落实动火安全措施后,签字确认。三、动火执行人确认动火地点、动火方式、检查动火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合格

后签字确认。四、动火作业其他参与人确认动火地点、动火方式,签字确认。五、监火人审核动火安全措施、动火执行人资质及个人防护,检查合格后签字确认。第四章动火作业审批流程六、动火分析人审核动火现场气体环境安全,签字确认。七、动火项目负责人确认动火地点、动火人员、动火方式、审核动

火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及动火现场气体环境安全,检查合格后签字确认。八、车间审批人确认动火安全措施落实后,审核特级动火安全作业证和一级动火安全作业证,检查合格后终审批准二级安全动火作业证。九、安全环保部审批人确认动火

安全措施落实后,审核特技动火安全作业证,检查合格后终审批准一级安全动火作业证。十、公司负责人(总工或动火单位部长)确认动火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合格后终审批准特级安全动火作业证。第五章动火作业安全职责第十三条、动火执行人一、独立承担动火作业的动火执行人,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

证。二、若带徒作业时,动火执行人必须在场监护。动火执行人接到《动火安全作业证》后,要核对证上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安全环保部报告。三、动火人执行必须随身携带《动火安全作业证》

,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作业。四、动火作业结束后,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签字确认。第十四条、动火作业其他参与人一、负责协助动火执行人进行动火作业。第五章动火作业安全职责第十五条、监火人

一、监火人应由动火点所在单位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消防知识的人员担任。二、必要时也可由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共同指派。三、新项目施工动火,由施工单位指派监火人。四、监火人所在位置应便于观察动火和火花溅落,必要时可增设监火人。第五章动火作业安全职责五、监火人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和

检查,随时扑灭动火飞溅的火花,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六、监火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作其它工作。七、在动火作业完成后,要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签字确认。第五章动火作业安全职

责第十六条、动火部位负责人一、被动火单位班组长(值班长、工段长)为动火部位的负责人,应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并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动火安全注意事项。二

、负责办理本岗位《特殊动火安全作业证》。三、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四、在动火作业完成后,确认无遗留火种,签字确认后关闭动火作业。五、遇特殊情况,现场确认不具备条件或无法进行动火作业的,提出动火作业取消申请并签字确认。第五章动火作业

安全职责第十七条、动火分析人一、动火分析人应对动火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二、根据动火点所在单位的要求,亲自到现场取样分析,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第五章动火作业安全职责第十八条、车间审批人一、审批

动火作业时必须亲自到现场,负责检查本规范的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确定是否需作动火分析。二、负责审查并明确动火等级,检查、完善动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程序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三、遇特殊情况,在动火现场落实情况确认不具备条件或无法进行动火作业的,签字批准取消动火

作业。四、负责审核一级动火作业。五、负责审核特级动火作业六、负责终审批准二级动火作业。第五章动火作业安全职责第十九条、安全环保部审批人一、审批动火作业时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确定是否需作动火分析。二、审查并明确动火等

级,检查、完善动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程序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三、负责审核特级动火作业四、负责终审批准一级动火作业。第五章动火作业安全职责第二十条、公司负责人(总工或动火单位部长)一、审批动火作业时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二

、审查并完善特级动火作业安全措施。三、负责终审批准特级动火作业。第六章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第二十一条、动火分析应由动火分析人进行。凡是在易燃易爆装置、管道、储罐、阴井等部位及其它认为应进行分析的部位动火时,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分析。第二十二条、动火分析的取样点,均应由动火部位负

责人负责提出。第二十三条、动火分析取样点要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应保留到动火结束。第六章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第二十四条、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分钟,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分钟,必须重新取样分析。如现场分析手段无法实现上述要求者,应

由公司负责人(总工或动火单位部长)签字同意,另做具体处理。第二十五条、使用测爆仪或其他类似手段分析时,检测设备须经被测对象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第二十六条、动火分析合格判定一、在设备外部动火作业,应进行环境分

析,且分析范围不小于动火点10m。第六章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二、用测爆仪或其他类似手段时,被测得气体或蒸气浓度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0%。三、使用其他分析手段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10%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1%;被测的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

于等于4%小于10%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0.5%;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0.2%。四、公司危险物料安全分析合格标准第七章《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第二十七条、办理动火作业票证按照属地区域管理,动火作业由动火部位部门(车间)负责。生活区域及其附近的料

场、库房、临建房动火作业由人事行政部主管负责。第二十八条、特殊危险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安全作业证分别以三道、一道、二道斜红杠加以区分。第七章《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第二十九条、《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程序和使用要求。一、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只准填写一个动火作业点,在一个动火点使用。二、如

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三、《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四、《动火安全作业证》一式三联:一联由审批单位存档,二

联交给动火执行人,三联交动火所在岗位。五、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人员必须按照《动火安全作业证》所列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所有涉及施工动火相关责任人员必须亲自签字确认,不允许代理他人签名。第七章《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

理第三十条、《动火安全作业证》关闭,动火作业结束后,经动火执行人、监火人和动火部位负责人清理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签字确认后关闭动火作业。第三十一条、《动火安全作业证》取消,遇特殊情况,在动火现场落实情况确认不具备条件或无法进行

动火作业的,由动火部位负责人提出申请,动火部门审批人签字批准后,可以取消动火作业。第七章《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第三十二条、《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限一、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有效期为8小时。二、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有效期为72小时。三、动火

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四、在固定动火区域内动火作业可以不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精品优选
精品优选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有留下。
  • 文档 34925
  • 被下载 0
  • 被收藏 0
广告代码123
若发现您的权益受到侵害,请立即联系客服,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侵权客服QQ:395972555 (支持时间:9:00-21:00) 公众号
Powered by 太赞文库
×
确认删除?